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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實施保障性住房

發布時間:2021-01-19 13:54:06

❶ 怎麼參與保障性住房的建設

由開發商參與的保障房開發模式,目前主要以代建制為主。即採取政府立項內,通過招容標方式選取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管理公司或具備相應工程管理能力的其他企業,並委託其代理政府對項目招投標、勘察、設計、施工等建設全過程進行組織管理,項目竣工後交付使用人的建設管理模式。同時限定基本利潤,如經濟適用房明確規定利潤率為3%,並可獲取相應管理費(各地有所不同,一般在1%左右,最高不超過3%)。

❷ 如何申請保障房

申請保障房需滿足以下條件:

(一)家庭申請的,其全部家庭成員應當具有本市戶籍。家庭成員的戶籍因就學、服兵役遷出本市的,在就學、服兵役期間視為具有本市戶籍;單身居民申請的,應當具有本市戶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單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請受理日之前連續兩年均不超過本市規定的購買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線標准;

(三)家庭財產總額或者單身居民個人財產總額不超過本市規定的購買保障性住房的財產限額;

(四)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在本市和國內其他地區無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設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在申請受理日之前三年內未在本市和國內其他地區轉讓過住宅建設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六)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未在本市和國內其他地區購買過具有保障性質或者其他政策優惠性質的住房,但作為家庭成員的子女在單獨組成家庭或者達到規定的年齡條件後申請購買保障性住房的除外;

(七)市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單身居民申請購買保障性住房的,其年齡條件和面積標准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2)如何實施保障性住房擴展閱讀:

2008年底,國務院下發了《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第一部分就提出要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力度。

(一)爭取用3年時間基本解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住房及棚戶區改造問題。

1、通過加大廉租住房建設力度和實施城市棚戶區(危舊房、筒子樓)改造等方式,解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住房問題。

2、加快實施國有林區、墾區、中西部地區中央下放地方煤礦的棚戶區和採煤沉陷區民房搬遷維修改造工程,解決棚戶區住房困難家庭的住房問題。

3、加強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各地從實際情況出發,增加經濟適用住房供給。

(二)多渠道籌集建設資金。中央加大對廉租住房建設和棚戶區改造的投資支持力度,對中西部地區適當提高補助標准。

(三)開展住房公積金用於住房建設的試點。為拓寬保障性住房建設資金來源,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的使用效益,選擇部分有條件的地區進行試點,在確保資金安全的前提下,將本地區部分住房公積金閑置資金補充用於經濟適用住房等住房建設。

❸ 關於加強保障性住房建設有什麼好的建議

一、住房保障尚未立法,執行中缺乏約束力、強制力

按照《國務院關於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及住建部等部門的有關政策及規章,各地應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保障性住房政策。但經調查,全國大部分地區所出台的住房保障政策是以行政管理部門規章形式出台,而不是以政府文件或地方性法規形式出台,而且國家也尚未出台住房保障法,導致對社會及政府相關部門缺乏約束力、強制力和執行力,對解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缺乏有效的法律支撐點。各地保障性住房體系在工作機制、工作體制運轉模式上良莠不齊。大部分地方政府住房保障的機構為臨時、非政府管理部門,尤其是基層實施部門,存在機構不健全,人員、經費不足等問題。

二、住房保障資金得不到有效保障

按照《國務院關於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的要求,各地最少應按上年土地出讓金凈收益的10%,以及公積金增值收益(扣除貸款風險准備金及管理費)計提住房保障資金,並進行專戶管理。但從全國各地審計情況來看,個別城市因地方財政資金困難等原因沒有按規定足額提取,致使住房保障資金得不到有效保障。

三、保障性住房選址困難

多份文件均對優先供應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有明確的規定,但在實際實施過程中,個別地方政府在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供應上執行政策的偏差很大,用於商業開發的建設用地地段、市政及生活服務設施均有較大的競爭優勢,而用於保障性住房的建設用地鑒於價格問題,選址大多偏僻,交通、學校、醫療等市政、生活服務設施不齊全,導致一部分低收入居民好地段的房子買不起,偏僻的保障性住房不敢買的窘境。

