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誰知道法院拍賣債務人房產需要給債務人留基本保障性住房嗎
法律沒有規定是要留最低生活保障
首先,唯一住房執行問題並不涉及到債權債務本版身,不能執權行並不能代表債權債務的不需要履行,不能執行只是暫時性的,而非永遠不能執行。執行法院可以執行債務人其他財產,也可以在一定條件下變通執行抵押房屋。
在實踐中,法院一般採用以下幾種方式對唯一住房變相執行:以大換小;以新換舊;以近換遠;以所有權換使用權。在申請執行之時,變通執行是突破口,可以提請法院對房屋進行調換,現階段,已經有不少成功判例對唯一住房執行進行了調換,以此來彌補差價
⑵ 債務人的住房公積金可以執行嗎
關於公積金能否被列入金錢給付的執行對象,一直是債權人和人民法院執行機構關注的問題。特別是在刑事案件中,被告人被判處罰金或判處附帶民事賠償的,因無其他財產可供執行,使受害人的合法權益不能得以實現。人民法院能否判決或裁定查封、提取被執行人的住房公積金,成為解決部分案件執行難的重要途徑之一。
根據國務院制定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下稱條例)和有關文件精神,住房公積金是國家進行職工住房分配製度改革由實物向貨幣轉化的產物,是由職工個人和單位共同為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備金,用於職工購買、翻建、建造、大修自住住房。在管理上實行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策,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作,銀行專戶存儲,財政進行監督等辦法。公積金雖屬職工個人所有,但職工個人在行使權利時受到限制,不能隨意佔有、使用和處分。住房公積金的資金性質,是國家社會保障管理機構管理下的職工個人專項資金,屬於社會保障基金,具有強制性和福利性,是職工法定的社會保障權利。
基於上述住房公積金的法律性質,對人民法院能否執行住房公積金用於清償債務,目前有兩種分歧意見:一種意見認為,已符合提取條件的住房公積金或已被提取的住房公積金可由職工個人自行支配,不再由管理部門作為專項資金進行監管運作,屬於職工的合法收入,法院有權採取查封、提取等強制措施,用於清償其債務或罰金,職工所在單位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有義務協助執行。另一種意見認為,根據住房公積金的性質,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無論是否符合提取條件以及是否被提取,法院均不能採取強制措施進行扣留,用於清償債務或罰金。
由於執行住房公積金一直存在爭議,各地人民法院在實踐中也進行了不同程度的嘗試,確實解決了部分案件的執行難問題,但也反映出不少問題,如執行不規范、不統一等情況。特別是,盡管在性質上住房公積金是職工工資的一部分,理論上可以作為民事案件執行的對象,但仍要顧及它是國務院行政主管部門管理下的專項資金。我們看到,條例第二十五條對公積金的提取程序作了嚴格的規定,即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核准後通知銀行支付。人民法院在執行中如何操作,如取證與審核等事項,恐難逾越行政法規設定的程序。特別是在採取強制執行措施時,取得有關方面的協助顯得非常重要。實踐中,已經發生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與銀行不配合,有的法院執行住房公積金未果的實例。
目前,有關住房公積金的管理機構主要包括建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各省(市)政府以及政府直屬的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中心)。條例授權建設部會同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擬定有關政策,並監督執行。各地在公積金的運作方式上也不盡一致,大體有委託銀行辦理和管理中心監管兩種模式,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雖是政府直屬事業單位,但行使部分監管住房公積金的准行政執法權利。當民事執行司法行為介入時,由於沒有相應的程序操作規范,會發生沖突。此外,有關住房公積金政策的落實,各地和不同行業的情況差異較大,有關住房公積金的建立、申請、支取等方面的糾紛漸露勢頭,這些糾紛是否能得到救濟,如何救濟,是行政救濟還是司法救濟,需要相關政策的調整和有關各方協調,綜合考慮解決的辦法。最高人民法院將對能否執行公積金以及如何確定執行范圍適時出台規范性意見。
⑶ 可以用房產證做抵押,可以公積金貸款嗎
一、銀行抵押貸款可用哪些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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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銀行抵押貸款可用來抵押的第回一樣就是房產,比如個人住答房、家庭住房、不動產廠房、商鋪等。用房產抵押貸款,一般需要先評估,評估後,可以貸款至評估價的百分之七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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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用住房公積金貸裝修款怎麼貸
