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南寧發布徵求意見 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每部將補貼5萬
近日,南寧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布《南寧市2019年既有住宅加裝電梯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將在南寧六城區以及經開區、高興區等兩個開發區開展試點工作。根據方案,南寧市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所需的建設、運行、保養、維修資金主要以業主自籌為主,財政補貼及其他渠道籌措為輔,鼓勵社會資本積極參與投資建設。其中南寧市財政補貼標准為每部電梯5萬元(市本級財政與城區、開發區財政出資比例為1:1),補貼電梯部數不超過120部。
以下為徵求意見稿全文:
根據《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 財政廳關於印發<加快推進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工作的指導意見>的通知》(桂建發〔2018〕18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的要求,為適應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和人口老齡化的需要,進一步完善我市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提高居住品質,方便居民生活,結合我市實際,特製定本試點工作實施方案。
一、基本原則
既有多層住宅加裝電梯工作應當堅持「業主主體、政府引導,先易後難、量力而行」的原則,既要發揮政府的協調服務職能,樹立正確的輿論導向,形成全社會關心、支持既有多層住宅加裝電梯的良好氛圍,又要發揮住宅業主(以下簡稱「業主」)作為物權所有人的主體作用,尊重業主意願,依法通過民主協商形成合理可行且兼顧各方利益的電梯加裝方案。同時,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按照精簡、便民、高效的原則,優化既有多層住宅加裝電梯項目行政審批流程,加大資金籌措力度,加快推進我市既有多層住宅加裝電梯工作。
二、組織機構和責任分工
(一)成立工作領導小組
市政府成立南寧市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推進全市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工作。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住建局,具體負責指導協調推進全市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工作。
(二)明確工作責任
各成員單位根據工作職責簡化工作流程,制定既有住宅加裝電梯相關政策、標准或指導意見。
三、試點范圍
本試點工作實施方案所稱既有住宅是指我市國有土地上依法建成並投入使用的四層以上(含四層,不含地下室)、九層以下(含九層)的無電梯住宅,不包括自建房、別墅、C或D級危房、已列入房屋徵收范圍和計劃、已列入危舊房改造的住宅(具體以各城區、開發區建設主管部門認證為准)。
2019年,主要在我市建成區范圍內興寧區、江南區、青秀區、西鄉塘區、邕寧區、良慶區等六城區及高新區、經開區等兩個開發區開展試點工作。一是在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組織開展調研的居住小區中,選取部分條件成熟的項目列為試點項目;二是由各城區、開發區在本轄區范圍內推薦1-2個居住小區作為試點項目。
四、申請條件及程序
(一)申請主體
既有住宅申請加裝電梯可以按梯號(單元)為單位進行申請,以加裝電梯的專有部分業主作為建設單位;也可以由加裝電梯的專有部分業主達成一致意見後委託物業服務企業、電梯生產安裝企業、房改房原售房單位、原房地產開發企業等單位作為建設單位,負責加裝電梯項目規劃許可申請、資金籌集、設備采購、安裝委託及組織實施等相關工作。
(二)申請條件
符合以下條件的,即可申請作為既有住宅加裝電梯的試點項目:
1.申請加裝電梯的業主應當具有佔有和使用該住宅的權利,並能夠出示相關材料證明(無法提供房屋產權證明的,可提供購房合同、發票或不動產登記查檔證明代替)。
2.申請加裝電梯的住宅應滿足建築物結構安全、消防安全等有關技術規范、技術標准要求。
3.申請加裝電梯的業主應就加裝電梯方案、出資比例和電梯維護管理等有關問題進行充分的協商,需滿足專有部分佔該單元住宅總建築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戶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並簽訂協議;若加裝電梯擬佔用業主專有部分的,還應當徵得該專有部分業主的同意。
(三)申請程序
1. 制定方案。由申請加裝電梯的建設單位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進行設計,並提交符合建築設計、結構安全、消防安全和特種設備等相關規范、標準的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方案。
2. 協議公示。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應當經有關業主同意後簽訂加裝電梯協議,協議需明確項目負責人或委託單位主要職責、資金概算、費用籌集方案(含業主出資比例)、電梯運行維護保養等費用分攤方案以及加裝完成後的電梯使用管理維護單位等內容。
協議和方案由組織加裝電梯的建設單位在擬加裝電梯單元樓道口、小區公示欄等顯著位置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於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有異議的,可向組織簽訂協議的業主或住宅小區業主委員會提出實名制書面意見,自行內部協商解決。業主申請調解的,屬地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或人民調解委員會、房改房原售房單位等部門應當依照法定職權和程序組織調解,促使相關業主在平等協商基礎上自願達成調解協議。業主之間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可依法通過訴訟等法律途徑進行解決。
3. 提交申請。滿足加裝電梯申請條件的,建設單位按照自願原則向所在城區、開發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納入既有住宅加裝電梯試點項目,並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1)申請加裝電梯的專有部分業主的身份證、房屋權屬證明等復印件;
(2)相關業主簽訂的加裝電梯協議和方案。
