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保障性住房可以買賣嗎
適房和安置房可買賣
根據《經濟適用住房管理實施辦法》,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內不滿5年的,不得直接上容市交易。購房人因特殊原因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需由政府指定部門按照原價格,並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進行回購。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滿5年,購房人上市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須先按照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與經濟適用住房差價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超標收益等價款,方可取得完全產權。政府可優先回購;政府放棄回購的,交易雙方憑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辦理交易過戶手續。
對於安置房的交易條件,安置房,只要取得房產證以及土地證,便可進行交易,並沒有相關限制
⑵ 政策性保障住房和商品房的區別
(1)供應對象不同。保障性住房的主要對象是城市中低收入家庭或者住房困難戶;而內商品房購買的對象容是所有自然人。
(2)兩者建設方式不同。保障性住房直接是由政府組織建設;而商品房則完全是按市場運作方式建設。
(3)土地取得方式不同。保障性住房的土地性質為政府劃撥才能建造;而商品房的土地則是通過招拍掛的形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
(4)兩者享受的政策不同。保障性住房在建設和銷售過程中,政府可以適當的減免部分費用;而商品房在買賣過程中則需要全額繳納所有的費用。
(5)定價方式不同。保障性住房的房價主要是由政府定價然後再出售;而商品房的價格主要則由市場具體的情況而決定。而且一般商品房的價格要高於保障性住房的價格,這也是兩者最大的區別之一。
(6)買賣要求不同。商品房在辦理了《房屋所有權證》以後可抵押可轉讓。而保障性住房盡管可以辦理《房屋所有權證》也可以抵押,但在轉讓時,必須在補繳相關費用後,方可轉讓。
⑶ 政策性保障住房和商品房的區別
(1)供應對象不同。保障性住房的主要對象是城市中低收入家庭或者住房困難戶;而商品房購買的對象是所有自然人。
(2)兩者建設方式不同。保障性住房直接是由政府組織建設;而商品房則完全是按市場運作方式建設。
(3)土地取得方式不同。保障性住房的土地性質為政府劃撥才能建造;而商品房的土地則是通過招拍掛的形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
(4)兩者享受的政策不同。保障性住房在建設和銷售過程中,政府可以適當的減免部分費用;而商品房在買賣過程中則需要全額繳納所有的費用。
(5)定價方式不同。保障性住房的房價主要是由政府定價然後再出售;而商品房的價格主要則由市場具體的情況而決定。而且一般商品房的價格要高於保障性住房的價格,這也是兩者最大的區別之一。
(6)買賣要求不同。商品房在辦理了《房屋所有權證》以後可抵押可轉讓。而保障性住房盡管可以辦理《房屋所有權證》也可以抵押,但在轉讓時,必須在補繳相關費用後,方可轉讓。
⑷ 保障性住房的稅收優惠政策有哪些
保障性住房稅收優惠政策簡介
一、保障性住房的概念及范圍
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在對中低收入家庭實行分類保障過程中所提供的限定供應對象、建設標准、銷售價格或租金標准,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住房。包括:廉租住房、經濟適用房、公共租賃住房。
二、廉租住房稅收優惠政策
(一)營業稅、房產稅方面。對廉租住房經營管理單位按照政府規定價格、向規定保障對象出租廉租住房的租金收入,免徵營業稅、房產稅;
(二)城鎮土地使用稅方面。對廉租住房建設用地以及廉租住房經營管理單位按照政府規定價格、向規定保障對象出租的廉租住房用地,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稅;開發商在經濟適用住房、商品住房項目中配套建造廉租住房,如能提供政府部門出具的相關材料,可按廉租住房建築面積占總建築面積的比例免徵開發商應繳納的城鎮土地使用稅;
(三)土地增值稅方面。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轉讓舊房作為廉租住房房源且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免徵土地增值稅;
(四)印花稅方面。對廉租住房經營管理單位與廉租住房相關的印花稅以及廉租住房承租人涉及的印花稅予以免徵;開發商在經濟適用住房、商品住房項目中配套建造廉租住房如能提供政府部門出具的相關材料,可按廉租住房建築面積占總建築面積的比例免徵開發商應繳納的印花稅。
(五)契稅方面。對廉租住房經營管理單位購買住房作為廉租住房,免徵契稅;
(六)個人所得稅方面。對個人按《廉租住房保障辦法》(建設部等9部委令第162號)規定取得的廉租住房貨幣補貼,免徵個人所得稅;對於所在單位以廉租住房名義發放的不符合規定的補貼,應徵收個人所得稅。
