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城鄉建設委員會的主要職能是什麼
各地城鄉建設部門大同小異,以福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為例,其職能有: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城鄉建設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並組織實施城鄉建設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政策;擬訂全市城鄉建設科技發展規劃。
(二)擬訂全市城鄉市政公用事業的發展規劃和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城市市政公用設施建設、安全和應急管理;負責城市道路、橋梁、供水、節水、排水、燃氣、建設檔案、內河管理、戶外廣告和城市景觀建設等行業管理工作;指導全市城市地鐵、軌道交通的建設;負責溫泉的保護和開發利用。
(三)承擔指導全市村鎮建設的責任。指導農村住房建設;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
(四)承擔規范全市工程建設標准體系的責任。指導和監督工程建設標准及定額的實施和工程造價計價,組織發布工程造價信息。
(五)承擔監督管理全市建築市場、規范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責任。指導和管理全市建築活動;指導和監督全市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活動;擬訂工程建設、建築業、勘察設計的行業中長期發展規劃、改革方案、產業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擬訂規范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城市建設和房地產開發等企事業單位資質核准與管理。
(六)承擔全市建築工程和市政公用設施建設質量安全監管的責任。擬訂建築工程質量、建設監理、建築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的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組織或參與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擬訂建築業、勘察設計咨詢業的技術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和管理房屋建築和市政公用設施工程的抗震設防。
(七)承擔推進全市建築節能和污水處理的責任。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建築節能的政策、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推進城鎮污水收集和處理工作。
(八)開展城鄉建設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組織協調本市建築企業參與港澳台、國際工程承包和建築勞務合作。
(九)承擔統籌協調建設系統及相關部門的職責。
(十)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福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內設機構
辦公室:
主要職能:
1、綜合協調委機關和直屬單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項落實;
2、負責文電、重要會務、機要和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
3、負責起草、審核委重要文稿;
4、承擔信息、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新聞宣傳、督查工作;
5、管理委機關財務、物資、房產和安全保衛等行政事務;
6、指導全市城鄉建設檔案工作。
法規計劃處:
主要職能:
1、編制全市城鄉建設行業推進依法行政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
2、組織研究重大的綜合性政策問題;
3、組織起草建設行業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