一、銀行抵押貸款可用哪些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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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銀行抵押貸款可用來抵押的第一樣就是房產,比如個人住房、家庭住房、不動產廠房、商鋪等。用房產抵押貸款,一般需要先評估,評估後,可以貸款至評估價的百分之七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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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農村自建房能不能作為被執行人的財產可執行為什麼
對於農村自建房能不能作為被執行人的財產進行執行,這個要分具體情況。在過去,對於債務問題,大家都有個基本的認識,「要得有,要不得沒」,有錢要還債,無錢當然沒法還。農村的住房,由於是生活必須的,一般不會被當作財產來拍賣執行。所以有些老賴出於對法律誤讀,自己住著高大寬敞的豪華住房,卻拒不履行還債義務,這種情況下法律是不會保護的。
打個比方來說,當地農民都只是普通的四合院,欠債人卻建設了幾層樓的別墅式花園住房,並且裝修豪華,安裝空調等非生活必須的設施,法院不會允許你自己過著花天酒地的高檔生活而不去償還債務。這種情況下,完全可以將你的豪華住宅拍賣,在當地農村給欠債人買一套普通的民宅,既確保欠債人的基本生活,又保證有剩餘錢可以用來償還債務。
⑹ 法院拍賣唯一一套住房應給債務人多少年的房租
法院拍賣唯一一套住房應給債務人的並不是多少年的房租,而是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7條規定:
被執行人(債務人)的財產只有唯一一處的房屋時,人民法院可以採取「以小換大、以差換好、以遠換近,但不能從有到無」的方式,把被執行人的大房子、好房子、商品房等能夠執行的房產,進行執行,執行後剩餘的錢款能夠保證被執行人的基本住房要求就可以。
(6)有債務還保證最低住房保障擴展閱讀:
第六條對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賣、變賣或者抵債。
第七條對於超過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在保障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最低生活標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後,可予以執行。
第八條查封、扣押動產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控制該項財產。人民法院將查封、扣押的動產交付其他人控制的,應當在該動產上加貼封條或者採取其他足以公示查封、扣押的適當方式。
第九條查封不動產的,人民法院應當張貼封條或者公告,並可以提取保存有關財產權證照。
查封、扣押、凍結已登記的不動產、特定動產及其他財產權,應當通知有關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未辦理登記手續的,不得對抗其他已經辦理了登記手續的查封、扣押、凍結行為。
第十條查封尚未進行權屬登記的建築物時,人民法院應當通知其管理人或者該建築物的實際佔有人,並在顯著位置張貼公告。
第十一條扣押尚未進行權屬登記的機動車輛時,人民法院應當在扣押清單上記載該機動車輛的發動機編號。該車輛在扣押期間權利人要求辦理權屬登記手續的,人民法院應當准許並及時辦理相應的扣押登記手續。
⑺ 名下有擔保的可以在住房公積金辦辦理貸款嗎
這跟擔保時的標的是什麼,和公積金貸款擔保物是否沖突有關;還有內公積金貸款時有要容求的,前提一是你有在還貸記錄,這包括商業還貸,二是自己已購房合同,或已購房,購房時間為一年內;具體要求,請電話咨詢所在地的公積金辦。
⑻ 想用公積金貸款買房子,怎麼辦理
一、第一步 准備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以下簡稱「貸款」)申請資料
借款申請人需准備以下申請資料,包括:個人身份資料、購房資料、特殊情況下需要補充的資料。
1、個人身份資料:
(1)身份證、軍官證、護照或港澳台通行證原件1份;
(2)戶口本本人頁及變更頁原件1份;
(以上材料對於已婚者,須夫妻雙方提供;有房屋共有人的,須每個共有人提供。)
(3)婚姻關系證件原件1份;(已婚者提供結婚證;離婚者提供離婚證件;未婚者不提供。)
(4)擬用於還款的銀行卡或存摺原件1份。(北京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建議使用住房公積金聯名卡。)
2、購房資料:
(1)購房合同(正本)原件1份;不方便提供原件的,提供復印件。
(2)購房首付款發票原件1份。
3、特殊情況下需要補充的資料:
(1)離、退休證書原件1份;
(2)離退休職工申請貸款當月或上一個月記載社會基本養老保險發放記錄的銀行流水單原件1份;
(以上材料由離退休職工提供)
(3)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原件1份(異地繳存借款申請人提供)。
說明:
1、對於離異的,除離婚證外也可提供離婚民事判決書或民事調解書。
2、對於需要申請組合貸款的,則組合貸款商貸部分資料請按照銀行商貸要求准備。
第二步 提出貸款申請
1、借款申請人准備齊全申請資料後,可於工作日到管理中心貸款經辦部門提出貸款申請。
2、在管理中心貸款經辦部門服務大廳,借款申請人在大廳引導員的協助下領取業務辦理號等待辦理業務。
3、借款申請人到受理窗口辦理業務,管理中心貸款經辦部門業務受理人員對擬申請的貸款金額、期限進行初步核定,並告知受理結論及下一步業務辦理注意事項。
第三步 借款合同簽約
貸款申請審核通過後,貸款經辦部門工作人員將撥打借款申請人提供的聯系電話通知辦理借款合同簽約手續。借款申請人可在接到電話通知後,在工作日至貸款經辦部門辦理借款合同簽約手續,在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資料上簽字。
第四步 貸款發放後領取資料
借款申請人完成借款合同簽約後,受委託銀行按照管理中心規定辦理貸款發放手續,將貸款劃入售房人名下銀行賬戶,並撥打借款申請人提供的聯系電話通知領取借款合同等個人資料。
借款人領取個人資料後,須認真閱讀借款合同條款內容,重點了解每月還款日、最低還款額,並按照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日按期足額還款。
(8)有債務還保證最低住房保障擴展閱讀:
使用公積金購房有「三項注意」
其一,公積金不能直接用作購房首付。如果市民想要通過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需要先消費後提取,即先墊付首付款,然後再攜帶本人或者夫妻雙方的身份證、戶口本,已結婚的需要提供結婚證等證明材料,到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取其公積金內的存儲余額。
其二,公積金的提取總額不能超過房款總額。比如,一位市民貸款購買的房屋總價為20萬元,而他的公積金存儲余額有30萬元,他只能提取20萬元的公積金,剩餘的10萬元公積金不能提取。
*部分城市公積金貸款達60萬。比如:西安特殊情況可達70萬、成都、廣州等多地區。
其三,結清公積金貸款後可以再用公積金購房。無論是在婚前還是在婚後辦理的公積金貸款,夫妻雙方中有一方辦理過公積金貸款,公積金中心系統上就會有相應記錄,在上次貸款未還清前,夫妻雙方不能再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第二套房。
但如果第一套房的公積金貸款已結清,夫妻雙方再次使用公積金貸款買房,仍視為首次購房,不受二套房的政策限制。
公積金購房貸款條件:
1、只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才有資格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沒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就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2、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者要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即申請貸款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時間不少於六個月。因為,如果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行為不正常,時斷時續,說明其收入不穩定,發放貸款後容易產生風險。
3、配偶一方申請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在其未還清貸款本息之前,配偶雙方均不能再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因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滿足職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時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種"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貸款申請人在提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時,除必須具有較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的能力外,沒有尚未還清的數額較大、可能影響住房公積金貸款償還能力的其他債務。當職工有其他債務纏身時,再給予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就很大,違背了住房公積金安全運作的原則。
