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寧蒗縣住房公積金多久能提取一次
公積金提取方法
根據《提取規定》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通過公積金心網上服務平台申報並預約住房公積金業務網點辦理業務用於其住房消費職工住房公積金業務網點簽訂住房公積金網上業務辦理協議通過公積金心網上服務平台線辦理
公積金心應當受理申請之日起3工作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予提取決定準予提取由受公積金心委託商業銀行辦理支付手續銀行直接資金轉入職工住房公積金聯名卡儲蓄賬戶
基本
材料
1、住房公積金聯名卡;
2、身份證;
3、《深圳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
昨天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心(下稱公積金心)公布了《深圳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暫行規定》(下稱《提取規定》)該《提取規定》有效期2年於9月1日正式實施該規定進步降低了提取門檻
1租房提取
無需提交租房合同
《提取規定》:支付本市范圍內住房租金職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員應當本市范圍內無具有所有權住房每月提取額超過申請當月應繳存額50%每年度提取超過12月月提取額每年度申請提取兩次;當年度未提取剩餘額度年度累計提取
解讀:根據公眾提出提高住房公積金提取額度用於支付房租建議《提取規定》取消了1000元額度限制並取消了提取時提供租賃合同要求僅要求職工及其家庭成員應當本市范圍內無具有所有權住房並誠信申報
2購房提取
限制進步放寬
《提取規定》:購買具有所有權住房職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員合計僅有套住房時提取額超過申請時賬戶內存儲余額且超過購房總價款;職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員合計有兩套及上住房提取額超過申請時賬戶內存儲余額60%且超過購房總價款;2010年9月30日起職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員購買第三套及上住房(包括異地)第三套及上住房予提取
解讀:根據公眾提出降低多套房購房提取限制力度意見《提取規定》放寬了限制徵求意見稿規定凡職工及其家庭成員名下有三套房能提取
按照《提取規定》2010年9月30日之前已有三套及上住房若票據等憑證時間符合要求還提取60%;該項規定僅對2010年9月30日購買第三套及上住房(包括異地買房)要求能提取若其住房票據等憑證符合要求也選擇其套提取60%
同時《提取規定》取消了票據等憑證出具時間《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暫行辦法》施行(2010年12月20日)之要求只保留了申請提取時間與憑證出具時間相隔兩年內要求因此職工若2011年9月申請提取其購房有關憑證出具時間早從2009年9月開始算
此外繳存職工管深圳市內還市外住房都按規定申請購房提取
3還貸提取
首套房提實際還貸額
《提取規定》:償還本市范圍內具有所有權住房貸款本息職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員合計僅有套住房時每月提取額超過職工上月實際還貸額;職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員合計有兩套及上住房每月提取額超過申請當月應繳存額60%; 2010年9月30日起職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員購買第三套及上住房(包括異地)第三套及上住房予提取
解讀:徵求意見稿凡職工及其家庭成員名下有三套房能提取;首套房按月應繳額提取且得超過實際還貸額
按照《提取規定》有兩新變化:2010年9月30日之前已有三套及上住房(包括異地)還提取60%得2010年9月30日購買第三套房提取;二首套房按月實際還貸額提取
4留存額
3月降1月
《提取規定》:職工按照本章規定提取住房公積金其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應低於職工申請當月月應繳存額
解讀:根據公眾提出降低留存額意見《提取規定》留存額由3月降1月住房公積金制度具有保障性、互助性和強制性特點保存留存額規定主要體現住房公積金互助性原則即留存下來資金用確保和滿足續職工購房貸款資金需求從各地住房公積金實踐發展過程來看其住房公積金留存額均從多少;同樣隨著我市住房公積金制度斷發展久來我市住房公積金留存額也逐步降低甚至能取消
5住房消費
裝修也用公積金
《提取規定》:用於其住房消費職工應當按照《暫行辦法》繳存住房公積金累計滿12月每年度申請提取次提取額超過申請提取前12月內職工住房公積金應繳存總額30%;當年度未提取剩餘額度年度累計提取
本規定所稱其住房消費包括支付住房物業服務費、日常收取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住房裝修費、舊住宅區加裝電梯費等其未納入本規定第五條第()項至第(四)項規定住房消費情形
解讀:根據公眾提出增加提取情形、提高物業費提取額度意見《提取規定》新增了其住房消費提取情形住房物業服務費、裝修費、日常收取物業專項維修資金、舊住宅區加裝電梯費及其符合購房、租房、還貸提取條件要求住房消費情形納入其住房消費情形
職工只需住房公積金業務網點簽訂網上業務辦理協議能每年網上辦理提取手續提取申請時間段內職工住房公積金應繳存總額30%
相關證明材料
1、購買商品住房:
手房提交房地產權屬證書或者經本市房地產權登記部門登記備案購房合同、購房發票;二手房提交房地產權屬證書、契稅稅票;
2、購買政策性(保障性)住房:
提交房地產權屬證書或者本市政策性(保障性)住房購房合同和專用收據;
3、異地購房:
提交房地產權屬證書和購房發票或者契稅稅票;
4、償還本市范圍內具有所
有權住房貸款本息:
提交貸款合同、抵押合同、還款證明;按月還貸委託提取需另行提交與公積金心簽訂按月還貸委託提取協議書;
5、建造本市范圍內具有所
有權住房:
提交土地權屬證明、市規劃國土部門出具用地批復、報建批復或者其批准證明文件、購買建築材料及其施工費用發票;
6、翻建本市范圍內具有所
有權住房:
提交房地產權屬證書、市規劃國土部門出具翻建批復或者其批准證明文件、購買建築材料及其施工費用發票;
7、大修本市范圍內具有所
有權住房:
提交房地產權屬證書、市建設部門或者具備資質鑒定機構出具房屋安全鑒定證明、購買建築材料及其施工費用發票
8、支付本市范圍內住房租金和用於其住房消費:
僅需提交基本材料
⑵ 寧蒗縣公積金中心在提取公積金條件上苛刻,有商業貸款的也不能取,有房屋裝修貸款的也不能取。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回造、翻建、大答修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2、3、4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除上述用途,各地公積金中心還規定有其他情形,請咨詢當地公積金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