(七)企業所得稅方面。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於2008年1月1日前捐贈住房作為廉租住房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137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有關公益性捐贈政策執行;2008年1月1日後捐贈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有關公益性捐贈政策執行。個人捐贈住房作為廉租住房的,捐贈額未超過其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30%的部分,准予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三、經濟適用住房稅收優惠政策
(一)城鎮土地使用稅方面。對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用地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稅;開發商在商品住房項目中配套建造經濟適用住房,如能提供政府部門出具的相關材料,可按經濟適用住房建築面積占總建築面積的比例免徵開發商應繳納的城鎮土地使用稅;
(二)土地增值稅方面。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轉讓舊房作為經濟適用住房房源且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免徵土地增值稅;
(三)印花稅方面。對經濟適用住房經營管理單位與經濟適用住房相關的印花稅以及經濟適用住房購買人涉及的印花稅予以免徵;開發商在商品住房項目中配套建造經濟適用住房,如能提供政府部門出具的相關材料,可按經濟適用住房建築面積占總建築面積的比例免徵開發商應繳納的印花稅;
(四)契稅方面。經濟適用住房經營管理單位回購經濟適用住房繼續作為經濟適用住房房源的,免徵契稅;對個人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在法定稅率基礎上減半徵收契稅。
四、公共租賃住房相關稅收優惠政策
以下相關政策自二0一0年九月二十七日起執行,執行期限暫定三年,政策到期後將根據公租房建設和運營情況對有關內容加以完善。
(一)城鎮土地使用稅方面。對公租房建設期間用地及公租房建成後佔地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稅;在其他住房項目中配套建設公租房,依據政府部門出具的相關材料,可按公租房建築面積占總建築面積的比例免徵建造、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城鎮土地使用稅;
(二)印花稅方面。對公租房經營管理單位建造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稅予以免徵;在其他住房項目中配套建設公租房,依據政府部門出具的相關材料,可按公租房建築面積占總建築面積的比例免徵建造、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稅;對公租房經營管理單位購買住房作為公租房,免徵印花稅;對公租房租賃雙方簽訂租賃協議涉及的印花稅予以免徵。
(三)契稅方面。對公租房經營管理單位購買住房作為公租房,免徵契稅。
(四)土地增值稅方面。對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轉讓舊房作為公租房房源,且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免徵土地增值稅。
(五)企業所得稅方面。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捐贈住房作為公租房,符合稅收法律法規規定的,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六)營業稅、房產稅方面。對經營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徵營業稅、房產稅;公租房租金收入與其他住房經營收入應單獨核算,未單獨核算的,不得享受免徵營業稅、房產稅優惠政策。
五、享受保障性住房稅收優惠政策條件
(一)廉租住房、經濟適用房稅收優惠政策條件 稅收優惠政策中提及的 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承租人、經濟適用住房購買人以及廉租住房租金、貨幣補貼標准等須符合國發[2007]24號文件及《廉租住房保障辦法》(建設部等9部委令第162號)、《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建住房[2007]258號)的規定;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經營管理單位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主辦或確定的單位。
(二)公共租賃住房稅收優惠政策條件
公共租賃住房稅收優惠政策的公租房是指納入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批準的公租房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以及按照建保[2010]87號文件和市、縣人民政府制定的具體管理辦法進行管理的公租房。不同時符合上述條件的公租房不得享受上述稅收優惠政策。
二〇一一年四月一日
⑸ 保障性住房怎麼銷售,保障性住房分配
律師您好!我有這樣一個問題想咨詢:由於我們夫妻想落實寶寶的學區房,但由於種種原因,我們已不能再考慮買房了,所以想把我父母的房子置換成學區房。由於有政策說入學的話,該學區房必須是小孩父母擁有產權,並且居住的。那麼,就要考慮把我父母的房子過戶到我的名下,但是,此房事實上是我父母的,而且等寶寶入學問題解決後,還是要重新把房子再過戶給父母的。我想請問,如果在父母把房子過戶給我的同時,去做一下公證,證明房子的實際產權屬於我父母,並且不屬於我們夫妻婚後財產,無權私自處分該房產,這樣做公證的話,是否能保證兩老的利益(萬一期間我夫妻發生婚變)?這樣做的法律後果會是什麼呢?需要注意哪些問題才能保障兩老的利益呢?
