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關於住房補貼和拆遷費,誰能看懂這個帖子,你就是專家
這是倆個概念。
1:房屋拆遷,該行為只對應房主。
2:你的家庭內部糾派廳紛,需要自行調節,以及和房屋拆遷單位進行協調猛薯。
建議:與當地有關部門(您的單位、拆遷公司、審計、評估、主管單位等進行溝通)去你能去的部門,不要打什麼長途電話。
您正當的權益,肯定會收到保護,但是需要您正確的訴求塵知隱。
B. 求問北京市住房補貼政策是什麼
住房補貼相關政策問答
1.
實行住房分配貨幣化政策後哪些職工可以申請住房補貼?
答:無房和住房未達到規定的住房面積標準的職工,可以按規定申請住房
補貼。那些在實物分配住房體制下已經以含有國家或單位補貼的租金、售價承
租或購建住房及通過各種補償購買住房,面積達到了規定面積標準的職工,是
不能領取住房補貼的。
2.
什麼是無房職工,什麼是住房未達標職工?
答:無房職工是指夫婦雙方均未以含有國家或單位補貼的租金、售價承租
或購建住房及未通過各種補償購買住房的職工。職工個人出資全額購買經濟適
用住房,並且未享受過其它福利房,也算無房戶。
住房未達標職工是指職工夫婦雙方以含有國家或單位補貼的租金和售價承
租或購建的住房及通過各種補償購買的住房(個人全額出資購買的經濟適用住
房除外)經核定後的面積未達到規定標準的職工。
3.
職工住房補貼面積標準是多少?
答:科級以下
60
平方米;正、副科級、
25
年(含)以上工齡的科員、辦
事員
70
平方米;副處級、
25
年(含)以上工齡正、副科級
80
平方米;正處級
90
平方米;副局級
105
平方米;正局級
120
平方米。
4.
哪些住房面積核定為職工的住房面積?
答:
(
1
)職工及其配偶按規定的公有住房租金標准承租的公有住房,或以
房改成本價、標准價(含標准價優惠)購買或集資購建的公有住房均核定為職
工住房面積。
(
2
)
職工及其配偶按高於當年房改成本價集資購建住房或購買安居
(康居)
住房的,其購建住房面積減去扣除面積部分核定為職工住房面積。扣除面積
=
(職工購建房款
-
職工按當年房改成本價規定購房實付房價款)
÷與所購住房同
地段經濟適用住房價款×集資購建住房面積。
例如某職工為副局級,有兩套住房,一套
60
平方米,按房改成本價購買,
另一套按每平方米
3200
元集資建房
100
平方米,夫婦工齡和為
50
,同地段經
濟適用房價為每平方米
4000
元,扣除面積
=
(
3200
×
100-
按房改成本價購房房
價
款
)
÷
(
4000
×
100
)
×
100=57.5
平
方
米
,
則
該
職
工
的
核
定
面
積
=100+60-57.5=102.5
平方米。
(
3
)職工承租公房
(含標准租私房)危改回遷的,其回遷住房中按房改成
本價購得的面積核定為職工住房面積。
例如:某職工原承租
20
平方米(建築面積)的公有住房。後該地區危改拆
遷。按照回遷協議,分配其二居室一套,建築面積
70
平方米。按照京政辦發
„
2000
‟
19
號文規定,原建築面積部分(即:
20
平方米)按房改成本價購買,
並享受規定的優惠政策;
超出原面積部分,
但未超過人均
15
平方米以內的部分,
(即:
15
平方米×
3
人
-20
平方米
=25
平方米)
,按房改成本價購買,但不享受
相關優惠政策;
超出人均
15
平方米以外部分
(即:
70
平方米
-15
平方米×
3=25
平方米)
,按經濟適用房價購買。
核定面積時,
該職工按房改成本價購買的前兩部分面積,
即:
20
平方米
+25
平方米
=45
平方米,核定為其住房面積。