4、承擔委機關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工作;
5、負責委機關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及清理、匯編工作;
6、指導城鄉建設行業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及備案工作;
7、負責行政執法人員資格證件管理的相關工作;
8、指導城鄉建設行業行政許可、行政執法和法制宣傳工作。
9、組織編制全市建設事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
10、組織編制全市建設行業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計劃;
11、負責城鄉建設方面重大課題的研究,提出城鄉建設與發展的指導性建議,組織編制全市建設行業固定資產投資計劃;
12、組織開展城建項目研究、收集、規劃指導;負責建立「城建項目庫」;
13、負責組織開展城建項目的前期工作和年度計劃的制訂;
14、參與相關工程的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工程設計;
15、負責城建項目招商審查和項目法人的管理工作;
16、負責市政府委託承建的市政項目前期工作;
17、參與城建重大項目工程決算的審定及審計工作;
18、參與制訂有關引進外資進行城市建設的政策措施;
19、負責城鄉建設數據統計、匯總和分析工作;
20、指導、協調、服務建設企業「外引內聯」及參與國際工程承包與勞務合作項目等涉外事項;
21、負責具體聯系協調建設系統及相關單位。
財務審計處:
主要職能:
1、負責委機關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2、指導監督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3、負責編制部門預決算、監督直屬單位預算管理;
4、綜合管理城鄉建設行業各項資金、專項經費,管理機關行政事業經費和專項資金;
5、指導監督直屬單位財務工作;
6、負責委系統單位及建設項目的內部審計工作。
建築節能與科技設計處:
主要職責:
1、擬訂全市建築節能、建設科技發展規劃和政策並指導實施;
2、組織實施部、省、市級建築節能示範項目;
3、組織重大科技項目研究開發;
4、組織實施行業國際、國內科技交流和技術合作項目;
5、負責建設行業科研成果的管理和推廣應用;
6、負責全市工程建設標准化管理工作,擬定有關地方技術細則,指導監督國家、行業和地方工程建設標準的實施;
7、擬訂全市勘察設計咨詢行業規劃和政策並指導實施;
8、規范全市勘察設計咨詢行業市場各方主體行為;
9、指導全市勘察設計行業發展技術創新與質量管理;
10、指導和監督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設計審查工作;
11、指導和監督全市建設工程的抗震設防、抗震鑒定和加固工作;
12、指導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工作;
13、參與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初步設計審查工作;
14、配合指導全市城市無障礙建設改造。
審批處:
主要職責:
1、經委領導授權,受各職能處室委託,進駐福州市行政服務中心,統一對外受理委各項行政服務事項;
2、嚴格按照各職能處室確認後的許可標准和領導的批示精神進行符合性審核、許可和轉報;
3、配合各職能處室做好入駐福州市行政服務中心服務許可事項和標準的增、減、變更工作;
4、配合各職能處室處理服務事項辦結後產生的群眾投訴、在現場核查及日常監管時發現的問題;
5、及時學習並配合好各職能處室傳達的上級有關方針政策、重要會議及文件精神,以便有效開展好行政服務事項的受理工作;
6、擬訂全市房地產市場綜合開發有關政策並監督實施;
7、參與擬訂全市住房建設和房地產業的發展規劃;
8、規范房地產開發企業主體行為,負責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資質核准;
9、指導、協調、服務建設系統企業「外引內聯」及參與國際工程承包與勞務合作項目等涉外事項。
建築業處:
主要職責:
1、擬定全市建築業改革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2、制定全市建築工程管理、工程建設監理、建築施工許可以及竣工驗收備案等政策並監督實施;
3、負責全市建築業(含施工、監理、檢測、商品混泥土、招標代理、造價咨詢等)企業資質和從業人員執業資格管理;
