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保障性住房的解決方法
要從根本上解決保障性住房的建設問題,一是要從財政層面解決多年以來地方政府依賴的「賣地財政」,同時還要看看保障性住房的供應是否落到實處,將那些依然是畫在牆上的「大餅」,真正轉化為老百姓嘴裡的食物。
由於70%以上的常住人口都是中低收入家庭,中國的住房保障制度只能以低水平、廣覆蓋為目標;中國的住房保障體系需要保障70%以上的中低收入家庭。
應該是一個多層次的體系。
第一層級是不足10%的極低收入的家庭、老人、病人等進入政府提供的廉租屋,通過這種方式來保證最弱勢民眾的居住生存權。所以廉租屋的建設比重應該在5-10%。
第二層級是20-80%的中低收入民眾,在政府住房貨幣化補助、優惠利率、優惠稅收等優惠條件下通過限價商品房、經濟適用房、租賃經濟適用房、民工住房等多種形式來解決。其中經濟適用房的建設比重應該不低於20%,限價商品房的建設比重應該不低於30-50%,只有20%以上中高收入者,他們的住房完全由市場決定,不納入住房保障體系。 對中國來說,選址偏遠、配套缺乏的保障房空間布局,可能造成保障房社區居民居住空間和社會地位的雙重邊緣化,引發或加劇社會分層和貧富差距的標簽化、貧困的聚集與再生產、縱向社會流動不暢等問題,進而重蹈其他國家「居住隔離」的覆轍。而要避免這一情況發生,應圍繞構建「多元混居社區」這一基本目標,制定相應的治理與協調對策。
在普通住宅項目內配建一定比例的保障房,已經被世界各國廣泛踐行。例如,歐洲國家在吸取以往教訓的基礎上,公共住房建設開始經歷由集中到分散、由整體開發到開發配建的轉變:英國政府要求,新的住宅項目中,低收入居民住房要佔總量的15%—50%;德國要求新建住宅區的20%要用於建造福利用房;法國規定建設廉租住房比例約為總住房面積的15%—20%。
與西方國家相比,目前我國的階層矛盾整體並不突出。城市中心城區和郊區的雙重繁榮,使得低收入者在市區和郊區均有一定的分布,並沒有像部分西方國家那樣形成大規模的貧困聚集。此外,計劃經濟年代盛行的單位大院雜居模式,使得多數城市居民對多元混居有著較高的心理接受程度。以上因素都構成了我國推廣多元混居的先天優勢。
需要注意的是,多元混居並不意味著要在樓戶層面進行混合,也不是在每一個商品房項目都要配建保障房。因為不同社會群體在收入水平、消費能力、生活方式等方面存在一定差異,如果生硬地將他們混合居住在一起,反而容易造成心理上的抵觸和隔膜。
比較合理的方案應該是「大混居小聚居」,即在較大的區域內混合規劃包括保障房在內的各類住房,相似社會屬性居民的居住空間則以小規模組團的方式配置。具體到保障房社區,可採取插花式布局,既要在不同區位開發小型化保障房社區,又要在一些較大的商品房項目中配建一定比例的保障房。最終實現既有利於不同階層的接觸與交往,又保持一定空間距離的效果,以滿足不同群體的社會心理需求。 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力度,進一步改善人民群眾的居住條件,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 提出幾項重要意見:
一是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力度。爭取用3年時間基本解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住房及棚戶區改造問題。在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力度的同時,積極推進農村危房改造。
二是進一步鼓勵普通商品住房消費。加大對自住型和改善型住房消費的信貸支持力度。對住房轉讓環節營業稅暫定一年實行減免政策。
三是支持房地產開發企業積極應對市場變化。引導房地產開發企業積極應對市場變化。支持房地產開發企業合理的融資需求。取消城市房地產稅。
四是強化地方人民政府穩定房地產市場的職責。落實地方人民政府穩定房地產市場的職責。因地制宜解決其他住房困難群體住房問題。
五是加強房地產市場監測。繼續加強房地產市場監測分析,建立健全房地產市場信息系統和統計制度,完善市場監測分析機制,准確把握房地產市場走勢,及時發現市場運行中的新情況、新問題,提高調控措施的預見性、針對性和有效性。 以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設,鼓勵住房合理消費,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為基調,著力穩定市場信心。中央先後出台了三次調控措施。三次調控措施總體上越來越有力,針對性越來越強。要把房價過快上漲的勢頭控制住,使房價能夠保持在一個合理的水平。
第一,必須增加有效供給。中國投資興建了保障性住房590萬套,竣工370萬套。還將計劃建設保障性住房和棚戶區改造住房1000萬套。
第二,要下決心毫不動搖地抑制投資和投機性住房需求。採取經濟和法律手段,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主要是用差別化貸款利率、稅率以及土地供應政策。
第三,要管好市場。政府管好市場主要是用法律和經濟的手段防止捂盤惜售,圈地不用。
2. 中國住房保障體系有哪幾種
中國住房保障體系有四個層次的組成部分,救濟性的保障、援助型的保障、互助型的保障、自助型保障。
