❶ 青島市關於申請廉租房的人有提供假資料行為應到哪裡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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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市廉租住房保障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促進城市廉租住房保障,逐步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根據國家、省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市市南區、市北區、四方區、李滄區(以下簡稱市內四區)行政區域內的廉租住房保障及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市、區房屋行政管理部門負責轄區內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工作。
市、區住房保障機構負責轄區內廉租住房保障的具體管理工作。
街道辦事處負責本轄區廉租住房保障的申請受理、初審等工作。
發展和改革、國土資源、民政、財政、建設、規劃、價格、監察、勞動和社會保障、公安、統計、金融、稅務、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門,根據職責分工,負責廉租住房保障的相關工作。
第二章 保障對象及方式
第四條 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家庭或年滿35周歲的單身人員(以下統稱申請人),可以申請廉租住房保障:
(一)申請人具有市內四區常住戶口,其中至少一人達到5年以上;
(二)申請人財產、人均收入和人均住房面積符合市政府批准並定期向社會公布的標准;
(三)家庭成員之間有法定的贍養、撫養或扶養關系。
在申請廉租住房保障之日前5年內,因離婚、繼承、出售、贈與以及履行債務等原因,申請人將住房所有權或使用權轉移給他人的,應當計算原住房面積。
第五條 廉租住房保障對象的財產、人均收入、住房困難標准,由市房屋、民政、財政等行政管理部門,根據本市社會經濟發展和財力狀況、住房價格水平、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定比例和人均住房面積等因素制定,經市政府批准後公布。
第六條 廉租住房保障面積標准,根據財政能力、家庭平均住房水平以及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人口數量、結構等因素,以家庭為單位確定。
2人以下家庭的保障面積標准為建築面積30平方米;3人家庭的保障面積標准為建築面積40平方米;4人以上家庭的保障面積標准為建築面積50平方米。
廉租住房保障面積標准需要調整時,由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門會同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研究制定,經市政府批准後公布。
第七條 廉租住房保障實行貨幣補貼和實物配租相結合的方式。
貨幣補貼是指政府向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發放租賃住房補貼,由其自行承租住房的保障方式。
實物配租是指政府向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提供住房,並按照規定標准收取租金的保障方式。
第八條 採取貨幣補貼的,應當按照每平方米租賃住房補貼標准、保障面積標准與現住房面積的差額確定補貼額度。
每平方米租賃住房補貼標准,根據經濟發展水平、市場平均租金等因素確定。對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請人,按照市場平均租金確定每平方米租賃住房補貼標准;對其他低收入住房困難的申請人,按照市場平均租金的一定比例確定每平方米租賃住房補貼標准。
第九條 採取實物配租的,申請人應當將其名下的原住房交區住房保障機構作為實物配租住房另行配租,原住房權屬性質不變。
申請人交出原住房的,配租面積按保障面積標准確定;不能交出原住房的,原則上不予實物配租,可以採取貨幣補貼方式。
實物配租住房的租金標准,由市價格行政管理部門會同市房屋、財政等行政管理部門制定並公布。
對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請人,免收保障面積標准內的租金。
第十條 廉租住房租金收入應當嚴格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專項用於廉租住房的維護和管理,不足部分在一般預算中安排。
廉租住房租金與廉租住房保障資金不得混同安排使用。
第三章 資金和房屋來源
第十一條 廉租住房保障資金來源:
(一)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扣除計提貸款風險准備金和管理費用後的全部余額;
