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哪些軍隊離休退休幹部可享受住房補貼
凡未按房改成本價、標准價、安居工程房價購買住房或未參加集資建房,並准備用經濟住房價格、市場價格購買住房或自理住房時,可申請住房補貼。已經租住安置住房的,不能申請住房補貼。
㈡ 國家關於離休幹部的住房補貼政策是什麼
不知道你們當地有沒有出台相關政策。
我這里是分兩部分。一部分是住房租金補貼,好像標準是離休幹部基本離休金的6.1%,每月在工資里發放。
另一部分叫住房補貼,是對離休幹部按照級別應當享受住房面積,實際未享受或者未達標的,給予一次性貨幣補貼。比如科級(及以下)離休幹部,按照規定是90個平方。但是房改的時候夫妻雙方均未分房也未購買房改房,那麼就按照90個平方給予補貼。如果雙方分房或者購買房改房合起來有80個平方,那麼就要補貼10個平方,如果雙方的面積超過90,就不再補貼,也不用退還。就這個意思。
如果夫妻雙方都是離休幹部,那麼按照高級別的算。比如一個是處級,應當110平,一個是科90平,倆人加起來有80個平方,那麼就補貼30個平方,夫妻雙方合起來算,只補貼30個平方。
㈢ 天津住房補貼政策 離休人員住房補貼政策實施細則
天津離休人員住房補貼政策實施細則:廣大離休幹部為我國的革命、建設和改革事業做出了重要貢獻,他們是黨和國家的寶貴財富。全面落實離休幹部各項政治、生活待遇,是中央和市委的一貫要求。為更好地推動我市企業離休幹部住房貨幣分配工作,在執行全市統一房改政策的情況下,結合實際,制定本細則。天津市住房補貼政策有哪些?
一、企業離休幹部住房貨幣分配政策和實施范圍
企業離休幹部住房貨幣分配按照《印發天津市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實施辦法的通知》(津政發〔1999〕38號)、《批轉市城鎮住房制度改革辦公室關於全面推進住房貨幣分配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津政發〔2001〕59號),以及《關於進一步推動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津政發〔2006〕53號)等有關房改政策執行。
實施范圍:市屬企業和實施住房貨幣分配的區屬企業中無房或住房未達到規定面積標準的離休幹部(含1999年6月30日之後去世的離休幹部)。已經出台住房貨幣分配方案的區和單位,仍按原定方案執行。
二、住房補貼發放工作步驟
有關區人民政府、有關委局和集團公司按照全市的統一部署,積極開展工作,採取有力措施,確保完成企業無房或住房未達到規定面積標准離休幹部住房補貼發放工作。具體工作步驟:
(一)建檔驗收。有關區人民政府、有關委局和集團公司按照市住房委員會《關於市級機關和全額事業單位老職工住房補貼相關問題的通知》(津房委〔2007〕3號)要求,推動所屬企業建立無房或住房未達規定面積標準的離休幹部住房檔案,建檔工作要做到程序規范、信息錄入准確、資料完整詳實,並在一定范圍內對離休幹部現住房認定情況進行公示。有關區人民政府、有關委局和集團公司要成立專門的房改工作班子,負責對所屬企業建檔工作進行集中驗收,並留檔備查。
(二)審核名單。有關區人民政府、有關委局和集團公司將《三類困難企業離休幹部無房或住房未達標房補情況匯總表》(附件2)和《三類困難企業離休幹部無房或住房未達標房補情況明細表》(附件3)一並報市國資委黨委,由市國資委、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審核確認已實施退出和擬實施退出的三類困難企業名單;由市委老幹部局審核上述企業離休幹部名單。
(三)落實資金。有關區人民政府、有關委局和集團公司將自籌的所屬企業離休幹部住房補貼資金劃入專門賬戶;市財政局、市人力社保局按核定的離休幹部人數和標准,將三類困難企業專項補貼資金一次性足額核撥到有關區人民政府、有關委局和集團公司三類困難企業專用資金賬戶。
(四)發放補貼。有關區人民政府、有關委局和集團公司按核定的住房補貼額,一次性發放給離休幹部本人;離休幹部已去世的,由其法定繼承人按規定程序領取。離休幹部住房補貼發放情況記入職工住房檔案中保存。
(五)審查監督。企業離休幹部住房貨幣分配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關繫到離休幹部切身利益和單位利益。各有關單位要建立由組織、人事、財務、監察和老幹部等部門組成的內部監督組織,加強對企業離休幹部住房貨幣分配工作各環節的監督檢查,確保公開、公平、公正。
三、住房補貼資金來源
