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國住房保障性的現狀處於什麼樣的狀態
我國保障性住房包括兩限商品住房、經濟適用房、廉租房、政策性租賃房。
2011年2月28日消息,專 未來五年,我屬國計劃新建保障性住房3600萬套。到「十二五」末,全國城鎮保障性住房覆蓋率將從目前的7%到8%提高到20%以上,基本解決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
「十一五」期間,我國以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等為主要形式的住房保障制度初步形成。通過各類保障性住房建設,五年間,全國1140萬戶城鎮低收入家庭和360萬戶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得到解決。
到去年底,我國城鎮保障性住房覆蓋率已達7%到8%,城鎮居民人均住房面積超過30平方米;農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積超過33平方米。
今後一段時期,我國將進入保障性住房建設「加速跑」階段。保障形式繼續以包括廉租房在內的公共租賃住房、包括經濟適用房在內的政策性產權房和各類棚戶區改造安置房等實物住房保障為主,同時結合租金補貼。
未來五年,全國計劃新建保障性住房3600萬套,大約是過去10年建設規模的兩倍;同時,每年還將改造農村危房150萬戶以上。
2. 保障性住房的主要問題
2013年10月,住房問題是當前經濟社會發展中諸多矛盾的一個側影。建設和完善住房保障和供應體系,是保障和改善民生,促進經濟社會均衡發展的客觀要求。這四個關系的提出,對於解決住房問題具有指導意義。
在保障性住房問題上,地方政府當前重建設、輕管理現象非常普遍,導致保障性住房面臨六大突出問題。 現行住房保障政策都是以規范性文件形式發布的,雖有一定效力,但未形成法律制度約束。雖然中國於2005年發布《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請、審核及退出管理辦法》,但因沒有上升到法律層面,管控效用並不大。
從國際經驗來看,許多國家都是通過立法,在法律層面上確定嚴格准入及退出機制管理,實施有效的動態監管,保障了政府公共資源的分配公平。
所以說,在立法上健全保障性住房的動態管理機制,是住房保障工作得以正常運轉、可持續發展和社會公平得以體現的根本性措施。
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停止福利性住房分配以來,隨著經濟發展和房改的深化,我國房地產市場快速成長,住房建設快速發展,城鎮居民的住房條件明顯改善,特別是近幾年來保障性住房建設步伐進一步加快。
與商品房相比,保障性住房制度還很不完善,致使有人開始懷疑這項舉措的推行。保障性住房成為「雞肋」的現象,主要是由於保障性住房無法像商品房那樣有高額的「賣地」款可得,反而要政府倒貼配套資金。因此,一些地方政府在建設保障性住房的過程中,將保障性住房建在了位置偏遠房源不好的地方。 「十二五」期間新建3600萬套保障房的宏大計劃。然而頻頻曝出多地保障房入住率不高。究其緣由,申請門檻偏高、選址偏遠、配套設施滯後等,恐怕是主要原因。
隨著各地適時調整申請門檻以及配套設施的逐步完善,保障房空置率較高的問題有望得到逐步解決。同時也要看到,空置率較高的問題雖可改變,但選址偏遠、大規模集中連片建設的現象卻難以在短期內改觀。 從長遠來看,這種空間布局有可能引發各種深層次的社會問題,比如「居住隔離」現象。作為一種常見的城市病,居住隔離是指由於種族、宗教、職業、生活習慣、文化水準和財富差異等原因,導致不同社會群體居住在不同層次的社區中,進而產生隔離,甚至演化為歧視和敵對。
二戰結束後,英法等西方國家為了緩解住房短缺的局面,陸續建設了大量的公共住房,然而由於建設和規劃布局中存在的種種弊端,最終誘發和加劇了居住隔離,這一現象在上世紀90年代開始逐步引起關注。
3. 請問中國保障性住房的現狀怎樣
哎,悲哀啊,首先說這ZF說的保障房數量就是假的數據,根本沒有那麼多;其次,以保障房名義建的房子多為福利房是因為ZF把福利房當作保障房上報到國家,其實它原本就是福利房,保障房不能產生GDP,地方ZF是不會有興趣的;在次,虛假的保障房數據+部分的福利房冒充+極少數的保障房(恐怕大多數都會有質量問題)就給咱們這些所謂的P民住拉,我只能在這里友情的提醒下:住保障房要注意生命安全哦。
4. 保障性住房的優缺點有哪些
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為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標准、限定價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賃住房構成。
