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北京的公積金可以在外地買房子嗎
北京的公積金可以在外地買房。其流程如下:
一、申請條件
1、申請人須在戶籍本地購買自住住房且為所購房屋的產權人或共有人。
2、申請人須正常、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六個月以上。
3、申請人及配偶沒有未還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
4、提供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認可的擔保手續。
5、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其他條件。
二、申請材料
1、北京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供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證明。(非京籍夫妻雙方均在北京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均需要提供;原件一份,中心留存,該證明格式由北京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供)
2、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憑證及最近一年繳存明細。(原件一份,復印件一份)
3、其他與正常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資料相同。
三、辦理流程
1、領表咨詢。貸款申請人到北京市住房公積金營業網點咨詢、領取《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證明》,也可以通過我市住房公積金網下載。
2、開具證明。貸款申請人及其他需要參與貸款額度計算的職工持《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證明》到公積金繳存地管理中心辦理繳存情況證明。
3、核實情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經辦人員收到申請人相關資料後,通過電話、傳真、網上查詢等方式核實申請人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情況。
4、開設賬戶。貸款申請人及其他需要參與額度計算的職工持《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證明》至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營業網點辦理異地貸款職工繳存戶開戶手續。
5、辦理貸款。具體手續與正常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手續相同。(櫃員內部操作時應將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職工的職業錄入系統中的借款人資料表中的申請人職業欄)
(1)浙江保障性住房標准擴展閱讀:
辦理流程
一、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接受職工的異地貸款業務咨詢,並一次性告知貸款所需審核材料。
二、職工本人或其委託人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根據職工申請,核實職工繳存貸款情況,對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或首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已經結清的繳存職工,出具《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
三、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受理職工異地貸款申請後,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核實《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信息真實性和完整性。核實無誤的,應按規定時限履行貸款審核審批手續,並將結果反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對職工異地貸款情況進行標識,並建立職工異地貸款情況明細台賬。
四、繳存職工在異地貸款還貸期間,如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轉移,原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及時告知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和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在接收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後,及時對異地貸款情況重新標識和記錄。
五、異地貸款出現逾期時,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配合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開展貸款催收等工作,根據貸款合同可扣劃貸款職工公積金賬戶余額用於歸還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