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單身享受低保和住房補貼,如果跟農村人結婚了,住房補貼和低保還能享受嗎
應該是不能享受補貼和低保。
B. 在2000年前結婚的夫妻一方已享受房改房政策,另一方還可以享受住房貨幣補貼嗎
在2000年前結婚的夫妻一方已享受房改房政策,另一方還可以享受住房貨幣補貼嗎?我認為不可以了,因為夫妻雙方只要有一方已經享受了房改政策,就應該不享受住房補貼了。
C. 有住房補貼結婚後能分房嗎
這個要看當地的政策了,有地方差異的
D. 辦了住房補貼,能辦結婚證嗎
如果你是過後再結婚就不會的
E. 夫妻其中一方在結婚前參加過單位集資建房的,另一方能不能申請住房補貼
房補保證領滿20年
對於未領足20年購房補貼離、退休的職工,按其離、退休時補貼標准繼續領取購房補貼,至滿20年止;在計發補貼期間,職工在市內調動工作的,原工作單位從職工調離之日起停止計發補貼,新工作單位應在原計發補貼月數基礎上繼續發放補貼,連續累計滿20年為止。
另外,在計發補貼期間去世的職工,從去世之日起停止計發補貼,本人賬戶中的購房補貼可由其繼承人一次性領取;而按原房改政策已購買了平房(不含按住宅樓一樓標准計價的平房)的職工,單位條件允許,可將原平房按當時售價退給產權單位後,享受購房補貼。
職工如何領取房補
明確住房貨幣補貼、補差程序。各單位確定的住房貨幣補貼和補差人員,本人填寫由市房改辦統一印製的《職工住房貨幣補貼申請》、《職工住房貨幣補差申請》,職工單位領導簽字,單位加蓋公章,由單位填寫《職工住房貨幣補貼計算表》或《職工住房貨幣補差計算表》一式3份,單位持職工戶口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及復印件一式3份報市房改辦,市房改辦核准審批後出具《職工住房貨幣補貼通知單》或《職工住房貨幣補差通知單》,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接到通知單後,將其補貼或補差款直接劃轉到單位個人賬戶(賬號按個人身份證號編制)。
享受貨幣補貼的無房戶職工購房時,持《售房合同》或《房屋買賣契約》、身份證報市房改辦,經查檔後,出具《購房補貼劃轉通知單》,由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辦理支付。
而享受貨幣補差的職工,則持本人身份證報市房改辦,經查檔後,出具劃款(支取)通知單,由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辦理支付。
另外,按規定,我市財政非供給的事業單位和企業,住房貨幣分配辦法可根據單位的實際情況,參照機關行政事業單位住房貨幣化分配辦法執行。
F. 舉行了婚禮未領取結婚證,租房補貼還能繼續領嗎男朋友名下有房
雖然舉行了婚禮,但是卻沒有領結婚證,說明你們還是未婚狀態,所以是不影響你領租房補貼。因為只有領了結婚證,國家才會承認你們是夫妻。
G. 夫妻在不同事業單位,一方所在單位已享受住房補貼,另一方還能享受嗎
似乎可以享受住房補貼,建議你自己仔細看看如下北京市的住房補貼政策相關文件:
《關於北京市機關事業單位職工住房補貼計發及有關紀律規定等問題的通知》[2003]京房改辦字第078號;(略)
北京市行政機關和與財政有經費繳撥關系事業單位住房補貼發放中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2004〕京房改辦字第258號 (注意這條:職工在2003年9月9日(含)078號文印發後因與有房職工結婚而以含有國家或單位補貼的租金、售價承租或購買的住房不核定為職工住房面積;)
各有關單位:
為了更好地落實《關於北京市機關事業單位職工住房補貼計發及有關紀律規定等問題的通知》([2003]京房改辦字第078號,以下簡稱078號文),保證住房補貼工作的順利實施,現就行政機關和與財政有人員經費繳撥關系事業單位職工住房補貼發放中有關具體問題通知如下:
一、住房補貼發放對象為在職、在編的無房和住房未達標職工。
二、下列工資計入基本工資:
1、公安幹警警銜津貼;
2、中小學教師、護士工資標准提高10%的部分。
三、試用期(學徒期、熟練期、見習期、執行初期工資)的無房職工,以試用期(學徒期、熟練期、見習期、執行初期工資)工資標准作為計發住房補貼的基數,其中學徒期、熟練期計發住房補貼的工資為臨時工資與獎金或津貼參考額之和。
四、行政機關、事業單位按幹部管理許可權明確享受待遇的人員,按明確的待遇確定其住房補貼面積標准,其中屬於無房的,按其現執行的基本工資計發住房補貼。
五、事業單位同時具有行政職務和專業技術職務的職工,或同時具有行政職務(或專業技術職務)和工人技術等級的職工,按其現執行基本工資的職務(或崗位)確定其住房補貼面積標准,其中屬於無房的,按其現執行的基本工資計發住房補貼。
六、無房職工讀研究生(含碩士、博士)期間計算連續工齡的,其讀研究生期間的住房補貼按照其上學前一個月的基本工資計發。職工上學前不在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比照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同類人員的基本工資確定。