(
4
)兩個(含)以上家庭承租或按房改價格購買公有住房的,
住房面積按
職工居住的居室面積和應分攤的面積之和核定。
(
5
)
公房承租人夫婦雙方去世後,
同住人經房屋產權單位同意並按規定辦
理租賃變更手續成為承租人的,核定為變更後承租人及其配偶的住房面積。
(
6
)
職工及其配偶申請承租或購買一套以上公有住房的,
住房面積合並計
算。
(7)
職工及其配偶分得的一套住房,因交納供暖費等原因現承租人或購買
人轉為子女、父母或其他人名下的,核定為職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面積,不核
定為其子女、父母或其他人的住房面積。
(
8
)
職工及其配偶按同一渠道分得的多套住房,
住房現承租人或購買人無
論是職工及其配偶,還是其子女,原則上核定為職工及其配偶的住房面積,超
出住房面積標準的部分可核定為子女住房面積。
(
9
)
職工及其配偶承租或按房改優惠價購買軍產房的,
應核定為住房面積,
其中承租的不可售公房騰退後,可按有關規定申領住房補貼。
(
10
)職工夫婦雙方已按含有國家或單位補貼的租(購)價承租或購建住
房的,其陽台建築面積的
50%
核定為職工住房面積;復式結構的閣樓其建築面
積的
70%
核定為職工住房面積;獨立使用的平台不核定為職工住房面積。
5.
高層住宅的面積如何核定?
答:職工住房核定面積按建築面積計算。承租住房的,按實測面積計算,
也可以按租賃合同上註明的住房使用面積乘以
1.333
折算成建築面積;購買住
房的,按產權證上註明的建築面積計算。
職工現住高層住宅,採用實測方法計算建築面積的,在扣減
10%
的建築面
積後作為核定面積;採用使用面積乘以
1.333
折算成建築面積的,核定面積不
減少
10%
。
6.
職工在京外有住房,其住房面積如何核定?
答:職工及其配偶京外已按國家或單位補貼的租(購)價承租或購建住房
的,按統計部門公布的上年住房所在地商品房平均價格與北京市全市商品住宅
平均價格之比乘以京外住房核定面積。具體計算公式為:職工住房面積=住房
所在地商品住宅平均價格÷北京市商品住宅平均價格×京外住房建築面積。
7.
職工及其配偶領取住房補貼後住房狀況發生變化引起住房面積增加的,
其住房補貼如何處理?
答:
職工及其配偶領取住房補貼後住房狀況發生變化引起住房面積增加的,
應由職工及其配偶所在單位按規定重新核定面積計算住房補貼額,多餘部分應
退回單位。
8.
職工繼承父母以房改成本價購買的住房,是否核定其面積?
答:職工以繼承、受贈等方式取得的私有住房,不核定為職工住房面積。
9.
夫婦離異後,未取得住房的一方,可否作為無房職工享受住房補貼?
答:夫婦離異後,盡管一方未取得住房,也不能作為無房職工享受住房補
貼。這是因為夫婦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在住房實物分配體制下承租或按房
改政策購買的公有住房,事實上已作為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應視為雙方都享
受了房改優惠政策。離異後一方雖然未取得住房,但住房已作為家庭共同財產
在夫妻二人之間進行了分配,因此應將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承租或購買的公有住
房核定為夫妻二人的住房。離異前承租或已購公有住房已經達到本人住房補貼
面積標準的,不得再享受住房補貼;離異前已購公有住房沒有達到本人住房補
貼面積標準的,可以享受差額住房補貼。
10.
職工離異後又再婚的,如何核定面積?
