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六級傷殘軍人待遇2018住房補助是多少
1、六級傷殘軍人的住房補貼,採取的是「基本補貼+地區補貼」的辦法。軍人住房補貼的基本補貼主要依據軍人住房補貼比例、個人基本工資、軍人服役年限和軍人職級補貼面積等4項因素計算。
2、2000年以後,六級傷殘軍人住房補貼按月計算的基本補貼額=月基本工資×住房補貼系數40.94%。
3、中央財政在現行補助標準的基礎上,按照每人每月不低於200元、不高於十級殘疾軍人撫恤金標準的原則,每人每月增加70元。
(1)殘疾軍人無房子住房補貼擴展閱讀:
軍人住房補貼是指軍隊以貨幣形式給予軍職以下軍官、文職幹部(包含軍隊負責安置的離休、退休人員)和士官(以下簡稱軍官、文職幹部和士官)軍人住房消費的經濟補償。
《關於傷病殘退休軍人住房補貼發放有關問題的通知》民發〔2009〕135號經研究,決定從2009年10月1日起調整部分優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准,通知如下:
一、提高殘疾軍人(含傷殘人民警察、傷殘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殘民兵民工)的殘疾撫恤金、烈屬的生活補助標准,調整後的標准見附表。
二、各地要按照《軍人撫恤優待條例》規定,適當提高在鄉老復員軍人的生活補助標准,使其生活達到當地農村居民平均生活水平。
中央財政在現行補助標準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增加70元。
三、各地要按照每人每月不低於200元、不高於十級殘疾軍人撫恤金標準的原則,調整帶病回鄉退伍軍人生活補助標准,每人每月提高標准不低於70元。
中央財政對北京、天津、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廣東、山東、遼寧等9個省(直轄市),補助標准調整為每人每月80元。
對河北、山西、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個省,補助標准調整為每人每月120元。
對內蒙古、廣西、重慶、四川、貴州、雲南、西藏、陝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1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補助標准調整為每人每月160元。
四、對在農村的和城鎮無工作單位且家庭生活困難的參戰退役人員提高生活補助標准,每人每月提高70元,達到每人每月200元。
中央財政對北京、天津、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廣東、山東、遼寧等9個省(直轄市),補助標准調整為每人每月80元。
對河北、山西、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個省,補助標准調整為每人每月120元。
對內蒙古、廣西、重慶、四川、貴州、雲南、西藏、陝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1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補助標准調整為每人每月160元。
五、對不符合評殘和享受帶病回鄉退伍軍人生活的補助,患病或生活困難的無工作單位的原8023部隊退役人員,以及參加核試驗退役人員,每人每月200元。
中央財政對北京、天津、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廣東、山東、遼寧等9個省(直轄市),補助標准調整為每人每月80元。
對河北、山西、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個省,補助標准調整為每人每月120元。
對內蒙古、廣西、重慶、四川、貴州、雲南、西藏、陝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1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補助標准調整為每人每月160元。