(二)從土地出讓凈收益中按照不低於15%的比例安排的資金;
(三)市、區財政預算安排的資金;
(四)上級財政預算安排的廉租住房保障補助資金;
(五)社會捐贈的廉租住房保障資金;
(六)其他用於廉租住房保障的資金。
第十二條 廉租住房來源:
(一)政府新建、改建、收購的住房;
(二)騰退的公有住房和交出的私有住房;
(三)社會捐贈的住房;
(四)其他渠道籌集的住房。
第十三條 廉租住房的建設應當遵循政府統籌、以區為主、合理規劃、市場運作的原則,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十四條 廉租住房建設用地的規劃布局,應當兼顧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居住和生活的便利。
第十五條 新建廉租住房應當採取配建為主的方式,各區政府應當根據市政府公布的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建設計劃,落實配建地塊,組織實施配建。
廉租住房建設用地應當在土地供應計劃中優先安排,並在申報年度用地指標時單獨列出,採取劃撥方式供應。
第十六條 廉租住房的規劃設計,應當堅持經濟適用,符合規定質量安全標准,滿足基本使用功能的原則,按照發展節能省地環保型住宅的要求,推廣使用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
新建廉租住房單套建築面積應當控制在50平方米以內。
第十七條 配建廉租住房的建設項目,應當在國有土地劃撥決定書或者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中,將配建廉租住房的數量、套型面積、建設標准、配套以及建成後產權移交和交接時間等事項作為附加條款。
第十八條 政府投資配建的廉租住房,竣工後由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門接管為國有直管房產,委託房屋所在地區房產經營單位經租。
第十九條 廉租住房建設項目免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
鼓勵捐贈住房作為廉租住房房源和捐贈資金用於廉租住房保障。
政府或政府認定的單位新建、改建和購買住房作為廉租住房的,以及捐贈廉租住房房源和捐贈廉租住房保障資金的,按照國家規定的稅收政策執行。
第四章 申請審查程序
第二十條 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申請人,應當由戶主向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提出廉租住房保障書面申請,並提交下列資料:
(一)民政部門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證明或所在單位(居住地街道辦事處)出具的收入證明;
(二)房屋所有權或房屋承租證明;
(三)所在單位或居住地街道辦事處出具的現住房情況證明;
(四)身份和戶籍證明;
(五)財產狀況證明;
(六)婚姻狀況證明;
(七)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相關資料。
第二十一條 街道辦事處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組織進行申請資料審查,對申請人的住房、收入及財產狀況進行調查,經評議、公示後提出初審意見,報區住房保障機構。
區住房保障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資料之日起10日內對申請人的住房狀況進行審核,並將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的資料轉區民政部門。
區民政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資料之日起10日內對申請人的收入狀況進行審核,並將審核意見反饋區住房保障機構。
區住房保障機構應當對經審核符合條件的予以公示,公示期為15日。對公示無異議或有異議經查證不成立的,報市住房保障機構。
市住房保障機構應當自收到資料之日起10日內進行審核,對符合條件的予以備案,並書面通知區住房保障機構予以登記,由區住房保障機構發給申請人准予登記通知書。對不符合條件的,由區住房保障機構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第二十二條 街道辦事處、住房保障機構及民政部門在審查申請人的住房、收入及財產狀況時,可以採取入戶調查、鄰里訪問及信函索證等方式。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予以配合,如實提供相關資料。
第二十三條 區住房保障機構對已登記的申請人,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確定其相應的保障方式及輪候順序,並予以公開。
已登記並屬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申請租賃住房補貼的,應當優先安排發放補貼。
