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名下無房產,和父母不一個戶口能申請《鄭州廉租房補貼》嗎
符合下列條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可申請廉租住房保障:
(一)具有專市區常住戶口,且家屬庭成員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戶口3年以上;申請實物配租的家庭,其家庭成員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戶口6年以上。家庭成員如有戶口遷入的,遷入必須2年以上;
(二)持有民政部門發放的《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或者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2倍的低收入家庭認定證明;
(三)無自有住房,或者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6平方米。
其他應當列入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按市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註:申請廉租住房保障應當以家庭為單位,家庭成員間具有法定的贍養、扶養和撫養關系,包括申請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申請家庭應當推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作為申請人。
㈡ 鄭州計程車司機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補貼嗎
住房公積金的繳納,是由單位與個人個繳納一部分組成的,具有相關政策規定。不少初辦理住房公積金的人對其繳納方法不了解,對此,下面將為您詳細介紹如何繳納住房公積金:
公積金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工資的5%,初始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縣(市)可適當低於此比例。單位繳存比例最高可以提高到職工工資的15%,個人繳存比例可以提高到職工工資的10%;
1998年12月15日以後參加工作的職工,單位為其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比例最高可以達到職工工資的25%,個人繳存比例不得低於職工工資的10%,但不高於15%。
單位如何繳存公積金:
老單位應當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後,到受委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每個職工只能有一個住房公積金賬戶。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明細賬,記載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等情況;
新單位應當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並自登記之日起20日內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
合並、分立、撤銷或者破產的單位,應當自發生上述情況之日起30日內由原單位或者清算組織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並自辦妥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之日起20日內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
個人如何繳存公積金:
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
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注意事項:
對住房公積金的繳納問題的了解很重要,繳納人員需要根據繳納規定進行費用繳納,以保證公積金繳存順利進行;
住房公積金兼有福利性與返還性,是為現代人減壓的一種好的政策形式。
㈢ 鄭州港區富士康有住房補貼嗎在底薪里包括還是另外的師一級。
要在工資里扣除,住宿費,水電費總共150元。
㈣ 鄭州買房住房補貼,只有一方滿足補貼條件,但房產證上備案的是夫妻雙方的名字,可不可以領補貼
投機取巧唄去掉一個人的名字
㈤ 鄭州公租房補貼領取條件有哪些
申請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一)申請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應當由戶主向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
(二)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就申請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狀況是否符合規定條件進行審核,提出初審意見並張榜公布,將初審意見和申請材料一並報送市(區)、縣人民政府 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
(三)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5日內,就申請人的家庭住房狀況是否符合規定條件提出審核意見,並將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的申請材料轉同級民政部門;
(四)民政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5日內,就申請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規定條件提出審核意見,並反饋同級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
(五)經審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狀況符合規定條件的,由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予以公示,公示期限為15日;對經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作為廉租住房保障對象予以登記,書面通知申請人,並向社會公開登記結果。
㈥ 購房補貼申請材料提交後補貼多久能到賬
一般來說,購房者從簽訂購房合同到收到購房補貼的時間為2至3個月。將單位原有內用於建房、購房的資金轉化為容住房補貼,分次或一次性地發給職工,再由職工到住房市場上通過購買或租賃等方式解決自己的住房問題。
對職工因未享受國家福利分房政策,或雖已享受國家福利分房但未達規定面積標準的,單位按國家或地方政府規定的補貼標准,一次性或按月計入職工個人所在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專用賬戶的住房補貼,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1) 單位可在網上下載《單位住房補貼資金委託管理協議》、《單位繳存住房補貼資金委託管理登記表》、《單位繳存住房補貼委託管理資金核定表》填寫列印並蓋章,另拷貝電子文檔至軟盤或U盤;
(2) 單位可在網上直接填寫《企業住房補貼資金單位繳存登記表》和《企業住房補貼繳費卡申請書》由單位在網上填寫後直接提交,提交後列印並蓋章;
(3) 單位準備好其它所需書面材料;
(4) 對不能上網的單位,可至中心上門領取所需電子表格,回單位後填寫列印各表;並另請中心承辦人協助填寫並列印中所需表格,由單位蓋章後一同攜帶所有資料至中心申請受理。
㈦ 鄭州市航空港區契稅有補貼嗎
鄭州市航空港區契稅補貼在5%-10%,但是需要在規定的時間內繳納才能夠享受補貼。
鄭州市航空港區隸屬於新鄭市,在2020年6月9日,新鄭新區管理委員會發布《關於商品房契稅繳納獎勵辦法的通知》,其中提到,對2020年6月9日至6月30日,在新區轄區內購買商品房(含二手房交易)但尚未繳納契稅的房屋所有權人,
