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7年保障性住房需要多少錢
據中華調研網了解到2016年全國保障性住房覆蓋面達到20%左右,這是政府對人民作出的承諾,要全力完成。作為我國房地產市場調控的核心措施,國家對保障房政策的再次強調被市場看好。31日在股票市場,新華聯、招商地產、中天城投等多隻涉及保障房概念的股票漲幅明顯。從保障房建設資金的來源看,其主要來源於中央政府的財政撥款、地方政府的土地受讓收入、銀行貸款、地方政府發債以及其他社會融資渠道。雖然近年來我國多次強調引民間資本進入保障房建設領域,但從數據來看,銀行等傳統資金來源渠道依然是保障房建設的主要融資通道。近年來商業銀行對保障房建設的信貸投入規模以及增長幅度顯示:商業銀行支持保障房建設的力度始終在加大。據工行提供的數據,自2016年以來,工行通過發放貸款和承銷保障性住房私募債等多種方式,已累計向保障性住房建設提供了超過750億元的資金支持。建行的數據是,截至2016年末,保障性住房項目開發貸款余額590.80億元,增幅達129.62%;個人住房貸款余額超過1.5萬億元,新增2157.83億元。
2. 商業住宅配建保障房的比例是多少
《辦法》規定,配建的保障性住房由商住房項目開發建設單位統一組織建設,商住房用地項目配建比例按項目地上總建築面積的10%確定,商業、商住房混合用地項目配建比例按住宅總建築面積的10%確定;無控制性詳細規劃的項目配建比例按地上總建築面積的10%確定。
3. 怎麼參與保障性住房的建設
由開發商參與的保障房開發模式,目前主要以代建制為主。即採取政府立項內,通過招容標方式選取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管理公司或具備相應工程管理能力的其他企業,並委託其代理政府對項目招投標、勘察、設計、施工等建設全過程進行組織管理,項目竣工後交付使用人的建設管理模式。同時限定基本利潤,如經濟適用房明確規定利潤率為3%,並可獲取相應管理費(各地有所不同,一般在1%左右,最高不超過3%)。
4. 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的區別是什麼
商品房是特指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由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開發的,建成後用於市場出售或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業用房以及其他建築物,而自建、參建、委託建造,又是自用的住宅或其他建築物不屬於商品房范圍。
保障性住房是我國城鎮住宅建設中較具特殊性的一種類型住宅,它通常是指根據國家政策以及法律法規的規定,由政府統一規劃、統籌,提供給特定的人群使用,並且對該類住房的建造標准和銷售價格或租金標准給予限定,起社會保障作用的住房,由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賃住房等構成。
1、來源不同:商品房由開發商籌建;保障性住房由政府組織建設。
2、購買條件不同:商品房只要有足夠的資金就可以買;但保障性住房必須達到一定條件、要當地政府部門審核批准才能購買或租用。
3、產權性質不同:商品房的購買人有完全產權,可以自由處分;但保障性住房中的廉租房只能居住只有使用權,沒有處理房屋的權利;經適房是不完全產權,5年內不得買賣。5年內確需出賣的,由政府回購。5年後可以出賣,但需要上交一定比例的收益金給政府。
5. 住房公積金可以用於保障性住房嗎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七部門前不久聯合下發《關於利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試點工作的實施意見》(簡稱《實施意見》),規定可將50%以內的住房公積金結余資金,用於貸款定向支持經濟適用住房、列入保障性住房規劃的城市棚戶區改造項目安置用房、特大城市政府投資的公共租賃住房建設。筆者認為,住房公積金作為參繳職工安身立命的一個本錢,政府越俎代庖偏離公積金既定使用范圍來使用它恐有不妥。