住房保障體系,從客觀規律和國際經驗看,結合中國的國情,有四個層次的組成部分。基本保障以及大家所關注的今年的廉租房建設,以及其他的保障房建設,屬於基本保障或者叫最低保障。我們把它歸結為救助、救濟性的保障,如同民政局發低保一樣的。有一些重度殘疾人、無人贍養的孤寡老人,家庭勞動力和人口需要負擔嚴重不匹配的人的家庭,需要社會救助才能生存下去;如同我剛才說的,如果家裡別說沒有勞動力,就是有勞動力,掙的工資如果按人均達不到北京最低生活費標准,民政局有義務、有責任給你補到最低生活費。這就叫救濟性的保障。廉租房就屬於這個保障體系的構成。
第二個層面是援助型的保障,和救助型、救濟型相去配的援助型,也屬於住房保障的題中應有之義。援助型的保障是指,自己有一定能力解決住房問題,但是不足,需要政府給予幫助。
第三個層次的保障,也是保障體系中的應有之義,最典型的就是公積金,我們把它稱為互助型的保障。
第四個層次的保障,我們略為生疏,但是很可能是今後一個長期發展過程中住房保障中最重要的部分,自助型保障。其實這種保障體系是將來更符合中國國情也符合客觀規律和國際經驗的。與公積金賬戶的區別在於,它不是強制繳存的,是自願繳存的,但是你往這個賬戶里存錢可以享受減或者免個人所得稅。一方面,通過這種政府暗補的方式,給需要保障的人群提供了一個新的出口,另一個,也鼓勵和促進人們對自己解決自己的住房需求負起更大的責任。
3. 住房保障中心是干什麼的
各地區住房保障中心大體一樣,下面以廣州市為例: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承擔本市城鎮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和推進住房制度改革的任務;擬訂和組織實施本市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政策,研究和提出本市保障性住房建設發展戰略的政策建議;監督、指導、檢查區(縣級市)開展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二)組織編制和實施本市住房保障和市直機關安居工程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建設、投資計劃;擬訂和實施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儲備規劃和年度計劃;擬訂住房貨幣補貼、住房租賃補貼、廉租住房租金、公共租賃住房租金等年度標准。
(三)負責籌集、管理保障性住房建設資金;管理職工住房貨幣分配補貼資金、住房租賃補貼資金、單位住房基金及監督檢查使用情況。
(四)組織開展居民家庭,特別是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及其相關需求情況調查;擬訂本市住房保障標准,建立健全多層次住房保障體系。
(五)負責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徵用、拆遷、儲備等工作;負責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實物收地、土地整理及前期管理等工作;負責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報批工作。
(六)負責全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設計劃管理和統籌協調;負責保障性住房自建項目的組織實施;會同物價等部門確定經濟適用住房銷售價格,並協助建設單位落實工程項目有關優惠政策。
(七)負責住房保障資格審核、保障性住房的籌集、租售和後續監管工作;指導、監督和考核保障性住房小區物業服務;負責住房保障信訪、舉報、投訴的調查處理工作。
(八)負責企事業單位住房貨幣分配方案的審核和備案;負責職工住房貨幣補貼資格的審核;負責房改歷史遺留問題的處理;監督、處理房改工作中違規違紀問題。
(九)負責全市住房保障信息系統建設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和檢查市與區、街(鎮)住房保障信息網點工作。
(十)負責職工房改檔案、住房保障檔案的建檔和管理,負責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設檔案的管理和利用工作。
(十一)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4. 公共租賃住房的保障對象有哪些
(一)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是指家庭收入在當地平均收入水平以下的住房困難家庭。認定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主要依據其住房狀況、家庭收入以及家庭財產情況。中等偏下收入線可根據當地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或人均工資收入的一定比例確定,住房困難條件可按照當地經濟適用住房供應對象的住房困難條件執行,也可另行制定。中等偏下收入線標准和住房困難條件,由市、縣人民政府制定公布。
已享受廉租住房實物配租和經濟適用住房政策的家庭,不得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條件的對象,領取廉租住房租賃補貼後可以申請租住公共租賃住房。
