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請問博微軟體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的費率是多少
1、目前同一省內的公積金是可以通用的,跨省的公積金貸款目前全國只有四專個城市支持,分別是武屬漢,南昌,合肥,長沙。 具體可以電話咨詢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員!
2、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住房公積金制度實際上是一種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貨幣化的一種形式。
3、住房公積金制度是國家法律規定的重要的住房社會保障制度,具有強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單位和職工個人必須依法履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義務。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以及單位為其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實行專戶存儲,歸職工個人所有。
4、繳納公積金的員工可以憑借購房合同原件,契稅完稅證明,不動產銷售統一發票和身份證等資料去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公積金賬戶余額的。
㈡ 我國住房公積金制度是社會性、互助性、政策性的社會保障制度。那麼請問:
公積金的特徵: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住房公積金的定義包含以下五個方面的涵義:
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居民、離退休職工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後,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並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
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一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除職工離退休或發生《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一性、規范性和強制性。
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規定存儲起來的專項用於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金,具有兩個特徵:積累性和專用性。
㈢ 中國有哪些住房社會保障制度
在住房福利方面,要徹底改變對城鎮居民無償分配住房的狀況。現階段改革應分為三步;一是提高現在過低的房租,實現「以房養房」;二是公平出售新理住房,以吸收更多的住房建設資金;三是建房投資來源多元化,除國家、地方投資外,鼓勵企事業單位、機關,以及居民個人投資興建住房。
㈣ 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不屬於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回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答、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住房公積金制度實際上是一種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貨幣化的一種形式。住房公積金制度是國家法律規定的重要的住房社會保障制度,具有強制性、互助性、保障性。
住房公積金歸各地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管理,和社會保險是兩回事。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㈤ 住房公積金屬於社會保險嗎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和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對等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
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所以住房公積金是不屬於社會保險的,他們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5)住房社會保障制度定義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和社會保險的辦理流程:
(1)社保、公積金開戶
企業需要在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去社保局及公積金中心辦理社保、公積金開戶。社保開戶後會拿到《社保登記證》,公積金開戶後會取得單位公積金登記號。
(2)增減員
單位每月都必須把企業新增的員工添加進單位的五險一金賬戶中,並把已經離職的員工從賬戶中刪除。社保、公積金賬戶為兩個獨立的賬戶,增減員工的操作在兩個賬戶中都必須進行。
(3)確認繳費基數
單位每月需要為員工申報正確的五險一金繳費基數,以確保五險一金的正常繳納。五險一金的繳費基數以員工上年度平均工資或入職首月工資為准。
(4)五險一金繳費
如果企業、銀行、社保/公積金管理機構三方簽訂了銀行代繳協議,則五險一金費用將在每月固定時間從企業銀行賬戶中直接扣除。當然企業也可以選擇通過現金或者支票的形式前往五險一金管理機構現場繳費。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住房公積金
網路-社會保險
㈥ 加強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加快建立什麼的住房制度讓全體人民有住有所居
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並舉的住房制度,讓全體人民住有所居。
㈦ 住房社會保障的主要形式是什麼
住房保障制度是一個包含范圍很廣的概念。廣義地說,「宅基地」、「福利分房」都是住房保障制度的一種具體形式。它們是低生產力水平下保障「人人有房住」的制度。
就是在社會發展中,買不起房子的人也得保障他們有房子住。
也就是說村民在集體劃分的「宅基地」上自行建房。市民則分類解決:高收入者面向市場購買商品住房;中低收入者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或者購買「二限房」;最低收入者租住政府提供的廉租住房等。
