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求建設部關於"一戶一驗"的原文
建設部尚未在 全國統一要求分戶驗收,只是推廣經驗
分戶驗收起源於北京朝陽區,現正逐步在全國推廣,例北京規定:
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管理規定
第一條 為了加強住宅工程質量管理,保障竣工房屋使用功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國家施工驗收規范,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及其監督管理,適用本規定。
本規定所稱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是指住宅工程在按照國家規范要求內容進行工程竣工驗收時,對每一戶及單位工程公共部位進行的專門驗收,並在分戶驗收合格後出具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
第三條 住宅工程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要強化檢驗批驗收,對於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檢驗批,應當嚴格按照《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准》有關規定進行處理。通過返修或者加固處理仍不能滿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單位(子單位)工程,嚴禁驗收。
第四條 住宅工程建設單位必須按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建設部有關規定,嚴格工程竣工驗收程序,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
第五條 住宅工程竣工驗收時,建設單位應當先組織施工和監理單位有關人員進行質量分戶驗收。
已選定物業公司的,物業公司應當參加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工作。
第六條 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應當依據國家和本市工程質量標准、規范以及經審查合格的施工圖設計文件進行。
第七條 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應當依據設計圖紙的要求,在確保工程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安全可靠的基礎上,以檢查工程觀感質量和使用功能質量為主,主要包括以下檢查內容:
(一)建築結構外觀及尺寸偏差;
(二)門窗安裝質量;
(三)地面、牆面和頂棚面層質量;
(四)防水工程質量;
(五)採暖系統安裝質量;
(六)給水、排水系統安裝質量;
(七)室內電氣工程安裝質量;
(八)其他規定、標准中要求分戶檢查的內容。
第八條 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應當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一)在分戶驗收前根據房屋情況確定檢查部位和數量,並在施工圖紙上註明;
(二)按照國家有關規范要求的方法,對本規定要求的分戶驗收內容進行檢查;
(三)填寫檢查記錄,發現工程觀感質量和使用功能不符合規范或設計文件要求的,書面責成施工單位整改並對整改情況進行復查;
(四)分戶驗收合格後,必須按戶出具由建設、施工、監理單位負責人簽字或簽章確認的《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表》,並加蓋建設、施工、監理單位質量驗收專用章。
第九條 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不合格的,建設單位不得組織單位工程竣工驗收。
第十條 住宅工程竣工驗收前,施工單位要製作工程標牌,並鑲嵌在建築外牆顯著部位。工程標牌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工程名稱、竣工日期;
(二)建設、設計、監理、施工單位全稱;
(三)建設、設計、監理、施工單位負責人姓名。