答:職工婚姻狀況有二次以上變化的,按第一次離婚前夫婦雙方以含有國
家或單位補貼的租金、售價承租或購買的住房核定住房面積,職工以後在婚姻
變化過程中與有房職工結婚的,有房職工已按含有國家或單位補貼的租金、售
價承租或購買的住房不核定為職工住房面積;職工因其它原因以含有國家或單
位補貼的租金、售價承租或購買的住房核定為職工住房面積。
例如:
職工甲離婚前與原配偶乙共同承租
60
平方米單位公有住房,
離婚後
該住房由乙繼續承租居住,
後職工甲與職工丙再婚,
職工丙婚前承租
50
平方米
米住房。
二人再婚後單位又分配
80
平方米公有住房。
計發住房補貼時,
職工甲
的住房面積核定為:
60
+
80
=
140
平方米;職工乙的住房面積核定為:
60
平方
米;職工丙的住房面積核定為:
50
+
80
=
130
平方米。
11.
職工
2003
年
9
月
9
日(含)後與有房職工結婚,如何核定面積?
答:職工在
2003
年
9
月
9
日(含)
078
號文印發後與有房職工結婚,有房
職工已按含有國家或單位補貼的租金、售價承租或購買的住房不核定為職工住
房面積。
如:某職工
1999
年元月
1
日參加工作,屬無房戶,
2004
年結婚,配偶屬
有房職工,該職工仍按無房職工發放住房補貼。
12.
承租或已購公房職工是否可以通過選擇退房再享受住房補貼?
答:職工承租除不可售公房外的其它住房,或已按房改政策購買公有住房
後,原則上不能退房再享受住房補貼。
13.
軍隊公寓房如何核定住房面積?
答:
軍隊轉業復員及其他地方人員住用軍隊公寓房的,
在計發住房補貼時,
其住用的軍隊公寓房不核定職工住房面積。須填寫《北京市職工住用軍隊住房
情況調查表》
,由所在部隊團級以上單位予以確認。
14.
軍隊非公寓房如何核定住房面積?
答:軍隊轉業復員及其他地方人員住用軍隊非公寓房的,按相關文件核定
住房面積。
軍隊非公寓房指:軍隊經濟適用房、現有住房、集資房,商品房等。
15.
職工在軍地均有住房的,如何核定住房面積?
答:職工兩處或兩處以上住房面積合並計算。其中,其住用的軍隊住房屬
於公寓房的,不核定職工住房面積,須填寫《北京市職工住用軍隊住房情況調
查表》
,
由所在部隊團級以上單位予以確認。
住用軍隊非公寓住房及地方住房按
我市相關政策核定面積。
16.
如何界定軍隊轉業復員人員在部隊期間是否已享受住房補貼?其住房
補貼如何發放?
答:軍隊轉業復員人員或其配偶申請住房補貼,均應填寫《北京市職工住
用軍隊住房情況調查表》
,
表中「是否已享受住房補貼」
欄中填寫了「已領取住
房補貼或住房補貼已記賬」
的,
可界定為轉業復員人員在部隊已享受住房補貼。
屬於無房職工的,職工住房補貼應從調入單位起薪之月起開始計發;屬於未達
標的,按我市未達標的政策計算的住房補貼額與部隊補貼的差額計發。在部隊
期間沒有享受住房補貼的,按我市相關政策計發。
17.
職工(或其配偶)部隊在京外的,如何調查其住用軍隊住房情況?
答:職工(或其配偶)部隊在京外的,為了方便職工申報住房補貼,減少
不必要往返路途,職工(或其配偶)可將《北京市職工住用軍隊住房情況調查
表》郵寄或傳真給原部隊,原部隊按要求簽字蓋章後,傳真到職工所在單位,
單位可憑軍隊簽字蓋章的《北京市職工住用軍隊住房情況調查表》傳真件先行
辦理申報,待收到原件後存檔。
18.
