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深圳「十四五」規劃建議發布:完善住房供應和保障體系
12月30日,《中共深圳市委關於制定深圳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以下簡稱《建議》)正式出爐,建議稿共15個部分、73條,約2.7萬字,詳細闡述了深圳今後5年、10年乃至15年的經濟社會發展路線圖及目標。
《建議》提出,到二〇三五年,深圳建成具有全球影響力的創新創業創意之都,成為我國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城市範例,率先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
對於「十四五」時期深圳經濟社會發展主要目標,《建議》提出,經濟實力、發展質量躋身全球城市前列;文化軟實力大幅提升;民生福祉達到新水平;生態環境質量達到世界先進水平;城市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基本實現。
在房地產方面,「十三五」時期,深圳落實「房住不炒」要求,建設籌集公共住房43萬套,是「十二五」時期的2.4倍,住房供給和保障制度改革等成效顯著。
對於「十四五」時期,《建議》提出,要完善住房供應和保障體系。堅持「房住不炒」,多措並舉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構建完善「4+2+2+2」住房供應和保障體系,加強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逐步使租購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務上具有同等權利,規范發展長租房市場。推動土地供應向租賃住房建設傾斜,單列租賃住房用地計劃,探索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和企事業單位自有閑置土地建設租賃住房。整頓租賃市場秩序,規范市場行為,對租金水平進行合理調控。健全公共住房分配管理、封閉流轉和各類公共住房定價機制,完善公共住房租後監管制度。
此外,《建議》還提出,堅持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有效防範化解房地產市場風險。建立健全經濟適用、品質優良、綠色環保的住房標准體系,提升物業現代化管理水平,加快老舊小區改造。持續改善城中村居住環境和配套服務,打造整潔有序、安全舒適的新型社區。
② 深圳經濟適用房與保障性住房的區別是什麼
保障性住房包括了經濟適用房(可賣給低收入者)、廉租房(只租給低收入者)。
③ 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保障房業務辦理大廳在哪
業務辦理中心
地 址:福田區振華路8號設計大廈1樓
住房改革與發展處
地 址:福田區振華路8號設計大廈7-9樓
住房保障處
地 址:福田區振華路8號設計大廈7-9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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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深圳目前在建或已建成的保障性住房有哪些主要分布在哪
號稱深圳最大的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佔地21萬平方米,深圳有史以來最大的保障性住房項目8月25日在寶安區龍華開工。
據了解,龍華保障性住房項目系深圳市政府為進一步緩解公共租賃住房供需緊張問題投資建設的保障性住房項目之一,地塊編號分別為006、007、008、009,其中萬科承建的0008地塊總建築面積約21萬平米,這也是萬科地產首次承建政府保障性住房項目。預計該在2012年底即可交付使用,項目建成之後,4002戶居民將因此受益。
http://szbbs.sznews.com/viewthread.php?tid=908833
⑤ 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的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城市建設、工程建設、建築業、建材業、勘察設計咨詢業、物業管理業、燃氣業、房屋使用安全以及住房制度改革、保障性住房建設、住房公積金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組織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政策和標准,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二)擬訂工程建設、建築業、建材業、勘察設計、物業管理發展規劃以及建築節能、建設科技、保障性和政策性住房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參與編制燃氣業、全市住房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
(三)負責推進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工作;負責市保障性和政策性住房的建設、維修、租售和監督管理以及相關基礎資料的信息化和檔案工作。
(四)承擔全市住房公積金和各級維修基金的監管責任,確保公積金和各級維修基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五)承擔建築市場和建設行業監管責任。規范建築市場;負責勘察設計行業及市場管理;監管全市建設工程(含勘察設計和與工程密切相關的設備材料)招標投標活動;負責建設工程造價和工程合同管理。
(六)承擔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的責任。負責建設工程質量、建築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的監督管理;負責工程的施工許可管理;組織或參與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房屋的修繕、改造和安全使用鑒定的管理;負責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負責對工程質量監督、施工安全監督和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七)承擔推進建築節能減排責任。負責建設行業科技發展工作;負責建築廢棄物減排與綜合利用管理;組織制定建設新科技推廣、應用政策;負責建築標准化工作;管理建築節能專項資金、牆體材料改革基金和發展散裝水泥基金。
(八)承擔燃氣(天然氣)行業和安全監管的責任。負責組織協調、監督管理燃氣項目建設;負責我市天然氣長輸管線及場站的監管;負責管道燃氣特許經營的監督管理;負責核發燃氣行業經營許可;組織或參與燃氣事故的調查處理;參與燃氣價格及其他收費標準的制定和調整。
(九)承擔物業管理的指導和監督管理工作。
(十)承辦市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相關工作。
⑥ 深圳保障性住房和公租房可以同時申請嗎
不可以
符合下面的條件的,可去當地房管局申請。
《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七條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准;
(二)收入、財產低於規定標准;
(三)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
具體條件由直轄市和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並向社會公布。