第十一條 住宅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在《住宅質量保證書》中註明以下事項:
(一)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
(二)施工單位工程質量保修負責人姓名、電話以及辦公地點;
(三)物業公司名稱、電話;
(四)工程質量保修程序和處理時限;
(五)建設單位工程質量保修監督電話。
第十二條 住宅工程交付使用時,《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表》應當作為《住宅質量保證書》的附件一並交給業主。
第十三條 本規定第十一條所列事項應當在住宅工程交付使用時,在住宅單元入口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於6個月。
第十四條 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應當在監督工程竣工驗收過程中,抽查《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表》,抽查有關單位是否按照要求對質量分戶驗收中提出的問題進行了整改。
第十五條 本規定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2. 為什麼我國南方不集中供暖
中國之所以實行集中供暖主要原因是在建國初期,形成了「一邊倒」的外交格局,曾經歷過各行各業向蘇聯學習的歷史階段。蘇聯則是當時世界集中供熱規模最大的國家,蘇聯熱電廠建設開始於三十年代,在四十年代發展較快,1980年全國共有熱電廠約為1000座,供熱機組的總容量達6800萬千瓦以上,占火力發電機組總容量的38%左右。這些電廠向800個城鎮及工業區供熱,供熱管道干線長約2200公里。
中國的集中供暖制度始於20世紀的50年代,參照當時蘇聯的模式,初步建立了住宅鍋爐供暖體系。作為蘇聯援建的156個重點建設項目之一,北京第一熱電廠於1957年開始建設。1958年4月21日,集中供熱的第一條蒸汽管道光華線破土動工。1959年沿長安街新建了為「國慶工程」十大建築及中南海供熱的重點工程――長安線。
而現行我國的供暖模式,由於建國初期經濟水平落後,能源緊缺,節約經濟成本的前提下,優先考慮氣候寒冷的北方地區。根據前蘇聯的氣候計算方法規定,室外溫度5攝氏度以下定義為冬天。因此,只有累年日平均氣溫穩定低於或等於5℃的日數大於或等於90天被界定為集中供暖的地區,主要包括華北、東北、西北等地區。
從那時起,如同住房等其他社會福利一樣,供暖成為計劃經濟時代北方的一項重要的社會福利事業,曾是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的體現。而縱觀世界各國的冬季取暖模式,無論是集中供暖的俄羅斯(即前蘇聯)還是分戶供暖的歐洲各國,都沒有像中國這樣以地理界限劃分供暖區域。
中國劃分南方和北方的分界線是1908年由中國地學會(即現在的中國地理學會)首任會長張相文,從自然地理分區的角度出發提出的,「北嶺淮水」這條線,從海濱到江蘇淮安,再到河南信陽,一直到陝西安康,長約上千公里寬約數十公里。在歷史發展過程中,這條線也是中國南北地理氣候的分界帶。這種分界線兩邊的氣候差異大,主要意義是對農作物的生長以及當地民居建築起著參考作用。因此,上世紀50年代,以秦嶺、淮河為界,劃定北方為集中供暖區,南方不集中供暖,這即為南北供暖線。
但該分界線制定到現在已過百餘年,溫度「不超過5攝氏度」也只是六十年前制定集中供暖的時候參考的數據。據最新的統計資料顯示,現在「南方」很多地區冬季平均溫度經常性打破這個記錄。2008年1月28日的一次冷空氣襲擊中,湖南全省大部分地區的氣溫就已經跌至零下,其中長沙瀏陽的最低氣溫跌至零下5度左右;2009年1月上海曾出現-8度等氣溫,並在零度間浮動持續一周左右。這種南北分界線一刀切來決定是否集中供暖的做法,對接近分界線的周邊地區來說並不算合理。
就人體感受來說,氣溫跟溫度也並非同一概念,濕度等因素也是非常關鍵的因素。濕度對於人體感受到的冷暖影響比較大,氣象學普遍認為濕度每增加10%,人體感受到的溫度則降低1攝氏度。以上海為例,1月、2月是上海全年最冷的季節,平均氣溫為3-5攝氏度,氣溫小於-5攝氏度的天數約為4-5天。但是上海冬季濕度較大,一般在60%左右,而北方地區平均濕度為20%左右,上海比北方地區濕度高了40%;按照濕度對溫度的影響可推算得知,上海的「溫度」實際是1度到-1度左右,而這一溫度下,北方地區已經實行了集中供暖,將室內溫度提高到標准溫度16-18度。
