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國家規定副高職享受住房面積是多少
國家規定副高職享受住房面積是90平方米。
職工住房補貼建築面積標准:
1、正司(局)級,住房補貼建築面積標准為120平方米。
2、副司(局)級、技術職稱為正高職,住房補貼面積標准為105平方米。
3、正處級、技術職稱為副高職,住房補貼面積標准為90平方米。
4、副處級住房補貼面積標准為80平方米。
5、正、副科級、技術職稱為中級,技術工人中的高級工、技師、普通工人中25年(含)以上工齡的職工,住房補貼面積標准為70平方米。
6、科員、技術職稱為初級、技術工人中的初、中級工,普通工人中25年以下工齡的職工,住房面積標准為60平方米。
7、在住房補貼建築面積標準的基礎上,住房在昌平的職工按本人住房補貼面積標准上調10%。
(1)正廳住房補貼標准擴展閱讀: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建設部等單位關於〈在京中央和國家機關進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規定:
從2005年1月起,新職工和無房老職工的住房補貼按月定額發放。
其中公務員為:科級以下,800元;副科級,900元;正科級,1000元;副處級,1100元;正處級,1200元;副司(局)級,1400元;正司(局)級,1600元。
機關工勤人員為:技術工人中的初級工和15年以下工齡的普通工人,800元;技術工人中的中級工和15年以上(含15年)、25年以下工齡的普通工人,900元;技術工人中的高級工、技師和25年以上(含25年)工齡的普通工人,1000元;技術工人中的高級技師,1100元。
2005年1月1日起,對住房未達標老職工以及因職務晉升、技術等級晉升新形成的級差,其差額面積基準補貼額調整為每平方米建築面積2000元;其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前的工齡補貼調整為每年每平方米建築面積16.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