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退休人員住房補貼2016政策
1、杭州市富陽區的政策是側重於吸引人才而設。全日制碩士人員,具有中級技術職稱人員或具有技師執業資格人員,補助購房款的3%,最多不超過5萬元。全日制博士學或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高級技師職業資格人員,補助購房款的10%,最多不超過15萬元。最高級別的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等國家級專家人才或一次性補助80萬元。 2、福建晉江從2016年1月1日至3月31日,個人(家庭)購買144平以下(含144平)首套房、首改房(不包括二手房)的,可享受購房總額2%的財政補貼;個人(家庭)購買144平以上首套房、首改房(不包括別墅及二手房)的,可享受購房總額2.5%的財政補貼。 從2016年4月1日至6月30日,個人(家庭)購買144平以下(含144平)首套房、首改房(不包括二手房)的,可享受購房總額1.5%的財政補貼;個人(家庭)購買144平以上首套房、首改房(不包括別墅及二手房)的,可享受購房總額2%的財政補貼。 3、浙江寧波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間,在甬購買住宅和非住宅的,按其所購房屋實際繳納契稅額度的50%給予購房補貼。商品房購房時間以合同備案日期為准,二手房購房時間以產權登記受理日期為准。對同一房屋,同時符合多項購房補貼政策的購房戶,任選一項,不得重復享受。 4、河南漯河市區購買面積144平方米以下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購買人,至2016年2月29日(含)止購房,可申請獲得財政補貼200元/平方米;2016年3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含)止購房,可申請獲得財政補貼100元/平方米。 5、福建省連江縣實施的則是「面積梯度」原則。購買戶型在60平方米以內的,每套給予1.2萬元的財政補貼;購買戶型在60平方米到100平方米的,每套給予2.2萬元的財政補貼;購買戶型在10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的,每套給予3.2萬元的財政補貼。這是因為,相較於城市戶籍人口較強的購買力,農村人選購的房型面積普遍較小。所以,在補貼政策中會特別區隔開面積大小或者城鄉區別。 6、安徽蕪湖市民在市區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簽訂購房合同並備案的,凡應交4%契稅的購房者,在繳納契稅後由市財政部門給予應繳契稅50%的補助。目前,蕪湖需要繳納4%契稅的戶型一般為144平米(含)以上戶型。 7、山東濰坊個人購買90平方米以下首套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給予實繳契稅額100%補貼的同時,對購買300平方米以下商業或辦公用房用於創業的個人,給予實繳契稅額50%補貼。 8、河南安陽市居民只要在市區范圍內購買普通商品住房,便可直接享受2萬元的購房補貼。安陽是十分少見的不分戶籍、大小,按套數實施補貼的地方。 9、浙江衢州市民在2015年10月15日到2016年12月31日期間,在市區范圍內個人購買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可享受普惠購房補助。普惠購房補助。按購房款0.8%給予補助,單套最高不超過1.5萬元,並以實際繳納的契稅本級地方留成部分為上限。在享受上述普惠購房補助的基礎上,再給予購房款1.5%的人才購房補助,單套最高不超過2.5萬元,並以實際繳納的契稅本級地方留成部分為上限。 更多房產信息可以登錄「房便利」網站。
⑵ 寧波大學生購房補貼
一、購房補貼辦理程序:
1.資格認定:高校畢業生填寫《寧波市高校畢業生購房優惠資格認定表》,攜帶在甬各級機關提供錄用有關證明或企事業單位繳納社會保險證明、學歷證書及復印件(在海外取得學位的,須提交學歷學位證書及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等材料,經用人單位及用人單位主管部門資格初核,由各縣(市)區人才服務機構(其中市本級單位報市人才服務中心)復核,憑表按有關規定辦理購房補貼手續。
2.自2014年9月20日起至2015年9月19日止,對高校畢業生首次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購房戶,給予房價總額1%的購房補貼;對首次購買90平方米以上、140平方米以下(不含140平方米)普通住房的購房戶,給予房價總額0.75%的購房補貼。購房補貼政策以家庭(包括夫妻及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子女)為單位認定,一戶家庭只能享受一次。