長江流域室內溫度平均在10度以下,比北方地區室內溫度低10度左右,極端最低氣溫甚至在0度以下。長江流域地區以及南北分界線以南的周邊地區,冬季因為沒有集中供暖的暖氣,而只能採用電暖器、空調等方式取暖。南北供暖分界線以南的周邊地區不供暖,是因為這些地區年日均溫度低於或者等於5攝氏度的天數不到90天,而當時的這種考慮只是從人對溫度的感受出發,並沒有考慮濕度、風速等其他相關因素,因此並不應該以此分界線為標准,將其設定為集中供暖的分界線。
盡管關於南方是否供暖的爭議而在不斷發酵,武漢已經成為了南方城市供暖的先行者。從2005年開始,武漢啟動「冬暖夏涼」工程,目標是到「十二五」末,集中供熱製冷覆蓋區域達500平方公里,服務人口160萬人。由中標「冬暖夏涼」工程的德威熱力利用發電余熱為居民區供暖。按照武漢市發改委規劃,2010年武漢「冬暖夏涼」工程力爭形成覆蓋面積60—80平方公里的規模。
2012年12月初,武漢東西湖區與神華集團就熱電聯供項目簽訂合作協議,神華集團將投資55億元,在東西湖建設兩台共70萬千瓦熱、電、冷聯供機組,供暖范圍150平方公里,涵蓋市民100萬人。除此之外,武昌、洪山、青山三區的部分小區已經實現集中供暖。
即使南方各市已經開始自主供暖,但相關主管部門並不願松動南北供暖「紅線」。在2012年3月的「第八屆綠色建築大會」上,主管城鎮供熱的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副部長仇保興公開表示,不能把集中供熱盲目地照搬到秦嶺、淮河以南,這對能源消耗是巨大威脅。早在2010年,仇保興公開點名批評武漢的集中供暖,稱「對於這種情況,部里要發文件制止,如拒不改正,還要將這個城市所有獎牌取消」。
而由於歷史原因,南方地區的城市集中供暖基礎設施基本為零。若要像北方一樣,全面建立起取暖管道、供暖泵房等基礎設施,也是一筆非常龐大的開銷。不僅如此,傳統的南方住宅建築外牆還涉及到保溫牆加厚等問題,這也是供暖計劃中必須考慮的細節。此外,在南方,房子作為一個相對封閉的結構,水蒸氣進到屋內就很難排出去,特別是夏天刮「水南風」的時候,大量的水蒸氣就會在室內凝結成水,會讓室內過於濕潤,隔熱效果很差。
實行集中供暖對於大多數南方城市來說,都有著難以逾越的困難。武漢大學社會發展研究所所長羅教講不久前曾指出,「很多南方城市在社區樓盤建造時並沒有集中供暖方面的設計,如果進行樓盤改造,成本極高「。事實上,即使是新樓盤,開發商也不願意加入集中供暖的設計。雅居樂南京公司副總經理邵晴認為,涉及集中供暖的樓盤,會使建築成本增加,所以很多開發商不願意「多此一舉」。
中國的集中供暖制度師從蘇聯,以秦嶺、淮河為界,劃定南北供暖線,缺少對待氣候變化或極端天氣的靈活性。加之,「能源威脅論」鼓吹及南方城市供暖基礎設施改造成本極高,開發商不願投入,最終導致南方遲遲無法供上暖氣。(文/源爾)近年來南方是否需要集中供暖的話題一直被爭論不休,2010年及2012年的全國兩會上均有代表建議南方地區冬天實行集中供暖,但均沒得到政策層面的認可,而且網路上關於南方統一供暖的呼籲與爭論也在持續升溫。日前有專家沈某稱,南方人已習慣冬季的濕冷,如果突然供暖可能導致身體不適。
中國之所以實行集中供暖主要原因是在建國初期,形成了「一邊倒」的外交格局,曾經歷過各行各業向蘇聯學習的歷史階段。蘇聯則是當時世界集中供熱規模最大的國家,蘇聯熱電廠建設開始於三十年代,在四十年代發展較快,1980年全國共有熱電廠約為1000座,供熱機組的總容量達6800萬千瓦以上,占火力發電機組總容量的38%左右。這些電廠向800個城鎮及工業區供熱,供熱管道干線長約2200公里。
中國的集中供暖制度始於20世紀的50年代,參照當時蘇聯的模式,初步建立了住宅鍋爐供暖體系。作為蘇聯援建的156個重點建設項目之一,北京第一熱電廠於1957年開始建設。1958年4月21日,集中供熱的第一條蒸汽管道光華線破土動工。1959年沿長安街新建了為「國慶工程」十大建築及中南海供熱的重點工程――長安線。
而現行我國的供暖模式,由於建國初期經濟水平落後,能源緊缺,節約經濟成本的前提下,優先考慮氣候寒冷的北方地區。根據前蘇聯的氣候計算方法規定,室外溫度5攝氏度以下定義為冬天。因此,只有累年日平均氣溫穩定低於或等於5℃的日數大於或等於90天被界定為集中供暖的地區,主要包括華北、東北、西北等地區。
從那時起,如同住房等其他社會福利一樣,供暖成為計劃經濟時代北方的一項重要的社會福利事業,曾是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的體現。而縱觀世界各國的冬季取暖模式,無論是集中供暖的俄羅斯(即前蘇聯)還是分戶供暖的歐洲各國,都沒有像中國這樣以地理界限劃分供暖區域。