已登記並屬於孤、老、病、殘等特殊困難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其他急需救助家庭的,在實物配租中應當優先安排。
第二十四條 輪候到位可以發放租賃住房補貼的家庭,應當與區住房保障機構簽訂租賃住房補貼協議,按照協議約定自行租賃住房,並將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等資料報區住房保障機構備案。經區住房保障機構審查符合要求的,由區財政部門按照規定程序撥付租賃住房補貼。
輪候到位可以實物配租的家庭,應當與區房產經營單位簽訂廉租住房租賃合同。
租賃住房補貼發放和實物配租結果,區住房保障機構應當予以公布,並向市住房保障機構和區房屋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第二十五條 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製定租賃住房補貼協議和廉租住房租賃合同格式文本。
第二十六條 取得廉租住房保障的申請人,應當按年度向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如實申報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等變動情況。
街道辦事處應當對申報情況調查核實,予以公布,並將結果報區住房保障機構。區住房保障機構應當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復核,並按照復核結果,及時調整租賃住房補貼額度或實物配租的面積、租金等;對不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應當停止發放租賃住房補貼或收回廉租住房。
區住房保障機構應當將年度復核結果報市住房保障機構和區房屋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第二十七條 申請人對街道辦事處、住房保障機構及民政部門的審查結果或對住房保障機構確定的輪候順序等有異議的,可以向該機關或其上級機關提出復核的申請,受理機關應當及時予以復核。
第五章 監督
第二十八條 市住房保障機構應當加強對區住房保障機構和街道辦事處住房保障工作的業務指導,並做好人員培訓和監督工作。
第二十九條 住房保障機構應當建立廉租住房保障檔案,加強動態管理,對被保障家庭(單身人員)定期走訪、抽查,及時掌握其人口、收入及住房等變動情況。
第三十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進行檢舉和控告。對查證屬實的舉報者,住房保障機構可以予以獎勵。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一條 對隱瞞真實情況或者提供虛假資料申請廉租住房保障的,街道辦事處不予受理,並報區住房保障機構記入不良信用記錄,申請人2年內不得再申請住房保障。
第三十二條 以欺騙等不正當手段獲得廉租住房保障登記的,由區住房保障機構取消其登記並記入不良信用記錄,申請人5年內不得再申請住房保障。
以欺騙等不正當手段取得廉租住房補貼的,由區房屋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其退回;對拒不退回租賃住房補貼的,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以欺騙等不正當手段取得廉租住房的,由區房產經營單位依法收回,並按市場價格追繳相應的房租。
第三十三條 取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單身人員)將廉租住房轉借、轉租或者改變用途的,區房產經營單位應當依法收回廉租住房。
第三十四條 有關部門和單位工作人員,在廉租住房保障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五條 嶗山區、城陽區、黃島區和即墨市、膠州市、膠南市、平度市、萊西市的廉租住房保障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十六條 本辦法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2004年8月20日市人民政府發布的《青島市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辦法》(青島市人民政府令第169號)同時廢止。
❷ 為什麼依舊有這么多人擠著進銀行
1,穩定。
假如在私企,工作到一定的年限可能面臨裁員的危險。比如著名私企華為,都被傳出35歲以上的老員工可能陸續被裁員的危機;假如在外企,即使福利再健全,同樣會遭遇到被裁員。尤其近幾年國家民族品牌崛起。外企裁員或者退出中國市場的消息屢見不鮮。那麼銀行就幾乎不存在這樣的危機,只要沒有犯大錯誤,哪怕工作能力有限,也能在崗位上混日子。
2.待遇。
假如在私企,收入有可能很高,但是老闆讓你加班你就得加班,而且往往沒有加班費。於是,按照時薪計算的話,根本不算高收入。而在外企,雖然加班等工資都會按照國家勞動法計算,但是外企競爭激烈,今天拿到的錢,未來不一定拿得到。從長遠來看,收入可能斷層。