3.各級財稅部門憑戶口簿、學歷相關證明、人社部門出具的《寧波市高校畢業生購房優惠資格認定表》和購房所在地房地產管理機構開具的首套房證明,購房戶按規定繳納相關稅款以後,辦理補貼手續。
4.購房補貼實行屬地發放。即購房戶向購房所在地財稅部門申請購房補貼。其中市局契稅中心負責征管區域內購房補貼資金的申報受理和發放工作,具體范圍為:海曙區、江東區全部;江北區城市規劃區部分(不含甬江、庄橋、慈城、洪塘);高新區楊木碶路以西部分;鄞州區書香景苑及納入市房產局直接發證的飛虹新村部分。補貼資金按現行財政體制以屬地原則由各地財政負擔。考慮海曙、江東、江北三區因購房補貼政策財政壓力較重,對市局契稅中心負責辦理的三區購房補貼,市級財政按實際補貼發放額的20%給予補助。
5.購房補貼受理發放的截止時間為房地產公司交房發票開具後半年之內辦理;二手房在產權登記受理後半年之內辦理。
⑶ 本人寧波人,現無房無工作,問國家有什麼對應補助
對於這樣的無業者,街道協助你進行就業的義務,一般來說公益性崗位推薦你去做。所以一般來說都能夠找到工作。如果你一直沒有工作,到女的到40歲,男的到50歲社保,會有4050政策可以補貼一部分。
⑷ 寧波購房優惠政策
十年內的全日制大學畢業的,購買100平方以下的首套房返還購房款的1%。回
新政策明確,2015年答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間,在寧波,不管是購置住宅,還是購置非住宅(商鋪、寫字樓等),均可按所購房屋實際繳納契稅額度的50%給予購房補貼。
簡單點說,原來要繳3%契稅的——包括140平方米及以上的非普通住宅、商鋪、寫字樓,140平方米以下的非家庭唯一住房,現在最終只要繳1.5%;
原來契稅為總房價1.5%的——即面積140平方米以下的家庭唯一住房,現在只要0.75%;
原來契稅為1%的——即面積140平方米以下的家庭唯一住房,則減至0.5%。
⑸ 住房補貼的政策有哪些,住房補貼的標準是怎樣的
住房補貼標准:
正部級240元/月,副部級210元/月,正司級130元/月,副司級115元/月,正處級100元/月,副處級(包括技術工人中的高級技師)90元 /月,科級(包括技術工人中的高級工、技師和25年以上科員、辦事員、初中級技術人員和普通工人)80元/月,科以下70元/月。
按月領取的購房補貼: 2005年1月1日以後我國就開始實行定額發放住房補貼了。科級以下800元;副科級900元;正科級1000元;副處級1100元;正處級1200元;副司級1400元;正司級1600元;機關工勤人員,普通工人800元,技術工人中的高級技師可達1100元。
除了上面住房補貼的標准以外,無房一次性補貼和住房未達標補貼,僅對1998年12月31日(含)前參加工作的老職工發放;級差補貼則指有房老職工在其現住房面積經達標、未達標、超標處理後,因職務、技術等級晉升,按晉升後的購房補貼面積標准與晉升前的差額一次性補貼。
住房補貼政策的內容:
國家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對無住房職工或住房面積未達到規定標準的職工,發放的現金補貼。
住房補貼的發放是按照一定的原則來進行的,其中的原則包括: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由各地政府根據當地經濟適用住房平均價格、平均工資,以及職工應享有的住房面積等因素具體確定。
住房補貼發放的對象都是職工。不過,其中已經按照房改優惠政策購買了規定面積標准住房的職工不享受住房補貼;承租公有住房的職工在自願退出所租住的住房後,可以享受住房補貼。職工住房面積未達到規定標準的住房補貼辦法和職工住房面積標准按地方政府規定施行。
⑹ 寧波人才購房補貼
享受對象: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證書(在適海外取得學位的,須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對認證並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包象括取得高級職業資格證書的高級技工學校和技師學院畢業生),且申報時在甬就業創業的基礎人才。
延續《關於優化人才住房保障的實施細則》(甬人社發〔2015〕179號)政策,在寧波大市范圍內首次購買家庭唯一住房的,按規定享受購房總額(以契稅發票不含稅的計稅金額為准)2%的購房補貼,最高不超過8萬元。
對於新引進應屆本科生和碩士研究生而言,可享受生活安居補助。即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分別給予一次性1萬元、3萬元生活安居補助。
對於自主培養的國家「重點人才計劃」青年精英人才,則可享受人才獎勵。獎勵額度按就高、補差、不重復原則給予最高100萬元的獎勵。對青年留學歸國人才來說,在甬連續繳納社保滿6個月的情況下,可享受一次性5萬元的補助額度。
⑺ 在寧波辦理購房落戶的政策是什麼
