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社區住房補貼退回,社區給開證明嗎
社區收到退回款,要開收款單給你的。有賬單收據還要證明做啥?
❷ 已經領了住房補貼,准備買經濟適用房,住房補貼要退嗎
不需要退
購買步驟
1、領表。申請人憑戶口簿、身份證向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鎮政府領取《廣州市經濟適用住房申購表》。
2、申請。向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鎮政府提交申請表及相關資料。
3、初審和公示。街道辦事處、鎮政府初審並在社區公示。
4、復核。市國土房管局各區分局會同區民政局復核並評分。
5、批准和公示。市住房保障辦會同市民政局復核並在市國土房管網站公示,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經市住房保障辦向申請人發放有效期為3年的准購證明。
6、輪候。市住房保障辦應當將取得購房資格的申請人按照得分高低排列輪候順序;分數相同的,通過搖珠方式確定輪候的先後順序。
7、配售通知。市住房保障辦根據房源情況,並按照輪候順序向申請人發出配售通知。
8、選房。接到配售通知的輪候人可根據配售項目房源情況選擇購房或繼續輪候。
❸ 教師住房補貼退職教師是否應該也有
沒有聽說過,我們這個地方沒有。
❹ 離職後單位要求退還住房補貼才辦離職證明,怎麼解決
在員工依法辦理離職還交接手續後,用人單位必須為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即離職證明),同時勞動者的工資、押金和經濟補償是必須結清。用人單位不得隨意扣減或者拖欠,當事人可以在辦理離職手續時要求結清。否則當事人可以去勞動局申訴或者舉報用人單位的違法違規行為。
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九條 勞動關系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准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❺ 已經領了住房補貼,准備買經濟適用房,住房補貼要退嗎
你先住個五年十年吧,這樣賣少交點稅,因為長沙的貨幣補貼就是原來經濟適用房政策換一種形式,要知道經濟適用房不能買賣的,同樣,還是可以查得到你是用貨幣補貼買了房,國家不會白給你八萬元的. 補充回答:這個問題只有我看懂了,是用貨幣補貼買的商品房,而不是經濟適用房,所以不能買賣只是暫時的,將來也可以繼承,畢竟你自己不止花8萬,房子的產權是你的!
❻ 住房補貼可以退還嗎
您好!
住房補貼是需要看補貼是誰發的,發布時有會有無可退換的約定或者規定,建議您可以具體咨詢下當地住房公積金部門!
希望對您能有幫助,祝您的問題能夠早日解決。
❼ 我工作10幾年了,單位給我住房補貼在辭職時要退還嗎
勞動者辭職,無論工作多久,用人單位已發放的住房補貼都是不需要退還用人單位的。
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補貼,是為了激勵勞動者更好的工作,用人單位已收益,無再次收回的道理和法律依據。
如果用人單位強行扣除勞動者工資或不給勞動者辦理離職手續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工資並且辦理離職手續。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准,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❽ 提前辭職,公司要求退還每月隨工資發放的學歷津貼和住房補貼。這合法嗎
無權要求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