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南京市住房與保障局和南京市建委有什麼區別,業務范圍分別是什麼
簡而言之,南京市住房與保障局主管全市住房與保障工作。南京市建委主管全市的城市建設規劃與建設工作,業務范圍不僅包括住房,更主要的包括城市的規劃建設,比如城市道路、交通,商業設施,公園,綠化等方方面面。
B. 南京樓市新政:離異2年內買房套數按離異前家庭總套數計算
7月22日,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產局等多部門聯合發布《關於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 。全文如下:
關於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
江北新區管委會,各區人民政府,市各相關單位:
為堅決貫徹落實「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穩定市場預期,支持剛性需求,規范行業秩序,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經市政府同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加強土地市場調控
依據土地市場狀況,加大住宅用地供應力度,合理有序安排上市,優先滿足剛需,穩定市場預期。嚴格執行「限房價、競地價」出讓模式,提高土地市場准入條件,建立熱點區域住宅用地報名單位資格篩查機制。
2、支持剛性購房需求
優先保障本市戶籍無房家庭的剛性購房需求,商品住宅項目向本市戶籍無房家庭提供每批次不低於30%比例的房源。
3、完善住房限購政策
夫妻離異的,任何一方自離異之日起2年內購買商品住房的,其擁有住房套數按離異前家庭總套數計算。
4、加強熱點樓盤銷售管理
對社會關注度高、預計購房人數多的熱點樓盤,開發企業制定針對性銷售方案,嚴格按照審核公示方案開盤銷售。選房結果在現場公示,確保銷售進度與南京網上房地產公示同步。
5、規范新建商品住房裝修行為
為促進裝修品質提升,落實綠色、節能、環保要求,優化新建商品住房裝修管理,完善住宅裝修評估機制,保證裝飾裝修標准與價格相符,推行全裝修和升級裝修模式,支持多樣化住房需求。
6、增強存量住房交易信息透明度
房地產經紀機構應發布真實、全面、准確的存量住房房源信息,向房產部門申請核驗,即時報送成交信息。對於無故不報、漏報、瞞報、延報的,記為不良信息,納入房地產經紀行業信用管理體系,暫停網上簽約資格。
7、維護誠信規范的市場秩序
購房人利用虛假材料騙取購房資格或偽造購房證明、資金證明的,一經查實,取消購房資格並依法追責。開發企業、經紀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存在違法違規行為,查實後予以曝光,計入誠信檔案,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銀行工作人員參與造假的,由金融監管部門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營造健康良好的社會氛圍
涉房媒體行業應加強自律,准確客觀反映房地產市場情況。凡發布不實信息、惡意炒作、嚴重誤導市場預期,擾亂市場秩序的,相關部門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9、強化屬地監管責任
各相關單位應嚴格落實屬地監管責任,統籌指導土地上市和房屋銷售,加強疫情常態化防控,保證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產局
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南京市公安局
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南京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南京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2020年7月22日
(原題為《關於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
C. 南京保障房申請條件有哪些
南京保障房之經適房申請條件
經濟適用住房是政府以劃撥方式提供土地,免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實行稅收優惠政策,以政府指導價出售給有一定支付能力的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這類低收入家庭有一定的支付能力或者有預期的支付能力,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
南京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有:一、南京市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請經濟適用住房需符合下列情形:1、具有本市市區城市的常住戶口已滿5年;2、家庭人均月收入1000元以下;3、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15平方米以下。
二、除申購家庭夫婦外,下列家庭成員可以作為分攤家庭收入的人口:1、與申購家庭夫婦具有法定贍養、撫養、扶養關系並共同生活的人員;2、正在服義務兵役的子女;3、在外地讀書的未婚子女。
三、除申購家庭夫婦外,下列人員可以作為分攤家庭住房建築面積的人口:1、共同居住的他處無住房的近親屬及其家庭成員;2、正在服義務兵役的子女;3、在外地讀書的未婚子女;4、原同戶籍的勞教或服刑人員。
四、下列房屋應當認定為申購家庭的住房:1、家庭成員的私有房屋;2、家庭成員承租的公有房屋;3、現實際居住的父母或者子女的房屋;4、因離婚失去自有、共有住房(含承租公有住房)不滿2年的;5、家庭成員轉讓或被拆遷不滿5年的自有、共有住房(含承租公有住房);6、已購買或已拆遷安置的房屋。
南京保障房之公租房申請條件
申請南京公租房家庭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一)現行標准為家庭人均月收入
1700
元以下(含
1700元);
(二)住房困難標准為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在15平方米以下(含15平方米);
(三)具有本市市區常住戶口滿五年。
申請家庭中如有成員戶籍沒有遷入本市江南六區或遷入不滿五年的,其成員應提供房產情況和住房保障的相關證明。
申請政府籌集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單位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一)單位不具備籌集建設公共租賃住房條件;
