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七台河公租房申請條件
七台河申請廉租住房的家庭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申請家庭成員中至少版有1人取得當地非農業常權住戶口2年以上,其他家庭成員必須在同一戶籍並遷入滿1年以上(或雖未在同一戶籍,但經市民政局確定為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的); (二)月人均收入低於300元; (三)人均現住房面積低於8㎡(含8㎡)。 凡符合申請廉租住房條件的家庭,應向所在區廉租辦提出書面申請。申請廉租住房,應由申請家庭的戶主作為申請人,戶主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由申請家庭推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作為申請人,並出具其他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共同簽名的書面委託書。 第十五條 申請人提供的申請材料: (一)申請家庭成員身份證和戶口簿; (二)民政部門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證明或相關部門或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 (三)租賃房屋的申請家庭承租房屋的租賃合同; (四)申請家庭成員所在單位或居住地街道辦事處出具的現住房證明; (五)70歲以上老人需提供戶口及身份證明、下肢殘疾的需提供有效的下肢殘疾證、重症患者行走困難的需提供市級醫療機構出具的診斷書; (六)廉租住房管理部門規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