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新引進人才租住公租房不能申請住房補貼
根據相關的政策規定,新引進人才是不能重復領取租房的補貼,即新引進版人才在領取住權房補貼的期間,是不能夠再租住公租房的。而住房補貼期間是從發放住房補貼之日起,為期一年的期限,也就是說在這一年內,是不能夠申請租住公租房。
Ⅱ 高層次人才補貼是否要扣所得稅
濱海新區吸引儲備人才住房和生活補貼所得納稅說明
根據《濱海新區關於進一步集聚人才版創新發展的若干措施權》(濱黨發〔2017〕1 號)和《關於濱海新區吸引儲備人才實施細則》,對 2017 年 1月 12 日以後戶籍由濱海新區行政區域外首次遷入濱海新區行政區域的員工進行統一申報濱海新區吸引儲備人才住房和生活補貼(以下簡稱人才補貼)。
由於人才補貼未進行個人所得稅申報,根據稅務局要求,需要對已發放人才補貼進行補繳稅款工作,此部分收入按照個人偶然所得收入的 20%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
Ⅲ 高層次人才購房補貼辭職後怎麼辦
勞動者辭職的,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合同中約定了高層次內人才購房補貼的標准容以及相關事項的,用人單位是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其購房補貼的,如果用人單位拒絕支付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舉報,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其購房補貼。
用人單位剋扣或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保障監察大隊投訴該單位。
勞動者去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時攜帶:本人身份證、用人單位全稱、負責人姓名及聯系電話、能證明勞動者在用人單位上班的相關證據,由勞動保障監察大隊下達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勞動保障監察大隊可以下達行政處罰處理決定;逾期未執行的,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同時逾期不改正的,勞動者可以主張用人單位支付你拖欠工資數額50%-100%的賠償金(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26條)。
《勞動法》第五十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 勞動關系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Ⅳ 合肥市人才租房補貼為什麼經開區辦理不了
因為一個地區辦理一個地方的,所以說辦不了。
Ⅳ 合肥人才新政細則公布補助情況
合肥市人力資源與人力保障局發布《合肥市新落戶人才租房補貼發放實施細則》,對符合條件的人才提供租房補貼。標准為:博士每人每年2萬元,碩士每人每年1.5萬元,本科畢業生每人每年1萬元,大專、高等職業院校畢業生每人每年0.6萬元。
觀點地產新媒體了解,租房補貼將自審核通過申請的當月計發、按月發放。個人租房補貼發放累計不超過36個月。
Ⅵ 已領取廣州高層次人才證書,但變更工作單位還可以領住房補貼嗎
可以領啊,你的勞資關系不也轉到新單位了嗎。而住房補貼是政府對引進人才的福利待遇之一,跟單位無關。這跟住房公積金不一樣,住房公積金是個人扣一部分,工作單位在補一部分。
Ⅶ 深圳市高層次人才住房補貼征稅嗎
關於高層次人才的信息可以關注下「千人智庫」的網站,那邊關於千人智庫的報道比較全面
Ⅷ 18年畢業生,20年七月份合肥市內跳槽了,還可以領人才補貼嗎
像這種人才引進的補貼的話,是你只需要在合肥就行,即使你從合肥的這個單位跳到了合肥的另一個單位,你仍然是在合肥的人才引進項目裡面的。
Ⅸ 新引進人才住房和生活補貼發放時間要多久分幾次發
住房租賃補貼抄和購房補貼累計發放不超過36月,每季度(每年)集中受理和發放一次,須在人才引進之日起5年內申請領取完畢。
拔尖人才和其他高層次人才等可選擇申請住房租賃補貼或購房補貼。住房租賃補貼標准為:拔尖人才5000元/月,其他類高層次人才(含急需緊缺的技術技能人才)3000元/月,碩士畢業生和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職稱的人才2000元/月,本科畢業生1500元/月。
購房補貼標准為:拔尖人才6萬元/年,其他類高層次人才(含急需緊缺的技術技能人才)3.6萬元/年,碩士畢業生或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職稱的人才2.4萬元/年,本科畢業生1.8萬元/年。
(9)合肥市高層次人才住房補貼擴展閱讀
申請人已婚的,應當以家庭為單位申請租住公租房或者購房優惠政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應當作為共同申請人。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都符合租房補貼申請條件的,可以各自申請。
傑出人才、領軍人才應當在本市用人單位全職工作並通過用人單位提出安居申請。用人單位負責對申請人的資格和申請材料進行查驗,並對其真實性、合法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