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重慶市水文水資源勘測局是個什麼級別的單位這單位參公人員待遇怎樣有車補和住房補貼嗎
正處級別事業單位
1、重慶市水文水資源勘測局是重慶市水利局(專正廳級別編制)直屬屬的事業單位;
2、屬於正縣處級別編制,與渝北區水利局、普通鄉鎮、街道辦事處級別相同。
3、至於職工待遇,應該是和其他國有事業單位的職工待遇基本相同。
⑵ 參公單位非黨人員騙取廉租住房補貼適用什麼條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地方稅務局:
根據國務院統一部署,各地相繼出台了住房制度、醫療保險制度和養老保險制度等改革的實施方案。現對改革制度涉及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養老保險金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通知如下:
一、企業和個人按照國家或地方政府法規的比例提取並向指定金機構實際繳付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基本養老保險金,不計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免予徵收個人所得稅。超過國家或地方政府法規的比例繳付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基本養老保險金,應將其超過部分並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住房公積金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 財稅[2006]10號,自2006年6月27日起此條廢止。)
二、個人領取提存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基本養老保險金時,免予徵收個人所得稅。(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住房公積金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 財稅[2006]10號,自2006年6月27日起此條廢止。)
三、企業以現金形式發給個人的住房補貼、醫療補助費,應全額計入領取人的當期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但對外籍個人以實報實銷形式取得的住房補貼,仍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4]20號)的法規,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
四、本通知從1998年1月1日起執行。原政策法規與本通知相抵觸,按本通知法規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