中國劃分南方和北方的分界線是1908年由中國地學會(即現在的中國地理學會)首任會長張相文,從自然地理分區的角度出發提出的,「北嶺淮水」這條線,從海濱到江蘇淮安,再到河南信陽,一直到陝西安康,長約上千公里寬約數十公里。在歷史發展過程中,這條線也是中國南北地理氣候的分界帶。這種分界線兩邊的氣候差異大,主要意義是對農作物的生長以及當地民居建築起著參考作用。因此,上世紀50年代,以秦嶺、淮河為界,劃定北方為集中供暖區,南方不集中供暖,這即為南北供暖線。
但該分界線制定到現在已過百餘年,溫度「不超過5攝氏度」也只是六十年前制定集中供暖的時候參考的數據。據最新的統計資料顯示,現在「南方」很多地區冬季平均溫度經常性打破這個記錄。2008年1月28日的一次冷空氣襲擊中,湖南全省大部分地區的氣溫就已經跌至零下,其中長沙瀏陽的最低氣溫跌至零下5度左右;2009年1月上海曾出現-8度等氣溫,並在零度間浮動持續一周左右。這種南北分界線一刀切來決定是否集中供暖的做法,對接近分界線的周邊地區來說並不算合理。
就人體感受來說,氣溫跟溫度也並非同一概念,濕度等因素也是非常關鍵的因素。濕度對於人體感受到的冷暖影響比較大,氣象學普遍認為濕度每增加10%,人體感受到的溫度則降低1攝氏度。以上海為例,1月、2月是上海全年最冷的季節,平均氣溫為3-5攝氏度,氣溫小於-5攝氏度的天數約為4-5天。但是上海冬季濕度較大,一般在60%左右,而北方地區平均濕度為20%左右,上海比北方地區濕度高了40%;按照濕度對溫度的影響可推算得知,上海的「溫度」實際是1度到-1度左右,而這一溫度下,北方地區已經實行了集中供暖,將室內溫度提高到標准溫度16-18度。
長江流域室內溫度平均在10度以下,比北方地區室內溫度低10度左右,極端最低氣溫甚至在0度以下。長江流域地區以及南北分界線以南的周邊地區,冬季因為沒有集中供暖的暖氣,而只能採用電暖器、空調等方式取暖。南北供暖分界線以南的周邊地區不供暖,是因為這些地區年日均溫度低於或者等於5攝氏度的天數不到90天,而當時的這種考慮只是從人對溫度的感受出發,並沒有考慮濕度、風速等其他相關因素,因此並不應該以此分界線為標准,將其設定為集中供暖的分界線。
盡管關於南方是否供暖的爭議而在不斷發酵,武漢已經成為了南方城市供暖的先行者。從2005年開始,武漢啟動「冬暖夏涼」工程,目標是到「十二五」末,集中供熱製冷覆蓋區域達500平方公里,服務人口160萬人。由中標「冬暖夏涼」工程的德威熱力利用發電余熱為居民區供暖。按照武漢市發改委規劃,2010年武漢「冬暖夏涼」工程力爭形成覆蓋面積60—80平方公里的規模。
2012年12月初,武漢東西湖區與神華集團就熱電聯供項目簽訂合作協議,神華集團將投資55億元,在東西湖建設兩台共70萬千瓦熱、電、冷聯供機組,供暖范圍150平方公里,涵蓋市民100萬人。除此之外,武昌、洪山、青山三區的部分小區已經實現集中供暖。
即使南方各市已經開始自主供暖,但相關主管部門並不願松動南北供暖「紅線」。在2012年3月的「第八屆綠色建築大會」上,主管城鎮供熱的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副部長仇保興公開表示,不能把集中供熱盲目地照搬到秦嶺、淮河以南,這對能源消耗是巨大威脅。早在2010年,仇保興公開點名批評武漢的集中供暖,稱「對於這種情況,部里要發文件制止,如拒不改正,還要將這個城市所有獎牌取消」。
而由於歷史原因,南方地區的城市集中供暖基礎設施基本為零。若要像北方一樣,全面建立起取暖管道、供暖泵房等基礎設施,也是一筆非常龐大的開銷。不僅如此,傳統的南方住宅建築外牆還涉及到保溫牆加厚等問題,這也是供暖計劃中必須考慮的細節。此外,在南方,房子作為一個相對封閉的結構,水蒸氣進到屋內就很難排出去,特別是夏天刮「水南風」的時候,大量的水蒸氣就會在室內凝結成水,會讓室內過於濕潤,隔熱效果很差。
實行集中供暖對於大多數南方城市來說,都有著難以逾越的困難。武漢大學社會發展研究所所長羅教講不久前曾指出,「很多南方城市在社區樓盤建造時並沒有集中供暖方面的設計,如果進行樓盤改造,成本極高「。事實上,即使是新樓盤,開發商也不願意加入集中供暖的設計。雅居樂南京公司副總經理邵晴認為,涉及集中供暖的樓盤,會使建築成本增加,所以很多開發商不願意「多此一舉」。
中國的集中供暖制度師從蘇聯,以秦嶺、淮河為界,劃定南北供暖線,缺少對待氣候變化或極端天氣的靈活性。加之,「能源威脅論」鼓吹及南方城市供暖基礎設施改造成本極高,開發商不願投入,最終導致南方遲遲無法供上暖氣。
3.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是否有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規定