申請者年齡限45周歲以下,單套住房面積需達平方米以上
(寧波)市政府常務會議去年12月審議通過了《關於加強住房保障促進房地產市場穩定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決定在寧波市區實行購房落戶政策,並制定了有關實施細則。昨天下午,市公安局再次召開關於市區實行購房落戶政策的研討會,決定從今天起正式開始受理購房落戶申請。
實施范圍擴至六區
記者了解到,新的購房落戶政策的實施范圍擴大為海曙、江東(包括高新區新明街道)、江北、鎮海、北侖(包括大榭開發區)、鄞州(包括東錢湖旅遊度假區和高新區梅墟街道)市六區行政區劃范圍。購房落戶政策適用於2008年12月31日起取得住房所有權的有關人員,對於2007年9月1日到2008年12月30日期間購房的,符合購房落戶相關申請條件的,也參照現行政策執行。
四類人員可以申請
據介紹,四類人員可成為購房落戶的申請者,包括在上述適用時限、實施范圍內購置住房,單套建築面積達到100平方米(包括100平方米)以上,年齡在45周歲(包括45周歲、以受理落戶申請日期為限)以下的人員;經人事部門核准調入市區工作,並在實施范圍內購置住房的引進人才;在實施范圍內購置住房,符合《寧波市優秀外來務工人員戶籍登記管理辦法》條件的優秀外來務工人員;在實施范圍內購置限價房的外來務工人員。
四項落戶限制條件
此外,申請者還要注意四項落戶限制條件。第一,申請辦理購房落戶必須持有所購房屋產權證明;第二,所購房屋用途必須為住宅,產權類別必須為私有,申請人已實際居住;第三,落戶申請人應為房屋產權所有人,系國內常住戶口居民(不包括港澳台居民),應在該住房所在地落實非農業戶口;第四,房屋產權人為未成年人的(年齡在18周歲以下),在申請購房落戶時必須隨父母一並遷入;房屋產權為2人以上共有的,僅限其中一人適用購房落戶政策,其他共有人不再適用該政策。
所屬公安分局審批
記者從市公安局召開的市區實行購房落戶政策研討會上獲悉,市區購房落戶申請由各地派出所(戶證中心)受理,所屬公安分局負責審批。我市從今天起正式開始受理購房落戶申請,廣大符合條件的人員可根據自身情況,准備好相關材料,提交購房落戶申請。
市公安局有關負責人還表示,有關人員如果遇到有關政策性的疑問,可以向公安機關的受理工作人員進行咨詢和建議,市公安局將對有關問題進行核准和答復。
申請落戶所需證明材料
第一類:住房建築面積達到100平方米,年齡在45周歲以下的人員,申請時需要提交房屋產權證和原戶口所在地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第二類:引進人才申請購房落戶的,需要提交蓋有人事部門印章的《人員調動(流動)介紹信》或《調入市區人員核准表》、勞動合同或單位就業證明、房屋產權證以及原戶口所在地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第三類:優秀外來務工人員申請購房落戶的,要提交榮譽證書、勞動合同或單位就業證明、社會保險費參保證明、房屋產權證以及原戶口所在地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第四類:購置限價房的外來務工人員申請,需要勞動合同或單位就業證明、社會保險費參保證明、房屋產權證(需有房地產部門標注證明限價房)以及原戶口所在地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⑻ 外地戶口寧波買房落戶最新政策
關於購房入戶
信息來源:寧波市公安局網站 2009-08-11 10:13:10瀏覽次數: 440字體:【大 中 小】
根據市政府《關於加強住房保障促進房地產市場穩定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甬政發[2008]113號),為進一步理順市區落戶政策,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切實改善民生,市公安局決定於2009年3月3日起在市區各公安派出所(戶證中心)開始受理購房落戶申請。
一、實施范圍
海曙、江東(包括高新區新明街道)、江北、鎮海、北侖(包括大榭開發區)、鄞州(包括東錢湖旅遊度假區和高新區梅墟街道)市六區行政區劃范圍。
二、適用時限
購房落戶政策適用2008年12月31日起取得住房所有權人員。對於2007年9月1日至2008年12月30日期間購房,符合購房落戶申請條件的參照現行政策執行。
三、適用對象
(一)在適用時限、實施范圍內購置住房,單套建築面積達到100平方米(包括100平方米)以上,年齡在45周歲(包括45周歲、以受理落戶申請日期為限)以下的人員;
(二)經人事部門核准調入到市區工作,並在實施范圍內購置住房的引進人才;
(三)在實施范圍內購置住房,符合《寧波市優秀外來務工人員戶籍登記管理辦法》(甬政辦發[2007]192號)條件的優秀外來務工人員(本政策所指優秀外來務工人員是指獲得國家、本省、本市及縣(市)區級人民政府授予的「勞動模範」、「先進生產者」榮譽稱號的;獲得國家、本省、本市及縣(市)區級黨委授予的「優秀共產黨員」榮譽稱號的;獲得本市有關市級部門、單位授予的「首席工人」、「外來務工明星」榮譽稱號的人員);