保障些住房的優點:
1、安居保障
改善城市低收入居民的居住條件,是重要的民生問題,加快建設保障性安居工程,對於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具有重要意義。
2、產業帶動
加快建設保障性安居工程,對相關產業具有很強的帶動效應。
3、刺激消費
加快建設保障性安居工程,還為今後擴大消費創造了有利條件。加快建設保障性住房,大力推進廉租房建設、棚戶區改造、農村危房改造和實施游牧民定居工程,都是改善城鄉居民消費環境和條件的有效舉措,都將有利於城鄉居民特別是低收入居民擴大消費。
保障些住房的缺點:
1、設計滯後
地方保障性住房規劃布局有待改善,交通等外部配套設施的建設相對滯後。少數地方保障性住房項目選在離城市中心較遠的地方,配套設施沒能同步建設,建成後遲遲不能入住,或是入住了但生活不方便。有的保障性住房內部空間結構不合理,影響了使用功能。
2、質量隱患
有的地方一些保障性住房設計、施工、監理、驗收質量把關不嚴,個別工程還使用了不合格的建築材料,存在質量安全隱患。
3、管理漏洞
家庭和個人住房、收入以及金融資產等情況基礎信息不足,核定有一定難度。一些地方在保障性住房分配中存在申請弄虛作假、申報不實以及工作人員協助弄虛作假,不按規定程序和條件審批。
4、資金短板
建設資金籌措和征地拆遷壓力比較大。
5、政策不周
中國保障性住房建設和管理總體上帶有探索性質,包括政策、機制、保障范圍、保障方式等,還需要在實踐中不斷完善。
6、法制不全
現行住房保障政策都是以規范性文件形式發布的,雖有一定效力,但未形成法律制度約束。在立法上健全保障性住房的動態管理機制,是住房保障工作得以正常運轉、可持續發展和社會公平得以體現的根本性措施。
【來源於網路】
5. 保障性住房的意義是什麼
您好,
以下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您。
意義
首先,改善城市低收入居民的居住條件,是重要的民生問題,加快建設保障性安居工程,對於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具有重要意義。新增1000億元中央投資的安排原則中,最重要的一條就是要投向使用效率最高、發展最為需要的地方。從這個意義上說,下大氣力加快建設保障性安居工程,是促進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順時應勢之舉。
其次,加快建設保障性安居工程,對相關產業具有很強的帶動效應。權威測算顯示,今年新增的75億元廉租房建設投資及其所帶動的地方和社會投資,可以拉動鋼材消費量65萬噸,水泥消費量50萬噸。同時,此次國家還安排了17億元中央投資用於棚戶區改造基礎設施工程建設,這可以拉動鑄鐵消費量兩萬噸,鋼材消費量10萬噸,水泥消費量30萬噸。
再次,加快建設保障性安居工程,還為今後擴大消費創造了有利條件。加快建設保障性住房,大力推進廉租房建設、棚戶區改造、農村危房改造和實施游牧民定居工程,都是改善城鄉居民消費環境和條件的有效舉措,都將有利於城鄉居民特別是低收入居民擴大消費。[
簡介 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在對中低收入家庭實行分類保障過程中所提供的限定供應對象、建設標准、銷售價格或租金標准,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住房。保障性安居工程主要是指城市的廉租住房、城市的經濟適用住房,也包括在一些林區、墾區、煤礦職工的棚戶區(危舊房[1])改造、游牧民定居工程。從今年開始,黨中央、國務院提出了要擴大農村危房改造的試點工作,所以我們把解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的廉租房、經濟適用住房,解決林區、墾區、煤礦棚戶區的改造問題、游牧民定居工程和擴大農村危房改造試點工作統稱為保障性安居工程。
不同情況的低收入家庭,對保障性住房有租賃與買賣的不同需求。廉租住房是政府或機構擁有,用政府核定的低租金租賃給低收入家庭。低收入家庭對廉租住房沒有產權,是非產權的保障性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是政府以劃撥方式提供土地,免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實行稅收優惠政策,以政府指導價出售給有一定支付能力的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這類低收入家庭有一定的支付能力或者有預期的支付能力,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這是廉租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最本質的區別。通過保障制度的完善,不論是哪一類住房,最終目的都是盡快地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實現「住有所居」的目標,這是最根本的。