軍隊轉業復員人員因原部隊改編、撤銷等原因,簽字蓋章困難的如何
C. 北京市住房補貼政策問題
應該是不可以了,北京的住房補貼發放范圍只能是未享受過福利分房待遇的,無論你原來是在外地還是北京只要享受過,就不能領取補貼了,但如果你原來的房子面積沒達到你的職務標准,可能可以把差的面積補貼上,如果面積已經超過你的職務標准就沒有了。你可以具體問問單位的房改部門。
D. 拆遷補貼怎麼計算的
5月26日上午,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召開通報會,對外公布了日前由市政回府發布的《關於調整本市城答市房屋拆遷補償辦法的批復》。《批復》規定,從6月1日起,開始實施調整後的本市城市房屋拆遷補償辦法,並取消了以往按戶補貼25平方米的做法,變成拆遷補償系數為0.7,同時對拆遷補貼面積不足15平方米的按15平方米計算。
北京市為什麼要對拆遷辦法進行調整?被拆遷人能從調整後的拆遷辦法里拿到多少錢?記者就老百姓極為關心的拆遷問題,采訪了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有關負責人。
房管局負責人細說調整內容
北京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辦法》於1998年12月1日開始實施。同時,北京市還頒發了《北京市城市房屋拆遷補償的有關規定》(京政函(1998
E. 北京市住房補貼怎麼才能領
住房補貼是指1999年前未建立住房公積金時的,1999年建立住房公積金後,就沒有住房補貼了。
F. 誰有關於北京市住房補貼的所有的相關政策啊,謝謝各位啊 急需~~~
《北京市關於提高公有住房租金增發補貼落實減免政策中幾個具體問題處理意見得通知》 文 號: 京房改辦字第150號 標 題: 北京市關於提高公有住房租金增發補貼落實減免政策中幾個具體問題處理意見得通知
類 別: 頒布單位: 北京市人民政府房改辦公室/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北京市老幹部局 內 容: 北京市關於提高公有住房租金增發補貼落實減免政策中幾個具體問題處理意見得通知 京房改辦字第150號 各有關單位: 經商中央國家機關房改辦、中共中央直屬機關房改辦,現就提高公有住房租金增發補貼落實減免政策工作中幾個具體問題得處理意見,通知如下: 一、關於專業技術人員增發補貼標准問題 專業技術人員增發補貼標准,由各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和資金承受能力參照行政、事業單位各職級人員得標准自行確定。 二、關於企業增發補貼列支問題 按照《關於北京市提高公有住房租金增發補貼有關問題得通知>>京房改辦字第080號)規定,企業所需補貼資金暫在住房周轉金中列支。企業沒有設立住房周轉金科目得,按京財建字1144號和京財會1146號文件規定,設立住房周轉金科目。企業住房周轉金不足得,可暫時在該科目掛帳。 三、關於「新增租金」得解釋問題 《北京市人民政府、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關於印發 得通知第六條第(一)款和第(二)款中得「新增租金」指0.55元增加到3.05元得租金。對此次提租前社會救濟戶所繳標准租金低於0.55元得,仍按原標准租金執行。 四、關於補貼發放得有關問題 1.增發補貼不計入離休幹部每年增發一個月、一個半月、兩個月生活補貼基數。 2.參加養老統籌離退休職工得補貼由原單位發放。 3.行政、事業單位按幹部管理許可權明確享受待遇得人員,按明確得待遇增發補貼。 4.臨時工、農民工是否發補貼由各單位自行確定。 5.職工見習期按規定發補貼。 6.增發補貼得范圍包括本市出京安置得離休幹部。 7.戶口在外地且回戶口所在地生活得退休職工,退休時單位一次性發給養老費得,是否發補貼由單位自行確定。 五、關於租金減免申請審批得有關問題 1.