四、退出機制缺乏法律方面的支持

對享受保障性住房的家庭,在日後不具備享受保障性住房條件時如何退出保障性住房,缺乏法律方面具體規定,導致全國普遍存在退出難的問題。

建立健全住房保障體系,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設,切實解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實現「住有所居」的目標,僅依靠政府的行政能力和行政手段是遠遠不夠的,加快《住房保障法》的立法進程,完善立法程序的及時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極其重要。建議如下:

(一)要盡快立法明確相關部門職責。住房保障體系的建立是一個系統工程,涉及到土地、規劃、財政、民政、房產等一系列政府職能部門,建議應盡快立法明確相關職能部門在住房保障方面的工作職責,進一步強化執行力度和監督力度。

(二)要保證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的供應。政府在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的供應上要真正體現「惠及民生、讓利民生、保障民生」的理念,要認真研究,精心組織,確保予以優先供應;保障性住房用地選址要充分考慮地段、市政配套設施及生活服務設施完善、齊全。

(三)要立法確保住房保障資金的籌集和落實。立法明確各地最少應按上年土地出讓金凈收益的10%足額提取住房保障資金,利用公積金增值收益(扣除貸款風險准備金及管理費)計提住房保障資金,並進行專戶管理,實行專款專用;對未依法落實保障資金的地方政府及挪用、佔用保障資金的相關部門,要明確責任追究辦法和監管措施。

(四)要立法明確住房保障退出政策。完善各類保障性住房申請、審核、公示、復核、退出等制度;對符合保障性住房條件的人員,在日後復核不具備條件時,應立法明確退出辦法及對拒不退出人員的處罰辦法,並明確處罰執行部門,在法律層面上提供具體操作規則和有效支持依據。

(五)要建立健全住房保障監管機制。建立多渠道的住房保障監管機制。建立責任制,採取年初簽訂目標責任狀,年底績效考評的辦法檢查住房保障任務落實情況;人大、政協對住房保障過程予以全程監督,並聘請社會各界監督員、中低收入家庭人員參與日常考核;利用媒體及網路載體公示各地方政府住房保障任務執行情況、住房保障項目選址及建設情況、住房保障家庭申請審核情況、住房保障資金落實及使用情況等信息,保證住房保障政策公開、公平、公正性;對虛報、瞞報、弄虛作假等手段騙取住房保障的,明確處罰手段、操作細則及執行處罰的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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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如何申請保障性住房