(二)新就業職工。市、縣人民政府應將住房困難的新就業職工納入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范圍,主要包括剛參加工作的大、中專及職業技術學校畢業生等,具體條件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
(三)有穩定職業並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來務工人員。市、縣人民政府應將在城市長期工作生活、有穩定收入、住房困難的外來務工人員納入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范圍,具體條件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
5. 住房保障的形式及其特點
目前我國的住房保障體系主要包括公共租賃住房、廉租房、經濟適用房、限價房和棚戶區改造五個部分。
1. 公共租賃住房
公共租賃住房是指政府或政府委託各種社會主體,通過新建或長期租賃等方式,向城市中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職工及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且有穩定職業的外來務工人員供應的保障性住房。 公共租賃住房的建築面積低於經濟適用房,單套建築面積要低於60㎡。其供應的對象是家庭收入高於享受廉租房標准,但又沒有能力購買經濟適用房的低收入困難家庭。承租家庭每月可享受政府支付的相應標準的補貼。公租房的租賃期只能是5年以下。公共租賃住房的產權歸政府或公共機構所有。
2. 廉租房
廉租房是政府提供資金和政策支持,以租金補貼或實物配租的方式,向最低收入困難家庭供應的保障性住房。 廉租房的建築面積一般小於50㎡,主要以租金補貼的形式分配,輔之以租金減免及實物配租。廉租房主要針對的是城市特困人口,只收取少量的、象徵性的房租。租戶一般只有使用權。
3. 經濟適用房
經濟適用房是指政府以劃撥的方式提供土地,按照一定的建設標准,組織房地產開發企業或者集資建房單位建造,制訂相關的優惠政策,以微利價向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提供的可以出售的住房。 經濟適用房的單套建築面積一般為60㎡左右,出售價格一般低於當地商品房市場價格的20%至30%,具有經濟性、保障性、實用性的特點。2007年頒布的《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中明確規定: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不滿5年,不得出售、出租、出借或閑置。
4. 限價房
限價房也稱「兩限」商品房,是指政府限定套型(面積)標准、銷售價格,以房價限定低價的思路,限制土地出讓金,向中低收入家庭提供的商品房。 限價房的建築面積控制在90㎡以下,其中1居的60㎡以下,2居的75㎡以下。出售價格一般低於周邊同類商品住房的20%至25%。主要面向對象為中等收入住房困難的城鎮居民家庭定向購買的拆遷戶。並規定5年之內不得上市轉讓。
5. 棚戶區改造房
棚戶區改造房是政府為安置因危舊住房改造或公共設施建設時被拆遷居民而建造的住房。棚戶區改造是我國保障房建設的重要部分,其面向主要對象是城鎮棚戶及國有工礦棚戶區中低收入家庭。
6. 納入政府住房保障體系什麼意思
我覺得不應該被納入住房保障體系 他們在自己的老家都有自己房子和土地 如果能夠給他們這樣的優厚的待遇 那我們城市裡的人不是更住不上房子了嗎? 他們可以到城市來買便宜的房子 而我們為什麼不能去他們那裡買房子住呢? 太不合理 太不公平了!除非已經慎友把城市原有的人口都解決了住房問題。轉:在全國政協十一屆一次會議上,馬志武提交提案,建議把農民工納入住房保障體系。馬志武說,城市的發展離不開農民工。據統計,目前我國農民工數量為1.2億人左右,如果加上在本地鄉鎮企業就業的農村勞動力,農民工總數大約為2億人,而且這個數字每年都在增加。農民工在建築工地揮汗如雨,在城市從事重體力工作,而城市經濟適用房、廉租房供給卻將農民工排除在外。慧孝頃農民工大部分住在建築工棚或租住在城中村,居住環境、衛生條件都很差。因為住房問題,使農民工群體徘徊在城市邊緣,親人無法團聚、子女不能隨往、家庭生活需求無法滿足,也導致各種問題,如留守兒童教育、春運高峰等。試想,如果在城市裡有家,農民工還會拚死也要在春運高峰迴家過年嗎?馬志武建議,解決農民工住房可考慮兩種模式,一是物管小區模式,由政府提供優惠土地、開發商進行市場運作。小區包含單身農民工集體宿舍,並提供小戶型住房給在務工城市已有小家庭前陸的農民工租住。小區有學校、文化站及必要的生活配套設施,有公共綠地,有公交線路方便農民工上下班;二是經濟適用房模式,對有一定經濟實力的農民工可納入經濟適用房體系,像市民一樣申請購買經濟適用房。馬志武說,農民工為城市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理應分享當地經濟發展的成果。把農民工納入住房保障體系,讓他們安居,才能使其融入城市生活,真正成為「市民」。
7. 什麼是保障性住房 保障性住房分為哪幾種