居民戶口未遷入其住房所在地派出所,但已居住一年以上得承租人,憑租賃契約到住房所在地得居家委會核定收入;居住不足一年得承租人,到戶口所在地居家委會核定收入。 2.對於居民租金減免家庭收入得核算,按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財政局《關於印發 (試行)得通知》(京民救發文件第五條執行。其中,家庭夫妻雙方一方為本市非農業戶口,其配偶為本市農業戶口或外地戶口且同住得,配偶得收入計入家庭總收入。租金減免依據每年規定得申請租金減免時限前得家庭收入核定結果確定,當年內不變。 3.年齡超過30歲得無級別規定得單身職工或居民,享受租金減免得面積標准按兩人計算
G. 北京市建委《關於進一步做好本市城市房屋拆遷安置和補償工作的若干意見》
拆遷安置和補償工作的若干意見
各區、縣人民政府,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做好本市城市房屋拆遷工作,維護拆遷當事人合法權益,保障城市建設的順利進行,根據《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05號,以下簡稱《條例》)、《北京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辦法》(市政府令第87號,以下簡稱《辦法》)等有關規定,經市政府批准,現就進一步做好本市城市房屋拆遷安置和補償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做好城市房屋拆遷安置和補償工作,關繫到依法維護拆遷當事人合法權益和首都經濟社會發展與穩定大局,各區縣、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按照市委市政府關於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堅持以人為本和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依法切實做好城市房屋拆遷安置和補償工作。
二、各區縣政府要加強對房屋拆遷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管理,統籌做好房屋拆遷各項工作;要加快組織建設或收購定向拆遷安置房,多渠道做好拆遷安置房源保障工作;要指導和監督建設單位合理編制拆遷實施計劃和安置補償方案、落實安置房源和補償資金、依法實施房屋拆遷;要依法履行維護拆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和維護穩定等責任,加大拆遷執法力度,保障建設項目順利進行。
三、本市城市住宅房屋拆遷,被拆遷人可以選擇房屋安置,也可以選擇貨幣補償。
建設單位要進一步加大房屋安置力度,妥善安置被拆遷人,保障被拆遷人的居住條件。
四、實行房屋安置的,根據被拆遷人原住房狀況和拆遷項目實際情況,可以採取以下方式:
(一)拆遷雙方當事人按照《條例》、《辦法》規定實行產權調換,並按照被拆遷房屋的補償金額與所調換房屋的價格結算差價。
(二)拆遷雙方當事人按照被拆遷房屋原建築面積實行房屋置換。各區縣可以結合被拆遷人原住房實際狀況、外遷區位差異等因素,制定具體置換辦法。
五、拆遷工作要與住房保障工作緊密結合。對於申請廉租房、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房的被拆遷困難家庭,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在拆遷公告規定的搬遷期限內要實行拆遷現場受理、審核、公示;對符合條件的,住房保障管理部門要優先配租、配售。
六、實行貨幣補償的,拆遷貨幣補償價格由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以下簡稱評估機構)根據被拆遷房屋的區位、用途、建築面積等因素,參照近期類似房地產的市場交易價格評估確定。