世界各國將住房大多分為公屋或私屋。公屋是由政府買單的保障性住房,而私屋則是私人擁有不享受政府買單優惠的自建或市場化的商品房。日本有一種保障性住房叫公營住房,類似於廉租住房,住戶是沒有任何產權的;還有一種是公團住房,政府提供相當的優惠條件,使得住房者擁有一部分產權。新加坡的保障性住房叫「組屋」,既有租,也有售。
6. 保障性住房的建設狀況
出台政策
2008年底,國務院下發了《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第一部分就提出要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力度。
(一)爭取用3年時間基本解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住房及棚戶區改造問題。
一是通過加大廉租住房建設力度和實施城市棚戶區(危舊房、筒子樓)改造等方式,解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住房問題。
二是加快實施國有林區、墾區、中西部地區中央下放地方煤礦的棚戶區和採煤沉陷區民房搬遷維修改造工程,解決棚戶區住房困難家庭的住房問題。
三是加強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各地從實際情況出發,增加經濟適用住房供給。
(二)多渠道籌集建設資金。中央加大對廉租住房建設和棚戶區改造的投資支持力度,對中西部地區適當提高補助標准。
(三)開展住房公積金用於住房建設的試點。為拓寬保障性住房建設資金來源,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的使用效益,選擇部分有條件的地區進行試點,在確保資金安全的前提下,將本地區部分住房公積金閑置資金補充用於經濟適用住房等住房建設。
十一五時期
「十一五」期間,中國以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等為主要形式的住房保障制度初步形成。通過各類保障性住房建設,五年間,中國1140萬戶城鎮低收入家庭和360萬戶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得到解決。
到2010年底,中國城鎮保障性住房覆蓋率已達7%到8%,城鎮居民人均住房面積超過30平方米;農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積超過33平方米。
十二五時期
從2011年起,中國將進入保障性住房建設「加速跑」階段。保障形式繼續以包括廉租房在內的公共租賃住房、包括經濟適用房在內的政策性產權房和各類棚戶區改造安置房等實物住房保障為主,同時結合租金補貼。
未來五年,中國計劃新建保障性住房3600萬套,大約是過去10年建設規模的兩倍;同時,每年還將改造農村危房150萬戶以上。
2011年中國就將開工建設保障性住房和棚戶區改造住房1000萬套,比上年增長70%以上,創歷年之最。
2011年10月25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透露,2011年的1000萬套保障房可以在11月底前實現全部開工。
通過大規模保障性住房建設,到「十二五」末,中國城鎮保障性住房覆蓋率將提高到20%以上,基本解決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
住建部網站報道,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有關負責人再次重申,開工建設1000萬套保障性住房的開工標準是,規劃設計的永久性建築工程已進入基礎的結構施工。對於僅是搭建施工現場圍護設施,或僅是開挖基坑的,不計入已開工的項目和套數。
中國城鎮保障性住房建設進展順利,中央政府定的是「十二五」期間要建設3600萬套城鎮保障性住房,2011年已經開工了1000萬套,2012年開工了700多萬套,計劃來年開工數量正在研究當中,不會低於500萬套,有可能在600萬套左右。
財政撥款建房
2013年中央補助廉租住房保障專項資金80億元。該項資金主要用於補助廉租住房保障工作中的租賃補貼以及購買、改建、租賃廉租住房開支,用於上述開支後仍有結余的,同級財政部門批准後可用於公共租賃住房支出。