六、對建國前加入中國共產黨的農村老黨員和未享受離退休待遇的城鎮老黨員補助標准調整為:1937年7月6日前入黨,達到每人每月370元。
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入黨的,達到每人每月31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入黨的,達到每人每月230元。
已對老黨員實行定額補貼的地方,補貼標准低於上述標準的,按照補差原則發給補貼;補貼標准高於上述標準的,仍按原補貼標准發給補貼。
中央對北京、天津、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廣東等7省,按上述補助標準的25%安排補助資金,其他省按上述補助標準的50%安排補助資金。
軍人住房補貼領取:
1、軍隊人員按規定申請支取軍人住房補貼,由本人所在單位後勤財務部門憑批準的住房補貼計劃、簽訂的購房合同或者轉業復員軍人命令等有效證明,按有關規定予以辦理。
2、在職軍人和離退休軍人購房時,按照批準的支付金額,從其軍人自己本人住房資金賬戶中撥付給售房單位或在其個人住房資金賬戶中抵扣。
3、軍人離退休後,已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或商品房的,其軍人自己本人住房資金賬戶中的余額部分,列入年度住房補貼計劃,支付給本人。
4、軍人轉業時,尚未購房的,在軍人離隊騰退軍產住房後,從軍人自己本人住房資金賬戶中劃轉給地方安置接收單位或指定的銀行賬戶;
5、軍人犧牲、病故後,其合法繼承人租住軍隊住房的,按經濟適用住房價格購買住房時,從其軍人自己本人住房資金賬戶中撥付給售房單位或在其個人住房資金賬戶中抵扣;
總而言之,軍人住房補貼標準的基本補貼主要依據軍人住房補貼比例、個人基本工資、軍人服役年限和軍人職級補貼面積等4項因素計算,軍人住房補貼很多時候都是以轉賬的方式支付。
② 傷殘軍人住房補貼文件
不包括。
住房補貼是針對現在在服役的軍人。
傷病殘退休軍官、士官的基本住房補貼不足萬元按10萬元計發,本人基本住房補貼數額高於10萬元的,按照個人住房補貼實際數額計發。安置在高房價地區的,按照軍隊規定給予地區住房補貼。
你看清是因傷殘退休的軍官和士官,請問你是在部隊服役退休的嗎?不是吧,是復員吧....
傷殘退休的軍官和士官符合條件如下:
傷病殘軍人根據不同傷病殘情況,可分別採取退休、轉業、復員、退伍、國家供養等不同的退役安置方式。
軍官、文職幹部因戰、因公致殘,被評定為一級至六級殘疾,或者因病醫療期滿後經醫學鑒定為基本喪失工作能力的,可作退休安置。
士官因戰、因公致殘被評定為一級至四級殘疾的,或者因病醫療期滿後經醫學鑒定為基本喪失工作能力的,可以作退休安置。
初級士官患精神病被評定為一級至四級殘疾的,義務兵因戰、因公、因病被評定為一級至四級殘疾的,由國家供養終身,國家供養可採取集中供養和分散供養;被評定為五級至六級殘疾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安置。
士官因戰、因公、因病致殘符合退休條件,自願放棄退休安置的,可以選擇由國家供養終身。傷病殘軍官、文職幹部退休安置,按照職務任免許可權審批;傷病殘士官退休安置,由大軍區級單位軍務部門審批。
從以上內容可以明確告訴你,不包括你!
③ 傷殘軍人退役安置 住房補貼問題
你去找總政.國家民政部或國防部.是他們讓咱打仗的.我也和你一樣.我們應該住房補貼.
④ 以退役的傷殘軍人有沒有住房補貼
如果你是在部隊因公傷殘7級,已經通役的傷殘軍人,是沒有住房補貼的。
內一到六容級的傷殘軍人有住房補貼。
但是,如果你退役後住房和生活困難,可以申請地方的補助和經濟適用房。
法律依據:《傷病殘軍人退役安置規定》第二條 因戰、因公致殘被評定為一級至六級殘疾或因病基本喪失工作能力的軍官、文職幹部和中級以上士官,因戰、因公、因病致殘被評定為一級至六級殘疾的初級士官、義務兵和軍隊院校生長幹部學員,適用本規定。
第十四條 傷病殘退休軍人住房保障,納入軍隊退休幹部住房保障計劃,採取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或自理住房的方式,優先落實安置住房。