4、指導和規范全市建築市場,規范建築施工、建築安裝、室內外裝飾裝修、建築製品、工程造價咨詢和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等建築業各方主體行為;
5、負責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監督管理;
6、負責建築市場信用體系建設;
7、指導和監督全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活動;
8、指導和管理全市建設工程造價;
9、組織協調本市建築企業參與港澳台、國際工程承包和建築勞務合作。
質量安全監管處:
工作職責:
1、擬訂全市建設工程質量管理、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政策並監督實施;
2、負責全市建設工程(房建、市政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監督管理;
3、負責全市建築機械、起重設備和垂直運輸設備的使用和現場監督管理;
4、組織或參與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
城市建設處:
主要職能:
1、負責全市城市道路、橋梁、路燈、戶外廣告、燈光夜景及景觀工程、市政設施等行業建設管理工作;
2、指導城市管線工程建設;
3、指導全市城市地鐵、軌道交通建設;
4、參與市政建設項目的計劃制定、可行性研究、工程設計審查;
5、負責市政建設項目的監督、推進和竣工備案及移交工作;
6、負責市政設施施工企業的資質或資格管理工作。
市政公用事業處:
主要職能:
1、擬定全市市政公用行業的產業政策、監管措施並組織實施。
2、負責編制公用行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專項(業)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
3、負責全市燃氣、管網配套等行業建設管理工作;
4、指導規范公用事業體制改革,負責公用行業特許經營管理工作;
5、負責公用行業價格調整的報批工作;
6、指導、監督公用行業的生產運行;
7、指導、監督檢查市政公用事業單位的規范服務工作;
8、負責監督全市市政設施維護和管理;
9、負責市政大、中型項目的計劃制定、養護工作的監督檢查;
10、負責中、小型市政建設項目的協調和技術指導工作。
城市給排水處:
工作職責:
1、負責城市內河綜合整治和開發管理;
2、參與編制城市內河綜合整治規劃和年度建設、維護計劃並組織實施;
3、監督、協調、推進城市內河整治和維護工程;
4、參與編制城市給排水設施的建設規劃和年度建設、維護計劃,指導、監督給排水設施建設與管理;
5、參與編制城市污水處理工程(含管道)建設規劃和年度建設、維護計劃並組織實施,監督、協調、推進城市污水處理工程的建設;
6、負責城市計劃用水、節約用水和城市規劃區地下水(溫泉)的開發利用與保護工作。
鎮村建設指導處:
工作職責:
1、指導全市鎮村的建設工作,貫徹執行有關鎮村建設的政策與法規;
2、指導農村住房建設、農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
3、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
4、指導村鎮建設試點工作;
5、組織農村通用設計圖的編制和推廣;
6、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歷史文化名鎮(村)的申報和修復工程指導工作;
7、配合推動城鄉統籌工作。
人事處:
工作職責:
1、負責委機關及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等工作;
2、負責委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3、擬定並組織實施建設人才教育培訓規劃、負責全市土建類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聘和繼續教育工作;
4、負責組織實施全市城鄉建設行業職業標准和執業資格標准。
系統黨委辦公室:
工作職責:負責市直城鄉建設系統黨委的日常工作。
機關黨委:
工作職責:負責機關黨建工作。
福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_主要職責
2. 住建部城市總體規劃編制改革15個全國試點城市哪些
試點省和城市:江蘇、浙江兩省和沈陽、長春、南京、廈門、廣州、深圳、成都、福州、長沙、烏魯木齊、蘇州、南通、嘉興、台州、柳州15個城市。
(2)城市住房建設計劃擴展閱讀:
城市總體規劃,是指城市人民政府依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以及當地的自然環境、資源條件、歷史情況、現狀特點,統籌兼顧、綜合部署,為確定城市的規模和發展方向,實現城市的經濟和社會發展目標,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協調城市空間布局等所作的一定期限內的綜合部署和具體安排。
在全國15個城市開展城市規劃改革試點工作。其中,有三項非常關鍵的內容:
1、要強化城市規劃的兩個重要作用。一是戰略引領作用,即在國家發展戰略的大格局中去謀劃每個城市的發展藍圖和目標,同時落實十九大制定的到本世紀中葉分兩個階段要實現的戰略目標,落實國家三個大發展戰略的戰略意圖;二是剛性約束作用,包括劃定城市開發邊界線、劃定城市生態控制線等,還包括要把過去粗放擴張的發展方式轉變為以問題為導向,提高存量的質量,補齊短板,提高城市環境品質等,同時也把保護和傳承歷史文化作為非常明確的剛性要求。
2、在資源和要素配置上要「以人為中心」來考量。統籌把握好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和功能的內在聯系,在合理半徑內統籌、混合布置功能,減少居民日常長距離通勤的現象,同時系統地提高城市在基礎設施、公共服務以及生態環境方面的承載能力。
3、要確保規劃的落實和執行。要制定評估體檢的問責機制和監督機制。同時也可以通過拓展市民來參與監督城市規劃管理建設的全過程,提高城市治理水平的現代化。建議未來城市規劃能夠更加地系統性、整體性和兼容性,讓城市更加安全、宜居、包容。
資料來源:人民網-黃艷委員:正在15個城市開展規劃改革試點工作
廣東省城鄉規劃設計研究院-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城市總體規劃編
3. 做城市住宅區規劃設計需要參考哪些規范
《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准》GBJ137
《城市道路交通規劃設計規范》GB50220
《村鎮規劃標准》GB50188
《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范》GB50180
《城市道路綠化規劃與設計規范》CJJ75
《城市給水工程規劃規范》GB50282
《城市電力規劃規范》GB50293
《城市工程管線綜合規劃規范》GB50289
《城市用地豎向規劃規范》CJJ83
《城市規劃工程地質勘察規范》CJJ57
《市政工程勘察規范》CJJ56
《城市供水水文地質勘察規范》CJJ16
《室外給水設計規范》GBJ13
《室外排水設計規范》GBJ14
《給水排水工程結構設計規范》GBJ69
《城市熱力網設計規范》CJJ34
《城鎮直埋供熱管道工程技術規程》CJJ/T81
《城鎮燃氣設計規范》GB50028
《城市公共交通站、場、廠設計規范》CJJ15
《地下鐵道設計規范》GB50157
《城市橋梁設計荷載標准》CJJ77
《城市橋梁設計准則》CJJ11
《城市公共廁所規劃和設計標准》CJJ14
《城市環境衛生設施設置標准》CJJ27
《城市生活垃圾衛生填埋技術標准》CJJ17
《城市糞便處理廠(場)設計規范》CJJ64
《公園設計規范》CJJ48
《城市道路綠化規劃與設計規范》CJJ75
《民用建築設計通則》JGJ37
《民用建築熱工設計規范》GB50176
《民用建築節能設計標准》JGJ26
《城市道路和建築物無障礙設計規程》JGJ50
《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J16
《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50045
《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設計防火規范》GB50067
《人民防空地下室設計規范》GB50038
《住宅設計規范》GB50096
《供配電系統設計規范》GB50052
《10kV及以下變電所設計規范》GB50053等其他專業設計規范。
4. 在城市規劃區內新建一投資在5000萬以上的住宅小區,需要和哪些具體建設系統事業單位打交道
發改局、環保局、國土局、建設局、規劃局、消防隊、人民防空、質量監專督站和安全監督站、房管局屬。到發改局辦理立項批文項目建議書、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批,到環保局做環評審批,到國土局辦土地證,到規劃局辦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到建設局辦理施工許可證辦竣工備案,消防隊審查消防,人民防空審查審批人防設計,質量監督站、安全監督站監督檢查施工質量,房管局發預售許可證。有了這個大的架構,其他的細化工作問問網路大叔就知道怎麼做了。
5. 住房建設規劃的目錄