近期,我市組織了第三批社會保障性租賃房的選房活動,此次選房活動歷時天,共有1300多戶申請戶參加,參加選房的大多數市民都選中了自己滿意的房子,高興而歸。 這段時間以來,我們也陸續接到一些市民的來電、來郵,希望進一步了解申請保障性住房的資格條件和相關政策。為了讓廣大市民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相關政策規定,本報記者專門采訪了市保障住房辦常務副主任林粟如、市國土房產局副局長郭俊勝,請他們就我市社會保障性住房的有關政策進行解答,並介紹了第三批社會保障性租賃房選房的有關情況。1、社會保障性住房有關政策解答者:市保障住房辦常務副主任林粟如記者問:我市已經率先在全國建立全覆蓋、分層次的社會保障性住房體系,請你就我市保障不同對象的社會保障性住房分類詳細介紹一下。林粟如:目前,我市已建立全覆蓋、分層次的社會保障性住房體系,只要是住房困難家庭,只要有住房需求,符合有關政策規定,都可以在住房保障體系中找到解決住房困難問題的途徑。當然,這是要對號入座的,不同條件的申請家庭可選擇的社會保障性住房也不一樣。我市提供的社會保障性住房主要分為兩大類:一類是面向具有本市戶籍的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提供的,可申請用於租賃的社會保障性租賃房、也可申請用於銷售的經濟適用房,這一類的申請家庭有一定的家庭收入和資產限制;另一類則是面向中等收入家庭,統稱為非低收入家庭,這部分人群不屬於低收入家庭,不能申請社會保障性租賃房、經濟適用房,但是根據規定只要是具有本市戶籍的無房戶都可以提出申請購買保障性商品房,且不受家庭收入及資產的限制,這部分房源只售不租。記者問:許多市民在咨詢中反映,我市社會保障性住房的名稱所對應的群體不太明確,能不能予以解釋?林粟如:我市自2006年啟動社會保障性住房工作以來,圍繞住房保障體系的建立已先後出台近20個政策、法規。由於社會保障性住房這項工作是我市在全國率先提出來的,沒有相關經驗可借鑒,因此,在政策制定之初,其保障范圍只限定在低收入群體,符合條件的申請家庭可以承租也可以購買,承租的稱為社會保障性租賃房,購買的房源名稱定為社會保障性商品房。去年國務院出台的24號文件明確低收入家庭購買的保障性住房稱為經濟適用房,為了與國家政策一致,我市將原確定的40%及以下的中低收入家庭稱為低收入家庭,將已出台的《廈門市社會保障性商品房配售管理辦法(試行)》(廈府辦【2006】277號)中的「社會保障性商品房」改按「經濟適用房」名稱組織實施,具體的操作辦法不變。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不少非低收入家庭也希望其住房問題也納入我市的住房保障體系。市委、市政府從支持幫助該群體解決住房問題的角度出發,提出了適度保障的目標,並列入住房保障體系組織實施,該群體購買的房源名稱定為保障性商品房。至此,購買保障性住房分為兩類,一類是低收入群體購買的稱為經濟適用房,另一類是非低收入家庭購買的稱為保障性商品房。記者問:同樣是用於銷售的社會保障性住房,經濟適用房、保障性商品房兩者之間有何區別?林粟如:一是保障性商品房與經濟適用房都是政府提供的社會保障性住房,都屬政策性住房,都是有限產權,購房取得產權未滿5年的不得直接上市交易。二是申請保障性商品房不受收入和資產限制,申請經濟適用房要申報家庭收入和資產。三是售價不同,保障性商品房定價為島內均價7000元/平方米、島外5000元/平方米。經濟適用房島內均價為4100元/平方米、島外3100元/平方米。四是轉讓時,經濟適用房原購買價格與相應地段社會保障性住房上市交易指導價的差價的90%向政府繳交增值收益,而保障性商品房僅需向政府繳交其差價的60%的增值收益。上市交易指導價由市政府定期制定發布。記者問:有的市民想更清楚地了解社會保障性住房的租金標准和售價,能不能通過本報再向市民作介紹?林粟如:面向低收入家庭的社會保障性租賃房的租金標准主要根據同地段的市場租金評估確定,政府對不同收入家庭分別給予90%、80%、70%的租金補助,同時給予低收入家庭40%、低保家庭80%的物業服務費補助,減輕低收入家庭的經濟負擔。面向低收入家庭出售的經濟適用房,國家明確規定「經濟適用房項目免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因此,其售價主要包括控制性建造成本、區域平均征地拆遷成本等費用,我市的經濟適用房島內均價在4100元/平方米,島外均價在3100元/平方米。面向非低收入家庭的保障性商品房因不屬於國家規定可享受優惠政策的范疇,其價格只能按照成本定價的原則確定,即由基準地價、建設成本及相關稅費構成,該價格沒有考慮市場因素,也不受商品房市場價格的影響,因此,價格相對固定。目前提供的保障性商品房島內均價約7000元/平方米,島外均價約5000元/平方米。記者問:不同對象申請社會保障性住房的准入條件不一樣,有什麼具體的要求?林粟如:我市每出台一項社會保障性住房政策,都會在相關媒體上刊登政策解答,或者是通過舉行大型的廣場咨詢活動進行面對面的解釋工作。