七、職工建立住房公積金前的工齡按職工建立住房公積金當年與參加工作當年之差確定(如職工1990年參加工作,1995年建立住房公積金,其建立住房公積金前的工齡=1995-1990=5年);1993年以前已按標准價優惠辦法購房職工建立住房公積金前的工齡按職工第一次購房當年與參加工作當年之差確定。
八、事業單位1998年12月31日前已離退休的無房老職工,且屬於中級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的,其1998年月均基本工資按440元計算。
九、 職工離婚的,離婚前夫婦雙方以含有國家或單位補貼的租金、售價承租或購買的住房核定為職工住房面積,職工婚姻狀況有二次以上變化的,按第一次離婚前夫婦雙方以含有國家或單位補貼的租金、售價承租或購買的住房核定住房面積,職工以後在婚姻變化過程中與有房職工結婚,有房職工已按含有國家或單位補貼的租金、售價承租或購買的住房不核定為職工住房面積;職工因其他原因以含有國家或單位補貼的租金、售價承租或購買的住房核定為職工住房面積。
職工在2003年9月9日(含)078號文印發後因與有房職工結婚而以含有國家或單位補貼的租金、售價承租或購買的住房不核定為職工住房面積;因其他原因以含有國家或單位補貼的租金、售價承租或購買的住房核定為職工住房面積。
十、職工及其配偶分得的一套住房,因交納供暖費等原因現承租人或購買人轉為子女、父母或其他人名下的,核定為職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面積,不核定為其子女、父母或其他人的住房面積。
十一、公有住房承租人夫婦雙方去世後,同住人經房屋產權單位同意並按規定辦理租賃變更手續成為承租人的,核定為變更後承租人及其配偶的住房面積。
十二、享受廉租住房政策的無房和住房未達標職工,其家庭退出廉租住房或停發廉租住房租金補貼後,可按規定申領住房補貼。
十三、職工私有住房拆遷後實行公有住房安置的,不論安置的公有住房是按規定的公有住房租金標准承租還是以房改成本價、標准價(含標准價優惠)購買,均核定為職工住房面積。
十四、按照城市房屋拆遷、危改政策,對被拆除按房改政策購買公有住房的所有人、公有住房的使用人或標准租私房的承租人,已實行貨幣補償的,按計算貨幣補償金額的建築面積核定職工住房面積。
十五、職工及其配偶按高於當年房改成本價購買安居房(康居房)的,按078號文第(五)條第2款規定核定面積。
十六、職工按《北京市新建住宅補貼出售試行辦法》(京政發[1984]139號)以三分之一價款購買的公有住房核定為職工住房面積。
十七、地下室按建築面積的50%核定為職工住房面積,半地下室按建築面積的70%核定為職工住房面積。
十八、職工及其配偶京外已按國家或單位補貼的租(購)價承租或購建住房的,按統計部門公布的上年住房所在京外當地商品住宅平均價格與北京市全市商品住宅平均價格之比乘以京外住房核定面積,具體計算公式為:職工住房面積=京外當地商品住宅平均價格÷北京市商品住宅平均價格×京外當地住房核定面積。
十九、軍隊轉業幹部退出原軍產房並已在軍隊領取住房補貼的(包括轉業安置費發給個人的),按078號文第(十七)條規定計算的職工住房補貼總額與職工已在軍隊領取住房補貼總額(包括基本補貼、地區補貼和發給個人的轉業安置費)的差額計發補貼;軍隊轉業幹部屬於無房職工並已在軍隊領取按月住房補貼的,從到地方單位工作起薪之月開始,按本市月住房補貼標准繼續發放按月補貼。
二十、職工填寫《北京市機關、事業單位職工住房補貼申請審核表》,其配偶無工作單位的,由職工本人在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一欄內說明情況,不需要到街道辦事處蓋章。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由職工本人承擔責任。
二十一、企業離休幹部住房面積的核定和住房補貼計算等按本通知行政機關離休幹部的有關規定執行,企業離休幹部住房補貼資金仍按078號文第(二十三)條規定和市委組織部等七部門《關於落實我市企業單位無房和住房未達標離休幹部住房補貼問題的通知》(京組通[2003]64號)執行。
二十二、本通知自下發之日起施行,此前有關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均以本通知為准。由此引起本通知下發前已計發住房補貼職工的住房補貼額有差異的,可按本通知規定重新計發。
2004年12月1日
H. 男方婚前有房改,結婚後女方可以申請住房補貼嗎 –
1、結婚滿三年。2、在婚前夫妻雙方沒有進行財產公證。3、夫妻雙方沒有明顯約定。滿足這三個條件,該房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I. 再婚一方有房,領結婚證會不會影響另一方住房補貼
不影響
屬於婚前的房產,首套房有補貼的。回答不周笑納海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