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保障性住房的主要問題
2013年10月,住房問題是當前經濟社會發展中諸多矛盾的一個側影。建設和完善住房保障和供應體系,是保障和改善民生,促進經濟社會均衡發展的客觀要求。這四個關系的提出,對於解決住房問題具有指導意義。
在保障性住房問題上,地方政府當前重建設、輕管理現象非常普遍,導致保障性住房面臨六大突出問題。 現行住房保障政策都是以規范性文件形式發布的,雖有一定效力,但未形成法律制度約束。雖然中國於2005年發布《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請、審核及退出管理辦法》,但因沒有上升到法律層面,管控效用並不大。
從國際經驗來看,許多國家都是通過立法,在法律層面上確定嚴格准入及退出機制管理,實施有效的動態監管,保障了政府公共資源的分配公平。
所以說,在立法上健全保障性住房的動態管理機制,是住房保障工作得以正常運轉、可持續發展和社會公平得以體現的根本性措施。
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停止福利性住房分配以來,隨著經濟發展和房改的深化,我國房地產市場快速成長,住房建設快速發展,城鎮居民的住房條件明顯改善,特別是近幾年來保障性住房建設步伐進一步加快。
與商品房相比,保障性住房制度還很不完善,致使有人開始懷疑這項舉措的推行。保障性住房成為「雞肋」的現象,主要是由於保障性住房無法像商品房那樣有高額的「賣地」款可得,反而要政府倒貼配套資金。因此,一些地方政府在建設保障性住房的過程中,將保障性住房建在了位置偏遠房源不好的地方。 「十二五」期間新建3600萬套保障房的宏大計劃。然而頻頻曝出多地保障房入住率不高。究其緣由,申請門檻偏高、選址偏遠、配套設施滯後等,恐怕是主要原因。
隨著各地適時調整申請門檻以及配套設施的逐步完善,保障房空置率較高的問題有望得到逐步解決。同時也要看到,空置率較高的問題雖可改變,但選址偏遠、大規模集中連片建設的現象卻難以在短期內改觀。 從長遠來看,這種空間布局有可能引發各種深層次的社會問題,比如「居住隔離」現象。作為一種常見的城市病,居住隔離是指由於種族、宗教、職業、生活習慣、文化水準和財富差異等原因,導致不同社會群體居住在不同層次的社區中,進而產生隔離,甚至演化為歧視和敵對。
二戰結束後,英法等西方國家為了緩解住房短缺的局面,陸續建設了大量的公共住房,然而由於建設和規劃布局中存在的種種弊端,最終誘發和加劇了居住隔離,這一現象在上世紀90年代開始逐步引起關注。
B. 什麼是保障性住房
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為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標准、限定價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政策性租賃住房、定向安置房等構成。這種類型的住房有別於完全由市場形成價格的商品房。
保障性住房既可以由政府向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出租也可以售賣。
隨著2011年1000萬套保障房任務即將收官,北京、上海等地於2011年12月密集出台保障房管理新政,瞄準保障房資格造假、騙購騙租分配亂象重拳出擊。2013年12月2日,北京市政府表示2014年竣工10萬套保障房。
(2)遵義市保障性住房情況擴展閱讀:
租賃條件
住房困難家庭或者單身居民申請租賃保障性住房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家庭申請的,家庭成員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戶籍;單身居民申請的,應當具有本市戶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單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請受理日,之前連續兩年均不超過本市規定的租賃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線標准;
(三)家庭財產總額或者單身居民個人財產總額不超過本市規定的租賃保障性住房的財產限額;
(四)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在本市無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設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提出申請時未在本市和國內其他地區享受住房保障;
(六)市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C. 保障性住房的各地情況
北京市
隨著5500餘套保障房公開搖號,北京市今年保障房分配工作全面啟動,6月全市還將公布8000套左右的公租房房源信息,並啟動意向登記。
5月30日,回龍觀融澤嘉園二期4100餘套保障房已面向西城區限價房輪候家庭公開搖號;6月6日,昌平保利羅蘭香谷、怡園兩個項目近1400套經適房、限價房公開搖號。
據人民網等媒體報道為提早解決輪候家庭住房困難,市、區兩級住保部門制定了保障房分配方案,實行按月倒排分配指標,將已列入建設計劃的保障房項目,按工程進度列入月度分配計劃。
同時,加大保障房建設協調力度,進一步簡化手續辦理,確保出售型保障房具備預售條件的3個月內全部實現配售,租賃型保障房竣工前6個月組織配租。
此外,為進一步改進完善房源搖號分配方式,近期,東城區和西城區還將開展「全員復核,提前排序」工作,實現人與房快速對接,縮短輪候時間。
即參加今明兩年經適房、限價房分配的所有輪候家庭,以區為單位先期組織資格復核後,集中一次性搖號明確選房序列,待保障房項目具備銷售條件後依次通知選房簽約,縮短分配周期,提高分配效率。
浙江嘉興
2014年8月11日,嘉興市人民政府下發《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意見》,提出將加強房地產開發用地供應管理、逐步取消保障性住房等實物建設、改善住房金融服務等17項內容。
嘉興將從嚴控制房地產開發用地供應總量、供應時序和供應結構,並逐步取消保障性住房、拆遷安置住房實物建設。在房屋徵收工作中,將鼓勵通過貨幣補償方式實施安置,或通過收購商品住房進行實物安置,保障性住房主要通過貨幣補貼方式實施保障。
該意見還提出多項改善住房金融服務的內容,包括要求金融機構合理配置信貸資源,優先滿足居民家庭首次購買自住普通商品住房的貸款需求,積極採取措施對首套房實施利率優惠政策,對改善性二套房貸款予以支持並合理確定貸款利率,加大住房公積金放貸力度、加快放貸速度,對符合條件的購房者及時足額放貸等,並提出將取消外籍戶口人員在嘉興購房貸款必須有交滿一年社保證明的規定。
D. 遵義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介紹
遵義住來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源是經市政府批准,於2003年3月成立的事業單位。其主要職責是:編制、執行住房公積金的歸集、使用計劃;負責記載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計劃;負責住房公積金的核算;審批住房公積金的提取、使用;負責住房公積金的保值和歸還;編制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執行情況報告;承辦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決定的其他事項。住房公積金是指職工個人及其所在單位按照職工個人工資收入一定比例逐月繳存,具有保障性和互助性的職工個人住房儲金。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 屬於職工個人所有。遵義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地址 : 遵義市南京路198號
E. 保障性住房都有哪些
1.經濟適用房:政府以劃撥土地,對困難家庭實行稅收優惠政策,出售給購買的起的困難家庭。
2.廉租房:廉租房是政府或機構擁有,政府用低廉的租金租出。低收入家庭對廉租住房沒有產權,是非產權的保障性住房。廉租房只租不售。
3.公共租賃房:指通過政府或政府委託的機構,按照市場租價向中低收入的住房困難家庭提供可租賃的住房,同時,政府對承租家庭按月支付相應標準的租房補貼。
知道了保障性住房都有哪些,和各自所對應的特點,您應該就知道了您適合去爭取哪一類的保障房!