相關的准入條件、申請程序等在各社區居委會都有公布,市民只要有疑問也可以通過電話:5106000、2098866(社會保障性租賃房)、2232624(經濟適用房、保障性商品房)咨詢,或者是登錄 http://www.xmzfbz.gov.cn、 http://www.xmbzzf.gov.cn了解詳情。應廣大市民要求,下面就低收入家庭、非低收入家庭的准入條件再作一個介紹:1.低收入家庭申請社會保障性租賃房、經濟適用房的准入條件(1)戶籍:申請人應具有本市戶籍,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至少1人取得本市戶籍滿3年(其中申請經濟適用房家庭應具有兩人或兩人以上本市戶籍);(2)住房:人均居住建築面積不超過12平方米;(3)收入:3人及以下戶家庭年收入不高於5萬元,4-5人戶不高於6萬元,6人以上戶不高於7萬元;(4)資產:申請社會保障性租賃房的申請人家庭資產不高於申請家庭年收入的4倍(即:3人及以下戶家庭資產不高於20萬元,4-5人戶不高於24萬元,6人以上戶不高於28萬元),申請經濟適用房的申請家庭資產不高於家庭年收入的6倍(即:3人及以下戶家庭資產不高於30萬元,4-5人戶不高於36萬元,6人以上戶不高於42萬元)。家庭資產為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名下資產的總和,主要包括房產、汽車、有價證券、投資(含股份)、存款(含現金和借出款)等。2.非低收入家庭申請保障性商品房的准入條件(1)戶籍:申請家庭具有兩人或兩人以上本市戶籍,且其中至少一人取得本市戶籍滿三年; (2)住房:無房戶。(3)單身居民滿35周歲的,可以個人名義申請購買保障性商品房。2、第三批選房有關問題解答者:市國土房產局副局長郭俊勝記者問:社會保障性住房第三批選房工作社會比較關注,請郭副局長介紹一下,為了確保本批次選房的公平,市國土房產局在程序上是如何考慮的?郭俊勝:我們將選房規則、各種房型的順序號碼以及房源的詳細情況包括坐落、朝向、結構、租金水平等信息,盡可能地向社會公開,目的在於讓廣大市民了解情況,讓社會各界有效監督。首先,市國土房產局根據房源情況制定選房規則,確定選房日程表。然後,通過新聞媒體告知市民選房規則以及房源數量和分布等相關情況,並通過廈門日報和廈門晚報公布參加本批次選房的申請人輪候號碼、具體的選房時間和地點。同時還通過居委會把選房通知書送達到每一位候選房申請人手中,確保他們能按時選房。為了讓申請人詳細了解本批次選房的情況,確保選房配租工作順利進行,公房管理中心又在人民會堂底層舉辦了大型選房咨詢活動,現場解答群眾的疑問,並印發了大量的相關宣傳資料供申請人選房時參考。同時,市民也可以通過保障性住房咨詢電話,了解本批次選房相關的情況。為了方便申請人實地看房,公房管理中心在各房源地點安排工作人員接待、引導申請人看房,向他們介紹房型、面積、租金以及小區的配套設施等相關情況。為了盡快解決申請人住房困難問題,在第一階段選房結束後,市國土房產局根據放棄本批次選房機會的申請人人數,按輪候號碼順序遞補,又組織了第二階段的選房,使房源盡快地交給申請人。記者問:聽說社會保障性住房第三批選房有158戶放棄選房,能不能介紹這方面的情況?郭俊勝:在前兩批選房中,有一小部分申請人提出家中小孩准備中考、高考、老人病重需要照顧不方便搬家,但他們若放棄選房,輪候號碼就會作廢,住房問題又無法得到解決。根據這種情況,市國土房產局對這次選房操作規則作了相應的改進,允許申請人在本批次選房正式開始之前提出放棄本批次選房申請,保留輪候號碼,等待下批次再選房。這樣能使選房規則更人性化,同時也可以讓輪候號靠後的申請戶更早選房。對放棄選房多出來的房源,市國土房產局將根據可選房源的數量依次遞補相應房型的輪候號碼組織選房,直到本批次房源配租完畢。記者問:保障性住房工作萬眾矚目,你們在選房操作過程中是如何體現監督機制的?郭俊勝:從第一批次的選房工作開始,我們就在選房前期,對房源信息、申請人的輪候號碼、選房時間以及優先選房對象等相關信息通過市國土房產局網站和廈門日報等平面媒體進行公示,保證市民群眾在第一時間了解掌握選房情況,接受市民群眾的監督。在選房過程中,邀請市紀檢監察部門和市國土房產局紀檢監察室全程介入,進行監督檢查,充分體現了選房配租工作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同時,在選房現場設置大屏幕,利用公開透明的選房系統,使申請人隨時可見選房動態,把我們工作的每一個細節都置於群眾監督之下。此外,在每日選房結束後,將選房結果、剩餘房源等相關信息在市國土房產局的網站和廈門日報、廈門晚報上公示,全面接受社會監督。記者問:聽說萬景公寓還有部分三房型房源,為什麼這次沒有安排選房?郭俊勝:首批申請的7639戶中所有三房型申請人均已在上一批選房中配租完畢。7639號之後的三房型申請人的資料還在審核當中。目前各區住房保障辦正在抓緊進行審核,待審核公示後,剩餘的三房型房源將在第一時間提供給申請人挑選。