第一章 導論
第1節 選題背景與研究問題的提出
1.1 選題背景
1.2 研究問題的提出
第2節 研究目的、內容與方法
2.1 研究的切入點
2.2 主要研究目的與內容
2.3 研究思路、方法與技術路線
第3節 國內外研究的現狀與發展趨勢
3.1 國內研究現狀
3.2 國外研究現狀
3.3 研究發展趨勢
3.4 參考文獻資料來源統計與分析
第4節 住房建設規劃的涵義及其相關概念闡釋
4.1 住房建設規劃及其相關概念的涵義
4.2 住宅、住房、居住區和居住小區
4.3 商品房、普通商品房、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住房
4.4 城市居住區用地開發強度指標
第二章 國內外住房的發展
第1節 國外住房的發展
1.1 英國
1.2 美國
1.3 德國
1.4 韓國
1.5 新加坡
第2節 國外住房發展經驗的國際比較
2.1 住房政策特點的比較
2.2 住房供應模式的比較
2.3 5國住房補貼模式的國際比較
2.4 5國住房補貼經驗及其對中國的啟示
第3節 我國住房的發展
3.1 我國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歷史進程
3.2 我國城鎮住房市場化改革的成就
3.3 我國城鎮住房市場化改革存在的問題
3.4 中國住房制度改革的趨勢與措施
第三章 住房建設規劃中的城市規劃理論
第1節 烏托邦設想和空想社會主義理論
1.1 理論產生的社會背景
1.2 理論的要點
1.3 理論的啟示
第2節 霍華德的田園城市理論
2.1 理論產生的社會背景
2.2 理論的要點
2.3 理論的啟示
第3節 柯布西耶的現代城市規劃理論——集中主義城市
3.1 理論產生的社會背景
3.2 集中主義城市的理論要點
3.3 理論的啟示
第4節 鄰里單位和雷德朋體系
4.1 理論產生的社會背景
4.2 理論要點
4.3 理論的啟示
第5節 有機疏散理論和新城市主義社區規劃模式
5.1 有機疏散理論和新城市主義社區規劃模式
5.2 理論的啟示
第6節 住房建設規劃編制理論及其應用目標體系
第四章 住房建設規劃編制的任務、內容和方法
第1節 住房建設規劃的作用和任務
1.1 住房建設規劃的作用
1.2 住房建設規劃的任務
第2節 住房建設規劃編制的原則與要求
2.1 住房建設規劃編制的指導思想和原則
2.2 住房建設規劃編制的要求
第3節 住房建設規劃編制的層次和內容
3.1 住房建設規劃編制的層次和依據
3.2 各層次住房建設規劃編制的主要內容
3.3 住房建設規劃編制應注意的幾點問題
第4節 住房建設規劃與城市規劃的關系及其銜接方法
4.1 住房建設規劃與城市規劃的關系
4.2 住房建設規劃與城市規劃銜接的方法
第5節 住房建設規劃編制技術方法體系
第五章 住房建設規劃中的調查研究
第1節 住房建設規劃調查的內容
1.1 各類住房建設現狀的調查
1.2 消費者市場的調查
1.3 市政公用設施和公共設施調查
1.4 市場發展態勢的調查
1.5 城市土地利用的調查
1.6 城市化水平的調查
1.7 區域環境的調查
1.8 相關規劃及政府法規政策環境調查
第2節 住房建設規劃調查的方法
2.1 現場踏勘調查或觀察調查
2.2 問卷調查
2.3 訪談和座談會調查
2.4 文獻資料的運用
2.5 訪問調查
第3節 住房建設規劃的調查程序
3.1 確定調查目的
3.2 收集信息資料
3.3 初步調查
3.4 調查表格及問卷的設計
3.5 現場調查
3.6 調查資料的整理分析
3.7 撰寫和提交調查報告
第4節 住房建設規劃的分析方法
4.1 定性分析
4.2 統計分析
4.3 一元線性回歸分析
4.4 空間模型分析
第5節 住房建設規劃的專題研究——以儋州市為例
第六章 住房需求與供應分析
第1節 影響住房有效需求的因素分析
1.1 居民收入水平
1.2 居民消費結構
1.3 人口數量和人口結構因素
1.4 房地產價格
第2節 住房需求預測模型的構建
2.1 概述
2.2 住房需求預測模型的構建
第3節 基於SPSS統計軟體的住房需求量預測的回歸分析
3.1 發SPSS統計軟體的概述
3.2 單因素(一元)和多因素(多元)回歸預測
3.3 海口市住房需求量預測
第4節 住房供應體系與供應結構分析
4.1 住房供應體系
4.2 住房供應結構分析
第七章 住房建設用地及居住區配套設施規劃布局
第1節 住房建設用地和其它用地構成
1.1 城市建設用地的分類
1.2 居住區用地分類和組成及其平衡控制指標
1.3 住房建設用地分類及構成
1.4 住房建設用地與居住用地、居住區用地的區別
第2節 住房建設用地區位選擇理論
2.1 國外住房建設用地區位選擇理論
2.2 國內住房建設用地區位選擇理論
2.3 理論的啟示
第3節 住房建設用地規劃布局
3.1 住房建設用地規劃布局的原則
3.2 住房建設用地規劃布局的依據
3.3 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規劃布局