而銀行幾乎沒有這方面的危機,穩定的收入,並且准時上班下班,即使退休後,每個月還有可靠的退休金。有些福利待遇好的銀行,還有分配住房以及養老保險等福利,相當吸引人。還有不得不承認,銀行有很多隱形的福利。
3.輕松
周圍很多銀行的員工,除了日常的工作之外,業余時間還可以想法設法靠副業賺錢。比如我認識一位銀行的經理,業余通過寫作,每個月固定收益1-2萬元。即使是在銀行工作的員工,也能夠第一時間了解最佳的理財產品,而做出很好的 投資決定。假如是私企還是外企,白天的工作已經忙不開交,更不要說晚上的兼職。可見,國家企事業單位的穩定性好清閑性還是很有優勢的。
❸ 公積金是怎麼一回事
公積金,通常是指住房公積金,有時也指公司公積金。
1、公司公積金:
公司公積金又稱公司的儲備金,是指公司為增強自身財產能力,擴大生產經營和預防意外虧損,依法從公司利潤中提取的一種款項,不作為股利分配的部分所得或收益。主要用於:彌補公司虧損、擴大公司生產經營、轉增公司資本。
2、住房公積金:
是一種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貨幣化的一種形式。住房公積金制度是國家法律規定的重要的住房社會保障制度,具有強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單位和職工個人必須依法履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義務。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以及單位為其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實行專戶存儲,歸職工個人所有。
(3)中國住房保障資金來源擴展閱讀:
公司公積金又可分為法定公積金、任意公積金和資本公積金:
1、法定公積金
法定公積金是指根據公司法的規公司公積金定,公司在年終結算時,對上年的稅後利潤在分配前,扣除不少於10%的部分作公積金,用於彌補經營虧損和發展的准備金。
2、任意公積金
任意公積金是指公司的上年稅後利潤在扣除不少於10%利潤額的法定公積金後,或者法定公積金已達公司注冊資本的50%,不再增加時,由公司的權力機構股東會(股東大會)決定再從利潤中扣除若干份額作為任意公積金,任意公積金與注冊資本的比例沒有限制,完全由公司權力機構根據發展需要扣除。
3、資本公積金
資本公積金是指由投資者或其他人(或單位)投入,所有權歸屬於投資者,但不構成實收資本的那部分資本或者資產。即資本公積金從形成來源看是投資者投入的資本金額中超過法定資本部分的資本,或者其他人(或單位)投入的不形成實收資本的資產的轉化形式,它不是由企業實現的凈利潤轉化而來,本質上屬於資本的范疇。
參考資料來源:
網路-公積金
網路-公司公積金
❹ 房產使用權與房產所有權一樣
房產使用權與房產所有權不一樣。
房屋使用權是指承租人承租的直管公有住房。房屋的使用權是對房屋的實際利用權力,通過一定法律契約,非房屋所有權人也可獲得房屋的使用權,如房主將房屋租給他人使用。
使用權買賣從法律角度來說,其實質是變更長期的租賃關系的承租人。由於現在買賣的只是房屋的使用權,雙方存在的只是租賃關系,所以如果購買使用權後想再上市交易的話,需先將該房屋按照成本價購買,然後按照已購公房上市手續,補交土地出讓金後方可上市交易。
只有使用權而沒有產權的房子都是公房,產權屬於國家或集體。這種使用權是從權中分離出來的一種獨立的財產權,這種使用權允許使用權者或者是公房的承租者在規定的一定范圍內,通過特定的方式轉讓或者是交換房屋的使用權。
只有使用權的房屋在房產市場中也存在,因為價格、地理位置等因素的影響,也會有購房者購買。
(4)中國住房保障資金來源擴展閱讀:
只有使用權的房屋在交易過程中會遇到很多問題:
一、權益無法保障
在正常居住情況下與普通商品房無異,布置裝修都隨意,但是如果遇到了特殊情況,與普通商品房的差異就出來了。一但遇到房屋拆遷、回收,將面臨房財兩空的囧境,無法得到法律上的保障,房產證是個人擁有房產的憑證。只有房屋的使用權,無法入戶口,也沒法獲得其他權利。
二、無法轉變為產權房
只有使用權的房屋通常是因為政策原因受到優惠,所以要想從沒產權的房屋轉變為有產權的房屋,也要受到政策的限制。能把使用權房變成產權房的可能性極小,難度極高。
三、無法辦理貸款
只有使用權的房屋是無法向銀行申請貸款的,所以必須一次性全款付清,並且雙方的合同只是債權債務關系,這會增加購房者的壓力。從賣房者的角度看,買方為了保證合同的正常履行會採取怎樣的手段也是意料不到的,這些會導致在使用權房的轉讓中出現不少的問題。
四、戶口問題
只有使用權的房屋無法解決購房者的戶口問題,有可能買賣雙方交易的時候,購房者支付了一定定金,但是對方如果不遷移戶口,或採取種種方式拖延,為了拿到全額房款。到時候即使已經住進來了,但是由於現在的戶主不同意,而無法將戶口遷移進來。
❺ 怎樣申請黃島區新安廉租房
廉租房都是有錢人住的
❻ 李莉:如何保證保障房資金來源