第十五條 傷病殘退休軍人基本住房補貼不足10萬元的按10萬元計發。本人基本住房補貼數額高於10萬元的,按照個人住房補貼實際數額計發。安置地在高房價地區的,按照軍隊規定給予地區住房補貼。
⑤ 退伍傷殘軍人可不可以申請住房或者住房補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和國務院1988年發布的《軍人撫恤優待條例》,傷殘軍人主要享有以下待遇:
1.在服現役期間,參戰或因公致殘,積勞成疾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的,辦理退休手續,由原徵集地或直系親屬的居住地的縣、自治縣、市、市轄區人民政府接收安置。
2.退出現役後沒有參加工作的傷殘軍人,由民政部門發給傷殘撫恤金;退出現役後參加工作,或者享受離休、退休待遇的傷殘軍人,由民政部門發給傷殘保健金。繼續在部隊服役的傷殘軍人,由所在部隊發給傷殘保健金。
3.退出現役的特等、一等傷殘軍人,由國家供養終身。需要集中供養的,由國家設置專門機構供養;分散供養的,由地方人民政府負責妥善安置,並按照規定發給護理費。二等、三等傷殘軍人,家居城鎮的,由本人所在地的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人民政府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家居農村的,其所在地區有條件的,可以在企業事業單位安排適當工作,不能安排的,按照規定增發殘疾撫恤金,保障他們的生活。
4.二等乙級以上(含二等乙級)傷殘軍人,享受公費醫療待遇。三等傷殘軍人不享受公費醫療待遇的,傷口復發所需醫療費由當地民政部門解決;因病所需醫療費本人支付有困難的,由當地民政部門酌情給予補助。
5.復員退伍傷殘軍人,不享受公費醫療待遇的,因病治療無力支付醫療費,由當地衛生部門酌情給予減免。
6.在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工作的因戰、因公致殘的傷殘軍人,享受與所在單位因公(工)傷殘職工相同的生活福利待遇。
7.傷殘軍人因傷殘需要配製的假肢、代步三輪車等輔助器械,由民政部門審批並負責解決。
8.傷殘軍人乘坐國營的火車、輪船、長途公共汽車和國內民航客機,憑《革命傷殘軍人證》准予優先購票,並按規定享受票價優待。
9.傷殘軍人在與其他群眾同等條件下,享有就業、入學、救濟、貸款、分配住房的優先權。傷殘軍人報考中等學校、高等院校,錄取的文化和身體條件應適當放寬。
10.享受《軍人撫恤優待條例》規定的撫恤和補助待遇的傷殘軍人,生活仍有困難的,由所在地的人民政府給予優待照顧。
11.因戰致殘的傷殘軍人在評殘發證後,一年內因傷口復發死亡的,按照革命烈士的撫恤規定,發給其家屬一次性撫恤金和定期撫恤金;一年後因傷口復發死亡的,按照因公犧牲軍人的撫恤規定,發給其家屬一次性撫恤金和定期撫恤金。因戰、因公致殘的特等、一等傷殘軍人因病死亡後,其家屬按照病故軍人家屬的撫恤規定,享受定期撫恤金。領取傷殘撫恤金的傷殘軍人死亡時,按照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喪葬標准,發給其家庭喪葬補助費。
⑥ 4級關於傷殘軍人補貼有享受住房補貼嗎
我國只有當年退役移交地方的、4級以上、在家裡供養的,殘疾軍人享受補貼有享專受住房補貼。購建房所屬需經費的標准,按照安置地縣(市)經濟適用住房平均價格和60平方米的建築面積核定;沒有經濟適用住房的地區按照普通商品住房價格核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民政部文件《1級至4級分散供養殘疾退役士兵購(建)房資金使用管理辦法》(財社〔2013〕15號)第二條規定: 1級至4級分散供養殘疾退役士兵購(建)房資金(以下簡稱購建房資金),由中央財政專項安排,不足部分由地方財政解決,專項用於1級至4級分散供養殘疾退役士兵移交地方安置時購建房支出。
依據《1級至4級分散供養殘疾退役士兵購(建)房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第五條規定:購建房所需經費的標准,按照安置地縣(市)經濟適用住房平均價格和60平方米的建築面積核定;沒有經濟適用住房的地區按照普通商品住房價格核定。