拆遷評估一般應採用市場比較法。評估機構應當先行評估確定拆遷范圍內房屋拆遷評估的基準價格,再結合被拆遷房屋的實際狀況評估確定具體補償金額,並出具分戶評估報告。
七、拆遷評估的基準價格,應當在拆遷范圍內公示7日。公示期間,評估機構應當進行現場說明,聽取有關意見;拆遷當事人對基準價格有異議的,在公示期內可以向北京房地產估價師和土地估價師協會專家委員會(以下簡稱專家委員會)申請技術鑒定。
八、拆遷當事人對評估機構出具的分戶評估報告有異議的,自收到評估報告之日起5日內,可以採取以下方式:
(一)向原評估機構書面申請復核。評估機構應當自收到書面申請之日起5日內給予答復。
(二)另行委託評估機構評估。受託估價機構應當在10日內出具評估報告。
(三)直接向專家委員會申請技術鑒定。
拆遷當事人對原評估機構的復核結果有異議或者另行委託評估的結果與原評估結果有差異且協商達不成一致意見的,自收到復核結果或者另行委託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之日起5日內,可以向專家委員會申請技術鑒定。
專家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0日內出具書面鑒定意見。
九、各區縣政府要進一步整合和規范各項拆遷補助、補貼等費用,並對轄區內各拆遷項目的綜合補償補助費用進行監督和平衡。
十、建設單位要按照《條例》、《辦法》等相關規定,合理編制拆遷安置補償方案;要切實落實安置房源籌集責任,根據拆遷項目具體情況,通過自行建設、市場收購或者其他方式籌集適量房源用於拆遷安置。
各區縣拆遷管理部門要依法對建設單位提交的拆遷安置補償方案進行審查;對於拆遷安置房源以及補償資金不落實的,不予核發房屋拆遷許可證。
十一、各區縣要加大拆遷法規和政策的宣傳力度,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推進拆遷工作。拆遷政策、貨幣補償補助標准、房屋安置辦法、拆遷許可信息、拆遷單位和人員情況、拆遷工作流程、拆遷工作紀律和舉報監督電話等應當在現場公示。
十二、要進一步加大拆遷執法力度,維護拆遷政策和安置補償方案的嚴肅性。在拆遷公告規定的搬遷期限內未達成安置補償協議,拆遷當事人申請裁決的,區縣拆遷管理部門應依法及時受理;經調解仍達不成協議的,應依法及時做出行政裁決。拆遷當事人未在裁決規定的期限內履行裁決的,由區縣政府責成有關部門強制拆遷,或者由區縣拆遷管理部門申請人民法院強制拆遷。拆遷當事人對裁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拆遷人已按照政策規定和拆遷安置補償方案對被拆遷人給予安置補償的,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期間不停止拆遷的執行。
十三、本意見自2009年6月15日起實施。
H. 北京城市樓房拆遷怎麼補償
一、將拆遷人對被拆除非成套住宅房屋使用人的補償計算公式調整為:補償款拆遷補償價格×原建築面積+經濟適用住房均價×拆遷補貼面積其中,拆遷補貼面積按照下列公式計算:拆遷補貼面積原建築面積×拆遷補償系數拆遷補償價格由各區縣政府參照被拆除房屋所在地區屆時普通住宅商品房價確定,並報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批准後執行。經市政府批准,納入本市計劃的道路交通、供水、供氣、供熱、環境保護、污水管道和處理城市河湖、電力、郵政、電信等城市市政建設工程的房屋拆遷,拆遷補償價格由市政府有關主管部門根據項目范圍內屆時普通住宅商品房平均水平確定;城區和近郊區的經濟適用住房均價,由市政府有關主管部門根據本市經濟適用住房的市場供應價格確定;遠郊區、縣的經濟適用住房均價,由區、縣政府根據本地經濟適用住房的市場供應價格確定。拆遷補償系數一般為0.7,本市近郊區和遠郊、縣的房屋拆遷,當地區、縣政府可以根據拆遷項目實際情況降低拆遷補償系數;按市政府有關文件規定經認定的特困戶的房屋拆遷,當地區、縣政府可以決定增加拆遷補償系數0.1至0.2。