首先,從住房公積金的本質屬性分析。住房公積金的本質是職工勞動報酬或工資的一部分,是強制儲蓄,是專項用於解決職工住房問題的保障性資金。公積金的互助性質,是建立在職工與職工之間個人信用之上,具有極強的現實約束力和道德規范性;無論誰貸款,都需要以個人收入、個人信用作擔保,需要將來慢慢償還,如果有借無還,這就不是互助機制而是救濟機制,這樣的救濟機制恐怕多數職工都不會參與。現在政府出面將住房公積金挪作保障性住房建設資金,等於政府以自身信用替代部分困難群體的個人信用,來與其他職工交涉並形成借貸關系,由於政府處於絕對強勢地位,職工之間的友愛互助就有可能演變為政府的濫取強奪。
其次,從住房公積金目前規定用途來分析。《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擔保;在保證住房公積金提取和貸款的前提下,也可將部分住房公積金用於購買國債;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則可用於建設城市廉租住房的補充資金,等等。由上看出,在目前法規條件下,僅允許把公積金增值收益用於廉租住房建設,若挪用公積金本金,則已越過法規紅線。
再次,從目前住房公積金決策管理機制來分析。2002年出台的《關於完善住房公積金決策制度的意見》規定:住房公積金管理決策機構是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委員則包括政府部門代表及有關專家佔三分之一,工會代表和職工代表佔三分之一,單位代表佔三分之一;但同時規定委員由設區城市人民政府聘任。由於委員的最終任免權利掌握在政府手上,管理委員會就具有一定的官辦性質,而由官辦機構來進行公積金的管理決策,自然也就難免將政府的一些目標取向夾帶進來,將住房公積金用於保障性住房建設只是一個具體表現而已。
第四,從資金投向和政府信用來分析。目前經適房保障方式的公平性早已遭到公眾廣泛質疑,住房公積金若投向經適房,等於去幫忙維持和繼續推行這個千瘡百孔飽受詬病的畸形制度。住房公積金若投向棚戶區安置用房和公共租賃住房項目,這些項目好多根本談不上投入產出比,都是政府搭錢的買賣,還貸責任最終恐怕只能落到政府財政身上。但政府只是一個虛的概念,當前問責機制大多尚不健全,政府承擔的責任難以量化或具體落實到執行者個人頭上;公務人員尤其領導一般都有任期,所謂新官不理舊事,這樣政府信用很難落到實處。且由於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的官辦性質,政府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貸款其實就等於自借自支,很可能把住房公積金演變為政府財政的又一口袋。如果財政運轉不開,官辦性質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又如何張嘴向自己頂頭上司(政府)催討債務呢?
最後,從住房公積金收支情況分析。老職工由於在房改中享受了低價買入公房的福利,從而使其住房公積金賬戶結余大量資金,但這部分人行將逐漸退休銷戶,需要提取大量資金;而房改後沒有享受實物分房福利的年輕人,他們買房大部分必然想要通過公積金貸款,因此,公積金入不敷出將是必然趨勢。事實上,當前一些地方住房公積金富餘局面也只是表面現象,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比商業銀行貸款利率低不少,只要不是腦殘,人們買房貸款肯定首選公積金貸款,但由於公積金貸款手續繁瑣,或被設置一定的門檻障礙,從而使得公積金沒有貸空,其實在有的地區職工為申請公積金貸款甚至要排隊輪候!