祝戰友好運,得到此項補貼。
⑦ 請問下傷殘軍人有沒有住房補貼
傷殘軍人有住房補貼。
根據國家公布的第413號 《軍人撫恤優待條例專》規定:屬
傷病殘退休軍人住房保障,納入軍隊退休幹部住房保障計劃,採取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或自理住房的方式,優先落實安置住房。
傷病殘退休軍人基本住房補貼不足10萬元的按10萬元計發。本人基本住房補貼數額高於10萬元的,按照個人住房補貼實際數額計發。安置地在高房價地區的,按照軍隊規定給予地區住房補貼。
傷病殘退休軍人住房補貼經費由中央財政根據年度安置計劃人數列入年度軍隊人員住房補貼預算統一安排。住房補貼兌現辦法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分散供養的一級至四級殘疾的退役初級士官和義務兵的購(建)房經費保障標准,按照安置地縣(市)經濟適用住房價格(沒有經濟適用住房的按照普通商品房價格)和60平方米建築面積確定,中央財政按照規定標准給予補助,不足部分由地方財政解決。其中,初級士官按照有關規定領取住房補貼,住房補貼與中央財政補助之和不足購(建)房經費標準的,由地方財政按購(建)房標准補齊。
⑧ 三級傷殘軍人住房補貼
總政幹部部年7月15日頒布的文件《傷病殘軍人退役安置規定》,裡面主要是針對現役退休的幹部和喪失勞動能力的直接從部隊退休的1-6級殘疾軍人,部分省市(如福建省)對已經退役的1-4級殘疾軍人也與以文件規定的住房補貼。
文件對非直接從軍隊、武警退休的一般退伍軍人沒有任何規定和優惠的,說句實在話,千千萬萬個已經退伍的軍人,國家也沒有能力每人發放10萬人民幣以上的住房補貼的。
請看文件的規定:
第十五條 傷病殘退休軍人基本住房補貼不足10萬元的按10萬元計發。本人基本住房補貼數額高於10萬元的,按照個人住房補貼實際數額計發。安置地在高房價地區的,按照軍隊規定給予地區住房補貼。
第十六條 傷病殘退休軍人住房補貼經費由中央財政根據年度安置計劃人數列入年度軍隊人員住房補貼預算統一安排。住房補貼兌現辦法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分散供養的一級至四級殘疾的退役初級士官和義務兵的購(建)房經費保障標准,按照安置地縣(市)經濟適用住房價格(沒有經濟適用住房的按照普通商品房價格)和60平方米建築面積確定,中央財政按照規定標准給予補助,不足部分由地方財政解決。其中,初級士官按照有關規定領取住房補貼,住房補貼與中央財政補助之和不足購(建)房經費標準的,由地方財政按購(建)房標准補齊。
對於這個文件平心而論是很好的一個政策,對於現役殘疾軍人退役後的住房安置確實是件大好事,但是對於已經退役多年的一級、三級殘疾軍人就是一個模稜兩可得說法,全憑各地民政部門公務員的理解和執行了。我們戰友中有一等(現在一級)的,也有三級的,但是在其他的省份,現在還是以福建戰友為例在爭取之中。
至於我自己因為已經退役29年的因戰五級殘疾軍人,也曾經向要好的民政局戰友打聽過,結果就是主管部門「雙退辦」回復:如果不是在文件頒布以後直接從軍隊里退休,是沒有的事情。現在讓你填表就是有發放住房補貼的可能了!希望你得到以後告訴我一下,讓我也享受一下戰友的幸福!
希望以上回答對你有所幫助吧!
⑨ 哪些傷殘軍人可享受住房補助
殘疾軍人(傷殘軍人那是2005年7月前的舊稱)可享受住房補助,那是依據財政部版、民政部文件《1級至4級分散供養殘疾退權役士兵購(建)房資金使用管理辦法》(財社〔2013〕15號)規定執行的,專項用於1級至4級分散供養殘疾退役士兵移交地方安置時購建房支出。
《1級至4級分散供養殘疾退役士兵購(建)房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第二條: 1級至4級分散供養殘疾退役士兵購(建)房資金(以下簡稱購建房資金),由中央財政專項安排,不足部分由地方財政解決,專項用於1級至4級分散供養殘疾退役士兵移交地方安置時購建房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