根據前款規定計算的被拆除房屋使用人的拆遷補貼面積仍不足15平方米的,並且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按照15平方米計算拆遷補貼面積:在拆遷范圍外別無正式住房;在拆遷范圍內有本市常住戶口並且長期居住人口在2人以上(含2人);不屬於拆遷公告發布之日以前三年以內通過辦理房屋租賃分戶、析產、交換、贈與等手續新增的戶;不屬於原農民宅基地上房屋。二、拆除原劃撥土地上的成套住宅房屋,對被拆除房屋使用人的補償款中不含土地出讓金。具體標准參照已購公有住房上市有關規定執行。三、拆遷人以回遷房及其在1992年6月以前取得的劃撥土地上自行開發建設或者作為出地方與有關單位聯建、合建項目中分成的房屋補償被拆遷人的,補償房屋參照經濟適用住房政策管理。四、拆遷人提供的集體土地上的房屋,在依法補辦建設立項、規劃、用地等手續後,方可用於拆遷補償。五、拆除住宅樓房,其廚房、衛生間齊全的,一律按照成套住宅房屋給予補償。拆除有廚房而衛生間公用或者有衛生間而廚房公用的住宅樓房,對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加上其分攤的公用衛生間或者公用廚房的建築面積後,按照成套住宅房屋給予補償。拆除成套住宅房屋,其廚房、衛生間等由兩戶以上合用的,對被拆除房屋使用人按照成套住宅房屋給予補償,其原建築面積按照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單獨使用的房間的建築面積加上其分攤的該套房屋合用的附屬建築面積後計算。六、本規定自6月1日起實施。此前本市有關拆遷規定與本規定有抵觸的,以本規定為准。本規定實施前已由區、縣房地局公告的房屋拆遷,不適用本規定。綠化隔離地區建設和市區危舊房改造的房屋拆遷不適用於本規定。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2000年5月17日政策解讀1、《關於調整本市城市房屋拆遷補償辦法的有關規定》只是對原有政策的調整,實施於1998年12月的《北京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辦法》(市人民政府令第16號),未經調整的條款依然生效。2、此次調整重點在拆遷補償的計算公式上,原規定對被拆除房屋使用人根據原建築面積增加25平方米附屬面積後按照當地拆遷補償價格給予補償,但25平方米補貼標准偏高,增加了拆遷成本,一些房多的被拆遷人認為有失公平,並且,引發了一些居民為追求更多補償款,辦理公房租賃分戶或私房析產等手續,擾亂了正常的房屋管理秩序,也不同程度地增加了城市建設拆遷成本。因此,調整後的辦法,將補償款和房屋原建築面積、經濟適用住房均價結合起來。3、拆遷補償系數可上下浮動。0.7的系數只是大概標准,近郊區和遠郊、縣的房屋拆遷,當地區、縣政府可以根據拆遷項目實際情況降低拆遷補償系數;按市政府有關文件規定經認定的特困戶的房屋拆遷,當地區、縣政府可以決定增加拆遷補償系數0.1至0.2。
不知道我不是北京的
I. 享受了住房補貼,以後拆遷分房子還能享受嗎
享受了住房補貼,以後拆遷分房子還能享受的
1、政策上享受過動遷補償安置的戶口內,是不能再次容享受動遷補償安置的,但是理論和實際操作上可能會有出入。 2、動遷政策中舊政策是按人頭費算,新政策是按人頭補償面積算,就要看動遷區域下達的具體政策了。 3、在沒有滿足人頭補償的條件下是不能...
J. 拆遷補償的補償詳解
住宅房屋的貨幣補償價格包含兩部分內容,即房屋的重置成新價和區位補償價,區位補償價由被拆遷房屋的基準地價和基準房價構成,重置成新價是被拆遷房屋的重置價格和成新折扣的結合。計算公式為:房屋拆遷補償價=(基準地價×K+基準房價)×被拆遷房屋建築面積+被拆遷房屋重置成新價。其中,K為容積率修正系數,按照《房屋拆遷容積率修正系數表》確定。房屋拆遷補償價計算公式中的住宅房屋拆遷的基準地價、基準房價和土地級別范圍。現階段按《住宅房屋拆遷基準地價、基準房價和土地級別范圍》的規定確定。土地級別為七至十級的地區的基準房價,由區、縣人民政府在市國上房管局規定的幅度內確定。並報市國土房管局備案。(現以北京舉例)