如何保證保障房資金來源如何保證保障房資金來源如何保證保障房資金來源如何保證保障房資金來源「加強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給」是 2 0 1 0 年以來房地產市場調控的主要措施之一,中央最初提出加大對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支持力度,隨後規定保障性安居工程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於住房建設用地供應總量的 7 0 % 。「十二五」規劃綱要提出「 『十二五』期間,全國建設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 3 6 0 0 萬套,全國保障性住房覆蓋面達到 2 0 % 左右」。其中, 2 0 1 1 年全國計劃建設保障性住房和棚戶區改造住房 1 0 0 0 萬套,根據住建部估算,年度投資大約 1 . 3 萬億。如此龐大的資金靠什麼支撐?國際經驗表明,政府財政是保障房建設的主要資金來源。美國在 2 0 世紀 6 0 年代以前建設保障房的資金全部由政府承擔,後來美國政府開始鼓勵開發商進入保障房建設領域,盡管有數據顯示 1 9 7 0 - 1 9 8 5 年美國 9 7 % 以上的建設資金來自於私人機構,但是當時美國政府對建設保障房的開發商和中低收入租房者實行的減免稅收、租金補償、貼息等政策其實也是間接的政府財政支出。此外, 1 9 7 0 年保障房建設比較成功的英國政府投入保障房建設的資金占所有資金的 4 8 . 6 % 。但是,靠政府財政解決保障房建設無疑會擠占其他資源的建設資金,因此,部分市場融資也是保障性住房資金不可或缺的重要來源,二者之間合理的配比是保障性住房成功的關鍵。 2 0 1 1 年我國保障房建設所需資金 1 . 3 萬億,據住建部介紹,政府財政提供 5 0 0 0 億( 1 6 0 0 億用於棚戶區改造, 3 4 0 0 億用於公租 房和廉租房建設),其中中央政府補助 1 0 3 0 億,地方政府提供 3 9 7 0 億,剩餘 8 0 0 0 億由社會機構、保障對象及所在企業籌集(經濟適用房建設所需 4 6 0 0 億由社會機構通過市場運作解決,用於棚戶區改造的 3 4 0 0 億由工礦企業和職工籌集),中央和地方政府財政支出占所有投入資金的 3 8 . 5 % ,雖然略低於 1 9 7 0 年英國政府財政支出的佔比,但也是保障房資金的重要組成部分,可以說在政府財政和市場融資的配比相對合理。筆者認為,與地方財政提供的近 4 0 0 0 億保障房資金相比,由社會機構通過市場解決的近 8 0 0 0 億資金相對較容易。目前,央企被勒令退出房地產市場,社會機構出於對房地產市場在空前嚴厲調控下未來走勢不確定、投資風險加大的考慮,紛紛轉向保障房投資,況且保障房的土地成本較低、建設和安居成本固定、消費群體龐大,而且收益可以預見,不僅一些商業銀行、保險公司、信託公司等機構有意投資保障房建設,而且以民間資本投資為主的保障房建設投資基金近期也浮出水面。此外,我們還可以借鑒國際上通過金融創新吸引社會資金進入保障房建設的經驗:一是以美國為代表的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不僅可以通過住房抵押貸款的二級市場籌集住房資金,而且能夠解決一級市場「存短貸長」的矛盾。二是以英國、德國為代表的「先存後貸」合同儲蓄模式,潛在購房者要得到住房儲蓄銀行的購房貸款,必須在該銀行存足相應款項,而這些存款可以為保障房建設提供資金。三是以法國、新加坡為代表的住房基金模式,企業職工將收入的一定比例定期 存入國家住房基金管理處,部分專項資金用於保障房建設。所以相對而言,地方政府提供近 4 0 0 0 億用於保障房建設的資金壓力更大。盡管國家規定了地方政府保障房建設資金的「紅線」——至少 1 0 % 的土地出讓金,但是地方財政資金的缺口仍然很大。如果按照房地產市場比較繁榮的 2 0 1 0 年土地出讓金 2 . 9 萬億計算,計提用於保障房的資金僅 2 9 0 0 億,存在 1 0 0 0 多億的資金缺口,更何況在房地產市場調控愈演愈烈的 2 0 1 1 年,土地流拍情況屢屢發生,土地出讓金的規模或將下降,地方財政用於保障房資金的缺口如何彌補?筆者認為,在全國范圍內開征房產稅不但能夠保證地方政府用於保障房建設的財政收入,而且有利於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與國外相比,我國房產稅佔全國財政總收入的比重偏低( 2 0 1 0 年僅 1 . 1 % ),對地方財政的貢獻更是可以忽略不計。上世紀 7 0 年代,國際上房產稅佔地方政府收入的平均比重超過 2 0 % ,近年來雖然有所下降,但是平均比重仍在 1 0 % 以上,美國、加拿大、英國、澳大利亞等國家的房產稅佔比甚至達到 7 0 % 以上,可見,房產稅是許多國家地方財政收入的重要來源。國外徵收房產稅的稅率一般在 1 % - 1 0 % 之間,且征稅對象大多是自有住房者。我們參照上海和重慶的房產稅率簡單估算在全國范圍內商品住宅徵收房產稅的收入。征稅對象是截止到 2 0 1 0 年底全國住宅存量面積 1 8 6 . 8 億平方米(按照國家統計局公布的 2 0 0 6 年城市人均住宅建築面積和當年城鎮人口計算的 2 0 0 6 年底城鎮住宅存量 1 5 6 . 3 8 億平方米,與 2 0 0 7 年至 2 0 1 0 年累計銷售的住宅面積 3 0 . 4 2 億平方米之和),按照 2 0 1 0 年住宅市場價格計算的城鎮住宅市值為 8 8 . 2 4 萬億。根據單一比例稅率進行保守估計,按照住宅市場價的 7 0 % 繳納房產稅,稅率為 0 . 6 % ,房產稅收入約 3 7 0 0 億。