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員要做那些工作新人求問
主要職責
(一)編制、執行住房公積金的歸集、使用計劃及執行情況的報告。
(二)負責住房公積金的核算、管理及保值、增值工作。
(三)負責審批住房公積金的提取、使用,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情況
檔案。
(四)負責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審查、審批及貸款風險防範、逾期貸款清收、不良
貸款處置等貸後管理和貸款檔案管理等工作。
(五)負責受政府委託管理的公房出售資金、集資建房資金等其他類住房資金的歸集、使
用和核算等工作。
(六)依法對單位貫徹《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七)承辦市政府和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②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單位性質是怎麼樣的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單位性質直屬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營利為目的的獨立的事業單位,不屬於公務員單位范疇,應屆畢業生去那工作好不好需要根據自身條件、個人能力、興趣愛好和發展規劃等確定。
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如下規定:
1、第七條: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中國人民銀行擬定住房公積金政策,並監督執行。
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以及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住房公積金管理法規、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
2、第十條:直轄市和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設區的市(地、州、盟)應當按照精簡、效能的原則,設立一個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住房公積金的管理運作。縣(市)不設立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前款規定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可以在有條件的縣(市)設立分支機構。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與其分支機構應當實行統一的規章制度,進行統一核算。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是直屬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營利為目的的獨立的事業單位。
(2)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實習報告擴展閱讀:
第十一條、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職責:
(一)編制、執行住房公積金的歸集、使用計劃;
(二)負責記載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等情況;
(三)負責住房公積金的核算;
(四)審批住房公積金的提取、使用;
(五)負責住房公積金的保值和歸還;
(六)編制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
(七)承辦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定的其他事項。
中國管理機構
(一)我國人事管理機構的歷史沿革
我國的人事制度經歷了一個比較漫長的發展和改革過程,其機構設置的變化主要有以下的歷史進程:
(1)1949年11月,成立了政務院人事局,作為政務院的直屬管理機構,負責政務院直屬機構的人事管理工作。除了政務院人事局外,還有政法委員會、財經委員會、內務部人事處,分管各系統的人事管理。
(2)1950年11月,政務院人事局又與政法委員會、財經委員會、內務部人事機構合並,成立了中央人民政府人事部作為人事管理機構。但隨著形勢的發展變化,幹部隊伍不斷擴大,由組織部一個部門擔負統一管理幹部的任務,顯得力量不足,不能完全適應工作的需要。
為此,黨中央從1953年開始,著手對幹部管理的范圍、職務、人數進行調整,逐步建立在中央及各級黨委統一領導下,在中央及各級黨委組織部統一管理下的分部、分級管理幹部的制度。
(3)1954年,第一屆全國人大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法》,規定撤銷中央政府人事部,成立國務院人事局,負責全國的人事管理。
(4)1959年,在進行國家機構精簡的過程中,撤銷了國務院人事局,在內務部設政府機關人事局,負責原國務院人事局的全部業務工作。
(5)在1966年到1976年的「文化大革命」時期,各級人事機構相繼被撤銷,人事幹部隊伍被打散,在「左傾」路線的干擾下,一些有效的管理制度遭到破壞和否定,人事工作被嚴重破壞。
1976年10月粉碎「四人幫」以後,黨中央、國務院採取撥亂反正的一系列重要措施,果斷恢復了人事管理機構和一些行之有效的法規。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全面展開和政治體制改革的深入發展,人事制度改革也進入了一個改革、開放、深入發展的新階段。
(6)1980年,成立了國家人事局,直屬國務院領導。1982年的機構改革,根據全國人大決定,把國家人事局、國家勞動總局、國家編委、國務院科技幹部局合並成立了勞動人事部,綜合管理勞動、工資、人事工作。
1988年,根據七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的決定,勞動人事部被分為勞動部和人事部。人事部成為國務院的組成部門,是中央政府管理國家人事和機構編制的職能部門,也是國家管理公務員的綜合職能機構。
