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對房子內部裝修,施工有沒有時間規定
土地資源管理局[2001]488號文件《關於進一步加強本市居住物業裝修管理的通知》中有明確規定,物業公司應加強對住宅裝修活動的日常巡視和監督,當有業主和使用人入住的,應當督促裝修的業主、使用人或施工單位遵守施工作業時間,晚間18:00時至次日上午08:00和節假日,不得從事敲、鑿、鋸、鑽等產生嚴重雜訊的施工行為。
這個要根據小區物業的規定的:
1、小區入住率極低,像新房,就沒有任何規定,你晚上半夜幹活都行;
2、入住率高的話,小區物業不怎麼嚴的一般規定非雙休日8:00-18:00左右,雙休日無聲作,但是時不時延長或托遲點時間,甚至周末做也無所謂的;
3、小區管理嚴的話,周末絕對不可有聲作,一般在可作日也是有嚴格時間規定的,一旦發現違規作,立馬採取停電處理。總之,是根據小區和物業情況的。
城市房屋裝修工程的實施期限是裝修企業或者裝修人與物業管理單位簽訂的室內裝修管理服務協議里約定的,允許施工的時間是由物業公司確定的。
依據《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裝修人,或者裝修人和裝飾裝修企業,應當與物業管理單位簽訂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裝飾裝修工程的實施內容;
2、裝飾裝修工程的實施期限;
3、允許施工的時間;
4、廢棄物的清運與處置;
5、住宅外立面設施及防盜窗的安裝要求;
6、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
7、管理服務費用;
8、違約責任;
9、其他需要約定的事項。
❷ 北京小區內施工有沒有時間規定
有時間規定。按照抄8小時工作日 上午施工時間為8:00-12:00,下午施工時間為14:00-18:00。周末和節假日是不容許施工的,如果施工也不許有噪音。如超出時間段還有噪音施工可找物業管理部門投訴應當採取措施,減輕對周圍生活環境的干擾。之間也不可以施工。
❸ 國家規定在居民區工地施工早上時間是什麼時候
夜間施來工是22:00至次日6:00,夜間源施工有所限制,另一方面從6:00開始就是白天了,沒有太大的限制了,白天的雜訊不能超過70分貝。
❹ 國家規定在居民區工地施工早上時間是什麼時候
是早上6點可以開始,法律依據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法》
第三十條 在城市市區雜訊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內,禁止夜間進行產生環境雜訊污染的建築施工作業,但搶修、搶險作業和因生產工藝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除外。
因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必須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 前款規定的夜間作業,必須公告附近居民。
第六十三條 本法中下列用語的含義是:
(二)「雜訊敏感建築物」是指醫院、學校、機關、科研單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靜的建築物。
(三)「雜訊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是指醫療區、文教科研區和以機關或者居民住宅為主的區域。
(四)「夜間」是指晚二十二點至晨六點之間的期間。
(4)住房施工建設規定時間擴展閱讀:
違反夜間生產的法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法》
第五十六條 建築施工單位違反本法第三十條第一款的規定,在城市市區雜訊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內,夜間進行禁止進行的產生環境雜訊污染的建築施工作業的,由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可以並處罰款。
❺ 國家規定小區內夜間施工時間是多少
國家規定小區內夜間施工時間為22:00至次日6點。根據《環境雜訊防治法》第三十條規定,夜間施工是22:00至次日6:00,夜間施工有所限制,另一方面從6:00開始就是白天了,沒有太大的限制了,白天的雜訊不能超過70分貝。
在城市市區雜訊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內,禁止夜間進行產生環境雜訊污染的建築施工作業,但搶修、搶險作業和因生產工藝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法
第一章
第一條
為防治環境雜訊污染,保護和改善生活環境,保障人體健康,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環境雜訊,是指在工業生產、建築施工、交通運輸和社會生活中所產生的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聲音。
本法所稱環境雜訊污染,是指所產生的環境雜訊超過國家規定的環境雜訊排放標准,並干擾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學習的現象。
❻ 在居民住宅附近施工 有什麼規定么
1、必須採取相應措施以使施工雜訊符合國家環保局頒發的《建築施工場版界雜訊限值》權(GB12523)要求;
2、施工期間需做好粉塵(揚塵)控制措施;
3、對噪音較大的機械,在中午(12時至14時)及夜間((20時至次日7時)休息時間內停機,以免影響附近居民休息。夜間施工需辦理夜間施工許可。
廢水經當地市政主管部門同意,排至市政管網;固體廢物集中堆放,及時清運至垃圾處理站或指定位置(居委會/城管監督);交通方面需經交警大隊同意。
❼ 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的施工時間如何規定
根據抄建設部第110號令《住宅室襲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第26條的規定,裝飾裝修企業從事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應當嚴格遵守規定的裝飾裝修施工時間,降低施工噪音 ,減少環境污染。按照北京市建委、市規委、市國土房管局《關於加強新建商品住宅家庭居室裝飾裝修管理若干規定(試行)》(京建發[2001]616號),每日12時至14時,18時至次日8時,不得從事敲、鑿、刨、鑽等產生雜訊的裝飾裝修活動。
❽ 國家規定白天施工幾點到幾點屬於正常施工
建築施工場界環境雜訊排放標准(GB_12523-2011)規定:建築施工過程中,場界環境雜訊晝間(指6:00至22:00之間的時段)不得大於70分貝,夜間(指22:00至次日6:00之間的時段)不得大於55分貝。超過此標准可以向當地環境保護部門投訴。
如果是小區里的裝修施工,各地市的規定都不相同,可以向物業查詢。
第四十七條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樓進行室內裝修活動,應當限製作業時間,並採取其他有效措施,以減輕、避免對周圍居民造成環境雜訊污染。
第五十八條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可以並處罰款:
未按本法第四十六條和第四十七條規定採取措施,從家庭室內發出嚴重干擾周圍居民生活的環境雜訊的。
第六十三條本法中下列用語的含義是:
(一)「雜訊排放」是指雜訊源向周圍生活環境輻射雜訊。
(二)「雜訊敏感建築物」是指醫院、學校、機關、科研單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靜的建築物。
(三)「雜訊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是指醫療區、文教科研區和以機關或者居民住宅為主的區域。
(四)「夜間」是指晚二十二點至晨六點之間的期間。
拓展資料:
《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法》規定,第三十條在城市市區雜訊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內,禁止夜間進行產生環境雜訊污染的建築施工作業,但搶修、搶險作業和因生產工藝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