按照差別比例稅率進行估計,假設高檔住宅佔比為 2 0 % ,稅率 1 . 2 % ,普通住宅的稅率為 0 . 6 % ,則房產稅收入約 4 5 0 0 億,這部分房產稅佔全國財政收入的 6 % 左右,雖然低於國際平均水平,但是長期看有利於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首先,這部分房產稅收入可以為地方財政提供部分保障性住房所需的資金,不需要過多的動用其他資源所需的財政資金。其次,徵收房產稅可以緩解地方對「土地財政」的依賴,不但能夠彌補降低土地出讓成本而減少的土地財政收入,而且地方政府也可以真正執行對房價目標的控制。目前多數城市公布的房價控制上漲的目標是不超過 G D P 或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速,並未形成房價下降的預期,主要由於地方政府不能承受由於房價下降而減少的土地出讓金收入,特別是對土地財政依賴度較高的二三線城市。土地出讓金的減少不但不能保證保障性住房建設所需資金,而且削弱了對當地經濟發展的財政支持。因此,全國范圍內徵收房產稅是解決地方政府用於保障房建設資金來源的主要措施。作者:李莉
❼ 呼市廉租房怎麼申請
申請呼和浩特廉租房,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本市城鎮非農業版常住戶口並在當權地居住生活的;
(二)、享受本市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家庭;
(三)、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在13平方米(含13平方米)以下。
廉租房保障資金及房屋來源如下:
廉租住房保障資金來源:
(一)、年度財政預算安排的資金。
(二)、提取貸款風險准備金和管理費用後的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余額。
(三)、土地出讓凈收益中安排不低於10%的廉租住房保障資金。
(四)、社會捐贈及其他方式籌集的資金。
實物配租的廉租住房來源:
(一)、政府新建、收購的符合條件的住房。
(二)、騰退的公有住房。
(三)、社會捐贈的住房。
(四)、其他渠道籌集的住房。
廉租住房建設用地採取劃撥方式,應當在土地供應計劃中優先安排,並在申報年度用地指標時單獨列出,採取劃拔方式,保證供應。
❽ 廉租住房保障辦法的房屋來源
廉租住房保障資金採取多種渠道籌措。
廉租住房保障資金來源包括:
(一)年度財政預算安排的廉租住房保障資金;
(二) 提取貸款風險准備金和管理費用後的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余額;
(三)土地出讓凈收益中安排的廉租住房保障資金;
(四)政府的廉租住房租金收入;
(五)社會捐贈及其他方式籌集的資金。 提取貸款風險准備金和管理費用後的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余額,應當全部用於廉租住房建設。
土地出讓凈收益用於廉租住房保障資金的比例,不得低於10%。
政府的廉租住房租金收入應當按照國家財政預算支出和財務制度的有關規定,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專項用於廉租住房的維護和管理。 實物配租的廉租住房來源主要包括:
(一)政府新建、收購的住房;
(二)騰退的公有住房;
(三)社會捐贈的住房;
(四)其他渠道籌集的住房。 廉租住房建設用地,應當在土地供應計劃中優先安排,並在申報年度用地指標時單獨列出,採取劃撥方式,保證供應。
廉租住房建設用地的規劃布局,應當考慮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居住和就業的便利。
廉租住房建設應當堅持經濟、適用原則,提高規劃設計水平,滿足基本使用功能,應當按照發展節能省地環保型住宅的要求,推廣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廉租住房應當符合國家質量安全標准。 新建廉租住房,應當採取配套建設與相對集中建設相結合的方式,主要在經濟適用住房、普通商品住房項目中配套建設。
新建廉租住房,應當將單套的建築面積控制在50平方米以內,並根據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居住需要,合理確定套型結構。
配套建設廉租住房的經濟適用住房或者普通商品住房項目,應當在用地規劃、國有土地劃撥決定書或者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中,明確配套建設的廉租住房總建築面積、套數、布局、套型以及建成後的移交或回購等事項。 廉租住房建設免徵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
鼓勵社會捐贈住房作為廉租住房房源或捐贈用於廉租住房的資金。
政府或經政府認定的單位新建、購買、改建住房作為廉租住房,社會捐贈廉租住房房源、資金,按照國家規定的有關稅收政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