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
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住宅工程質量管理,
保障竣工住宅房屋使用
功能,根據《建築法》
、國務院《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有
關規定和國家施工驗收規范,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域內,住宅工程質量分戶
驗收(以下簡稱驗收)及其監督管理。
本辦法所稱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
是指住宅工程竣工驗收
前,
由建設單位組織施工單位、
監理單位對每一戶及單位工程公
共部位進行的專門驗收,
並在分戶驗收合格後出具
《住宅工程質
量分戶驗收記錄》
。
第三條
住宅工程竣工驗收前,
建設單位應當組織施工和監
理單位有關人員,按照國家和本省相關施工質量驗收規范的規
定,對所涉及的內容進行質量分戶驗收。
已選定物業公司的,
物業公司應當參加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
收工作。
第四條
驗收應當依據國家和本省工程質量標准、
規范以及
經審查合格的施工圖設計文件進行。
驗收檢驗批主控項目和一般項目的觀感質量應全數檢查驗
收。
每套住宅和規定的公共部位檢驗批在驗收完後,
應當及時填
寫分戶質量檢驗批驗收記錄表。
第五條
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要強化檢驗批驗
收,對於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檢驗批,應當嚴格按照國家《建築工
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准》
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對返修或者加固
處理後仍達不到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單位(子單位)工程
不得驗收。
第六條
建設單位必須依法並依照國家及本省有關規定,
嚴
格工程竣工驗收程序,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
第七條
驗收在確保工程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安全可靠的
基礎上,
以檢查工程觀感質量和使用功能質量為主,
主要包括下
列內容:
(一)
建
築結構外觀及尺寸偏差;
(二)
門
窗安裝質量;
(三)
地
面、牆面和頂棚面層質量;
(四)
防
水工程質量;
(五)
采
暖系統安裝質量;
(六)
給
水、排水系統安裝質量;
(七)
室
內電氣工程安裝質量;
(八)
節
能工程質量。
第八條
進行驗收應當按照以下程序:
(一)
在驗收前根據房屋情況確定檢查部位和數量,
並在施
工圖紙上註明;
(二)
按照國家有關規范要求的方法,
對本規定要求的驗收
內容進行檢查;
(三)
填寫檢查記錄,
發現工程觀感質量和使用功能不符合
規范或設計文件要求的,
書面責成施工單位整改並對整改情況進
行復查;
(四)驗收合格後,必須按戶出具由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
總監理工程師和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分別簽字並加蓋驗收專用章
的《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記錄》
。
第九條
驗收不合格的,
建設單位不得組織單位工程竣工驗
收。
第十條
住宅工程交付使用時,
《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記
錄》應當作為《住宅質量保證書》的附件交給業主。
第十一條
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應當在監督工程竣工驗收過
程中,審查《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表》
。
第十二條
本辦法自
2007
年
1
月
1
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