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單位安排去幫扶貧困戶,在工作和後勤保障上怎麼解決
實施精準扶貧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涉及千家萬戶,情況千差萬別,為確保精準扶版貧工權作成效,應從貧困村、貧困戶實際出發,因村因戶制宜,制定切實可行的「一村一業」、「一戶一策」幫扶措施,實行扶貧對象「雙向全覆蓋」,做到每位幹部都參與幫扶貧困戶,每戶貧困戶都有幹部幫扶服務。
一是結對幫扶。堅持以「送政策、送溫暖、送服務」(下簡稱「三送」)為抓手,積極開展「三送」幹部結對幫扶。駐點「三送」幹部每名幹部幫扶3-5戶,積極開展領導幹部結對幫扶扶貧對象活動。即在職的市級領導幹部、各縣(市、區)在職正副縣級領導、市直、駐市單位「一把手」分別結對幫扶貧困戶3戶;市直、駐市單位副縣(處)級領導幹部、縣(市、區)直和駐縣(市、區)單位及各鄉(鎮)在職的正副科級領導幹部結對幫扶貧困戶2戶;市、縣(市、區)直及各鄉(鎮)在職的黨員、幹部結對幫扶貧困戶1戶
⑵ 保障性住房的主要問題
2013年10月,住房問題是當前經濟社會發展中諸多矛盾的一個側影。建設和完善住房保障和供應體系,是保障和改善民生,促進經濟社會均衡發展的客觀要求。這四個關系的提出,對於解決住房問題具有指導意義。
在保障性住房問題上,地方政府當前重建設、輕管理現象非常普遍,導致保障性住房面臨六大突出問題。 現行住房保障政策都是以規范性文件形式發布的,雖有一定效力,但未形成法律制度約束。雖然中國於2005年發布《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請、審核及退出管理辦法》,但因沒有上升到法律層面,管控效用並不大。
從國際經驗來看,許多國家都是通過立法,在法律層面上確定嚴格准入及退出機制管理,實施有效的動態監管,保障了政府公共資源的分配公平。
所以說,在立法上健全保障性住房的動態管理機制,是住房保障工作得以正常運轉、可持續發展和社會公平得以體現的根本性措施。
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停止福利性住房分配以來,隨著經濟發展和房改的深化,我國房地產市場快速成長,住房建設快速發展,城鎮居民的住房條件明顯改善,特別是近幾年來保障性住房建設步伐進一步加快。
與商品房相比,保障性住房制度還很不完善,致使有人開始懷疑這項舉措的推行。保障性住房成為「雞肋」的現象,主要是由於保障性住房無法像商品房那樣有高額的「賣地」款可得,反而要政府倒貼配套資金。因此,一些地方政府在建設保障性住房的過程中,將保障性住房建在了位置偏遠房源不好的地方。 「十二五」期間新建3600萬套保障房的宏大計劃。然而頻頻曝出多地保障房入住率不高。究其緣由,申請門檻偏高、選址偏遠、配套設施滯後等,恐怕是主要原因。
隨著各地適時調整申請門檻以及配套設施的逐步完善,保障房空置率較高的問題有望得到逐步解決。同時也要看到,空置率較高的問題雖可改變,但選址偏遠、大規模集中連片建設的現象卻難以在短期內改觀。 從長遠來看,這種空間布局有可能引發各種深層次的社會問題,比如「居住隔離」現象。作為一種常見的城市病,居住隔離是指由於種族、宗教、職業、生活習慣、文化水準和財富差異等原因,導致不同社會群體居住在不同層次的社區中,進而產生隔離,甚至演化為歧視和敵對。
二戰結束後,英法等西方國家為了緩解住房短缺的局面,陸續建設了大量的公共住房,然而由於建設和規劃布局中存在的種種弊端,最終誘發和加劇了居住隔離,這一現象在上世紀90年代開始逐步引起關注。
⑶ 農村困難群眾住房救助申請怎麼寫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建立農村困難群眾住房保障制度是省委、省政府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具體行動,是實施民生工程的重要舉措。各級政府和民政、財政部門要認真學習好文件,領會其精神實質,從緩解農村困難群眾住房困難、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高度來認識,擺上重要的議事日程,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要加大政策宣傳力度,讓廣大群眾了解農村住房保障制度的各項政策,提高政策透明度。
二、堅持基本原則
(一)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公開資助政策、公開申請審批程序、公布審批結果,接受群眾監督,確保公開、公平、公正。
(二)堅持因地制宜、經濟實用的原則。農村困難群眾危房改造必須從農村實際出發,確保改造的住房既經濟實用,又安全可靠、富有特色,符合新農村建設的要求。
(三)堅持群眾自願自主與政府資助相結合的原則。農村困難群眾住房改造應以建房戶為主體,充分尊重群眾的意願,在群眾自願並落實自籌責任的情況下,政府給予適當資助,並發動社會力量予以幫扶。
(四)堅持突出重點,分類救助的原則。重點資助農村低保對象尤其是常補對象新建、重建住房,只對分散五保供養對象住房維修進行資助。
(五)堅持統一規劃、分批實施的原則。以縣(市、區)為單位摸清農村困難對象的困難程度和住房情況,按照輕重緩急統一規劃,分批實施。
(六)堅持集約節約用地的原則。新建、改建住房要符合鄉、鎮和村莊規劃,先行安排利用村內空閑地、閑置宅基地和老宅基地。
⑷ 住房保障的起源及內涵
