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求 軍隊經濟適用房管理規定
軍隊經濟適用房管理規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軍隊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管理,根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設的通知》精神和中央軍委《進一步深化軍隊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及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軍隊經濟適用住房,是指由軍隊單位組織建設,享受國家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劃撥土地、地方人民政府減免有關費用等優惠政策,建成後主要出售給軍隊人員的住房。
第三條軍隊經濟適用住房建設,按照統籌規劃,按需建設,注重質量,規范運作的要求組織實施。
第四條軍隊經濟適用住房建設,是軍隊基本建設的組成部分。組織經濟適用住房建設,應當嚴格執行《中國人民解放軍工程建設管理條例》和國家、軍隊的有關標准規定。
第二章建設方式
第五條軍隊經濟適用住房建設,應當適應社會化保障的要求,採取集中統建、單位自建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有條件的可以購買地方經濟適用住房。
第六條駐軍比較集中的城市,盡可能由軍兵種、軍區(以下簡稱軍區級單位)或者省軍區組織統建,實行統一規劃、統一貸款、統一建設、統一出售、統一管理。
第七條師(含)以上機關、院校、醫院、科研單位等,缺房較多,且有經費和建房用地,建成後能夠實行物業管理的,經批准,也可以組織建設。
第八條向軍隊離休、退休幹部出售的經濟適用住房,原則上由軍區級單位統一規劃建設。
第九條購買地方經濟適用住房,一般由單位組織協調。單位統一購買的,應當報總後勤部批准;個人需要支取住房補貼購買的,由軍區級單位後勤(聯勤)部批准。
(1)武警部隊住房管理改革擴展閱讀:
為扎實推進軍隊經濟適用住房建設項目專項清理整治工作,經中央軍委批准,中央軍委辦公廳日前印發《軍隊經濟適用住房建設項目專項清理整治有關問題的處理意見》。
《意見》明確,處理遺留問題要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嚴格標准、依法糾治,突出重點、全面整改,積極穩妥、講求實效的原則。
要堅持歷史問題歷史看待,客觀認定問題性質,以政策法規為依據,嚴格依法依規糾治問題。要緊盯關鍵環節和重難點問題,逐項對標清查,逐一掛賬銷號,以破解難題帶動整治工作扎實落地。
《意見》針對軍隊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管理存在的遺留問題,從完善報建手續、規范住房出售、推行物業管理、規范住用秩序等方面,明確了相應的處理方法、操作程序和具體要求。
《意見》強調,各級黨委是專項清理整治工作的責任主體,軍政主官是第一責任人,要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責任擔當,切實發揮統攬總抓作用;對重點難點問題,實行軍委機關和大單位掛牌督辦制度,上下聯動聚力攻關,始終保持真糾實治的強勁態勢;
嚴格落實監督檢查和違規問責,對單位組織不力、工作滯後、整改落實不到位,甚至弄虛作假、拒不整改的,一經發現要按有關規定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
2. 武警部隊的住房公積金何時能批下來
公積金中心自接到申請人的貸款申請之日開始,會在十個工作日內做出是否回准予貸款的通知答。如果貸款被批准,則申請人可以憑公積金中心發放的《准予貸款通知書》與銀行簽訂《公積金借款合同》,然後銀行需要將簽訂後的《公積金借款合同》送至東莞市房地產交易管理所辦理商品房按揭抵押登記手續。
由於不知道你目前貸款申請的進度,所以無法回答你的問題。請了解你的貸款申請進度(可以留下姓名或身份證號以便我們查詢,或直接咨詢委託律師),如果仍然沒有被公積金中心審批通過,則需要咨詢律師事務所,是否因貸款材料不足被駁回?如果已經簽訂了《公積金借款合同》但是還仍然沒有拿回借款合同,則需要咨詢律師或銀行《公積金借款合同》的抵押手續是否完成。
3. 武警部隊對外出租房產是否免徵房產稅
1、武警部隊對外出來租房產不免徵房源產稅。
2、相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第五條下列房產免納房產稅:一、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房產;二、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房產;三、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跡自用的房產;四、個人所有非營業用的房產;五、經財政部批准免稅的其他房產。
3、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征稅對象,按房屋的計稅余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稅。
4、房產稅的計算方法:
(1)從價計征
從價計征是按房產的原值減除一定比例後的余值計征,其公式為:
應納稅額=應稅房產原值×(1-扣除比例)×年稅率1.2%
(2)從租計征
從租計征是按房產的租金收入計征,其公式為:應納稅額=租金收入×12%
沒有從價計征的換算問題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將原有房產用於生產經營,從生產經營之月起,繳納房產稅。其餘均從次月起繳納。
個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計征,其公式為:應納稅額=房產租金收入×4%
4. 武警軍官部隊會分房子嗎
武警部隊同樣執行全軍紀律條例和相關待遇規定
軍官和士官住房分配要求和專標准:
1、現在部隊屬已經取消福利分房。軍官住房分為兩類,一類叫做經濟適用性住房。主要是分給營以上軍官,按照軍官級別不同享受不同的住房標准,
2、第二類叫做軍官公寓,主要是分給家在住地營以下軍官,屬於周轉房的性質,產權不歸個人,軍官調動、轉業或者提升並享受經濟適用性住房後,原來住的軍官公寓必須上交,分配給別人使用。另外,不是所有軍官都能分到住房,軍官能否分到住房還要看單位的大小和經費的多少。
3、依據《中國人民解放軍營房建築面積標准》(以下簡稱《標准》)修訂後頒發,各職級軍人公寓住房面積標准為:
營職以下54~72平方米/戶,團職72~92平方米/戶,師職92~120平方米/戶,軍職150~190平方米/戶,大軍區職210~260平方米/戶。
4、依據《軍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辦法》規定,在職軍官、文職幹部、士官,軍隊管理的退休幹部、士官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購買商品房(含二手房)、軍隊安置住房、軍隊經濟適用住房。
5. 武警軍官有住房公積金嗎
現役軍官的住房公積金都是在部隊管理的,並沒有交到地方管理,一般是不能版在地方權的公積金中心貸款的,但是現在一些省市地方有出台新規定的,未繳存公積金人員如果有足夠的人做擔保的話,也可以用公積金貸款,但是只是有政策出台,是否執行,是否開展這項業務就要看當地公積金中心的政策了。
6. 武警部隊士官一年公積金有多少
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方式:
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專一年度屬月平均工資的5%;
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
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基數原則上按照繳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納稅收入計算;
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
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7. 武警部隊,士官可以分到住房嗎
武警部隊和解放軍同樣享受一個待遇,士官當然可以分到住房。這要看你是幾級士官,家屬隨軍的年限等等。我們兵王級的高級士官,最高享受的師級以上的待遇。
8. 武警部隊軍人退伍之後住房公積金會不會跟退伍費以及發放
不會發放給個人。
會跟著檔案落戶地,然後劃到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個人公積金賬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