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保障性住房最低收入標準是多少
保障性住房最低收入標準是根據各地不同的經濟情況來確定的,具體標準是由各地政府確定的。以北京為例,申請人具有本市城鎮戶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積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萬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萬元(含)以下。
根據《北京市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審核及配租管理辦法》第四條市、區縣人民政府所屬機構、社會單位以及投資機構、房地產開發企業持有的公共租賃住房供應對象主要是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公共租賃住房:
(一)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以下統稱「保障性住房」)輪候家庭。
(二)申請人具有本市城鎮戶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積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萬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萬元(含)以下。
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會同市相關部門根據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變化等對上述標准及時進行動態調整。
(三)外省市來京連續穩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家庭收入符合上款規定標准,能夠提供同期暫住證明、繳納住房公積金證明或社會保險證明,本人及家庭成員在本市均無住房的人員。具體條件由各區縣人民政府結合本區縣產業發展、人口資源環境承載力及住房保障能力等實際確定。
產業園區公共租賃住房主要用於解決引進人才和園區就業人員住房困難,具體申請條件由產業園區管理機構確定並報區縣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並報市住房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1)中低住房保障擴展閱讀:
《北京市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審核及配租管理辦法》第九條 對符合承租公共租賃住房條件的家庭實行輪候配租制度。輪候期間,申請家庭收入、人口、住房、資產等情況發生變化的,申請人應在家庭情況變動後60日內告知街道(鄉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經審核後,街道(鄉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應上報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並對變更情況進行登記,調整配租方案。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條件的,由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按照規定取消資格。
第十條 申請家庭有原住房的,原住房為承租公房(包括直管、自管)的應當騰退,原住房由公房原產權單位或房屋所在地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收回;原住房為私房且已納入棚戶區等公益性項目房屋徵收范圍或位於首都功能核心區的,原住房由房屋所在地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收購。具體收回、收購及補償辦法由各區縣人民政府制定,報市住房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後實施。
2. 國家規定每個居民最低保障住房幾平米
你好
國家對於人均最低住房面積沒有統一的規定。而根據各地住房保障政策的規定有不同要求,大致在10-15平之間。廣州在住房保障方面來說,要求廉租房、經適房申請人必須符合的條件之一就是無自有住房,或者現住房人均居住面積低於10平方米。
3. 什麼是保障性住房 保障性住房分為哪幾種
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為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標准、限定價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政策性租賃住房、定向安置房等構成。這種類型的住房有別於完全由市場形成價格的商品房。
1、經濟適用房
經濟適用住房是政府以劃撥方式提供土地,免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實行稅收優惠政策,以政府指導價出售給有一定支付能力的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
2、廉租房
廉租房是政府或機構擁有,用政府核定的低租金租賃給低收入家庭。低收入家庭對廉租住房沒有產權,是非產權的保障性住房。
3、公共租賃房
指通過政府或政府委託的機構,按照市場租價向中低收入的住房困難家庭提供可租賃的住房,同時,政府對承租家庭按月支付相應標準的租房補貼。
4、定向安置房
安置房是政府進行城市道路建設和其他公共設施建設項目時,對被拆遷住戶進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對象是城市居民被拆遷戶,也包括征地拆遷房屋的農戶。
5、兩限商品房