4. 申請審核。各城區、開發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建設單位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根據建設單位提交申請材料和現場條件的優劣,擇優確定試點項目,經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審核備案後,予以公布。
五、工作流程
(一)前期審批
1. 規劃審批。申請加裝電梯的建設單位完成工程設計方案編制後向市自然資源局申領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含方案審定,如項目位於開發區范圍,應向開發區自然資源分局申請辦理上述事項),由市自然資源局進行材料審核,材料符合要求的在10個工作日內辦結(原房屋已預留電梯井的不需再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2. 施工圖設計、審查。申請加裝電梯的建設單位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按照自然資源部門審批的加裝電梯設計方案進行施工圖設計。施工圖設計文件經有資質的施工圖審查機構審查合格後方可用於施工。
3. 建設審批。加裝電梯工程投資總額(電梯設施設備及電梯安裝的造價除外)在30萬元以上的,施工圖審查通過後,建設單位應當持施工圖設計文件、施工圖審查報告等材料向所在城區、開發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備案(含消防設計備案)、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手續和申領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工程投資總額30萬元以下的,不需辦理上述手續)。
4. 以上手續的辦理,市自然資源局,各城區、開發區應在政務服務中心設立加裝電梯專項受理窗口,實行「一站式」服務。
5. 加裝電梯涉及供電接入或電力、通信、供水、排水、供氣、有線電視等相關管線改遷及其他配套設施項目改造的,相關單位應開通綠色通道,予以優先辦理。
(二)工程施工
取得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後(含不需辦理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項目),電梯安裝單位應按規定到城區、開發區特種設備管理部門辦理安裝電梯告知手續,並向有資質的特種設備檢驗機構申報電梯監督檢驗。
(三)竣工驗收
1. 工程驗收。建設單位對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施工過程安全生產負總責,勘察、設計、施工圖審查、施工單位和電梯生產、安裝企業等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負相應責任。電梯加裝完成後,在檢驗合格的基礎上,建設單位應當組織工程總承包、設計、施工以及電梯生產、安裝、使用(業主或業主代表)維護保養、管理等有關單位共同進行質量驗收,形成驗收合格意見並明確維護保養、監督方式後,方可投入使用。
2. 消防驗收備案。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加裝電梯工程投資總額(電梯設施設備及電梯安裝的造價除外)在30萬元以上的,建設單位應依法向城區、開發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消防驗收備案。
3. 使用登記。電梯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後三十日內,使用單位應按規定向城區、開發區特種設備管理部門辦理使用登記。全體產權所有人應遵守特種設備監管部門制定的電梯使用、維護和管理辦法。
4. 建檔移交。工程結束後,建設單位應在6個月內將建設工程竣工資料移交城建檔案管理部門。
5.資金申請。建檔移交後,由建設單位按程序向各城區、開發區建設和財政部門申請一次性補助資金,各城區、開發區建設和財政部門經審核統計後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和市財政局申請市本級一次性補助資金,經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和市財政局審核後,按程序將市本級財政補助資金撥付至各相關城區、開發區財政部門,自治區本級財政補助資金按自治區補貼辦法辦理。
六、資金籌措
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所需的建設、運行、保養、維修資金主要以業主自籌為主,財政補貼及 其他渠道籌措為輔,鼓勵社會資本積極參與投資建設。
業主自籌部分按照「誰受益,誰出資」以及樓層受益大小等原則協商費用分攤比例後,由相關業主共同出資,業主可按有關規定申請提取使用加裝電梯涉及專有部分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另外,經房改房原售房單位同意的,還可以使用房改售房款。具體提取和使用的辦法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另行制定。加裝電梯的房屋所有權人及配偶可提取其名下的住房公積金,申請提取時間在支付購買電梯及施工費用起兩年內按實際付款次數申請一次或多次提取,但一年只能提取一次。提取額度和提取條件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另行制定。
南寧市財政補貼標准為每部電梯5萬元(市本級財政與城區、開發區財政出資比例為1:1),補貼電梯部數不超過120部。南寧市財政補貼辦法在自治區財政補貼辦法出台後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商市財政局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聯合制定。在本試點實施方案印發後且在南寧市財政補貼辦法出台前已開展的既有住宅加裝電梯試點項目,仍可享受南寧市財政補貼。
七、保障措施
(一)加裝電梯應以實用性為原則,除加建侯梯廳、入戶連廊等必須的新增面積外,不得增加或變相增加住宅使用空間,且應盡量減少佔用現狀綠化及對周邊相鄰建築和城市景觀的不利影響。加裝電梯後新增面積為加裝電梯的專有部分業主共有,不計入增容建築面積,不再辦理房屋不動產登記,不再補繳土地出讓金、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相關費用。
(二)對已經獲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並依法辦理有關施工手續的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工程,相關業主應當提供必要的施工便利,不得阻撓、破壞施工。對擅自推進加裝電梯工程,違法阻撓、破壞施工的,由公安執法部門依法處置。