詳情可以見網路。
㈧ 社會保險 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不屬於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住房公積金制度實際上是一種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貨幣化的一種形式。住房公積金制度是國家法律規定的重要的住房社會保障制度,具有強制性、互助性、保障性。
住房公積金歸各地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管理,和社會保險是兩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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㈨ 深化中國住房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的主要措施
我國的社會保障制度總體來講可以分為社會保險和社會救濟兩大類。
社會保險主要包括養老保險制度、失業保險制度、醫療保險制度、工傷保險制度、生育保險制度等。
社會救濟主要包括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及農村五保供養(指在吃、穿、住、醫、葬方面給予的生活照顧和物質幫助)制度。
此外,軍人優撫安置制度、殘疾人和未成年人的保障制度以及工資工時制度、城鎮住房制度等也屬於廣義上的社會保障制度的范疇。
二、我國社會保障制度存在的問題主要表現為:
(一)社會保障制度的立法極不健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應是法治經濟,與社會主
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社會保障制度也必然要求法制化。但作為社會保障制度核心內容的社會保險目前還沒有建立起統一的、適用范圍比較大的社會保險法律制度,社會保險費的征繳、支付、運營、統籌管理極不規范;社會救濟、社會福利和優撫安置的立法相當欠缺;社會保障工作在許多方面只能靠政策規定和行政手段推行;國家立法滯後,地方立法分散,統一的社會保障制度被分割。由此導致社會保障的覆蓋面小、權威性極差、保障程度低。目前在社會保障方面發生爭議,進行仲裁或提起訴訟時,由於立法滯後,仲裁機構和人民法院無法根據有效的法律規定進行仲裁或判決,一定程度上處於無法可依之狀態。
(二)現有的社會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規立法層次低,缺乏較高的法律權威和必要的法律責任制度。社會保障法是我國法律體系中的一個部門法,應該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社會保障的基本法律。但是,自1979年以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審議和通過了300多部法律和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卻沒有一部是專門調整社會保障關系的基本法律;在國務院已經制定的條例中,也極少有屬於專門規范社會保障制度的法規。有關社會保障的規定,主要是由相關部委來制定。這種狀況與社會保障法所應處的地位是不相符的。另外,我國現存的社會保障法律規范缺乏有效性。完整的法律規范應由假定、處理和制裁構成,無法律責任、無制裁措施的法律規范,則無法發揮其應有的規范和強制功能。在我國已經制定出來的社會保障法律中,比較普遍地存在著缺乏法律責任的現象,無法確保社會保障措施的有效實施。
(三)社會保障的法律實施機制較為薄弱,社會保障法律制度的宣傳也極為不夠。合法的籌資機制、穩定的保障機制、嚴格的管理機制、有效的運行機制、有力的監督機制都不夠健全。社會保障監督機構沒有與管理機構嚴格劃分開來,缺乏對欠繳社會保險費的行為和拖欠離退休人員、失業人員保險金行為的法律制裁措施;非法挪用、擠占保險金的違法甚至犯罪行為得不到及時懲處,保險基金的運營處於不安全狀態。另外由於我國許多社會保障法律制度是部門規章或內部規章,而且缺乏必要的公布與宣傳,使能接觸到的人數相當有限,從而許多當局者對我國的社會保障法律制度不清楚或難以知曉,導致當自己的合法權益遭到侵害時不知如何保護或根本就不知道,造成社會保障法律制度一紙空文之現象泛濫。
(四)我國廣大農村地區的社會保障體系尚未建立,長期處於「真空狀態」。與發達國家不同,我國人口眾多,農業人口比重相當高,占總人口的80%以上,但是農業人口所享受的社會保障支出比例則少得可憐。據統計,1990年全國社會保障支出1103億元,其中城市社會保障支出977億元,占支出總數的88.6%,農村支出126億元,城市人均413元,農村人均14元〈這其中包括農村特困戶救濟和優撫軍烈屬等〉,相差近30倍。造成農民沒有社會保障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歷史的原因、經濟發展水平的原因,也有政策方面的原因,其中政策方面的原因不能不說是目前農村社會保障發展緩慢甚至停滯不前的一個主要原因。以農村養老保險為例,1995年至1998年間是農村養老保險搞得最火熱的幾年,農民參保的積極性非常高,但是到了2000年參保人數急劇下降,這其中除了農保資金沒有得到很好的管理,各級政府對農村社保工作不夠重視等因素外,主要是因為1999年國務院有關部門下發了關於目前尚不具備普遍推廣農村養老保險的文件,導致農村社保工作大幅度下滑。究其原因還在於對農村和農民利益的忽視和輕視。但是,是不是農民沒有獲得社會保障的權利呢?答案是否定的。獲得社會保障的保護,是憲法賦予農民的一項權利。況且沒有我國農民的安居樂業和廣大農村地區的穩定,我國現代化建設事業也無法順利進行。因此,能起社會「穩定器」、「安全網」作用的社會保障體制在我國廣大農村的建立勢在必行。
(五)我國當前的社會保障制度沒有與國際接軌,在對外交流中不斷產生障礙與磨擦。我國已正式成為WTO的成員,我國的經濟發展將越來越與世界經濟相聯系,經濟全球化將在不同的程度上逐步形成。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作為擴大了的市場經濟——經濟全球化則更應是法治經濟,如果在全世界范圍內無法形成相對穩定和權威較高的游戲規則〈條約、習慣、慣例等〉,則不能稱之為經濟全球化,當然WTO也沒有其存在之可能。能起「穩定器」、「安全網」作用的社會保障制度作為市場經濟建立的前提和保障在世界范圍內將必然形成,只有這樣國際資源特別是人力資源的自由流動方能順利實現。而我國過去的有關社會保障制度方面的法律在涉外社會保障這一塊顯然處於空白狀態,這將不僅影響我國對外交流的順利進行,而且從長遠來看必將影響我國整個經濟的穩定和發展。
㈩ 中國當前的城鎮住房社會保障制度主要有
中國當前的城鎮住房社會保障制度主要有(廉租房制度、住房公積金制度、經濟適用房制度)組成。
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