按照契稅總額的10%給予獎勵;2020年7月1日至7月20日期間繳納商品房契稅,按照契稅總額的5%給予獎勵;2020年7月21日之後繳納契稅的,則不再享受本次獎勵。
綜合以上通知,獲得補貼獎勵的形式有兩種:龍湖鎮採取消費券的形式,將獎勵發放到支付寶賬戶中,可在新鄭區域內簽約商家進行消費抵扣;二七區嵩山路辦事處、新鄭新區、孟庄鎮、薛店鎮,採取資金劃轉的形式,將獎勵補貼返還到銀行卡中。
(7)鄭州碩士住房補貼發放標准擴展閱讀:
契稅補貼的作用:
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徵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徵收契稅。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擁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購買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以一套總價200萬元面積約140平方米的住宅為例,首套房按照1.5%的稅率徵收契稅,需要繳納3萬元契稅總額,按照本次政策,在本月26日前繳納購房契稅的,即可享受契稅補貼20%的獎勵政策,購房者可立省6000元。
參考資料來源:央廣網-契稅補貼20% 鄭州多地發文獎勵商品房契稅
㈧ 購房補貼一般多久才能拿到
通常情況下,各地區購房補貼的發放時間為購房者簽訂房屋合同後的兩至三版個月時間。
申報補貼時權需要提供以下資料:
1、身份證(驗原件,收復印件)。
2、戶口簿(驗原件,收復印件)。
3、《商品房買賣合同》(驗原件,收復印件)。
4、不動產登記證或房屋所有權證(驗原件,收復印件);如辦理商品房按揭貸款的需提供銀行的貸款合同(驗原件、收復印件)及不動產登記證或房屋所有權證(復印件)。
5、購房人銀行賬號(復印件)。
(8)鄭州碩士住房補貼發放標准擴展閱讀
申領時限:
補貼資金申領受理期限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在申領時限內,購房者在辦理完不動產登記證或房屋所有權證後即可到房屋所在地區(園區)住建部門進行補貼申報。
各房地產開發企業要積極做好該項優惠政策宣傳工作。商品住房出售前,開發企業應義務告知(購房人也應主動確認)具有綿陽市戶籍的農村居民購房可享受購房財政補貼,並配合做好農村居民購房登記統計上報工作。若因買方或賣方原因,造成購房者無法享受財政補貼政策的,由買賣雙方自行協商解決。
㈨ 鄭州市公租房申請條件
申請條件:
(一)本市戶籍住房困難家庭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本市市區建成區(不含上街區)常住戶口;
2、無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
3、家庭人均月收入符合規定標准。
(二)外地戶籍住房困難家庭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持有鄭州市居住證;
2、已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1年以上;
3、繳納社會保險;
4、在本市市區范圍內無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
5、家庭人均月收入符合規定標准。
(1)申請人應當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單個申請人員除應當符合前款規定條件外,申請時應年滿法定結婚年齡,共同申請人在符合申請條件的基礎上(配偶除外),與申請人之間應當具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或者撫養關系。
(2)戶籍屬城中村的申請人按照拆遷安置補償政策,未享受任何拆遷安置補償。
(3)已享受過政策性住房(房改、經適房、貨幣化補貼)的申請人,原則上不再納入公共租賃住房保障。
(9)鄭州碩士住房補貼發放標准擴展閱讀:
(一)資格認定程序:
認定程序按照家庭申請,鄉鎮、街道辦事處受理初審,區(管委會)民政部門復審、住房保障部門核準的程序進行。
1、申請:
(1)符合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條件的家庭,可在街道、轄區住房保障部門領取《鄭州市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審批表》。
(2)本市戶籍住房困難家庭填寫《鄭州市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審批表》,准備所需申請材料,交至戶籍所在地的鄉鎮、街道辦事處;外地戶籍住房困難家庭填寫《鄭州市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審批表》,准備所需申請材料,交至用工單位注冊地鄉鎮、街道辦事處。
(3)注冊地與辦公地不一致的,單位提供辦公場所相關證明,鄉鎮、街道辦事處認可。
2、初審:
(1)鄉鎮、街道辦事處作為公共租賃住房資格的受理初審部門,自受理申請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提出初審意見。
(2)對符合規定條件的填寫公示表並加蓋單位公章後,在社區(用工單位)張貼公示(公示期為7日),接受群眾監督。社區(用工單位)負責核實舉報情況,在公示表上簽署意見並加蓋公章。
(3)經初審符合申請條件的,由鄉鎮、街道辦事處將申請資料和初審意見送區(管委會)民政部門。經初審不符合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3、復審:
(1)區(管委會)民政部門應當自收到初審資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完成收入印證和婚姻信息核查工作。並及時將資料返回鄉鎮、街道辦事處。
(2)對符合條件的,由鄉鎮、街道辦事處將審核意見和資料提交至區(管委會)住房保障部門;對不符合條件的,由鄉鎮、街道辦事處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3)申請人對家庭收入印證有異議的,應於5個工作日內到鄉鎮、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訴並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區(管委會)民政部門對申訴材料進行復審並作出書面說明,由鄉鎮、街道辦事處統一答復申請人。
4、核准:
(1)區(管委會)住房保障部門應當自收到鄉鎮、街道辦事處提交的的有關資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提出核准意見。對符合規定條件的應在轄區政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日)
(2)公示有異議且異議成立的,區(管委會)住房保障部門應當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核准結果生效,區(管委會)住房保障部門向申請人發放《鄭州市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資格證》。
(二)補貼標准
市物價、市財政、市房管部門根據住宅租賃市場平均價格,綜合考慮保障對象的支付能力,補貼標准實行動態調整。目前補貼標准為12元/平方米/人/月。
1、補貼系數:
(1)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的家庭,補貼系數為1;
(2)持有《鄭州市城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證》和人均月收入介於城市低保標准2至2.5倍(含)的家庭,補貼系數為0.9;
(3)人均月收入介於城市低保標准2.5至4倍(含)的家庭,補貼系數為0.5;
(4)人均月收入介於城市低保標准4至6倍(含)的家庭,補貼系數為0.3。
2、補貼面積:
公共租賃住房貨幣化補貼面積標准為20平方米/人,市級(含)以上勞模模範等先進人物家庭按25平方米/人,單人戶家庭按30平方米/人。
3、補貼額度計算公式:
(1)貨幣化補貼額度=補貼面積×補貼標准×申請人口×補貼系數。計算補貼額度時,原廉租住房在保家庭原有住房面積應在保障面積中予以核減。
(2)單個家庭(含公房租金核減在保家庭)每月領取貨幣化補貼低於200元的,其貨幣化補貼額度統一按每個家庭每月200元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