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請問江蘇省關於98年房改無房戶住房補貼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您好! 根據您提供的信息,我們回復如下 如果信息不完整,請與我們再次溝通! 一般的住房補貼要交個稅。根據《個人所得稅實施條例》第八條的規定, 稅法第二條所說的各項個人所得的范圍: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除獨生子女補貼、執行公務員工資制度未納入基本工資總額的補貼、津貼差額與家屬成員的副食品補貼、托兒補助費、差旅費津貼、誤餐補助不交個人所得稅 企業支付給職工的住房補貼屬於工資薪金的范疇,是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目前沒有看
㈡ 江蘇省各類型單位新職工、未達標准老職工住房補貼的規如何定
職工住房不達標的,按差額面積一次性計發差額補貼,計算公式為:
差額補貼=(年度基準補貼額+年
度工齡補貼額×職工建立住房公積金前的工齡)×差額面積。
其中,差額面積=職工住房面積標准-職工現住房核定面積;年度基準補貼額為每建築平方米1265元。
住房已達標老職工因職務晉升、技術等級晉升等原因成為未達標職工的,其級差補貼一次性發放,計算公式為:
級差補貼=(屆時年度基準補貼額+屆時年度工齡補貼額×職工建立住房公積金前的工齡)×級差面積
其中,級差面積=職工晉升後住房面積標准-職工晉升前住房面積標准。
按月計發補貼的無房老職工和新職工,職務、技術職稱晉升時,不再發放級差補貼。
㈢ 江蘇漣水教師2019年房補按什麼標准補的
第一條 住房補貼的發放對象為:具有學校事業編制(含事業編制企業化管理)、實物分房面積(指建築面積,下同)未達到規定標准或無房的教職工和離退休人員。第二條 住房補貼包括住房公積金補貼(對1999年1月1日及其以後參加工作的無房職工,按月發放住房公積金補貼)、一次性住房補貼(針對已享受實物分房、面積低於規定標準的教職工和1998年12月31日及其以前參加工作的無房職工)和工齡住房補貼(對1994年12月31日及其以前參加工作的無房和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準的職工再給予一次性工齡住房補貼)三種。第三條 對1998年12月31日及以前參加工作的無房和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準的教職工,不足面積部分給予每平方米1200元的貨幣補貼;對1994年底前參加工作的無房和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準的教職工,不足面積部分再給予每年每平方米5.16元的工齡住房補貼。住房補貼工齡按出售公有住房中規定的購房工齡計算標准執行。第四條 對1999年1月1日以後參加工作的教職工(即新職工),由學校自該教職工參加工作的當月起直接計發住房公積金補貼,並按《浙江省住房公積金條例》的規定納入住房公積金管理。第五條 一次性住房補貼和工齡住房補貼,按「申請報批、統一管理、專項使用、嚴格監督」的原則進行管理,並在職工購買住房、償還購房貸款或離退休時申領、使用。
㈣ 江蘇公務員公差住房標准
一、什麼是住房補貼
住房補貼是國家為職工解決住房問題而給予的補貼資助,即將單版位原有用於建房、權購房的資金轉化為住房補貼,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地發給職工,再由職工到住房市場上通過購買或租賃等方式解決自己的住房問題。
2009年11月,國家對於享受住房補貼的個稅問題規定:對職工因未享受國家福利分房政策,或雖已享受國家福利分房但未達規定面積標準的,單位按國家或地方政府規定的補貼標准,一次性或按月計入職工個人所在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專用賬戶的住房補貼,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㈤ 江蘇事業單位退休職工養老金調整了,住房補貼基數也跟著上調嗎
㈥ 江蘇省的住房補貼到底怎麼用
住房補貼現在一般是按月發給個人,而公積金是交到公積金管理中心,在購房時可以申請貸款用來支付購房款。是單獨帳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