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住房保障相關政策和法律、法規
各地政策法規不一,看你要哪個地方的了.
成都在這個方面是全國比較好的.
『貳』 農田改造,房屋拆遷.如何保障農民利益及相關法律法規和補償標准
1、關於征地拆遷相關的法律是有的 比較少 而且各地都有一些不同之處 不過具體的規定是回大致一樣的 就是在費答用上的規定不同 但是法律有規定必須讓被拆遷戶有舒適安置 以及拆遷後補償等生活 經濟條件不可低於原先條件的 相關法律文件請你看看江蘇省規定的房屋拆遷法
2、如果簽了協議不搬遷 是會被起訴的 但是不簽協議而不搬遷就可以 同樣是依據省的拆遷條例
3、各地的收取費用項目均繁多 亦有些我們所不熟悉的 所以也是要到當地機關詢問 具體部門是國土資源局
4、這個問題一般除了當事人外 還真不好找哪個部門求救..所謂推卸責任 安享太平..誰會去管你呢 只能是靠自己多詢問相關的征地拆遷等法律然後同對方 應該是叫XX征地拆遷部門吧 同他們談判
我的所知有限 因為我不是江蘇省的..
『叄』 保障性住房法律法規有哪些
房屋配套設施有水泵房及抽水設施、配電房、消防系統及設施、安全保證系統(如監版視器、權監控中心等)、公共道路及照明系統、會所、排水排污系統、供熱製冷系統、園林綠化和物業管理用房及設施等。這些配套設施是與你的房屋配套,沒有這些設施,你的住房就不能正常或舒適的使用,但又獨立於主體工程之外。
這些設施的收費依據和標准都是不相同的,查一下物業公司公布的收費標准就知道了。如,公用水費是按全部住戶使用的總水費分攤的,電是按每戶用電總量分攤的,但電梯用電是按每戶建築面積分攤的。
『肆』 保障性住房長期空置違反什麼法規
保障性住房長期空置並沒有違反什麼規定。
首先,保障性住房本身就是政府提供版的福權利性住房,是政府為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標准、限定價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政策性租賃住房、定向安置房等構成。這種類型的住房有別於完全由市場形成價格的商品房。
保障性住房申請家庭,需統一填寫《保障性住房申請家庭情況核定表》,並遞交相關證明材料。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條件的,在提出申請時,應同時提供符合廉租住房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由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在《保障性住房申請家庭情況核定表》中做相應標注和說明。
因此,保障性住房是必須符合相關申請條件的,並且一旦不滿足入住條件了,是可以依法要求退出的。保障性住房並不會強制性進行分配,而是有需求的人主動申請,一種極端情況,沒人申請或者沒有符合入住條件的,自然住房就空置了。
『伍』 保障性住房長期空置違反什麼法規
只是空置不違反相關法律規定,保障性住房使用方面有以下規定:
(一)保內障性住房的住戶不得違反規容定將保障性住房出租、轉租、轉借、調換、轉讓、抵押以及作為經營性用房。
承租保障性住房的,應當在接到辦理入住手續通知後的2個月內辦理交房手續並入住。無正當理由逾期未辦理入住手續的,取消入住資格。
(二)保障性住房住戶不得改變房屋用途,不得損毀、破壞和改變房屋結構、配套設施,不得擅自裝修。
保障性住房住戶應當及時繳納租金及水、電、物業服務等費用。
(三)市房產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保障性住房使用情況的監督管理。區房產管理部門、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具體負責對保障性住房住戶的使用情況進行調查、核實、提出處理意見。
(四)物業服務企業受市房產管理部門委託,應當建立保障性住房住戶、住房檔案,將住戶入住情況登記造冊,及時了解和掌握保障性住房的出租、轉租、轉借、調換、經營、轉讓、空置等情況,發現違反規定使用保障性住房以及住戶的家庭人口、收入(資產)、住房變化等情況,應當及時報告市、區房產管理部門。
保障性住房住戶有義務配合物業服務企業、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和市、區房產管理部門對保障性住房使用情況的核查工作。
『陸』 無房戶申請安置房條件
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應家庭單位並同具備列條件:
(一)申請須回取本市城鎮戶籍答間滿3滿18周歲且具完全民事行能力單身家庭申請經濟適用住房申請須滿30周歲。
(二)申請家庭均住房面積、家庭收入、家庭總資產凈值符合規定標准具體標准按照我市每向社公布標准執行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符合本辦第四條規定條件。
嚴重殘疾員、患病員、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用涉及拆遷家庭、重點工程建設涉及拆遷家庭、舊城改造風貌保護涉及外遷家庭、優撫象承租危房等住房困難家庭優先配售其。
(6)保障性住房法律法規擴展閱讀:
根據相關法規及政策的規定拆遷安置房屋一般分為兩大類:
一類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動遷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購的中低價商品房。如黃浦江兩岸進行的世博會拆遷。按照有關方面的規定,被安置人獲得這種配套商品房的,房屋產權屬於個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權的5年之內不能上市交易。
另一類是因房產開發等因素而動拆遷,動拆遷公司通過其他途徑安置或代為安置人購買的中低價位商品房(與市場價比較而言)。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安置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