(二)申請企業在本市江南六區辦理了工商注冊和稅務登記;
(三)單位按時足額為職工繳存了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
(四)單位勞動合同制員工人數在200人以上(含200人)或市級一般預算收入的納稅額在2000萬以上(含2000萬);
省、市機關、事業單位及不滿足上述條件的創業、創新型企業和其他單位,經市政府批准可以為本單位符合條件的人員申請政府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
南京保障房之廉租房申請條件
1.連續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2年以上且無住房;
2.年滿60歲的孤老;
3.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殘疾人的家庭可申請廉租住房實物配租。
註:符合城鎮拆遷補償最低標准並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被拆遷家庭,本市無其他住房的,可以申請實物配租。家庭住房困難的市級以上勞動模範也可以申請實物配租。
南京保障房之限價房申請條件
(一)符合承租政府投資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條件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二)具有本市戶籍,無房屋權屬登記、交易記錄的無房家庭(含離異單親家庭及已滿35周歲的未婚個人)。
(三)經相關部門認定符合承租政府投資建設的定向公共租賃住房條件的人才。
申請人持《南京市保障性限價住房保障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向市住建委下屬的保障房管理機構(以下簡稱」保障房管理機構「)提出申請並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1、戶口本和家庭成員身份證;
2、家庭成員婚姻狀況證明;
3、家庭成員的住房情況證明;
4、其他需提交的證明材料。
D. 南京公租房申請的條件是什麼
南京公租房申請條件:
1、申請公共租賃住房以家庭為申請單位,每個家庭確定1名符合申請條件的家庭成員為申請人,其他家庭成員為共同申請人。單身人士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本人為申請人。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只限申請1套公共租賃住房。
2、與用人單位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且在主城區連續繳納6個月以上的社會保險費或住房公積金的人員。
3、無住房。申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在本市未購買過政策性住房,未享受過購房補貼政策。在本市無房的。
4、收入限制標準是指:單身人士月收入不高於2000元,2人家庭月收入不高於3000元,超過2人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於1500元。市政府將根據經濟發展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物價指數等因素的變化定期調整,並向社會公布。
5、申請人年滿18周歲。註:提出申請公租房的當天開始滿18周歲,含當日。
6、申請人具有本市城鎮戶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積15平方米(含)以下。
(4)南京市住房保障情況分析擴展閱讀:
南京公租房申請:
1、申請和申報材料齊全且形式符合要求的,應當予以受理。申請和申報材料不齊全或者形式不符合要求的,應當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申請人在規定期限內提交全部補正申請和申報材料的,應當予以受理。
2、區住房保障部門應當自收到或者受理申請之日起三十個工作日內,會同區民政、社會保障、工商、公安、稅務等部門以及街道辦事處,對申請人的申請和申報材料以及戶籍、收入、財產和住房狀況等進行審查。
3、經審查合格的,由區住房保障部門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於十五日。
4、區住房保障部門應當將審查合格的住房保障申請及有關申報材料一並報市住房保障部門,由市住房保障部門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審核。
5、經公示無異議或者有異議但經核實異議不成立的申請人,按照輪候規則列入輪候冊進行輪候。
E. 關於南京市最低生活保障問題
據現代快報報道,從2006年6月起,南京社保繳費基數下限提高107元。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養老保險處石雪飛科長就此問題解答。有關部門公布了今年下半年至明年上半年期間的社會保險基數以及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的繳費比例,最低月繳納社會保險基數由目前的941元上調至1048元,這不僅表示個人社保費支出要增加,更意味著市民可享受更高的養老、醫療、工傷等費用,社會保險待遇也隨之「水漲船高」。
本次繳費基數實施日期是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在這期間參加市本級和江寧區基本養老保險參保職工的月繳費基數,上限按南京在崗職工平均工資29342元的300%確定,即7335元/月。下限按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20957元的60%確定,即1048元/月,比去年提高了107元。參保企業以本單位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為繳費基數。參保企業實際人均工資水平低於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的,人均按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1048元)確定繳費工資總額。
