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土左旗的房子能辦理呼和浩特的住房公積金嗎
1、目前同一省內的公積金是可以通用的,跨省的公積金貸款目前全國只有四個城市專支持,分別是武漢,南昌,合肥,屬長沙。 具體可以電話咨詢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員!
2、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住房公積金制度實際上是一種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貨幣化的一種形式。
3、住房公積金制度是國家法律規定的重要的住房社會保障制度,具有強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單位和職工個人必須依法履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義務。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以及單位為其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實行專戶存儲,歸職工個人所有。
2. 呼和浩特市房管局怎麼招聘想去呼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上班,該怎麼考呢
有公務員省考。公務員國考,還有各個單位的事業編招聘考試等途徑,但前提是該單位有招聘計劃,否則沒有職位不能報考
3. 呼市購買保障性住房提取公積金的流程是什麼
一、申請條件: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普通自住住房和購買二手房的。購買房屋日期不超過高層4年之內,多層3年之內,現房房本2年之內。
二、辦理材料:
1.網簽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或《房屋所有權證》原件(復印件一份);
2.增值稅普通發票原件(復印件一份)或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原件(復印件一份);
3.提取人銀行卡、身份證原件(復印件一份);
三、收費情況:不收費
四、辦事流程:支取人攜帶以上所需要件→自助取號→前台叫號辦理
五、辦理時限:材料齊全即來即辦
註:鐵路職工購買鐵路保障性住房提供:
1.鐵路保障性住房計算表原件(復印件一份);
2.收據原件(復印件一份);
3.提取人銀行卡、身份證原件(復印件一份)。
以上內容來自於呼和浩特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1)
引用資料
購買保障性住房辦理提取業務.
4. 呼和浩特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的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設9個內設機構:
(一)黨委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並指導所屬單位的黨建及黨的基層組織和黨員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幹部培養、選拔、任用和實績目標考核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二)辦公室
負責起草重要文稿,制定機關規章制度;承擔文電處理、會務、接待、機要、信息、保密、信訪、綜治、文書檔案、應急處理、後勤車輛、房地產市場信息化建設等工作;組織協調政務公開,督察督辦重要工作事項;負責涉及房產事項的熱線受理工作。
(三)人事科
負責局機關並指導所屬單位的人事和機構編制工作;組織擬訂職工教育培訓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工作人員年度考核;負責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職業技能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承辦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的申報工作。
(四)財務科
負責局機關的財務管理工作;制訂系統內財務管理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承擔本系統專項資金的管理與計劃使用工作;負責財務統計和會計統計監督;負責督促、檢查系統內財務制度的執行情況;負責固定資產的管理工作。
(五)政策法規科
負責組織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有關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規並監督實施;組織起草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承擔規范性文件的審核;負責對房地產執法進行監督管理;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專項稽查,參與重大違法案件的查處,負責行政訴訟、行政復議等工作;負責房地產政策研究、法律咨詢及法規知識的學習普及工作。
(六)住宅與房地產業科
承擔房地產市場的監督管理工作,擬訂房地產市場監管、穩定住房價格及提高住宅品質的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指導城鎮農村住房建設工作和危房改造;擬訂住宅與房地產業發展規劃、產業政策、規章制度並指導實施;擬訂房地產開發、房屋權屬登記、拆遷改造,房地產開發、產權交易、評估、經紀和物業管理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房地產開發企業、物業服務企業、房屋拆遷企業和房地產中介機構資質的備案管理及房地產執業人員注冊備案;負責商品房預售許可和房地產開發企業項目交付使用驗收審批備案;負責物業管理項目驗收;負責住房保障與房屋管理行業的數據統計、分析和上報工作;承擔落實私房政策和危房鑒定管理工作。
(七)住房保障科(住房制度改革委員會辦公室)
擬訂住房制度改革政策並監督實施,指導住房制度改革和保障性住房建設;組織編制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設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研究市住房改革和發展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承辦中央、自治區、市廉租住房租金安排的有關事項;負責市直單位住房補貼審核工作;指導旗縣住房保障工作;承擔市住房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八)住房公積金監管科
擬訂住房公積金政策、辦法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管理和監督等規章制度;監督全市住房公積金和其他住房資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指導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負責建設並管理住房公積金信息系統。
(九)行政事項審批辦公室
負責執行國家行政審批政策;研究提出本部門行政審批事項辦理流程的調整意見並具體組織實施;承辦和全程受理本部門管理的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承辦行政服務事項和辦理事項必須的勘察、勘驗工作;組織需市和相關部門領導參加的有關會議論證、審核、審定事項的協調工作;審核、上報需上級機關審批的事項;辦理部門領導交辦的與行政審批有關的其他事項。
5. 涼城縣的住房公積金在呼和浩特能買房嗎
1、目前同一省內的公積金是可以通用的,跨省的公積金貸款目前全國只有四個城市支持版,分別是武漢,南權昌,合肥,長沙。 具體可以電話咨詢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員!
2、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住房公積金制度實際上是一種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貨幣化的一種形式。
3、住房公積金制度是國家法律規定的重要的住房社會保障制度,具有強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單位和職工個人必須依法履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義務。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以及單位為其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實行專戶存儲,歸職工個人所有。
6. 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積金怎麼取出來
根據呼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流程如下:
1、職工憑提取證明文件,向所在單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申請,所在單位核實後,出具《提取申請書》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戶職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請開具《提取申請書》。
2、職工憑《提取申請書》及其他提取申請資料,到單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書》,由職工簽字確認提取金額。
3、職工當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審核確認的《提取申請書》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書》一式三份,當日到建設銀行辦理支款手續。
4、職工將建設銀行付款確認後的《提取通知書》一份退給單位,作為單位記賬憑證。
提取條件。
住房消費提取包括住房消費一次性提取和住房消費按月提取。
綜上呼和浩特市通過以上方法即可提取,詳情請咨詢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6)呼和浩特住房保障中心電話號碼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7. 呼市廉租房怎麼申請
申請呼和浩特廉租房,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本市城鎮非農業版常住戶口並在當權地居住生活的;
(二)、享受本市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家庭;
(三)、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在13平方米(含13平方米)以下。
廉租房保障資金及房屋來源如下:
廉租住房保障資金來源:
(一)、年度財政預算安排的資金。
(二)、提取貸款風險准備金和管理費用後的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余額。
(三)、土地出讓凈收益中安排不低於10%的廉租住房保障資金。
(四)、社會捐贈及其他方式籌集的資金。
實物配租的廉租住房來源:
(一)、政府新建、收購的符合條件的住房。
(二)、騰退的公有住房。
(三)、社會捐贈的住房。
(四)、其他渠道籌集的住房。
廉租住房建設用地採取劃撥方式,應當在土地供應計劃中優先安排,並在申報年度用地指標時單獨列出,採取劃拔方式,保證供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