⑹ 2017年全國保障性住房政策有沒有
首先申請保障性住房家庭單位家庭員僅包括配偶及未
27歲父母離異沒再婚證明均單身情況說三三家庭
知道沒看懂
三應申請條件均符合申請套
2013新保障性住房申請政策四表合:4月19號管申請申請類型保障性住房均按照公租房寬標准准入填寫保障性住房核定表期根據情況細等待兩限房經適房程先入住公租房進行度
准入條件:
申請必須滿18周歲
家庭員北京市城鎮戶籍
家庭收入超10萬
家庭員均住房面積超15平
三內賣房離異現象
兩限房條件:
家庭員北京市城鎮戶籍
家庭收入超8.8萬
家庭員均住房面積超15平
三內賣房離異現象
家庭總資產超57萬
父母名義申請兩限房經適房期房貸款由替貸般銀行都業務
懂追問望採納~
⑺ 我買的(銷售型)保障性住房用繳稅么
保障性住房是由廉租住房、公租房、經濟適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賃住房構成。
購買保障性商品房滿五年,購房人上市轉讓保障性商品房的,應當按原購房價格與屆時相應地段保障性商品房上市交易指導價格的差價的60%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市住宅辦可以優先回購。
具備上述條件且政府不再回購的,照章納稅。
⑻ 哪個城市保障性住房對外銷售
給你科普一下保障性住房有幾類。其中只有經濟適用房才可以上市交易買賣。
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為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標准、限定價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賃住房構成。這種類型的住房有別於完全由市場形成價格的商品房。
廉租房是政府或機構擁有,用政府核定的低租金租賃給低收入家庭。低收入家庭對廉租住房沒有產權,是非產權的保障性住房。
廉租房只租不售,出租給城鎮居民中最低收入者。在房價瘋漲、經濟適用房走入困境、百姓居住難的背景下,廉租房便成為了社會關注的焦點,能成為了低收入家庭住房的「救命草」。
安置房是政府進行城市道路建設和其他公共設施建設項目時,對被拆遷住戶進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對象是城市居民被拆遷戶,也包括征地拆遷房屋的農戶。
經濟適用房
經濟適用住房是政府以劃撥方式提供土地,免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
金,實行稅收優惠政策,以政府指導價出售給有一定支付能力的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這類低收入家庭有一定的支付能力或者有預期的支付能力,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
經濟適用房是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商品住宅,具有經濟性和適用性的雙重特點
(一)已購經濟適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稅完稅憑證或房屋所有權證未滿五年的,不得按市場價格上市出售,確需出售的,產權人應當向戶口所在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由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通過搖號等方式確定符合條件的購房人(購房人須按照有關規定,已辦理經濟適用住房的購買資格審核手續),由購房人按原價購買或由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按原價回購。
(四)已購經濟適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稅完稅憑證或房屋所有權證滿五年後,可以按市場價出售所購住房。產權人應按原購房價格和出售價格價差的70%補交土地收益等價款。同等價格條件下,已購經濟適用住房產權人戶口所在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可以優先回購。
三、本通知發布之日(含)前簽訂購房合同的已購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按以下規定執行:
(一)已購經濟適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稅完稅憑證或房屋所有權證未滿五年的,不得按市場價格上市出售,確需出售的,按照本通知第二條有關規定執行,產權人原購房時因面積超標交納的綜合地價款予以退還。
(二)已購經濟適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稅完稅憑證或房屋所有權證滿五年後,可以按市場價格出售,產權人應按出售價格的10%補交土地收益等價款。出售價格低於指導價格的,應按指導價格作為收取土地收益等價款的基數。產權人原購房時因面積超標交納的綜合地價款在應補交價款中核減。同等價格條件下,已購經濟適用住房產權人戶口所在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可以優先回購。
購房人按市場價購買已購經濟適用住房後取得商品房產權。
文件的主要內容就是
1。不滿5年的,不能以市場價出售,而且是政府回購;
2。取得房產證或契稅完稅證明滿5年的,可以按市場價上市出售,同等條件下政府優先回購;
3。以2008年4月15日為界,之前取得房產證或契稅滿5年的經適房,上交10%的收益金,以後取得的,上交70%的土地收益金。
⑼ 請問政策性保障住房是什麼,和商品房有什麼區別
(1)供應對象不同。保障性住房的主要對象是城市中低收入家庭或者住房困難專戶;而商品房屬購買的對象是所有自然人。
(2)兩者建設方式不同。保障性住房直接是由政府組織建設;而商品房則完全是按市場運作方式建設。
(3)土地取得方式不同。保障性住房的土地性質為政府劃撥才能建造;而商品房的土地則是通過招拍掛的形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
(4)兩者享受的政策不同。保障性住房在建設和銷售過程中,政府可以適當的減免部分費用;而商品房在買賣過程中則需要全額繳納所有的費用。
(5)定價方式不同。保障性住房的房價主要是由政府定價然後再出售;而商品房的價格主要則由市場具體的情況而決定。而且一般商品房的價格要高於保障性住房的價格,這也是兩者最大的區別之一。
(6)買賣要求不同。商品房在辦理了《房屋所有權證》以後可抵押可轉讓。而保障性住房盡管可以辦理《房屋所有權證》也可以抵押,但在轉讓時,必須在補繳相關費用後,方可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