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保障房業務辦理大廳在哪
業務辦理中心
地 址:福田區振華路8號設計大廈1樓
住房改革與發展處
地 址:福田區振華路8號設計大廈7-9樓
住房保障處
地 址:福田區振華路8號設計大廈7-9樓
希望能幫到您!望採納!
㈡ 深圳住房租賃交易服務線上平台已經開始運行了嗎
據報道,日前深圳市住房租賃交易服務平台上線試運行啟動儀式在市民中心舉行,為進一步深化深圳市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租購並舉」的住房制度,大力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深圳市積極推進全市統一的深圳市住房租賃交易服務平台建設,該平台將為深圳市民提供「一站式」的租賃信息服務。
據悉租賃平台採用分階段建設,目前一期上線的功能主要包括個人身份驗真、房源驗真(個人房源、機構房源)、找房看房(地圖找房、通勤找房、自定義找房)、公租房展示、在線交易(微信支付,其他支付介面)、在線簽約(電子簽約)、便民服務、政務服務匯集。深圳市民可搜索關注「深圳智慧租房」微信公眾號進入租賃平台。
希望平台可以方便大家的租房!
㈢ 如何查詢深圳房屋租賃憑證登記(備案)號
1、可通過電話向深圳市住宅租賃管理服務中心咨詢。
2、帶你的居住證到所在街道辦去查,即直接到深圳各房屋租賃管理部門查詢,需提供相關的身份證明及房屋證明信息。
(3)深圳住房交易中心擴展閱讀
一、辦理材料
1、房屋租賃合同(住宅或非住宅)
2、委託書及同意出租證明(委託辦理時需提供,詳情見說明)
3、房地產權利證書或者其他合法權屬證明(見說明)
4、房屋租賃當事人身份證明
5、深圳市房屋租賃登記備案申請表
6、出租屋編碼卡
二、材料說明
提交以下證件之一:
(1)房地產權利證書或不動產權利證書(含縣級或縣級以上主管部門頒發的房屋所有權證、部隊房地產權證);
(2)購房合同書、付清房款證明、市、區房地產登記部門出具的產權登記電腦查詢資料(市、區房地產登記部門出具的產權登記電腦查詢資料自出具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有效);
(3)已抵押房屋出租,若房屋租賃合同期限超過抵押期限,或抵押合同約定需要徵得抵押權人同意出租的,需出具抵押權人同意出租證明和房地產權利證書或不動產登記薄復印件;
(4)拍賣所得的房屋出租,須提供拍賣成交確認書及付清房款證明、已生效的法院判決書、裁定書或仲裁機關的仲裁裁決書、房地產登記部門出具的產權信息查詢單或司法裁定過戶備注;
(5)臨時建築類房屋出租,須提交經規劃或建設主管部門批準的並在有效期內的臨時建築許可證。
㈣ 深圳市市民中心住房待障置辦綠本需要預約嗎
深圳市市民中心住房待車中辦立本space,要預約的話,那麼你肯定需要在網上提前預約的,到時候才會比較快
㈤ 深圳市住房建設信息中心怎麼樣
簡介:深圳市住房建設信息中心是深圳市住建局直屬單位。
注冊資本:3萬人民幣
㈥ 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的直屬機構
深圳市建設工程交易服務中心什麼時候成立
㈦ 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地址:福田區僑香專路2008號僑香村1棟裙樓屬
http://www.szzfgjj.com/fzgn/zfcq/
㈧ 深圳房產登記中心和房產交易中心在哪裡南山的是不是搬走了
關內四區都在銀湖,關外各區都有自己的交易登記中心。
㈨ 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開戶行在哪裡
可以直接登錄深圳市公積金官網,根據企業所屬業務網點,獲取:http://www.szzfgjj.com/xxgk/ywwd/jctq/
辦公地址:福田區安托山七路裕和大廈2樓
辦公時間:工作日9:00-12:00,14:00-18:00(節假日除外)
聯系電話:23958314,傳真號碼:83788595
通信地址:福田區安托山七路裕和大廈2樓,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郵政編碼:518034
㈩ 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的職能機構
深圳市住房建設局設12個處室。
(一)辦公室
承擔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保密、信訪、督辦、接待、固定資產管理、政務公開和重要文稿起草工作;統籌協調局信息化建設;承擔機關財務、行政事業性收費、內部審計和固定資產管理工作。
(二)人事處
承擔黨務、紀檢、監察、機構編制、人事、工青婦、計劃生育、離退休人員服務等工作。
(三)政策法規處
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政策;組織重大調研;承擔機關有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有關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四)住房改革與發展處
起草住房改革和住房保障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管;組織開展全市保障性和政策性住房的出售、出租、產權管理、拆遷補償等工作;承擔住房公積金監管工作;承擔市房屋委員會辦公室、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和市住房制度改革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住房保障處
參與編制住房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擬訂保障性住房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編報住房基金和住房保障資金的使用計劃;擬訂保障性和政策性住房的建設標准;組織市本級政策性和保障性住房項目的建設、拆除重建和改造以及住房公共配套等固定資產的管理和維修工作。
(六)物業監管處
承擔物業管理的市場管理及行業管理;擬訂物業管理行業發展規劃、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依法監管物業管理招投標;承擔物業管理的指導和監督工作;指導和監督各級維修基金的管理;承擔市物業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建築市場與招標投標監管處
起草招投標有關法規、規章和政策並組織實施;監督管理建築市場,規范各方主體行為;依法監管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活動;指導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工作;承擔建築行業統計工作。
(八)建築業管理處
擬訂建築行業發展規劃;實施企業資質許可,查處資質違規行為;建立健全建築市場信用體系;推行預選承包商制度;指導建築工程應急搶險隊伍建設。
(九)質量安全監管處
監督執行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承擔建設工程施工許可和竣工驗收備案管理工作;組織或參與建設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指導施工現場應急搶險工作;承擔房屋修繕、改造及安全使用的監管工作。
(十)勘察設計與科技處
承擔勘察、設計的行業管理和市場監管工作;承擔建設科技管理工作;承擔工程建設標准管理工作,組織編制地方工程建設技術規范;承擔住宅產業化的具體實施工作。
(十一)建築節能與建材處
擬訂建築節能、牆體材料改革、建築工業化和建材業發展規劃與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推進建築節能減排、綠色建築和建築工業化工作;承擔建材行業市場准入、循環利用的監督管理;管理建築節能專項資金、牆體材料改革基金和發展散裝水泥基金。
(十二)燃氣發展與保障處
承擔燃氣(天然氣)行業和安全監管工作;組織協調、監督管理燃氣項目建設;監管天然氣長輸管線及場站;監督管理管道燃氣特許經營;核發燃氣行業經營許可;組織或參與燃氣事故的調查處理;參與制定和調整燃氣價格及其他收費標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