5、公積金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0年。辦理組合貸款的,公積金貸款和商業性住房貸款的貸款期限必須一致。
⑼ 公積金貸款多久可以放款
如果審核沒問題。公積金一般都是45個工作日內放貸。
2014年7月9日起,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辦理時限由原來的15個工作日縮減到8個工作日。此次壓縮貸款辦理時限,從優化貸款流程、完善系統自動審核功能、調整貸款資料內部流轉程序三個方面進行改進,減少了貸款辦理時間,提高了貸款辦理效率。
新的貸款流程將貸款總體辦理時限從原來的15個工作日縮短到8個工作日,8個工作日主要包括:從借款人申請到貸款承辦銀行審核並與借款人簽訂借款合同(4個工作日)、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批(1個工作日)、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劃款(1個工作日)、貸款銀行發放貸款(2個工作日)。新的貸款流程在擔保公司承擔保證責任的前提下將抵押登記手續與貸款發放手續同步進行,從而極大提高了貸款發放效率。
借款人在帶齊資料的前提下,到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委託的貸款承辦銀行辦理網點一次性即可辦理所有貸款申請手續。
一、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
1、借款人必須是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建立住房公積金帳號,並按規定連續繳存一年以上公積金的,停繳、欠繳、緩繳住房公積金的,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2、借款人購買商品房(含經濟適用房)的,必須有不少於總房價30%以上的自籌資金作為房屋首付款。
3、借款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夫妻雙方都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只能由一方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5、一個家庭同一時間只能申請一次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一處住房。
6、貸款人須有本省(市)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7、同意用所購住房做抵押。
二、住房公積金貸款流程(各地有所不同)
申請查詢——查詢審核——申請貸款——貸款審批——簽訂合同——現場辦理公證、保險(或擔保)——辦理抵押——發放貸款——貸款回收——貸款結清——撤銷抵押
(9)有債務還保證最低住房保障擴展閱讀:
公積金貸款的利息計算:
(一)人民幣業務的利率換算公式為(註:存貸通用):
1.日利率(0/000)=年利率(%)÷360=月利率(‰)÷30
2.月利率(‰)=年利率(%)÷12
(二)銀行可採用積數計息法和逐筆計息法計算利息。
1.積數計息法按實際天數每日累計賬戶余額,以累計積數乘以日利率計算利息。計息公式為:
利息=累計計息積數×日利率,其中累計計息積數=每日余額合計數。
2.逐筆計息法按預先確定的計息公式利息=本金×利率×貸款期限逐筆計算利息,具體有三:
計息期為整年(月)的,計息公式為:
①利息=本金×年(月)數×年(月)利率
計息期有整年(月)又有零頭天數的,計息公式為:
②利息=本金×年(月)數×年(月)利率+本金×零頭天數×日利率
同時,銀行可選擇將計息期全部化為實際天數計算利息,即每年為365天(閏年366天),每月為當月公歷實際天數,計息公式為:
③利息=本金×實際天數×日利率
這三個計算公式實質相同,但由於利率換算中一年只作360天,但實際按日利率計算時,一年將作365天計算,得出的結果會稍有偏差。具體採用那一個公式計算,央行賦予了金融機構自主選擇的權利。因此,當事人和金融機構可以就此在合同中約定。
(三)復利:復利即對利息按一定的利率加收利息。按照央行的規定,借款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償還利息的,就要加收復利。
(四)罰息:貸款人未按規定期限歸還銀行貸款,銀行按與當事人簽訂的合同對失約人的處罰利息叫銀行罰息。
(五)貸款逾期違約金:性質與罰息相同,對合同違約方的懲罰措施。
(六)計息方法的制定與備案
全國性商業銀行法人制定的計、結息規則和存貸款業務的計息方法,報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備案並告知客戶;區域性商業銀行和城市信用社法人報人民銀行分行、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備案並告知客戶;農村信用社縣聯社法人可根據所在縣農村信用社的實際情況制定計、結息規則和存貸款業務的計息方法,報人民銀行分行、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備案,並由農村信用社法人告知客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