(二)公務員管理機構的設置原則
一般來說,公務員管理機構的設置必須貫徹精幹、整體效能、協調一致和適度的原則。
精幹,是指在保證管理功能完備的前提下,內設機構不宜過多,關系要順暢,職責要明確:人事機構的管理人員要精幹;人事管理的辦事程序要簡化、便捷。
整體效能,是指政府綜合人事管理機構的設置要便於開展工作,便於人事管理過程的實施,其內設機構要繁簡適當,職能分工要合理,職責要明確。政府各部門的內設人事管理機構也要便於操作。
總之,政府人事管理的機構設置,要通過科學的部門職能分解和層級分工,不僅實現人事管理的高效運作,而且要為政府整個行政系統的高效運行提供組織與制度保證。
③ 中共中央直屬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的辦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區大紅羅廠街22號
(地鐵四號線東北口出往北200米)
④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這個單位待遇如何
行政事業單位,福利好。前台大廳的主要業務是辦理公積金貸款申請,主要是一些表格,讓客戶填寫的,你只要審核下。
不錯的工作,建議去做。
⑤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這個單位到底怎麼樣工作性質
事業編制的單位,有不分公務員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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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請問考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的櫃員,考的專業知識是什麼。
建議不要考住房資金管理中心,這類單位的歸屬不明確,今年事內業單位改制力度容很大,自收自支單位已明確轉企的方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很可能變成企業,到時候你就白考了。而且據我所知,省直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的櫃員收入就2000多,真的不高,建議考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⑦ 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招聘櫃員就是銀行的櫃員嗎
當然不是
公積金屬於公務員
估計是外包招聘
⑧ 如何做好住房公積金中心工作總結
一、大力推進擴面工作,推動公積金歸集實現新增長。
中心將繼續認真貫徹落實省、市擴面文件精神,加大住房公積金的歸集力度和執法力度,切實落實住房公積金歸集擴面目標責任制,協調督促縣(市、區)政府及相關部門落實擴面工作任務,擴大試點范圍,強化擴面工作手段,採取積極有效的措施扎實推進住房公積金歸集擴面工作,逐步擴大住房公積金歸集覆蓋面和社會效應。
二、繼續加大宣傳力度,營造良好社會輿論氛圍。
加強對宣傳內容的策劃,組織形成市本級和各縣(市)管理部統一的宣傳形象,整合多樣的宣傳渠道,創新宣傳方式,提高住房公積金制度的社會知曉度、關注度;開展住房公積金制度宣傳月活動,擴大與社區的合作,同時開展公積金宣傳的延伸服務,提高市民對公積金政策的關注,不斷提升公積金中心服務形象;與市總工會聯合舉辦「住房公積金杯——展勞動風采 誇福州新貌」XX市職工書畫攝影大賽,通過開展此類特色的大型主題宣傳活動,不斷提高住房公積金的的影響力與關注度。
三、扎實推進信息化建設,進一步提高科技管理水平。
繼續做好住房公積金數據備份與網站建設工作,切實落實信息安全責任制;繼續完善住房公積金網上行政審批系統,不斷拓展中心網站功能,強化中心信息網路建設,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進一步完善拓展住房公積金信息查詢手段,建立覆蓋移動、聯通手機平台的簡訊查詢服務。
四、繼續開展項目貸款工作,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互助性和保障性功能。
在確保資金安全的基礎上,按照住建部的部署和要求,繼續開展利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加快貸款資金投放和使用,加強對貸款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確保資金安全和保值增值,積極為我市的保障住房建設提供資金支持。
五、強化廉政風險防控,進一步規范住房公積金管理。
貫徹落實住建部等七部委《關於加強住房公積金廉政風險防控工作的通知》,全面排查廉政風險隱患,制定風險防範措施,細化分解責任,加強落實整改,確保資金安全;對受託銀行開展年度考評工作,提高受託銀行住房公積金金融業務的服務質量和工作績效;規范住房公積金相關政策,做好政策清理工作,進一步簡化程序;
六、加強基礎建設,完善住房公積金管理制度。
一是重視住房公積金管理的長遠、持續發展,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基礎建設工作。完善內設機構配置和人員配備,充實住房公積金管理力量,滿足住房公積金業務快速發展的需要;將管理部辦公用房建設或購置列入年度計劃,逐步提高管理部辦公用房自有率,合理配置辦公用房和辦公用車,保證住房公積金業務運作、宣傳執法工作順利開展。二是繼續加強制度建設,堅持以制度管人、管事、管錢。進一步完善財務會計、審計稽核、提取和貸款審批、大額資金劃撥等內部管理制度,細化國債購買、增值收益分配和使用等業務管理辦法和操作規程,推動業務管理規范化,提高資金使用風險防控能力2017最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工作總結2017最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工作總結。三是完善規章制度和服務規范。不斷探索隊伍建設、管理長效機制,實行內部績效管理考核評比工作,激發和調動職工幹事創業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七、加強機構隊伍建設,不斷深化文明創建活動。