第4節 各類住房套型建築面積及其供需結構比例規劃
4.1 各類住房套型建築面積規劃
4.2 各類住房供需結構比例規劃
第5節 居住區配套設施規劃布局
5.1 概述
5.2 城市居住區配套設施分類及其建設存在的問題
5.3 居住區配套設施有效供給機制的探索
5.4 居住區配套設施規劃布局
第八章 住房建設規劃中的城市設計
第1節 城市設計概述
1.1 城市設計內涵
1.2 現代城市設計對城市建設發展的策動作用
第2節 住房建設規劃中的城市設計任務和內容
2.1 住房建設規劃中的城市設計的界定
2.2 住房建設規劃中的城市設計任務和內容
第3節 城市居住空間形態的構成要素分析
3.1 城市空間形態和居住空間形態構成要素
3.2 城市空間形態構成要素的分析方法
第4節 居住建築空間形態景觀設計
4.1 設計應遵循的原則及總體構思
4.2 居住建築景觀意象與藝術境界定位
4.3 住房設計
4.4 各類建築風格的界定
第九章 住房建設規劃實施與管理
第1節 住房建設規劃實施的目的與作用
1.1 住房建設規劃實施的概念
1.2 住房建設規劃實施的目的
1.3 住房建設規劃實施的作用
第2節 經濟適用住房實施保障措施
2.1 經濟適用住房的范圍和標准
2.2 經濟適用住房的規劃與建設管理
2.3 經濟適用住房的價格管理
2.4 經濟適用住房的准入和退出管理
2.5 單位集資合作建房
2.6 經濟適用住房的監督管理
第3節 廉租住房實施保障措施
3.1 廉租住房的范圍、標准及其組織規劃與實施機構
3.2 廉租住房的保障方式
3.3 廉租住房的保障資金及其房屋來源
3.4 廉租住房的申請與核准
3.5 廉租住房的監督管理和法律責任
第4節 普通商品房實施保障措施
4.1 普通商品房在保障性住房中的地位
4.2 普通商品房的城市規劃管理
4.3 普通商品房實施管理措施
6. 城市居民自己住房改建需要建設局審批嗎
好像要去土地管理局吧
7. 模擬城市建設住宅區怎麼規劃 住宅區攻略
副縣長10二、原始社會(初始建設):
1、新人誤區:
A、路越大越好,密度越高越好,一開始全城造高密度大道,然後沒錢做其他東西了;
B、一開始全城做滿市政設備,最後會收不抵支導致破產;
C、三個債券全借了,最後沒有收入,還不起錢,只能破產棄城;
D、還有做核電站的,沒有明日之城資料片的情況下,核爆導致棄城;
E、人口密度是慢慢增長的,不可能一下子就到處是高樓大廈;
F、可以在設置中,將隨機災害關閉。
2、規劃建議:
A、花5000元左右建一條中密度大道連接城市入口,大道兩邊用低密度街道分布;
B、建好一個風力發電站,一個水塔,一個宗教建築(免費),一個保險公司(免費);
C、RCI分布比例建議為住宅70%,商業10%,工業20%,並且按住、商、工(住宅在上風處,工業建議在下風處)的順序排列,有助分流交通,
3、快進一段時間,等收入升上來,點開人口數據圖,察看詳細數據,看看有沒有職缺或失業,
A、有低收入勞工職缺,就增加住宅區的規劃;
B、有中收入勞工職缺,在原低收入住宅區域,加上兩個中等價值的公園(標志為$$,本人建議使用「一排高樹」,放在大道與街道交界的位置,不佔地方也美觀),低收入就會變成中收入;
C、高收入勞工職缺可以暫時無視;
D、有待業者的話,增加一點工業區規劃就行。
8. 模擬城市的住宅區應該規劃多少格商業區呢 工業區呢
這實質是區域規劃的問題。如果結合現實城市的房展方法,一般:
A、開始建造時你自己不需要清楚自己想建多大一塊城區,且住宅區、商業區相互夾雜,其比例約為3:1;工業若是高污工就建的遠遠的,中污工盡量集中規劃且建造相應的污水處理廠,高科技可以建於城中。通常我將城市建築如警局醫院建在一處,此處為市中心,接著從市中心向四周建設。規劃一次區域就先用公路圍一個圈圈,再用住宅區或商業區填滿圈圈。一般住宅區規劃8×8,它自己會適當修建街道。商業區也是8×8,但有時我不用商業區填圈圈,而是將商業區建在大道兩側,長長的2條劃過去,即3×n(那得看你的大道有多長)。工業區可以規劃的大一些,不知為什麼它的街道之間間隔極大,但有時你會發現有的工業建築變黑了,因為沒有公路連接。所以一塊工業區至少有一邊小於或等於6.
B、一些城市會建造新城區。若你的RIC需求高,你也可以建造新區。新城區一般與老城區面積相當。我習慣首先確定新城區有多大,再把新城區一次性全部規劃完。也就是建好警局、學校類的城市建築,不再從市中心向四周規劃,而是直接用一條大道把我想建造的新城區的總面積圈出,再用三條大道把新城區分成3半,接著用三種區把這三半全部填滿;其比例約為4:2:1,區域劃分就很分明,實現了專門化。一般我的新城區,住宅區就有32×48左右了;商業區就有32×24左右,工業區就有32×12左右。雖然這么規劃一個新城區狠砸錢,但很快就會收益倍增。
此瘋狂做法只是我的慣例,若有意見不合,請多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