❺ 怎麼申請保障性住房

二、已婚居民應當以家庭為單位申請住房保障。
三、
住房困難家庭或者單身居民申請租賃保障性住房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家庭申請的,家庭成員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戶籍;單身居民申請的,應當具有本市戶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單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請受理日之前連續兩年均不超過本市規定的租賃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線標准;
(三)家庭財產總額或者單身居民個人財產總額不超過本市規定的租賃保障性住房的財產限額;
(四)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在本市無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設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提出申請時未在本市和國內其他地區享受住房保障;
(六)市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申請廉租住房的,除具備上述(一)、(三)、(四)、(五)、(六)條件之外,還需提供市民政主管部門出具的有效證明文件。
註:以上所稱自有住房,包括已經合法登記的住房和雖未登記但有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以所有人或者共有人的名義擁有的住房。
所稱家庭成員,是指具有法定贍養、撫養或者扶養關系並共同生活的人員。四、住房困難家庭或者單身居民申請購買保障性住房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家庭申請的,其全部家庭成員應當具有本市戶籍。家庭成員的戶籍因就學、服兵役遷出本市的,在就學、服兵役期間視為具有本市戶籍;單身居民申請的,應當具有本市戶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單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請受理日之前連續兩年均不超過本市規定的購買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線標准;
(三)家庭財產總額或者單身居民個人財產總額不超過本市規定的購買保障性住房的財產限額;
(四)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在本市和國內其他地區無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設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在申請受理日之前三年內未在本市和國內其他地區轉讓過住宅建設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六)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未在本市和國內其他地區購買過具有保障性質或者其他政策優惠性質的住房,但作為家庭成員的子女在單獨組成家庭或者達到規定的年齡條件後申請購買保障性住房的除外;
(七)市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五、單身居民申請購買保障性住房的,其年齡條件和面積標准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❻ 如何申請購買保障性住房