「保障」即保護防衛,該詞多和政府幫扶弱勢群體的行為相聯系。我國社會保障的重點是廣覆蓋、保基本,即保障城鄉居民的最低生活、基本醫療、基本養老的權利和需求。對於何為住房保障,目前國內並沒有權威的解釋或法律條文相對應。「住房保障」可能是從早期政府文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里衍生的一個術語,後多和體系、政策、工作、范圍、水平等名詞聯用。一般代指政府為低收入居民和弱勢群體提供的住房援助,使其具備基本的住房條件。
住房保障這個概念在改革開放之前的政治與社會發展語境中是不存在的,因為城市居民住房基本都是由政府或單位解決的,公房是主流,私房只是零星存在,可以不嚴格地說當時採取的是一種全民福利住房制度。住房價格機製作用甚微,分配往往根據家庭結構、年齡、工齡、職位、已佔用住房狀況等因素進行,房地產市場尚未形成。
1994年6月,國務院批轉《國家體改委經濟體制改革實施要點的通知》時提出:「促進住房社會化、商品化和住房建設的發展」。其中主要的改革措施是公房提租、發展經濟適用房和推出住房公積金制度。這個時期,住房制度改革的方向是產權改革,引入市場機制,並建立雙軌制的住房供應體系。此時,住房保障尚沒有正式文件涉及這一概念,更無論納入社會保障的范疇。國務院在1998年發布《關於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設的通知》,具體目標是停止住房實物分配,建立和完善以經濟適用住房為主的多層次城鎮住房供應體系,最低收入家庭租賃由政府或單位提供的廉租住房。此文件明確了由建設廉租房、經適房項目、發放住房補貼和推行公積金制度為中低收入家庭和職工購(租)房提供援助。該文件沒有出現「住房保障」或「保障性住房」的字眼。
隨著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入,官方首次以文件形式提出「加快建立和完善適合我國國情的住房保障制度」是在2003年8月。國務院頒發《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發展的通知》。這份文件的主旨是堅持住房市場化,堅持以需求為導向的基本方向。業界一般解讀該文件是加快住房領域市場化改革的政策。隨後近10年的實踐也表明,整個房地產市場和行業得到空前發展,住房擁有率不斷上升,城市各階層居民的住房狀況得到極大改善。
2007年10月,十七大提出要加快推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建設,其中提出「健全廉租住房制度,加快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要求。當時提出社會保障的重點是基本養老、基本醫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尚未包含住房保障。指導性的意見是「建立適應全體居民需要的多層次住房保障體系」,在正確認識和處理政府主導和社會參與的關繫上,充分發揮各類市場主體和社會組織的作用,對能夠實行市場運作的公共服務,應該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
伴隨著城市住房價格上漲,高層著力強調住房保障工作是在2008年。在金融危機波及我國的背景下,國務院辦公廳12月在中國政府網發布《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意見提出「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力度,進一步改善人民群眾的居住條件,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此時的政策思路仍舊是把建設保障性住房看成是市場干預的一部分,主要是做加法而不是減法。隨著房價的進一步上漲,2011年1月26日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部署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時確定,要落實住房保障和穩定房價工作的約談問責機制,並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納入了地方政府的責任目標。在3月中旬出台的國家「十二五」規劃綱要提出「提高住房保障水平」,擬通過「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給」實現「住有所居」的社會目標。
住房保障工作是伴隨著住房制度改革的進程逐漸凸顯並受到重視的,沒有住房的市場化商品化也就沒有住房保障。供應保障性住房(或建設保障性安居工程)成為干預住房市場的一種政策工具。類似基本醫療、基本養老、義務教育,住房保障可視為一種兜底的制度,是一種國家構建的生活「安全網」和社會「穩定器」。是否將保障范圍擴大到更多居民甚至全體居民還存在很大爭議。主流的意見是住房保障的重點是低收入者和弱勢群體,一般將解決最低收入者住房困難的廉租住房制度列入社會保障體系。我國住房保障覆蓋范圍的目標大約控制在20%,房地產市場仍舊以商品房供應為主,這種情況下居民往往需要得到某種住房援助才能負擔得起住房。
主要內容