溧水、高淳、原江浦、原六合四縣基本養老保險參保職工月繳費基數,上限按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20957的300%確定,即5238元/月。下限按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20957的60%確定,即1048元/月。參保企業以本單位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為繳費基數。參保企業實際人均工資水平低於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的,人均按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1048元)確定繳費工資總額。
企業離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865元
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期間退休及符合按月領取定期生活費的參保人員,月基礎養老金的計發基數為2092元。據悉,2005度南京參加市級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企業離退休人員月平均養老金水平為964元,人均月增94元,養老金發放水平為全省第一。
自由職業者月繳費增加37元
從2006年7月1日起,南京市本級、江寧區、溧水縣、高淳縣、原江浦縣、原六合縣的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比例統一為20%(個體工商戶中的僱工個人繳納8%,僱主為其繳納12%),其中8%記入個人賬戶。
同時,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月繳費基數,以全省上年在崗職工平均工資20957元確定,下限下浮至70%,即月繳費基數為1222元,月繳費額為244元,比去年最低繳費207元的標准增加了37元。溧水、高淳、原江浦、原六合四縣的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月繳費基數,以全省上年在崗職工平均工資20957元確定,下限下浮至60%,即月繳費基數為1048元,月繳費額為210元。
基數高低影響「五險」待遇
基數的提高,意味著相關社會保險繳費增加。市勞動部門相關負責人向記者介紹,以養老保險為例,從今年7月1日以後,參保人員按本人繳費工資的8%計入個人帳戶。基數調整後,養老的個人賬戶積累增加,就是為參保職工將來享受的退休金「添磚加瓦」。
在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中,劃入個人帳戶的比例為:35周歲及以下,按本人繳費基數的3%劃入;36周歲至45周歲,按本人繳費基數的3.4%劃入;46周歲至退休前,按本人繳費基數的3.7%劃入;退休(職)人員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養老金的5.4%劃入。要注意的是,在職職工個人帳戶劃入比例中含個人繳納的2%。
同時,從下月開始,生育保險待遇也有所增加。按照規定,參保職工順產按4個月、難產按4.5個月的繳費工資享受生育津貼。因此,按下限繳納社保的職工,下月起順產、難產生育津貼相應提高為4192元和4716元。
工傷待遇方面,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按照規定可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並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傷殘津貼。以一級傷殘為例,工傷職工可享受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為24個月的本人工資,傷殘津貼為每月領取本人工資的90%,該工資的計算標准為職工工傷前12個月的平均月繳費工資。基數調高後,按下限繳費的職工今後享受的工傷待遇也相應增加。
還有失業保險的繳納,是由單位以參保職工工資總額的2%,以及個人以本人工資1%的比例組成,因此繳費基數提高了,個人和單位繳交的比例也將跟著提高。
另外,最新報道:
根據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等部門通知,10月1日起,南京市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准將調整,城區及江寧區從每月690元調至75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准從5.8元調至6.3元。
此次最低工資標准調整,南京市域內將有三類地區標准。一類地區,南京城區及江寧區由原每月690元,調至75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由5.8元,調至6.3元。二類地區溧水縣最低工資標准由原每月550元,調至62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由4.6元,調至5.2元。三類地區原六合縣、原江浦縣、高淳縣每月最低工資標准由480元,調至52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由4.1元,調至4.4元。
據介紹,「最低工資標准」不等同「最低工資」。在勞動者工資中加班加點工資,夜班工資;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者應享受到的福利待遇等三類,均不包括在最低工資標准內,這部分錢應由企業另付。勞動者所得工資在剔除以上三類並繳納個人最低住房公積金後,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部分,仍應由企業補足。小時最低工資標准主要適用於「小時工」,即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5小時,累計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30小時,並以小時計酬的非全日制用工。以大學生課余打工為例,用人單位安排學生打工每天不得超過4小時,並給予勞動報酬,其標准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小時工工資標准。
對進城務工的農民工如何適用?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工資處人士介紹,最低工資標准適用於南京市范圍內一切用工單位和所有勞動者。在對民工的最低工資標准執行中,有兩個問題需要注意。一是用人單位在新招用民工時,以民工不會技術為借口,設立了「試用期」,將試用期工資降至現最低工資標準的60%,甚至更低。這種做法違反了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依據是勞動者在正常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企業就必須執行最低工資標准。二是企業以對民工包吃住為由,所給的工資低於最低工資標准。有關人士認為,包吃住是企業用人的一種方式,這筆費用應由企業出。根據最低工資標準的政策規定,企業發給職工的貨幣工資,應不低於最低工資標准。因此,民工每月到手的貨幣工資,最低不得低於750元。