首先必須滿足四項條件:
據了解,符合下列條件的可申請租賃或購買1套保障性住房:滿足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規定的戶籍、勞動關系和各項社會保險要求;符合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劃定的收入和財產標准;無房或者現住房面積低於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規定的住房困難標准;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接著像相關部門提供申請資料
申請需提供哪些材料:
居民申請租用、購買保障性住房應當提供:家庭成員身份證件、戶口簿等;家庭成員婚姻狀況證明、收入證明;用人單位證明、勞動用工合同及社保證明;所在單位或者居住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住房情況證明;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街辦審核結果公示15天:
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應當在申請人戶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工作單位將審核結果公示15日,公示內容包括申請人姓名、收入、住房等情況。市、縣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予以核准。核准結果在申請人戶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工作單位公示15日,並在當地電視、報紙、政府網站等媒體上公開。
審核不過關告知申請人:
保障性住房實行輪候分配製度,按照抽簽、搖號或其他公平、公正的方式確定輪候及分房順序。未經相關程序不得擅自改變分配對象和輪候次序。對拒不配合調查,申請材料不齊全、不真實或者經審核不符合條件的,初審、復審或者審核部門應當退回其申請,書面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❼ 如何加強保障性住房,公租房以及廉租房的建設

申請公租房房,應抄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准;
(二)收入、財產低於規定標准;
(三)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
具體條件由直轄市和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並向社會公布。

❽ 如何獲得保障性住房

你好,給您以下資料供參考,
由於每個城市的標准都是不相同的,建議具體事宜咨詢下檔子的政策,

保障性住房申請條件:

1、必須以家庭的名義申請;

2、申請家庭成員必須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申請家庭成員之間的關系必須是夫妻或父母子女關系;

3、所有申請家庭成員都具有本市戶口,在本市工作和生活,且其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戶籍滿3年。

4、家庭年收入低於「3人戶及以下5萬元、4-5人戶6萬元、5人戶以上7萬元」的中低收入家庭標准;

5、家庭資產在中低收入家庭標準的6倍以下,家庭資產包括房產、汽車、有價證券、投資(含股份)、存款(含現金和借出款);

6、家庭無房或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在12平方米以下。

有下列幾種情況的,不能申請或參與申請購買社會保障性商品房:

1、申請之日前五年內有購買或出售房產的;

2、通過購買商品房或作為商品房代理人落戶本市的;

3、以投靠子女方式落戶本市的;

4、離婚前已享受過政府住房優惠政策;

5、離婚時間不足2年的。

申請社會保障性商品房的程序:

1、領表:憑戶口簿、身份證向社區居委會領取《社會保障性商品房申請表》。

2、填表:按要求如實填寫。

3、申請:向戶籍所在地居委會提交申請表和相關證明資料。

4、初審:居委會組織對申請人的戶籍、收入、資產、住房等情況進行初步審查,並在社區公示後報街道辦審核。

5、審核:街道辦組織對居委會報送的申請人的家庭情況進一步核實,簽署審核意見,將申請表及相關材料提交住宅辦。

6、打分:市住宅辦按本辦法規定對申請人進行打分,將申請人的分數及其他相關情況進行公示。

7、批准:市住宅辦進行復核後,報市建設與管理局批准。

8、輪候:市住宅辦對取得購房的申請人進行公告並進入輪候系統。

9、配售:市住宅辦按得分等情況,組織進行抽房號、配房及辦理相關購房手續。

10、交房:根據合同約定的交房時間,辦法交房手續,遷移戶口。

申購社會保障性商品房需提供的材料:

1、按要求填寫的《社會保障性商品房申請表》。

2、提供每個申請家庭成員的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離婚的提供離婚證、未成年子女撫養證明,喪偶的提供相關證明。

3、戶籍所在地、現居住地房產的證明資料,申請家庭成員所擁有的其他房產產權資料(上述房產,私房提供產權證或購房合同,租住公房提供租賃合同)。

4、有工作單位的提供單位住房分配情況證明。

5、申請家庭成員上一年度收入證明(工資收入含獎金、各類補貼、加班費或其他收入)及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

6、個體工商戶或投資辦企業的,提供經營執照及上年度個人所得稅的繳交憑證或其他相關繳稅證明。

7、未就業的提供失業證或其他相關證明。

8、已享受過政府住房優惠政策的,提供與相關部門簽訂的原住房騰退協議等證明材料。

9、住僑房的,提供法院的判退法律文書或僑務部門出具的符合落實華僑政策的證明。

10、因就學(不含出國留學人員)、服兵役等原因遷出戶籍的,提供原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證明。