(三)加裝電梯的生產、經營、使用、維護保養、檢驗、檢測、安全風險評估、監督管理按照相關管理規定執行。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城區、開發區建設、自然資源和市場監督管理等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狠抓工作落實,以方便群眾、注重可操作性和確保安全為原則,建立起「業主為主、政府推動」的電梯增設推進模式,積極有序地推進工作。
(二)加強部門聯動。各級行政審批、自然資源、建設和市場監督管理等部門應加強配合聯動,形成工作合力,對本地區既有建築電梯增設工程涉及的相關審批事項應當按照簡化、便民的原則,予以積極支持。
(三)加強政策宣傳。各城區、開發區要加大對既有建築電梯增設工作的宣傳力度,尤其要建立以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社區居委會為主體的協調機制,充分發揮其開展社區工作的優勢,積極做好居民的政策宣傳和相關協調工作,使電梯增設工程成為鄰里和諧工程、幸福工程。
❷ 在廣東上班現在回南寧了,住房補貼可以在南寧招商銀行取出來嗎
在廣州上班,現在回南寧了,住房補貼也是可以在南寧招商銀行取回來的,並且我們要經過一定的手續才可以拿到。
❸ 建房有補助嗎
目前國家建房補貼是針對危舊房改造、困難戶等特定情況的家庭才可以申請補貼,不是每個人都能申請補貼的
❹ 如何申請廣西南寧住房補貼
南寧市目前新推出了「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的方案,因為你的情況沒說詳細,所以我只能列出相關的條款供你參考。
該方案內容摘要如下:
三、補貼對象
申請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的家庭,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本市城鎮常住非農業戶口並在本市工作或居住(含符合安置條件的軍隊人員);
(二)已婚家庭或年齡在35周歲(含)以上單身人員;
(三)現住房建築面積未達到人均16平方米(含);
(四)家庭人均年收入低於市統計局向社會公布的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的。
四、補貼標准
補貼標准結合商品房與經濟適用住房差價以及國家規定的經濟適用住房保障面積確定。無房戶補貼面積為60平方米,補貼標准為每戶6萬元。如所購住房面積小於60平方米的,按實際面積補貼,補貼標准為1000元/平方米。現住房面積未達到標準的家庭享受貨幣補貼面積,應按照補貼面積標准減去現住房面積。補貼標准以後由市政府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辦理程序
(一)申請登記
申請家庭憑戶口本、身份證和房產管理部門出具的住房情況證明等相關材料向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申請登記,按要求如實填寫申請表。
(二)初審和公示
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通過審核材料、入戶調查、鄰里訪問、信函索證等方式對申請家庭的人口、收入、住房等情況進行初審,同時將申請人的家庭人口、住房狀況、家庭收入等情況在申請人所居住的社區進行公示,人戶分離家庭在戶口所在地和實際居住地進行公示,公示期限7日。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對申請家庭提出初審意見,並將符合條件的申請家庭匯總上報房改部門。
(三)批准和公示
房改部門應當自收到上報的申請家庭材料之日起10日內對申請家庭材料進行復審,符合發放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條件的,將申請家庭基本情況在媒體和房改部門辦公場所公示,公示期限10日。
(四)確定補貼家庭
房改部門應嚴格審核,對符合申請條件經公示無異議的,發放《南寧市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證》。申請貨幣補貼的戶數多於計劃補貼的總戶數時,以公開搖號的方式確定補貼家庭。確定的補貼家庭向社會公示。取得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申購資格的家庭尚未購買住房的積壓對象,在本方案實施期間根據年度計劃優先安排解決。
(五)自主購房
領取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證的保障對象,應在發證之日起一年內在本市城市規劃區范圍內憑補貼憑證自主選擇購買普通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一套,但戶型建築面積不得超過90平方米。一年內未購買住房的,補貼憑證作廢。今後再要享受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的,必須重新申請審批。
(六)產權登記
享受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購買的房屋,其產權性質保留原購房產權性質。領取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證的保障對象在辦理房屋產權登記和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前,憑身份證、補貼憑證及房屋買賣合同等資料到房改部門開具相關證明,房產管理部門憑房改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以及補貼憑證在其房屋所有權證或備案證明上加註「已享受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印記,並註明享受貨幣補貼的金額,該房屋上市交易時須退回補貼款。
(七)發放補貼
購買商品房現房、二手房的憑身份證、《南寧市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證》、《房屋所有權證》到房改部門領取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購買商品房期房的由開發建設單位提交購房人的身份證、補貼憑證及商品房買賣合同及備案證明等相關資料,到房改部門辦理補貼結算手續,房改部門按有關程序將補貼資金撥付至開發建設單位指定的銀行賬戶。
九、產權處置
通過貨幣補貼購買的住房上市交易時,須全額退回政府發放的補貼款項;產權人也可全額退回政府發放的貨幣補貼款項後,在其房屋所有權證上取消「已享受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印記;領取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購買住房後,如需再購買其他住房,必須全額退回政府發放的補貼款項。退回的補貼資金由房改部門收取後繳入市財政指定的專戶,房產管理部門憑房改部門出具的證明辦理產權變更登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