為解決城市居民自住需求,保證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土地供應,經城市人民政府批准,照約定價位面向符合條件的居民銷售的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兩限房並不是嚴格意義上的「保障性住房」。
6、安居商品房
指實施國家「安居(或康居)工程」而建設的住房(屬於經濟適用房的一類)。是黨和國家安排貸款和地方自知自籌資金建設的面向廣大中低收家庭,特別是對4平方米以下特困戶提供的銷售價格低於成本、由政府補貼的非盈利性住房。
(3)中低住房保障擴展閱讀:
保障對象:
廉租房對象
1999年出台的《城鎮廉租住房管理辦法》規定:「城鎮廉租住房是指政府和單位在住房領域實施社會保障職能,向具有城鎮常住居民戶口的最低收入家庭提供的租金相對低廉的普通住房。」
經適房對象
2007年修訂後的《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規定:「經濟適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優惠,限定套型面積和銷售價格,按照合理標准建設,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供應,具有保障性質的政策性住房。」
公租房對象
2010年頒布的《關於加快發展公共租賃住房的指導意見》規定:「公共租賃住房供應對象主要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
有條件的地區,可以將新就業職工和有穩定職業並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來務工人員納入供應范圍。公共租賃住房的供應范圍和供應對象的收入線標准、住房困難條件,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已享受廉租住房實物配租和經濟適用住房政策的家庭,不得承租公共租賃住房。」
4. 中國住房保障體系有哪幾種
中國住房保障體系有四個層次的組成部分,救濟性的保障、援助型的保障、互助型的保障、自助型保障。
住房保障體系,從客觀規律和國際經驗看,結合中國的國情,有四個層次的組成部分。基本保障以及大家所關注的今年的廉租房建設,以及其他的保障房建設,屬於基本保障或者叫最低保障。我們把它歸結為救助、救濟性的保障,如同民政局發低保一樣的。有一些重度殘疾人、無人贍養的孤寡老人,家庭勞動力和人口需要負擔嚴重不匹配的人的家庭,需要社會救助才能生存下去;如同我剛才說的,如果家裡別說沒有勞動力,就是有勞動力,掙的工資如果按人均達不到北京最低生活費標准,民政局有義務、有責任給你補到最低生活費。這就叫救濟性的保障。廉租房就屬於這個保障體系的構成。
第二個層面是援助型的保障,和救助型、救濟型相去配的援助型,也屬於住房保障的題中應有之義。援助型的保障是指,自己有一定能力解決住房問題,但是不足,需要政府給予幫助。
第三個層次的保障,也是保障體系中的應有之義,最典型的就是公積金,我們把它稱為互助型的保障。
第四個層次的保障,我們略為生疏,但是很可能是今後一個長期發展過程中住房保障中最重要的部分,自助型保障。其實這種保障體系是將來更符合中國國情也符合客觀規律和國際經驗的。與公積金賬戶的區別在於,它不是強制繳存的,是自願繳存的,但是你往這個賬戶里存錢可以享受減或者免個人所得稅。一方面,通過這種政府暗補的方式,給需要保障的人群提供了一個新的出口,另一個,也鼓勵和促進人們對自己解決自己的住房需求負起更大的責任。
5. 如何保障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需求
建立覆蓋全體城鎮居民的住房保障體系
1、合理界定城鎮中低收入家庭,對違規住房進行全面清理整頓。
(1)住房保障對象的確定。家庭是確定住房保障對象的基本單位。社會住房保障的對象,從狹義上講,是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的對象;從廣義上講,它應包括所有無法從市場獲得住房的中低收入家庭,既包括具有城鎮戶口的「城鎮居民」,也包括城鎮中大量流動的非戶籍人群。現在,不少城市都在逐步擴大住房保障對象的范圍,即逐步由戶籍最低收入家庭擴大到中低收入家庭。然而,對於非戶籍的外來流動人口都沒有涉及。解決好中低收入人群,包括外來人口低收入人群的安居問題,對社會的健康和諧和經濟的可持續發展至關重要。因此,政府所制定的住房保障政策不應以戶籍為界限,而應積極主動地制定長遠規劃和有效措施解決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問題。在具體的政策實施時,應當將住房保障的對象擴大為城鎮所有的中、低收入家庭。
(2)住房保障標準的設立。在完善住房保障體系時,應結合當地的社會和經濟發展狀況,動態地解決好住房保障的標准劃分問題。在住房保障的收入線劃分上,應採用三條標准線進行控制。這三條線分別是:城鎮最低收入保障標准線;城鎮最低工資標准線;城鎮人均收入標准線。之所以利用這三條線進行控制,是因為城鎮最低收入保障標准線是當地最低居民生活標准線(即維護生存需要的保證),這條線正好可以將戶籍以及非戶籍的最低收入人群劃分出來。城鎮最低工資標准線是城市供職人員低收入家庭的收入標准線,可以區分低收入與最低收入家庭。城鎮人均收入標准線可以劃分出中低收入家庭的范圍。目前,由於缺乏客觀有效的低收入核定標准,工作上程序模糊、監控不嚴、違規交易等,使廉租房住進了高收入者,很多經濟適用住房落入了並不缺房而只著眼於升值賺錢的「房蟲」手裡。這不但違背了住房保障政策的初衷,給國家造成了經濟損失,同時也製造了「黑色市場」,使違規投機者搶佔了真正低收入者的住房資源。因此,政府當務之急是要完善管理監督機制,合理界定城鎮低收入人群,對違規住房進行全面的清理整頓。而要解決這個問題,各地政府可根據當地城鎮居民的實際收入水平,制定租購的標准。
2、增加廉租房源,嚴格控制經濟適用住房戶型標准。近年來,不少城市進行大規模的城市建設和舊城改造,使大批平房和小戶型舊樓房被列入拆遷范圍內,城區內低價可供出租的房源逐年減少;採用貨幣化補償又造成了部分低收入被拆遷戶無力購買商品房,只有在市場中租房而居。低價住房需求急劇增加造成了廉租房的有效房源不足。一些大城市的住房租賃市場價格偏高,很多城鎮最低收入者獲得了廉租房配租資格後,經常找不到房子或無力租住,而政府也沒有足夠的財力新建足夠的廉租住房供廉租家庭使用,這已成為政府廉租住房政策遭遇的最大瓶頸。因此,要想方設法增加廉租住房房源,嚴格控制經濟適用住房戶型標准。對於行政事業單位的閑置房、房改騰退房和直管公房清退房等都應納入今後的廉租住房供應體系。