例如:王先生在東直門北大街有一處佔地面積20平方米、建築面積為30平方米的私有房產,遇到拆遷,開發商准備在這一地區建一規劃容積率為3.2的高檔物業。那麼,根據《北京市房屋拆遷評估規定(暫行)》的規定,該房產的基準地價在4400元—5400元/平方米之間,現評估價確定為5000元/平方米;現狀容積率為30/20=1.5,規劃容積率為3.2,修正容積率為:1.005;基準房價為:1000元/平方米;重置成新價為21000元;那麼,王先生可得拆遷補償款:(5000×1.005+1000)× 30+21000=201750元。 非住宅房屋的貨幣補償價格包含兩部分內容,即房屋區位補償價和地上物補償價。計算公式為;非住宅房屋拆遷價格=區位價格×K1×K2×K3×建築面積+地上物補償價。其中,K1為容積率調整系數;K2為房屋原用途調整系數;K3為規劃用途調整系數,當規劃用途為市政府確定的市政公益事業等重點工程時取0.7,其他情況取1.0;地上物補償價的計取按各市、地、縣有關規定採取成本估價法,用房屋重置成本結合成新進行計算。(現以北京舉例)
例如:某公司在東直門北大街上有一座佔地面積200平方米、建築面積為300平方米的二層酒樓,遇到拆遷,開發商准備在這一地區建高檔寫字樓。那麼,根據《北京市非住宅房屋拆遷評估技術標准》的規定,該酒樓的區位價格在9000元—10500元/平方米之間,現評估價確定為9500元/平方米;容積率為:300/200= 1.5, K1為0.95;K2為0.95;K3為1.0;地上物補償價為350000元。那麼,該公司可得拆遷補償款:9500×0.95×0.95×1.0×300+350000=2922125元。 住房困難戶申請拆遷補償安置必須符合以下兩個條件:一是在拆遷范圍外別無正式住房,二是住房困難戶獲得的補償款低於規定的補償低限。對於符合以上兩個條件的住房困難戶,拆遷人應當給予其拆遷安置補助費。拆遷安置補助費標准按以下公式進行計算:拆遷安置補助費=規定補償低限-被拆遷房屋的補償款。其中,規定補償低限=經濟適用住房均價×規定面積標准。(現以北京舉例)
例如:老胡一家住在一間建築面積為18平方米的自有私房內,該房屋位於宣武區規劃市區內,2002年,老胡所住地區進行拆遷。現已知:老胡在拆遷范圍外別無正式住房,拆遷人給予老胡的補償款為72000元人民幣。那麼,按規定,老胡可得拆遷安置補助費為(3500×30)-72000=33000元。 自建房從法律性質上講屬於違章建築,按照《新條例》的規定,拆遷時,拆遷人對違章建築不予補償。但由於自建房有其存在的特殊客觀歷史原因,如果對自建房居民不支付任何費用,可能會給社會帶來不穩定因素,導致拆遷工作無法正常進行。因此,對自建房居民按戶給予帶有福利性質的拆遷安置補助費十分必要。所以對拆遷范圍內符合規定條件的自建房居民,拆遷人應當按照經濟適用住房均價和規定面積標准給予拆遷安置補助費。拆遷安置補助費標准按以下公式進行計算:拆遷安置補助費=經濟適用住房均價×規定面積標准。(現以北京舉例)
例如:小胡的父母文革後調回北京,單位沒有房子,一家人便住在住房條件本來就不太寬裕的外婆家,外婆家位於市內某區。80年代初,小胡的父母在外婆家屋外的空地上私自建了間小房。建好後,一家人便搬了進去。當地派出所進行戶口登記時,確認這間小房是小胡一家人的家庭住址所在地。2002年2月,小胡所住地區進行拆遷。現已知:小胡家只有這處住房,當地經濟適用住房均價為3500元/平方米。那麼,按規定,拆遷人對小胡家的房屋不予補償,但應當給予小胡家拆遷安置補助費=3500×20=70000元。 被拆遷私有房屋和已購公有住房的所有權人或者租賃房屋的承租人在規定的搬遷期限屆滿前搬遷的,提前搬家獎勵費按照提前的日期計算。每戶可得500到50000元不等,具體標准由各市、地、縣房屋拆遷行政主管部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