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不交公共維修基金能辦房產證嗎
買新房要交公共維修基金,否則不能辦理房產證;買二手房不用繳納公共維修基金,過戶時隨房自動轉移.
② 樓頂漏水,業主不同意動用公共維修基金怎麼辦
頂樓漏水維修可以動用維修基金嗎?看看律師怎麼說
趙先生的家前些天,因為暴雨導致大量雨水通過屋頂縫隙,滲透到房屋內。屋頂既是自家的,也是整個樓棟的,維修費應該誰出?頂樓漏水維修可以動用維修基金嗎?小區物業公司說,頂樓住戶的屋頂屬於整個樓棟的公共區域,漏水問題向房管局以及街道辦反映。
昨天,家住江岸區工農兵路天倫華庭2棟1單元8樓的趙先生反映,7月5日的一場大雨致使自家房屋漏水嚴重,而漏雨點位於自家的屋頂,「屋頂既是自家的,也是整個樓棟的,維修費應該誰出?」那麼頂樓漏水維修到底能不能動用維修基金呢,和武漢裝修網參謀家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趙先生於2006年在天倫華庭購買了房屋,前些天,因為暴雨導致大量雨水通過屋頂縫隙,滲透到房屋內。「我給物業工作人員反映過,對方表示,可能需要動用維修基金。」趙先生擔心以後下雨,房屋又要滲漏。小區物業公司說,頂樓住戶的屋頂屬於整個樓棟的公共區域,漏水問題向房管局以及街道辦反映。
湖北某律師事務所的律師認為,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和《住宅專項維修基金管理辦法》,物業負有維修的責任。趙先生住的是商品房住宅小區,商品房住宅小區繳納有專項維修基金,它屬於業主所有,專項維修基金用於物業保修期滿後物業共有部分、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而物業是負責管理專項維修基金的部門,如果商品房住宅的共有部分需要維修,可以動用專項維修基金。屋頂屬於住宅的共有部分,是可以使用專項維修基金的,如果維修基金不足或者根本沒有收取維修基金,維修費應由所有業主共同承擔。目前,二七街韋桑社區已經介入協調此事。
③ 能問一下住建局小區的公共維修基金屬於哪個部門管理啊
住建局下屬的住房維修基金管理中心,在建設大廈,和物業管理處在一起。
④ 交房大修基金和公共維修基金一樣嗎
住房維修基金不同於物業管理費,只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專修期滿後的大屬修、更新、改造。、
大修基金一般是交房的時候就要交,不能拖,也沒有多少錢,一般是一平方幾十塊;住房維修基金是辦理房產證的時候交,這個可以晚點辦。
⑤ 住房公共維修基金管理辦法,什麼是公共維修基金
公共維修基金是指按建設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建住房的規定,住宅樓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基金。單位售賣公房的公共維修基金,由售房單位和購房職工共同籌集,所有權歸購房人,用於售出住宅樓房公共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
商品房的公共維修基金由購房人在購房時交納,比例為購房款的2%。
⑥ 公共維修基金的使用范圍
公共維修基金是指按建設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建住房[1998]213號回)的規[1]定,住宅樓房的答公共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基金。單位售賣公房的公共維修基金,由售房單位和購房職工共同籌集,所有權歸購房人,用於售出住宅樓房公共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
按照法規規定,共用部位是指住宅主體承重結構部位(包括基礎、內外承重牆體、柱、梁、樓板、屋頂等)、戶外牆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
維修基金用於物業保修期滿後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
當乙方轉讓房屋所有權時,結余維修基金不予退還,將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戶。
可見,購買割草機不能動用公共維修基金。
⑦ 房屋維修基金怎麼收費
根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第七條
商品住宅的業主、非住宅的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至8%。
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地區情況,合理確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並適時調整。
第八條
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規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一)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房改成本價的2%。
(二)售房單位按照多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20%、高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30%,從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7)桓台縣管理住房維修基擴展閱讀:
根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第二十條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按照下列規定分攤:
(一)商品住宅之間或者商品住宅與非住宅之間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由相關業主按照各自擁有物業建築面積的比例分攤。
(二)售後公有住房之間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由相關業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單位按照所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比例分攤;其中,應由業主承擔的,再由相關業主按照各自擁有物業建築面積的比例分攤。
(三)售後公有住房與商品住宅或者非住宅之間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先按照建築面積比例分攤到各相關物業。其中,售後公有住房應分攤的費用,再由相關業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單位按照所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比例分攤。
第二十一條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和更新、改造,涉及尚未售出的商品住宅、非住宅或者公有住房的,開發建設單位或者公有住房單位應當按照尚未售出商品住宅或者公有住房的建築面積,分攤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
⑧ 屋頂漏水,可以用公共維修基金來修嗎
你好,頂來層房頂屬於住宅共用部自位,一旦房頂漏雨,業主可以申請動用維修資金。
按照《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有關規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是指專項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和更新、改造的資金。住宅共用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礎、承重牆體、柱、梁、樓板、屋頂以及戶外的牆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
根據《辦法》規定,如果住宅共用部位保修期滿發生漏雨,由物業公司出面申請維修資金,但需要「雙2/3以上業主」簽字同意方可,也就是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列支范圍內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討論通過才可以。這是申請維修資金的基本條件之一。
對於沒有物業公司的小區,則由相關業主提出使用建議,一般情況下,房子漏雨的業主可以找轄區居委會牽頭,按程序申請維修資金。
⑨ 沒有住房公共維修基金,出現公共維修項目怎麼辦
正常如果是小區內部的公共維修項目,沒有雨公共維修金,就成立專項維修金,一般由小區全體業主負責分攤。
⑩ 泰安市18層多戶樓房需交多少公共維修基金
一、根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規定,發展商和購房者均應在簽訂房屋買賣專合同時繳納物業維修基屬金。在前期物業管理期間,發展商應將物業維修基金以業主委員會的名義存入金融機構,設立專門賬戶,任何人不得動用。
二、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後,發展商應將物業維修基金移交給業主委員會,由業主委員會委託物業管理單位管理,專項用於物業維修,不得挪作他用。
三、公共維修基金是指按建設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建住房[1998]213號)的規定,住宅樓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