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為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標准、限定價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政策性租賃住房、定向安置房等構成。這種類型的住房有別於完全由市場形成價格的商品房。
1、經濟適用房
經濟適用住房是政府以劃撥方式提供土地,免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實行稅收優惠政策,以政府指導價出售給有一定支付能力的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
2、廉租房
廉租房是政府或機構擁有,用政府核定的低租金租賃給低收入家庭。低收入家庭對廉租住房沒有產權,是非產權的保障性住房。
3、公共租賃房
指通過政府或政府委託的機構,按照市場租價向中低收入的住房困難家庭提供可租賃的住房,同時,政府對承租家庭按月支付相應標準的租房補貼。
4、定向安置房
安置房是政府進行城市道路建設和其他公共設施建設項目時,對被拆遷住戶進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對象是城市居民被拆遷戶,也包括征地拆遷房屋的農戶。
5、兩限商品房
為解決城市居民自住需求,保證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土地供應,經城市人民政府批准,照約定價位面向符合條件的居民銷售的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兩限房並不是嚴格意義上的「保障性住房」。
6、安居商品房
指實施國家「安居(或康居)工程」而建設的住房(屬於經濟適用房的一類)。是黨和國家安排貸款和地方自知自籌資金建設的面向廣大中低收家庭,特別是對4平方米以下特困戶提供的銷售價格低於成本、由政府補貼的非盈利性住房。
(7)公共住房保障系統擴展閱讀:
保障對象:
廉租房對象
1999年出台的《城鎮廉租住房管理辦法》規定:「城鎮廉租住房是指政府和單位在住房領域實施社會保障職能,向具有城鎮常住居民戶口的最低收入家庭提供的租金相對低廉的普通住房。」
經適房對象
2007年修訂後的《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規定:「經濟適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優惠,限定套型面積和銷售價格,按照合理標准建設,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供應,具有保障性質的政策性住房。」
公租房對象
2010年頒布的《關於加快發展公共租賃住房的指導意見》規定:「公共租賃住房供應對象主要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
有條件的地區,可以將新就業職工和有穩定職業並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來務工人員納入供應范圍。公共租賃住房的供應范圍和供應對象的收入線標准、住房困難條件,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已享受廉租住房實物配租和經濟適用住房政策的家庭,不得承租公共租賃住房。」
8. 公共住房保障和保障房是不是一個概念
1、公共住房保障和保障房不是一個概念。公共住房保障是社會保障體系的組成部分,而回保障房指的是住房,答這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
2、公共住房保障是一個包含范圍很廣的概念。
廣義地說,「宅基地」、「福利分房」都是住房保障制度的一種具體形式。它們是低生產力水平下保障「人人有房住」的制度。依靠市場配置住房資源,並不等於說人人都只能依靠自己的收入買房子住,也不等於說人人都只能靠市場化競爭、自主分散決策來獲取住房。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為了保障每個人都有房子住,政府要實施一些特殊的政策措施,幫助單純依靠市場解決住房有困難的群體。這個政策體系的總稱,就叫做住房保障制度。住房保障制度和失業保障、養老保障、醫療保障等都是社會保障體系的組成部分。
3、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為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標准、限定價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賃住房構成。這種類型的住房有別於完全由市場形成價格的商品房。
9. 擬決定取消你家庭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資格是什麼意思
意思是准備撤銷你的家庭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資格,通型做知你一下。各地可享受公共租賃房卜擾衡的標准不一樣,實行動態管理,如果家庭人均收入高於規定的標准,就會失去資格。遇到這種情況李戚,最好帶著收入證明到管理部門當面核對一下,以免對方的數據有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