3、建立和完善中低收入者住房供應體系。對於中低收入者來說,保障他們的居住要求,政府責無旁貸。應該建立一個面向城鎮中低收入者的完善的住房供應體系,這個供應體系包括:可售的經濟適用住房;可租賃的經濟適用住房(即供應低於市場租金的可租賃的經濟適用住房,既買不起經濟適用住房,也不符合廉租住房政策的城鎮居民家庭可以租賃住房);直管公房(充分利用現有直管公房資源,使直管公房作為廉租房的有效補充);進城務工人員、流動人員家庭的租賃住房(建立務工人員、流動人員居住區,租金標准應低於市場租金);覆蓋城鎮最低收入家庭的廉租住房。要將經濟適用住房與廉租住房、中低價商品房、二手房的買賣與房屋租售結合起來,並配合相關的稅費優惠、金融貸款制度來形成一個完整的、低成本、高效率的社會住房供應體系。
4、擴大住房公積金參與面,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的住房互助功能
為推動住房制度改革和建立住房保障體系,國務院於1999年頒布實施《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初衷是通過長期、穩定住房儲蓄的建立和積累,發揮資金互助功能,解決廣大中低收入職工的住房問題。要加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宣傳力度和執法力度,擴大住房公積金的參與面,強制廣大城鎮職工、進城務工人員參與住房公積金的繳存,使中低收入職工享受到政策的優惠。建立政策性住房金融機構,實現住房公積金在全國范圍的調配使用,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的互助功能。
6. 住房保障中心是干什麼的
各地區住房保障中心大體一樣,下面以廣州市為例: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承擔本市城鎮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和推進住房制度改革的任務;擬訂和組織實施本市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政策,研究和提出本市保障性住房建設發展戰略的政策建議;監督、指導、檢查區(縣級市)開展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二)組織編制和實施本市住房保障和市直機關安居工程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建設、投資計劃;擬訂和實施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儲備規劃和年度計劃;擬訂住房貨幣補貼、住房租賃補貼、廉租住房租金、公共租賃住房租金等年度標准。
(三)負責籌集、管理保障性住房建設資金;管理職工住房貨幣分配補貼資金、住房租賃補貼資金、單位住房基金及監督檢查使用情況。
(四)組織開展居民家庭,特別是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及其相關需求情況調查;擬訂本市住房保障標准,建立健全多層次住房保障體系。
(五)負責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徵用、拆遷、儲備等工作;負責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實物收地、土地整理及前期管理等工作;負責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報批工作。
(六)負責全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設計劃管理和統籌協調;負責保障性住房自建項目的組織實施;會同物價等部門確定經濟適用住房銷售價格,並協助建設單位落實工程項目有關優惠政策。
(七)負責住房保障資格審核、保障性住房的籌集、租售和後續監管工作;指導、監督和考核保障性住房小區物業服務;負責住房保障信訪、舉報、投訴的調查處理工作。
(八)負責企事業單位住房貨幣分配方案的審核和備案;負責職工住房貨幣補貼資格的審核;負責房改歷史遺留問題的處理;監督、處理房改工作中違規違紀問題。
(九)負責全市住房保障信息系統建設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和檢查市與區、街(鎮)住房保障信息網點工作。
(十)負責職工房改檔案、住房保障檔案的建檔和管理,負責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設檔案的管理和利用工作。
(十一)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7. 保障性住房是什麼意思
保障性住來房是指政府在對中低收源入家庭實行分類保障過程中所提供的住房。
保障性安居工程主要是指城市的廉租住房、城市的經濟適用住房,也包括在一些林區、墾區、煤礦職
工的棚戶區(危舊房)改造、游牧民定居工程。保障性住房是多形式的,既有出租形式,也有出售形式
的。
社會保障性住房是我國城鎮住宅建設中較具特殊性的一種類型住宅,它通常是指根據國家政策以及法
律法規的規定,由政府統一規劃、統籌,提供給特定的人群使用,並且對該類住房的建造標准和銷售價格
或租金標准給予限定。
(7)中低住房保障擴展閱讀
保障性住房的產生背景:
世界各國將住房大多分為公屋或私屋。公屋是由政府買單的保障性住房,而私屋則是私人擁有不享
受政府買單優惠的自建或市場化的商品房。日本有一種保障性住房叫公營住房,類似於廉租住房,
住戶是沒有任何產權的;還有一種是公團住房,政府提供相當的優惠條件,使得住房者擁有一部分
產權。
8. 住建部國土部等五部門關於最低生活保障住房面積是多少
城鎮最低收入居民家庭住房保障:是指政府及單位按照規定在住房方面履行社會保障職能,向符合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居民家庭提供基本住房保障,滿足其基本住房需求。