堅持把文明創建、創先爭優和加強自身建設做為一項常態化的長期工作,不斷創新學習體制,提高中心隊伍建設。首先加強班子建設,認真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注重團結,務實奮進,提高領導班子的整體合力;二是繼續做好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後續工作,按照公務法管理制度要求,做好人事、財務管理制度的全面銜接和轉換。三是加強業務培訓,優化人才結構。抓好乾部職工的學習教育,開展崗位練兵和一專多能培訓,引進專業人才,充實隊伍力量,努力打造一支業務精、能力強、服務好的人才隊伍;四是繼續加強中心黨的建設和工青婦團等群團組織建設;五是在鞏固已取得文明創建成果的基礎上,繼續開展住房公積金文明行業創建和「為民服務創先爭優」及「爭創一流業績、爭當崗位標兵」等活動,不斷創新服務方式,豐富服務載體,努力推進中心文明創建工作再上新的台階。
⑨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是什麼性質的單位
事業單位。不以營利為目的的獨立的事業單位。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條
直轄市和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設區的市(地、州、盟)應當按照精簡、效能的原則,設立一個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住房公積金的管理運作。
縣(市)不設立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前款規定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可以在有條件的縣(市)設立分支機構。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與其分支機構應當實行統一的規章制度,進行統一核算。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是直屬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營利為目的的獨立的事業單位。
(9)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實習報告擴展閱讀: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八條
直轄市和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設區的市(地、州、盟),應當設立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作為住房公積金管理的決策機構。
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的成員中,人民政府負責人和建設、財政、人民銀行等有關部門負責人以及有關專家佔1/3,工會代表和職工代表佔1/3,單位代表佔1/3。 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主任應當由具有社會公信力的人士擔任。
第九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在住房公積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職責:
(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和調整住房公積金的具體管理措施,並監督實施;
(二)根據本條例第十八條的規定,擬訂住房公積金的具體繳存比例;
(三)確定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
(四)審批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
(五)審議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六)審批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
第十一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職責:
(一)編制、執行住房公積金的歸集、使用計劃;
(二)負責記載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等情況;
(三)負責住房公積金的核算;
(四)審批住房公積金的提取、使用;
(五)負責住房公積金的保值和歸還;
(六)編制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
(七)承辦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二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指定受委託辦理住房公積金金融業務的商業銀行(以下簡稱受委託銀行)。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委託受委託銀行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結算等金融業務和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繳存、歸還等手續。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與受委託銀行簽訂委託合同。
⑩ 中央國家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的介紹
中央國家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資金中心)是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直屬事業單位,是中央國家機關住房委員會的住房資金管理機構,與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中央國家機關分中心合署辦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