另外,你也可查閱南京勞動和社會保障網,網址見下:
F. 如何申請南京保障性住房
從2010年1月1日起調整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條件和低收入家庭收入認定標准。具體條件和標準的調整工作為:一是對現行城市低保家庭人均住房面積在15平方米以下(含15平方米)和低收入無住房享受廉租住房租賃全額補貼,在市場上租賃滿三年且經過房屋租賃部門登記備案的家庭可申請廉租住房實物配租;二是我市城區低收入家庭收入認定標准為人均月收入在1000元以下(含1000元)。
G. 南京市房產局網站是什麼
網上搜
H. 南京市公租房需要什麼條件
南京公租房申請條件
一、申請住房保障的條件
1、 本市市區城鎮常住戶口滿5年;
2、 家庭人均月收入在1000元以下;
3、 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在15平方米以下。
二、須提供的申請材料
1、 家庭收入情況證明(需提供家庭成員的收入情況。具體為:
1)、在職人員:需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收入證明或銀行發放工資存摺;
2)、退休人員:需提供銀行發放養老金存摺;
3)、失業人員:提供領取失業金存摺;
4)、空巢老人家庭:需提供子女收入證明;
5)、享受遺屬補助: 需提供遺屬補助證明;
6)、無業、下崗人員:需提供就業證原件,如未辦理就業證的需由街道勞動保障所出具有效證明;
7)、在讀高校的子女:需提供學校證明或學生證原件)。
2、 房產證、公房租賃證等家庭住房狀況證明(需提供復印件)。
3、 家庭成員身份證和戶口簿(需提供復印件)。
4、 需提交的其他證明(需提供復印件)。
三、申請程序
申請人攜帶上述材料及復印件,直接到戶籍所在地的街道鄉鎮住保部門登記,就能進入公租房的輪候范圍。
I. 房產局屬於什麼單位下屬單位
一般來講,大多數市(縣)的房管局是一級局,屬政府直屬機構,由市(縣)政府管理。個別地方的房管局屬二級局,由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管理。
以南京市為例:
南京市政府直屬工作部門:
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南京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 南京市教育局 南京市公安局 南京市民政局
南京市司法局 南京市財政局 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南京市國土資源局 南京市環境保護局 南京市審計局 南京市統計局
南京市物價局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南京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南京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 南京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南京市金融發展辦公室
南京市規劃局 南京市城市管理局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產局 南京市綠化園林局
南京市交通運輸局 南京市農業委員會 南京市水務局 南京市商務局
南京市旅遊委員會 南京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南京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南京市體育局 南京市民族宗教事務局 南京市人民防空辦公室 南京市政府僑務辦公室
南京市政府外事辦公室 南京市政府法制辦公室 南京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南京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南京市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
(9)南京市住房保障情況分析擴展閱讀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產局直屬事業單位:
1、南京市房地產市場交易管理中心(南京市租賃管理辦公室)
2、南京市住房制度改革辦公室
3、南京市房屋安全管理處(南京市房屋安全鑒定處)
4、南京市白蟻防治管理處(南京市白蟻防治研究所)
5、南京市物業管理辦公室
6、南京市公房管理中心
7、南京市房產行政執法支隊
J. 南京市人均住房建築面積標準是多少
36.7平方米。
改革開放前,南京市人均住房面積不足5平方米,群眾住房極為短缺。改革開放以來,南京市採取商品房、廉租房和經濟適用房三管齊下的方式加快住房建設,從保障困難群體有房可住轉向讓城鄉各類人群都能住有所居、住有宜居。到2017年,南京人均住房建築面積達36.7平方米。
(10)南京市住房保障情況分析擴展閱讀:
2018年4月1日,南京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於調整南京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有關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市民購買第二套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中,全市平均水平住房建築面積的認定標准進行了調整。
「第二套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發放對象,僅限於現有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本市平均水平的繳存職工家庭」的貸款條件中,「本市平均水平」的認定標准調整由32平方米調整為40平方米。
據介紹,二套房能否使用公積金貸款以家庭為單位計算,若現有首套住房建築面積超過120平方米,則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如果家庭現有首套住房建築面積不超過120平方米,在滿足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不超過40平方米的條件下,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