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申請公租房住房補貼需要幾個工作日
一、公租房補貼什麼時候發放
一般在第三季度發放。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經審核,對符合申請條件的申請人,應當予以公示,經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登記為公共租賃住房輪候對象,並向社會公開;對不符合申請條件的申請人,應當書面通知並說明理由。申請人對審核結果有異議,可以向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申請復核。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復核,並在15個工作日內將復核結果書面告知申請人。
二、公租房租期是多長
1、公租房是解決新就業職工等夾心層群體住房困難的一個產品。公共租賃住房不是歸個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機構所有,用低於市場價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價格,向新就業職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學畢業生,還有一些從外地遷移到城市工作的群體。
2、公共租賃住房只能用於承租人自住,不得出借、轉租或閑置,也不得用於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承租人違反規定使用公共租賃住房的,應當責令退出。承租人購買、受贈、繼承或者租賃其他住房的,應當退出。對承租人拖欠租金和其他費用的,可以通報其所在單位,從其工資收入中直接劃扣。
3、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期限一般為3至5年,合同示範文本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住房城鄉建設(住房保障)部門制訂。承租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合理使用住房,及時繳納租金和其他費用。租賃合同期滿後承租人仍符合規定條件的,可以申請續租。
② 新引進人才租住公租房不能申請住房補貼
根據相關的政策規定,新引進人才是不能重復領取租房的補貼,即新引進版人才在領取住權房補貼的期間,是不能夠再租住公租房的。而住房補貼期間是從發放住房補貼之日起,為期一年的期限,也就是說在這一年內,是不能夠申請租住公租房。
③ 申請公租房還能領住房補貼嗎
公租房租房和補貼只能選擇一個。公租房實物配租可以轉為貨幣補貼。
租賃補貼的回保障面積標准為答人均建築面積18平方米,補貼總建築面積不高於60平方米,租賃補貼金額按照保障面積標准乘以公布的單位住房面積的租賃補貼標准確定,超出保障面積標准部分不予補貼。
已有住房的,以保障面積標准與現住房面積的差額計算補貼金額。通過租賃市場房源等途徑解決住房困難的受保障對象,所領取的租賃補貼不得高於所租賃住房的實際租金。
符合租賃補貼條件的申請家庭,在規定時間內持《准租證》、《房屋租賃備案證》、《房屋租賃合同》等相關材料向市建設局申請租賃補貼。各類保障對象租賃補貼按季度發放。
④ 怎麼寫公租房補貼申請書
公租房申請:申請人應當根據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的規定,提交申請材料,並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申請人應當書面同意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核實其申報信息。 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齊全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受理,並向申請人出具書面憑證;申請材料不齊全的,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材料。 對在開發區和園區集中建設面向用工單位或者園區就業人員配租的公共租賃住房,用人單位可以代表本單位職工申請 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准; (二)收入、財產低於規定標准; (三)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 具體條件由直轄市和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並向社會公布。
⑤ 請問公租房辦理下來以後,多長時間能去申請住房補貼今年公租房補貼下發幾次了
公租房申請材料從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並軌運行,並軌後統稱為公共租賃住專房。將進一步完善屬申請受理渠道、審核准入程序和租金定價機制。
1、本人手寫申請書(黑色水性筆書寫,簽名按手印)
2、申請人+共同申請人(除申請人之外的家庭成員或合租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反兩面);
3、申請人+共同申請人的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4、婚姻證明
5、收入證明(所有成員均須出具,證明要求原件)
6、房產證明
7、有以下情況者,需出具以下證明
⑥ 申請了公租房還發住房補貼嗎
我2016年公租房搖號有我,就是沒有通知我拿鑰匙,住房補貼也沒有,請問我現在怎麼辦?
⑦ 申請了15000的租房補貼,還可以申請公租房嗎
申請了個人住房補貼,可以申請公租房。根據《國務院批轉發展改革委關於2013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意見的通知》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和管理的指導意見》,各地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並軌運行,原用於租賃補貼的資金,繼續用於補貼在市場租賃住房的低收入住房保障對象。
中央補助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資金以及租賃補貼資金由財政部安排,國家發展改革委原安排的中央用於新建廉租住房補助投資調整為公共租賃住房配套基礎設施建設補助投資。
1、公共租賃住房租金原則上按照適當低於同類型住房市場租金水平確定。政府投資建設並運營管理的公共租賃住房,各地可根據保障對象的支付能力實行差別化租金,對符合條件的保障對象採取租金減免。
2、社會投資建設並運營管理的公共租賃住房,各地可按規定對符合條件的低收入住房保障對象予以適當補貼。各地可根據保障對象支付能力的變化,動態調整租金減免或補貼額度,直至按照市場價格收取租金。
3、以欺騙等不正手段,登記為輪候對象或者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處以1000元以下罰款,記入公共租賃住房管理檔案;登記為輪候對象的,取消其登記。
4、已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責令限期退回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並按市場價格補繳租金,逾期不退回的,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承租人自退回公共租賃住房之日起五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公共租賃住房。
⑧ 領了住房補貼申請公租房需要怎麼辦理
按照要求進行辦理即可,沒什麼特別之處。
《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
第十六條配租對象選擇公共租賃住房後,公共租賃住房所有權人或者其委託的運營單位與配租對象應當簽訂書面租賃合同。
租賃合同簽訂前,所有權人或者其委託的運營單位應當將租賃合同中涉及承租人責任的條款內容和應當退回公共租賃住房的情形向承租人明確說明。
第十七條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一般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合同當事人的名稱或姓名;
(二)房屋的位置、用途、面積、結構、室內設施和設備,以及使用要求;
(三)租賃期限、租金數額和支付方式;
(四)房屋維修責任;
(五)物業服務、水、電、燃氣、供熱等相關費用的繳納責任;
(六)退回公共租賃住房的情形;
(七)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辦法;
(八)其他應當約定的事項。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制定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示範文本。
合同簽訂後,公共租賃住房所有權人或者其委託的運營單位應當在30日內將合同報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