城鎮最低收入居民住房保障辦法,採取「補(發放租金補貼)、配(提供廉租住房)、減(減免現住公房租金)」三種方式,以租金補貼為主。
一、「補」,即發放租金補貼。對符合規定的申請家庭,租金補貼按照現住房面積與租金補貼面積標準的不足部分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積補貼14元。由申請家庭按市住宅發展中心確定的補貼額度,自行到市場租賃房屋。
1、已登記享受租金補貼家庭的申請人,應當與市住宅發展中心簽定《青島市城鎮最低收入居民家庭住房保障租金補貼協議》。
2、已登記享受租金補貼的家庭租賃房屋後,持《青島市城鎮最低收入居民家庭住房保障租金補貼協議》、房屋租賃協議及其它相關材料到市房屋租賃中心辦理租賃登記手續,領取《房屋租賃許可證》,然後將《房屋租賃許可證》和房屋租賃協議提交市住宅發展中心。市住宅發展中心出具《青島市城鎮最低收入居民家庭住房保障租金補貼發放通知書》,由已登記享受租金補貼家庭的申請人與出租人持通知書及身份證共同到市住宅發展中心指定的銀行辦理開戶手續,並領取當月租金補貼;今後由已登記享受租金補貼家庭的申請人每3個月到市住宅發展中心辦理領取租金補貼手續,市住宅發展中心將租金補貼劃入出租人賬戶。
9. 住房保障的形式及其特點
目前我國的住房保障體系主要包括公共租賃住房、廉租房、經濟適用房、限價房和棚戶區改造五個部分。
1. 公共租賃住房
公共租賃住房是指政府或政府委託各種社會主體,通過新建或長期租賃等方式,向城市中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職工及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且有穩定職業的外來務工人員供應的保障性住房。 公共租賃住房的建築面積低於經濟適用房,單套建築面積要低於60㎡。其供應的對象是家庭收入高於享受廉租房標准,但又沒有能力購買經濟適用房的低收入困難家庭。承租家庭每月可享受政府支付的相應標準的補貼。公租房的租賃期只能是5年以下。公共租賃住房的產權歸政府或公共機構所有。
2. 廉租房
廉租房是政府提供資金和政策支持,以租金補貼或實物配租的方式,向最低收入困難家庭供應的保障性住房。 廉租房的建築面積一般小於50㎡,主要以租金補貼的形式分配,輔之以租金減免及實物配租。廉租房主要針對的是城市特困人口,只收取少量的、象徵性的房租。租戶一般只有使用權。
3. 經濟適用房
經濟適用房是指政府以劃撥的方式提供土地,按照一定的建設標准,組織房地產開發企業或者集資建房單位建造,制訂相關的優惠政策,以微利價向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提供的可以出售的住房。 經濟適用房的單套建築面積一般為60㎡左右,出售價格一般低於當地商品房市場價格的20%至30%,具有經濟性、保障性、實用性的特點。2007年頒布的《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中明確規定: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不滿5年,不得出售、出租、出借或閑置。
4. 限價房
限價房也稱「兩限」商品房,是指政府限定套型(面積)標准、銷售價格,以房價限定低價的思路,限制土地出讓金,向中低收入家庭提供的商品房。 限價房的建築面積控制在90㎡以下,其中1居的60㎡以下,2居的75㎡以下。出售價格一般低於周邊同類商品住房的20%至25%。主要面向對象為中等收入住房困難的城鎮居民家庭定向購買的拆遷戶。並規定5年之內不得上市轉讓。
5. 棚戶區改造房
棚戶區改造房是政府為安置因危舊住房改造或公共設施建設時被拆遷居民而建造的住房。棚戶區改造是我國保障房建設的重要部分,其面向主要對象是城鎮棚戶及國有工礦棚戶區中低收入家庭。
10. 什麼是保障性住房
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為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標准、限定價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政策性租賃住房、定向安置房等構成。這種類型的住房有別於完全由市場形成價格的商品房。
保障性住房既可以由政府向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出租也可以售賣。
隨著2011年1000萬套保障房任務即將收官,北京、上海等地於2011年12月密集出台保障房管理新政,瞄準保障房資格造假、騙購騙租分配亂象重拳出擊。2013年12月2日,北京市政府表示2014年竣工10萬套保障房。
(10)中低住房保障擴展閱讀:
租賃條件
住房困難家庭或者單身居民申請租賃保障性住房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家庭申請的,家庭成員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戶籍;單身居民申請的,應當具有本市戶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單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請受理日,之前連續兩年均不超過本市規定的租賃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線標准;
(三)家庭財產總額或者單身居民個人財產總額不超過本市規定的租賃保障性住房的財產限額;
(四)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在本市無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設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提出申請時未在本市和國內其他地區享受住房保障;
(六)市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