在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有多種住房保障形式。村民在集體劃分的「宅基地」上自行建房。市民則分類解決:高收入者面向市場購買商品住房;中低收入者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或者購買「二限房」;最低收入者租住政府提供的廉租住房等。住房保障和失業、養老、醫療等保障都是社會保障制度的組成部分。
從現實情況看,我國住房保障有以下內容: 即限制價格、限定面積的普通商品房。「二限房」是國家在商品房價格奇高、面積過大,工薪階層對此望洋興嘆的情況下出台的宏觀調控政策,是國家專門為解決既買不起商品房,又不符合購買經濟適用房條件的中收入者尤其是工薪族,即所謂的「夾心層」的住房問題而強制推行建設的的中小套型、中低價位的普通商品房。
上述幾個方面只是就一般性住房保障而言。我國是一個發展不平衡的大國,從具體國情出發,住房保障還需要有針對特殊情況的特殊政策。例如,在大量農村剩餘勞動力向城鎮轉移的過程中,如何解決他們的住房問題;舊城改造和房地產開發中,大量房屋拆遷造成一部分低收入被拆遷戶無力回購新建商品房的問題;老工業基地等社會失業率較高、住房改善速度明顯滯後地區的住房問題等。這些問題都是迫切需要我們深入研究並盡快完善的方面。 最後還有少量特困群體,他們連廉租房的租金也付不起。這就需要有制度來保障他們的基本住房需求。具體辦法就是對特困家庭採取政府提供貼租的方式。
上述這四個方面只是就一般性住房保障而言的。我國是一個發展不平衡的大國,從具體國情出發,住房保障制度還需要有針對特殊性問題的特殊政策。城市化進程中,拆遷造成一部分低收入群體居住地遠離核心市區,「有了房卻坐不起車」的問題;城鄉結合部出現的「城中村」問題;老工業基地等社會失業率較高、住房改善速度明顯滯後地區的住房保障問題等。這些問題都是迫切需要我們深入研究並盡快完善的方面。有必要強調的是,作為一個人多地少、資源有限的國家,在一個相當長時間內,我國住房保障制度還只能以「低水平、廣覆蓋」為目標。
附加:相關住房標准:
⑸ 剛需買房幫扶政策
一、「幫扶」政策:專項扣除。
2018年國家在進行稅改的時候,增加了子專女教育屬、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贍養老人等六項專項附加扣除。此舉雖然不是特意針對無房人而制定,但是相比於有房一族,無房人可享受的優惠一點不少。
二、「幫扶」政策:房貸利率下調,購房成本大幅降低,無房人購買首套房的貸款壓力驟減。
據融360數據顯示,今年首套房上演利率已經6連降。全國平均房貸利率由2019年的5.92%降低到了5.24%。極個別城市,首套房銀行貸款利率,甚至可以做到5.2%。
三、「幫扶」政策:人才購房,大量補貼現金,有城市高端人才最高補貼500萬。
如果你沒有房,而你恰恰又是符合國家標準的高端人才,那麼恭喜你,現在買房不僅能享受到各項扣除,以及首套房較低的貸款利率,更能直接申請享受到很多城市的購房現金補貼。
⑹ 如何開展幫扶工作,幫扶計劃,解決實際問題的
強化牽線搭橋,搭來建自工作平台。合理調整包片領導及駐村幹部,由包片領導帶領駐村組長與駐村幹部與各村幹部、群眾會面,宣傳相關政策,增進干群關系,促進工作開展。同時,各村把在發展上存在的困難和問題以及群眾反映的熱點難點向駐村幹部介紹,駐村幹部及時到實地調查核實,再結合幫扶實際,徵求村委及群眾意見,形成幫扶計劃。
強化聯系溝通,推動工作落實。建立黨委、政府與駐村幹部定期聯系制度,駐村組長每月月底向鄉黨委、政府匯報工作。駐村幹部定時報送信息簡報,每月報送一次工作小結,確保駐村工作不走過場,工作落到實處。
強化監督檢查,嚴明工作紀律。由紀委牽頭,抽調人員組成督察工作組,採取電話抽查、實地查看等形式,不定期開展監督檢查工作,詳細了解駐村人員的工作開展情況及作用發揮情況,並做好相關情況記錄,以此作為駐村幹部年終考核的重要依據。
強化信息宣傳,營造良好氛圍。通過幹部職工大會、村民小組會議宣傳做好駐村工作的重要意義。明確專人作為駐村工作聯絡員,及時掌握駐村幹部工作動態,收集整理駐村工作相關材料,加強對幹部駐村工作的宣傳報道,對工作中涌現的先進事跡和典型大力宣傳,為不斷深化幹部駐村工作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⑺ 什麼是政策性幫扶崗位
政策性幫扶崗位是指由政府和社區(行政村)出資開發,以滿足社區內(行政村)及居民公容共利益為目的,暫無條件建立勞動關系的社區服務崗位,是解決就業困難人員基本生活和社會保障問題的一種過渡性、臨時性、救助性、保護性崗位。社區政策性幫扶崗位為安排城鎮就業困難人員上崗的社區保安、保潔、保綠、助殘、就業援助、衛生協理、物業維護、居民活動室服務、創業擔保貸款協管等崗位。農村政策性幫扶崗位為安排農村就業困難人員上崗的就業援助、護林防火、治安巡邏、轄區保潔保綠、助老助殘、公用設施維護、村道養護等崗位。
溫馨提示:以上信息僅供參考,不作任何建議。
應答時間:2020-12-28,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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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 精準扶貧政策一年一年不同嗎如無房戶建房去年有幫扶政策而今年卻沒有幫扶政策嗎
政策基本一致,各地每年略有微調。無房戶享受易地扶貧搬遷後不再享受住房保障政策,但可以享受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