就北京而言,安置房的對象是「城市居民被拆遷戶,也包括征地拆遷房屋的農戶」,對象是特定的!
所以,在這里我們主要了解的是北京市的四大保障性住房——
經濟適用房+公共租賃住房+廉租房+限價房
F. 遵義市保障性住房建設投資開發有限責任公司怎麼樣
簡介:遵義市保障性住房建設投資開發有限責任公司成立於2012年07月09日,主要經營范圍為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禁止的不得經營等。
法定代表人:杜忠俊
成立時間:2012-07-09
注冊資本:10000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520300000047482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的法人獨資)
公司地址:貴州省遵義市紅花崗區鳳凰山文化廣場科技館三樓
G. 遵義公租房具體在哪裡。什麼時候開始接房入住
遵義目前沒有公租房,只有一些工業園區的宿舍、校區的教職工宿舍樓被統計成公租房上報而回已。至於向答住建局申請公租房的人,清一色是以公租房補貼形式發放租金。實際住在「公租房」里的人都不是按公租房申請入住的,首先收入就不符標准,且不向社會公示,更不存在輪候。所以說遵義沒有公租房,倒是廉租房建設分配了一些。
還有一些之前建設的公租房和在建的公租房,建成之後就變成經濟適用房了,雖然統屬保障性住房,但依舊不是公租房,只是這些項目在建設過程中可以得到一些照顧和補貼,然後通過出售又可以迴流資本,等到地方政府有了錢才能建設真正的公租房,以後會建很多的,只要命長就能接房入住。
H. 保障性住房優缺點
保障性住房
優點:1、安居保障 2、產業帶動 3、刺激消費
缺點:1、設計滯後 2、質量隱患 3、管理漏洞 4、資金短板 5、政策不周 6、法制不全
I. 怎麼申請保障性住房 申請保障房的條件是什麼
保障房需要到戶口所在地社區辦理申請,具體的,根據自己的個人情況,可參考下文:
一、每一住房困難家庭或者單身居民只能申請購買或者租賃一套保障性住房,或者選擇申請貨幣補貼。
二、已婚居民應當以家庭為單位申請住房保障。
三、 住房困難家庭或者單身居民申請租賃保障性住房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家庭申請的,家庭成員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戶籍;單身居民申請的,應當具有本市戶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單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請受理日之前連續兩年均不超過本市規定的租賃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線標准;
(三)家庭財產總額或者單身居民個人財產總額不超過本市規定的租賃保障性住房的財產限額;
(四)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在本市無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設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提出申請時未在本市和國內其他地區享受住房保障;
(六)市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申請廉租住房的,除具備上述(一)、(三)、(四)、(五)、(六)條件之外,還需提供市民政主管部門出具的有效證明文件。
註:以上所稱自有住房,包括已經合法登記的住房和雖未登記但有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以所有人或者共有人的名義擁有的住房。
所稱家庭成員,是指具有法定贍養、撫養或者扶養關系並共同生活的人員。
四、住房困難家庭或者單身居民申請購買保障性住房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家庭申請的,其全部家庭成員應當具有本市戶籍。家庭成員的戶籍因就學、服兵役遷出本市的,在就學、服兵役期間視為具有本市戶籍;單身居民申請的,應當具有本市戶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單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請受理日之前連續兩年均不超過本市規定的購買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線標准;
(三)家庭財產總額或者單身居民個人財產總額不超過本市規定的購買保障性住房的財產限額;
(四)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在本市和國內其他地區無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設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在申請受理日之前三年內未在本市和國內其他地區轉讓過住宅建設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六)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未在本市和國內其他地區購買過具有保障性質或者其他政策優惠性質的住房,但作為家庭成員的子女在單獨組成家庭或者達到規定的年齡條件後申請購買保障性住房的除外;
(七)市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五、單身居民申請購買保障性住房的,其年齡條件和面積標准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3-02-01,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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