企業單位離休幹部住房補貼資金由離休幹部所在單位解決,資金或經費有困難的企業由上級主管部門幫助解決。三類困難企業離休幹部住房補貼資金,在企業自籌資金、三類困難企業專項補貼資金和相關費用中解決;轉制為非國有或破產企業離休幹部住房補貼資金,由離休幹部所在單位和企業原上級主管部門共同解決。
四、責任分工
市國資委黨委、市國資委負責企業離休幹部住房補貼發放的組織實施工作。市國土房管局負責做好相關房改政策的指導工作,並會同市委組織部、市委老幹部局、市財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國資委黨委、市國資委等部門督促、檢查、推動離休幹部住房補貼發放工作。有關區人民政府、有關委局和集團公司要積極做好離休幹部住房建檔、補貼資金核定籌集和發放工作,並切實做好政策解釋和離休幹部思想穩定工作,確保此項工作積極穩妥實施。
五、專用賬戶的監督管理
企業離休幹部住房補貼資金要專戶管理、專款專用,不得截留、擠占、挪用、貪污專戶資金,有違反行為的,要依法處理;對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刑事責任。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3-09-13,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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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離休軍人老幹部都有住房補貼嗎我爺爺自離休後一直沒享受到房屋補貼,後來奶奶給姑姑買房子政府說那就是
那得看那房子落戶在你姑姑的頭上,還是在你奶奶的頭上,如果房產證上是你奶奶的名字,那政府就以她名下也有住房為借口,如果是房產證上是你姑姑的名字,那政府應該連這個借口都沒有了呀!
㈤ 國家關於離休幹部的住房補貼政策是什麼
離休幹部住房有困難的,就地安置的由所在單位負責優先解決。
依據勞人老[1982]10號關於發布《貫徹國務院關於老幹部離職休養規定中具體問題的處理意見》的通知,第十四條規定:離休幹部住房有困難的,就地安置的由所在單位負責優先解決。確實無力建房的基層單位,由上級主管部門或房管部門負責解決。
跨省安置離休幹部的建房,原工作單位將所需建房費劃撥給接受安置地區後,由接受安置地區作為自籌基建優先列入地方計劃,並負責籌建、管理。各級離休幹部每戶的建築標准,可參照國家建築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確定。
(5)河南離休幹部住房補貼擴展閱讀:
老幹部離職休養的相關要求:
1、有離休幹部的單位,每年按每個離休幹部一百五十元計算,由離休幹部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作為特需經費列入預算,統一掌握,主要用於解決離休幹部的特殊困難和必要的活動經費開支。
2、易地安置的離休幹部所需各項經費,由原單位匯交接受安置單位支付。易地安置已由接受地區支付退休費的退休改離休幹部,由接受地區的幹部、人事部門單列編制,並負責各項經費的預算編造和支付工作,由"撫恤和社會福利救濟費類"的"離休費"中列支。
3、離休幹部身邊無子女的,按照顧在職幹部的規定,由當地人事、勞動部門負責調一名在外地工作的子女(包括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到離休幹部安置居住地工作。
㈥ 關於軍隊離休幹部的住房補貼問題
人已經去世就沒有住房補貼了,而且現在干休所都歸地方民政局管了,跟部隊的住房補貼也不是一個概念了
㈦ 軍隊離休老幹部住房補貼
已經去世的沒有補貼了。在去世後新出的政策也不用於已經去世的人身上。
㈧ 離休老幹部使用工齡買房改房,原單位離休幹部住房補貼還需要用工齡買的面積折成人民幣扣除去哪
購買買房改房用工齡折款是國家給予職工一種福利性質的惠民政策,當時一般是一年工齡折抵0.5%全款。現在還是不是繼續執行不好說了。
㈨ 杭州離休幹部住房補貼
杭州市財政局、杭州市住房制度改革辦公室、中共杭州市委老幹部局有一個聯合發文。http://www.hzft.gov.cn/jpm/portal?action=infoDetailAction&eventSubmit_doInfodetail=doInfodetail&id=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