需准備材料:
1、《公共租賃住房申請表》;
2、身份證或戶口薄復印件;
3、工作單位提供的工作收入證明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的社會保險繳費證明;
4、住房情況證明;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公租房申請流程
1、申請家庭到戶籍所在區建設(房管)局領取《公共租賃住房申請表Ⅰ》及其它相關表格。
2、屬於《受理公告》申請對象范圍的申請人填寫好《申請表》到夫妻雙方單位和家庭成員單位蓋章後,在日常工作時間攜帶《申請表》、申請材料到戶籍所在區建設(房管)局申請公示登記。
3、公示期間有異議的申請家庭根據社區通知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4、經審核基本符合準入條件的申請人在《選房公告》規定的時間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及婚姻證明原件到戶籍所在區建設(房管)局進行受理登記。經校驗原件後,簽字領取《受理單》。
5、申請家庭根據《選房公告》規定憑《受理單》到選房現場參加選房。
⑦ 深圳保障性住房,可以選多大面積幾房的
根據2012年6月中旬公布實施的《深圳市保障性住房建設標准(試行)》(以下簡稱《標准》)中規定,新建保障房戶型面積應在88平方米以下,且為保證保障房住戶以公共交通為主,選址區域必須在公交車站點500米半徑覆蓋范圍內或地鐵800米半徑覆蓋范圍內。同時強調了建設的低碳環保要求。
4類戶型均為標准戶型
《標准》對於保障性住房的戶型也有具體要求,必須按4類戶型建設。其中A類戶型為一個或兩個居住空間模式,建築面積約35平方米;B類戶型為三個居住空間模式,建築面積約50平方米;C類戶型為三個居住空間模式,考慮可改造為四個居住空間的設計,建築面積約65平方米;D類戶型為四個居住空間的模式,建築面積約80平方米。各類戶型建築面積允許上下浮動5%-10%。
《標准》中還規定,新建保障性住房選用標准戶型庫中的戶型不應少於80%,20%以下的戶型可根據項目用地的實際情況,在滿足本標准相應指標的前提下進行針對性的設計,但均不得超出四類戶型的面積標准。即所有保障房的戶型面積不得超過88平米的最高上限。
新建保障房面積不得超88㎡
今後,深圳的保障房建設將更加規范。市住建局昨日公布《深圳市保障性住房建設標准(試行)》(以下簡稱《標准》),新建保障房戶型面積應為88平方米以內的標准戶型。今後,市民入住的保障房將全部帶有室內裝修。同時,保障房將優先選址公交較便捷的地區。
根據《標准》,保障性住房戶型按照房型分為四類。A類戶型為一個或兩個居住空間模式;B類戶型為三個居住空間模式;C類戶型為三個居住空間模式,並考慮可改造為四個居住空間的設計;D類戶型為四個居住空間的模式。
同時,各類戶型均有嚴格對應的建築面積。A、B、C、D四類戶型建築面積分別約35平方米、50平方米、65平方米和80平方米。各類戶型建築面積允許上下浮動5%~10%。所有保障房的戶型面積不得超過88平方米的最高上限。另外,《標准》對四種戶型的起居室、卧室、衛生間、廚房、陽檯面積都分別作出了明確規定。今後,市民入住的保障房將全部帶有室內裝修。《標准》中明確,保障性住房一次裝修率為100%,並且對保障房質量,裝修材料的選擇做了詳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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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 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的職能機構
深圳市住房建設局設12個處室。
(一)辦公室
承擔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保密、信訪、督辦、接待、固定資產管理、政務公開和重要文稿起草工作;統籌協調局信息化建設;承擔機關財務、行政事業性收費、內部審計和固定資產管理工作。
(二)人事處
承擔黨務、紀檢、監察、機構編制、人事、工青婦、計劃生育、離退休人員服務等工作。
(三)政策法規處
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政策;組織重大調研;承擔機關有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有關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四)住房改革與發展處
起草住房改革和住房保障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管;組織開展全市保障性和政策性住房的出售、出租、產權管理、拆遷補償等工作;承擔住房公積金監管工作;承擔市房屋委員會辦公室、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和市住房制度改革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住房保障處
參與編制住房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擬訂保障性住房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編報住房基金和住房保障資金的使用計劃;擬訂保障性和政策性住房的建設標准;組織市本級政策性和保障性住房項目的建設、拆除重建和改造以及住房公共配套等固定資產的管理和維修工作。
(六)物業監管處
承擔物業管理的市場管理及行業管理;擬訂物業管理行業發展規劃、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依法監管物業管理招投標;承擔物業管理的指導和監督工作;指導和監督各級維修基金的管理;承擔市物業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建築市場與招標投標監管處
起草招投標有關法規、規章和政策並組織實施;監督管理建築市場,規范各方主體行為;依法監管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活動;指導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工作;承擔建築行業統計工作。
(八)建築業管理處
擬訂建築行業發展規劃;實施企業資質許可,查處資質違規行為;建立健全建築市場信用體系;推行預選承包商制度;指導建築工程應急搶險隊伍建設。
(九)質量安全監管處
監督執行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承擔建設工程施工許可和竣工驗收備案管理工作;組織或參與建設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指導施工現場應急搶險工作;承擔房屋修繕、改造及安全使用的監管工作。
(十)勘察設計與科技處
承擔勘察、設計的行業管理和市場監管工作;承擔建設科技管理工作;承擔工程建設標准管理工作,組織編制地方工程建設技術規范;承擔住宅產業化的具體實施工作。
(十一)建築節能與建材處
擬訂建築節能、牆體材料改革、建築工業化和建材業發展規劃與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推進建築節能減排、綠色建築和建築工業化工作;承擔建材行業市場准入、循環利用的監督管理;管理建築節能專項資金、牆體材料改革基金和發展散裝水泥基金。
(十二)燃氣發展與保障處
承擔燃氣(天然氣)行業和安全監管工作;組織協調、監督管理燃氣項目建設;監管天然氣長輸管線及場站;監督管理管道燃氣特許經營;核發燃氣行業經營許可;組織或參與燃氣事故的調查處理;參與制定和調整燃氣價格及其他收費標准。
⑨ 深圳市住房與建設局官方網址
www.szj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