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北京經濟適用房與限價房問題
1、申請經適來房
要求申源請人取得本市城鎮戶口滿3年,2人申請的要求家庭年收入3.63萬及以下,資產27萬及以下,人均住房使用面積10平及以下。
2、申請限價房
要求申請人取得本市戶口,2人申請的要求家庭年收入8.8萬及以下,資產57萬及以下,人均住房使用面積15平及以下。
Ⅱ 離婚了,沒房子戶口在豐台區申請公租房需要什麼條件
根據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設投資中心網站資料,http://www.bphc.com.cn/Home/Details/1062
三、配租對象及原則
2015年6月30日(含)前取得公共租賃住房配租資格,且尚未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的東城區、西城區、朝陽區、海淀區、豐台區、石景山區和房山區備案家庭。
一個家庭僅可選擇一個項目進行意向登記。在此次意向登記過程中如果發現申請家庭登記兩個項目,該家庭登記結果自動作廢,並取消其登記資格。
已經簽約配租、配售其他保障房項目的家庭,不得重復參加本次房源意向登記。
由於配租房源均為50平方米以上的大套型,故按照國家及本市有關規定,擬承租中套型和小套型房源及具有廉租房資格的家庭不納入本次房源配租范圍,不予意向登記。
四、配租程序
(一)意向登記
1.登記時間:2015年7月8日—2015年7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2.登記方式:本次意向登記採取現場登記,先到先得的方式。此次意向登記僅針對以上兩個公租房項目,登記順序號作為所選項目的選房順序依據。
3.登記所需材料:
申請人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公租房備案通知單(GLH或GX形式開頭的備案號)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如申請人委託他人代為登記的,需攜帶申請人本人身份證、代理人身份證、申請人的公租房備案通知單(GLH或GX形式開頭的備案號)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二)資格復核
根據意向登記順序,按照登記家庭與房源2:1的比例確定復核名單,由所在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進行資格復核。復核結果擬於2015年8月中下旬在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和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設投資中心網站上進行公示。對公示的復核結果有異議的家庭,可自行向戶口所在地街道、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咨詢。
(三)選房入住
擬於2015年9月上旬,由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設投資中心依次組織選房入住。選房入住工作結束後,本次配租過程中取得的登記順序號自動失效。
因此,符合以上規定的,可申請公租房。
Ⅲ 關於北京限價房申請核定表
申請人到戶籍登記地的街道住保辦提出申請、領取保障性住房家庭情況核定表→申請人填寫內《核容定表》並提供相關材料送交街道住保辦→街道住保辦受理→組織對申請家庭情況入戶調查、第一次公示→初審→報區住保辦復審→進行第二次公示→報市住保辦備案→輪候搖號→配售、配租
Ⅳ 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 戶口在豐台,該上哪裡申請經濟適用房,需要什麼條件
北京申購經濟適用來房的源收入標准,統一為家庭年收入6萬元以下,並沒有根據家庭成員的多少來區分。在申購經濟適用房方面,1人戶、2人戶、3人戶、4人戶、5人戶家庭的年收入分別確定為低於22700元、36300元、45300元、52900元、60000元。家庭總資產凈值分別確定為低於24萬元、27萬元、36萬元、45萬元、48萬元。5類家庭均須滿足人均住房使用面積在10平方米及以下的要求。
經適房申請人須取得本市城鎮戶籍時間滿3年,且年滿18周歲,申請家庭應當推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作為申請人。單身家庭提出申請的,申請人須年滿30周歲。
申請地點:豐台區住房保障辦公室
電話63854167 傳真63854167 電子有件:[email protected] 地址豐台區豐台北路125號
Ⅳ 2016年北京豐台登記公租房的有多少人
查看北京豐台區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會向社會公布配租結果。
《公共租賃住房管理內辦法》容
第十四條配租對象與配租排序確定後應當予以公示。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配租對象按照配租排序選擇公共租賃住房。
配租結果應當向社會公開。
Ⅵ 北京市豐台區長辛店老鎮西區保障性住房13#樓什麼時候竣工的
不好說。
Ⅶ 2020年的公租房什麼時間搖號
2020年的公租房搖號時間還未出來,通常都在每年的3、6、9、12月搖號,具體可以關注當地的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的官方網站獲取公租房消息。
公租房作為福利性的住房,由於租金低廉也有很多人申請。一套公租房的申請者可能有幾十個,競爭可謂是非常的激烈。為了保證公租房能夠公正、公平的分出去,往往是採取搖號的方式。依據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的規定,符合條件的低收入群體輪候等待租賃公租房的,應該採取抽簽、搖號等的方式確定。
(7)北京市豐台區住房保障中心擴展閱讀:
公租房申請的相關步驟:
1、受理。對申請材料齊全的,申請點應予以受理,並出具受理憑證。
2、初審。自申請點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初審機構完成初審,提出初審意見。初審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復審;不合格的書面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3、復審。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審材料之日起7個工作日提出復審意見。合格的進行公示;不合格的書面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4、公示。復審合格的申請人將在市公租房信息網上進行公示,內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關情況,時間不少於7個工作日。對公示對象有異議的,市公共租賃房管理局接受實名舉報,並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核查。經核查異議成立的,應書面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5、輪候。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進入申請人輪候庫,申請人可在公租房信息網或申請點查詢。輪候期間,申請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數等情況發生變化,應主動和及時向原申請點如實提交書面材料,重新審核資格。
Ⅷ 北京市豐台區2016公租房搖號結果
北京市豐台區人來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自部門會向社會公布搖號信息。
《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
第十三條對復審通過的輪候對象,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可以採取綜合評分、隨機搖號等方式,確定配租對象與配租排序。
綜合評分辦法、搖號方式及評分、搖號的過程和結果應當向社會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