(四)在實施范圍內購置限價房的外來務工人員。
四、落戶條件
(一)申請辦理購房落戶必須持有所購房屋產權證明;
(二)所購房屋用途必須為住宅,產權類別必須為私有,申請人己實際居住;
(三)落戶申請人應為房屋產權所有人,系國內常住戶口居民(不包括港澳台居民),應在該住房所在地落實非農業戶口;
(四)房屋產權所有人為未成年人的(年齡在18周歲以下),在申請購房落戶時必須隨父母一並遷入;房屋產權為2人以上共有的,僅限其中一人適用購房落戶政策,其他共有人不再適用該政策。
五、所需證明材料:
第一類:住房建築面積達到100平方米,年齡在45周歲以下人員購房落戶所需證明材料:
(一)房屋產權證;
(二)原戶口所在地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第二類:引進人才購房落戶所需證明材料:
(一)蓋有人事部門印章的《人員調動(流動)介紹信》或《調入市區人員核准表》;
(二)勞動合同或單位工作證明;
(三)房屋產權證;
(四)原戶口所在地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第三類:優秀外來務工人員購房落戶所需證明材料:
(一)榮譽證書;
(二)勞動合同;
(三)社會保險費參保證明;
(四)房屋產權證;
(五)原戶口所在地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第四類:購置限價房的外來務工人員購房落戶所需證明材料:
(一)勞動合同;
(二)社會保險費參保證明;
(三)房屋產權證(需有房地部門標注證明);
(四)原戶口所在地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六、工作時限:
公安派出所(戶證中心)在受理申請之日起的15個工作日內完成調查核實工作,將有關材料報公安分局審批;公安分局接到上報材料後的15個工作日內作出批准或不批準的決定並將審批結果返回公安派出所,如遇政策性問題報市公安局核准;市公安局在接到上報材料後的15個工作日內作出核准決定,並將核准結果返回公安分局;公安派出所(戶證中心)在接到上級公安機關審批(核准)決定的2個工作日內,將審批結果通知申請人。
七、聯系方式:
海曙公安分局戶證中心咨詢電話:87119541;
江東公安分局戶證中心咨詢電話:87848733;
江北公安分局戶證中心咨詢電話:87667110;
鎮海公安分局戶政接待咨詢電話:86635215;
鄞州公安分局戶政接待咨詢電話:88155355;
北侖公安分局戶政接待咨詢電話:86783550;
大榭公安分局戶政接待咨詢電話:86777111;
東錢湖公安分局戶政接待咨詢電話:88366701;
高新區公安分局戶政接待咨詢電話:87901381。
⑼ 寧波大學生購房補貼怎麼辦理去哪兒領
一、寧波大學生購房補貼辦理地點:
購房戶向購房所在地財稅部門申請購房補貼。其中市局契稅中心負責征管區域內購房補貼資金的申報受理和發放工作,具體范圍為:海曙區、江東區全部;江北區城市規劃區部
分(不含甬江、庄橋、慈城、洪塘);高新區楊木碶路以西部分;鄞州區書香景苑及納入市房產局直接發證的飛虹新村部分。補貼資金按現行財政體制以屬地原則由
各地財政負擔。考慮海曙、江東、江北三區因購房補貼政策財政壓力較重,對市局契稅中心負責辦理的三區購房補貼,市級財政按實際補貼發放額的20%給予補助。
二、購房補貼辦理程序:
1.資格認定:高校畢業生填寫《寧波市高校畢業生購房優惠資格認定表》,攜帶在甬各級機關提供錄用有關證明或企事業單位繳納社會保險證明、學歷證書及復印件(在海外取得學位的,須提交學歷學位證書及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等材料,經用人單位及用人單位主管部門資格初核,由各縣(市)區人才服務機構(其中市本級單位報市人才服務中心)復核,憑表按有關規定辦理購房補貼手續。
2.自2014年9月20日起至2015年9月19日止,對高校畢業生首次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購房戶,給予房價總額1%的購房補貼;對首次購買90平方米以上、140平方米以下(不含140平方米)普通住房的購房戶,給予房價總額0.75%的購房補貼。購房補貼政策以家庭(包括夫妻及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子女)為單位認定,一戶家庭只能享受一次。
3.各級財稅部門憑戶口簿、學歷相關證明、人社部門出具的《寧波市高校畢業生購房優惠資格認定表》和購房所在地房地產管理機構開具的首套房證明,購房戶按規定繳納相關稅款以後,辦理補貼手續。
4.購房補貼受理發放的截止時間為房地產公司交房發票開具後半年之內辦理;二手房在產權登記受理後半年之內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