2013年5月16日,中央財政又下撥2013年中央補助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專項資金580億元,支持相關地區完成2013年公共租賃住房建設任務。此外,中央財政還下撥了2013年中央補助城市棚戶區改造專項資金355億元,支持相關地區完成2013年城市棚戶區改造任務。
按照目標計劃,全國將建成470萬套保障房,以每套保障房50平方米計算,這也是將近3億平方米的裝修市場。商務部研究院日前發布的《2013年消費市場發展報告》特別指出,建材等家居產品將成為拉動消費的最大亮點,預計同比增速能達30%左右。
2014年保障房建設現狀
住建部網站消息,2014年,全國計劃新開工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700萬套以上(其中各類棚戶區470萬套以上),基本建成480萬套,截至8月底,已開工650萬套,基本建成400萬套,分別達到年度目標任務的92%和83%,完成投資9500億元。
7. 經濟適用房與保障性住房的區別
保障性商品房與經濟適用房都是政府提供的社會保障性住房,都屬政策性住房,都是有限產權,購房取得產權未滿5年的不得直接上市交易。區別在於:
一、主要區別:
(1)申請保障性商品房不受收入和資產限制;經濟適用房受到收入與資產的限制。
(2)保障性商品房售價中包含基準地價,價格高於經濟適用房,轉讓時經濟適用房原購買價格與相應地段社會保障性住房上市交易指導價差價的90%向政府繳交增值收益,而保障性商品房僅需向政府繳交60%的增值收益。上市交易指導價由市政府定期制定發布。
(3)經濟適用住房的申請對象是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保障性商品房的申請對象是非低收入無住房家庭。
(4)申請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應申報收入和資產,並應符合家庭收入和資產控制標准,經濟適用住房和保障性商品房的價格組成不同,即對低收入家庭和非低收入家庭實行不同的銷售價格。
二、保障性住房和經濟適用房的申請條件不同:
1、符合下列條件,可以請求購買或許租借保障性住房:
(1) 家庭成員之間具有法定的奉養、撫育或許撫育聯絡,且一起生活。
(2)家庭成員具有本市鄉鎮常住戶口達到規定年限,且戶口在提出請求地點地的區(市)到達規定年限。
(3) 住宅面積低於規定限額。
(4)可支配收入和工業低於規定限額。
(5) 在提出請求前的規定年限內,任何成員未發作過住宅銷售行為。
知識點拓展:
保障性住房和經濟適用房的請求人及請求程序:
家庭請求經濟適用住宅的,整體成員視為一同請求人,應推舉一名具有民事行為條件的成員作為請求人的代表。獨身人士請求經濟適用住宅的,本人為請求人。請求人代表和獨身請求人(以下合稱請求人)應當向戶籍地點地的大街(鄉鎮)社區業務受理效勞中心照實填寫請求文書,提交戶籍、身份證、房地產權屬證明、租借公房憑據、收入和工業證明等資料,並簽署贊同承受住宅和經濟狀況核對且核對成果予以公示的書面文件。
經濟適用房-網路
保障性住房-網路
8. 商品房與保障性住房的區別
(1)供應對來象不同。保源障性住房的主要對象是城市中低收入家庭或者住房困難戶;而商品房購買的對象是所有自然人。
(2)兩者建設方式不同。保障性住房直接是由政府組織建設;而商品房則完全是按市場運作方式建設。
(3)土地取得方式不同。保障性住房的土地性質為政府劃撥才能建造;而商品房的土地則是通過招拍掛的形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
(4)兩者享受的政策不同。保障性住房在建設和銷售過程中,政府可以適當的減免部分費用;而商品房在買賣過程中則需要全額繳納所有的費用。
(5)定價方式不同。保障性住房的房價主要是由政府定價然後再出售;而商品房的價格主要則由市場具體的情況而決定。而且一般商品房的價格要高於保障性住房的價格,這也是兩者最大的區別之一。
(6)買賣要求不同。商品房在辦理了《房屋所有權證》以後可抵押可轉讓。而保障性住房盡管可以辦理《房屋所有權證》也可以抵押,但在轉讓時,必須在補繳相關費用後,方可轉讓。
9. 保障性住房的產生背景
世界各國將住房大多分為公屋或私屋。公屋是由政府買單的保障性住房,而私屋則是私人擁有不享受政府買單優惠的自建或市場化的商品房。
日本有一種保障性住房叫公營住房,類似於廉租住房,住戶是沒有任何產權的;還有一種是公團住房,政府提供相當的優惠條件,使得住房者擁有一部分產權。
新加坡的保障性住房叫「組屋」,既有出租,也有銷售。
社會保障性住房是我國城鎮住宅建設中較具特殊性的一種類型住宅,它通常是指根據國家政策以及法律法規的規定,由政府統一規劃、統籌,提供給特定的人群使用,並且對該類住房的建造標准和銷售價格或租金標准給予限定,起社會保障作用的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