11、現役軍人提供經市民政局(雙擁辦)確認的符合轉業安置廈門條件的證明材料。

12、因支援內地建設、上山下鄉等原因遷出戶籍,現已返回本市定居且戶籍回遷的,提供相關證明。

13、因在本市大中專院校讀書取得本市戶籍,且畢業後直接在本市落戶的,提供畢業證書。

14、申請家庭成員有殘疾的,提供殘疾證明。

15、優撫對象、軍烈屬家庭的,提供相關證明。

上述材料涉及各類證件或合同的,應提交經申請人簽字確認的復印件,並提供原件核對。

申請社會保障性商品房的程序

1、領表:憑戶口簿、身份證向社區居委會領取《社會保障性商品房申請表》。

2、填表:按要求如實填寫。

3、申請:向戶籍所在地居委會提交申請表和相關證明資料。

4、初審:居委會組織對申請人的戶籍、收入、資產、住房等情況進行初步審查,並在社區公示後報街道辦審核。

5、審核:街道辦組織對居委會報送的申請人的家庭情況進一步核實,簽署審核意見,將申請表及相關材料提交住宅辦。

6、打分:市住宅辦按本辦法規定對申請人進行打分,將申請人的分數及其他相關情況進行公示。

7、批准:市住宅辦進行復核後,報市建設與管理局批准。

8、輪候:市住宅辦對取得購房的申請人進行公告並進入輪候系統。

9、配售:市住宅辦按得分等情況,組織進行抽房號、配房及辦理相關購房手續。

10、交房:根據合同約定的交房時間,辦法交房手續,遷移戶口。

❾ 如何加強保障性住房建設和管理

這是需要政府主導的事情,必須要做到公平公正,廉潔自律,保障分配的合理,對於需要的人群要做好調查研究
第一,加快健全住房保障制度。按照黨的十八大報告提出的要求,住房保障制度建設的基本方向是:加快建立市場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結合的住房制度,完善符合國情的住房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立足保障基本需求、引導合理消費,加快構建以政府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場為主滿足多層次需求的住房供應體系,逐步形成總量基本平衡、結構基本合理、房價與消費能力基本適應的住房供需格局,向著實現廣大群眾住有所居的目標邁進。
第二,加強保障性住房建設和供給。要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設速度,堅持從我國國情出發,滿足基本住房需要;堅持政府主導、政策扶持,引導社會參與;堅持加大公共財政的投入,同時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堅持經濟、適用、環保,確保質量安全。多渠道籌集廉租房房源,完善租賃補貼制度。重點發展公共租賃住房,逐步使其成為保障性住房的主體。加快各類棚戶區改造,規范發展經濟適用住房。建立穩定投入機制,加大財政資金、住房公積金貸款、銀行貸款的支持力度,引導社會力量參與保障性住房建設運營。完善土地供應政策,增加住房用地供應總量,優先安排保障性住房用地,有效擴大普通商品住房供給。優化規劃布局和戶型設計,落實工程質量責任。
第三,加強保障性住房管理。要建立健全分配和運營監管機制:一是規范准入審核,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居民收入、住房狀況,合理確定保障對象住房困難、家庭收入(財產)的具體標准,定期調整並向社會公布。二是嚴格租售管理,經審核符合條件的家庭,應當在合理的輪候期內安排保障性住房。三是加強使用管理,建立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統,完善保障性住房和保障對象檔案,動態監測住房保障對象家庭人口、住房和經濟狀況變化情況,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四是健全退出機制,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承租人經濟狀況改善,或通過購置、繼承、受贈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不再符合相應的住房保障條件的,應當在規定期限內騰退。五是改善房地產市場調控,把保障基本住房、穩定房價和加強市場監管納入各地經濟社會發展的工作目標,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穩定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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