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海淀區經濟適用房購房補貼有領取到的嗎
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或者申請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的家庭需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本專市市區城鎮常住戶口屬(含符合安置條件的軍隊人員)。 2、家庭收入符合市人民政府規定的低收入家庭標准。 3、無房或者現住房面積低於市人民政府規定的住房困難標准。 4、未享受過福利分房或者經濟適用住房政策,即每個家庭只能享受一次經濟適用住房政策,已經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和已經獲得貨幣補貼的家庭均不得再次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或者獲得貨幣補貼。 5、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Ⅱ 北京海淀調整租房補貼申請條件,擬提高補貼金額
7月15日,北京市海淀區房屋管理局發布《關於調整海淀區市場租房補貼申請條件及補貼標準的通知(徵求意見稿)》,在北京市級補貼標准基礎上擬提高一定補貼金額,符合條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人員,3人及以上家庭最高補貼3800元/月,2人及以下家庭最高3500元/月;擬加大重度殘疾家庭市場租房補貼力度。
同時,若申請家庭存在瞞報人口、戶籍、婚姻、住房、收入、資產、工作和租房等情況的記入不良信用檔案,五年內不得申請保障性住房。徵求意見至2020年7月21日。
《徵求意見稿》表示,已通過市級備案的尚未配租配售的海淀區保障家庭,自行在市場上租賃住房並同時具備4個條件的,可以家庭為單位申請海淀區市場租房補貼:
1.申請人具有海淀區城鎮戶籍,申請當月前12個月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於4200元,且取得北京市市場租房補貼資格。申請家庭成員包括申請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已成年單身子女。
2.申請家庭成員在本市均無住房且在北京市生活。
3.3人及以下家庭總資產凈值57萬元及以下,4人及以上家庭總資產凈值76萬元及以下。
4. 在北京市未享受其他保障性住房政策。
房屋月租金超過核定的租房補貼標準的,按租房補貼標准確定租房補貼,超出部分由家庭自行承擔;低於租房補貼標準的,按租賃住房租金金額確定租房補貼。
《徵求意見稿》表示,家庭成員中有重度殘疾人員,有患重大疾病人員;家庭成員均為60周歲以上老人且無子女的重度殘疾家庭,經過認定,可提高一檔市場租房補貼標准,但不超過最高標准。
海淀區各街道(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應加強對市場租房補貼家庭的資格審核和動態監督管理,重點對家庭人口、住房、收入、資產和實際租住情況等進行核實,強化家庭收入與租房情況的合理性、合法性審查。採取抽查、集中檢查等方式對實際租賃房屋情況進行檢查,防範騙租騙補等行為發生,嚴懲房屋出租人或機構與申請家庭通過偽造合同、編造虛假租賃、轉租轉借牟利、未如實申報租賃合同變動情況等騙補行為。
《通知》實施前正在享受海淀區市場租房補貼保障的申請家庭,可在資格復核到期前提出調整申請,經審核符合條件的,重新核定市場租房補貼標准;不符合本通知規定條件的,自租賃合同到期或資格年審復核到期次月停發補貼,並終止市場租房補貼資格。
《通知》實施後,海淀區將不再受理廉租家庭的新增租金補貼發放申請。正在領取補貼廉租家庭,原房屋租賃合同期滿後,符合市場租房補貼申請條件的,調整按市場租房補貼予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