總之,住房公積金在被附加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的功能後,原本完全純粹的職工互助保障性質就起了化學變化,到底用向何方、孰輕孰重全憑政府掂量抉擇,住房公積金即使緊巴也可被公積金中心調節為節余,再將其用於保障性住房建設。為低收入群體提供安居保障本是政府應盡職責,政府履行這個義務應多從財政上開源節支等方面想辦法,而不應打老百姓安身立命本錢主意。
6. 單身33歲,在銀行上班可以申請保障性住房嗎
無論你是在哪上班,只要你的收入符合規定就可以申請保障房
7. 保障性住房可以申請商業貸款嗎
你好,可以的。
中廣網北京1月12日消息(記者周晉竹)據經濟之聲報道,銀監會今天表示,目前銀行金融機構在為保障性住房建設提供貸款時,最關鍵的問題是如何做到商業的可持續性,使銀行放心進入放貸環節,還款來源有保障。銀監會建議國家給予一定的配套性政策支持。詳細內容下面我們連線中央台記者周晉竹。
銀監會辦公廳副主任楊少俊今天表示,目前各大銀行金融機構在為保障性住房建設提供貸款時,最關鍵的問題是如何做到商業的可持續性,如何使銀行放心進入放貸的環節,如何使還款的來源得到保障。而這個問題的解決,是需要國家給予一定的配套性政策,比如說,財政部可以投入四兩的保證金,來撬動銀行業的千倍貸款,但他也承認,這種政策支持其實也是一個難題。
楊少俊說,現在我們的保障性住房類型很多,對於銀行業貸款來說,限價房和經濟適用房雖然價格低於市場價,但畢竟是可以出售的,所以這兩種保障房的資金迴流問題不太大,只要控制好開發商拿地的價格就不用太擔心。但是公租房的問題就比較明顯,一是土地政府不能劃撥,二是又不允許出售,三是租賃價格較低,導致完全不能靠租金來使貸款資金迴流。這種風險開發商是不會去承擔的,這時可能就會突出政府的作用了,所以,在住建部提出今年要建設1000萬套保障性住房之後,政府下一步如何出台配套性的政策就很關鍵了。
記者今天從「銀行業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情況通氣會」上了解到,總體情況還不錯,比如工商銀行2010年累計發放保障性住房貸款超過94億元,貸款發放額比2009年增長了55%。截至2010年11月末,主要銀行業金融機構經濟適用房開發貸款余額為751億元,同比增長32%,高於全部房產開發貸款增幅8個百分點。另外,各大銀行發放的保障性住房貸款的質量都比較好,像交通銀行的不良貸款率只有0.02%,建設銀行的不良貸款率也只有1%。
8. 住房公積金支持保障房建設的風險嗎
你好,會有一定風險。比如:要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設任務,融資是關鍵。保障性住房是政府為了解決低收入群體和政策所要保障的其他群體的住房問題所建造的。作為政府提供的一種公共服務,其所耗費的一切資源,必須由政府自己來解決。從資金來源上來看,它只能來自於政府,而不能從其他地方打主意。道理很簡單,如果保障性住房自身能夠帶來充足的資金流,那麼這樣的住房就不是保障性住房了。 誰來保證公積金的安全 保障性住房建設需要耗費各種資源,土地、人工、建築材料等等,不一而足。保障性住房的土地可以採取劃撥的形式,但劃撥只是說明某具體的保障性住房項目的成本核算可以不考慮土地成本,不等於說政府在劃撥土地時不耗費資源。征地、拆遷等等開支都構成了保障性住房建設的實實在在的成本。即使是不用征地、拆遷就可以獲得的土地,也是有成本的。這些土地不用於保障性住房建設,可另做他用。從保障性住房建設整體來看,這種機會成本同樣不可忽略。 即使是商品房配建的保障性住房,也有土地成本在其中。且不說這種保障性住房建設所可能帶來的一系列社會問題,只談配建保障性住房所導致的商品房貶值問題。這種貶值一定會在地價上得到充分的反映。地價因此下降的幅度事實上就是這種保障性住房的土地成本。 對於地方政府來說,土地成本不可不考慮。地方政府間競爭正日趨激烈。而在這里,不僅土地不能為地方提供收入, 談不上「畝產稅收」的多少,地方政府反而還要耗費資源去獲取土地。顯然,這樣的制度安排無法激勵地方政府提供保障性住房,但這不是問題的關鍵。 建設保障性住房是政府必須提供的公共服務之一。現在的關鍵是,地方政府的可持續性是否有保證?地方財力總體上的不足,已不是一天兩天的事。當地方政府在「掘地三尺」之後還不能為保障性住房提供足夠支持的時候,那麼再怎麼給地方政府下任務也是白搭。 正因如此,中央財政才會為地方保障性住房建設投入資金。但僅2011年的保障性住房建設就需要耗費1.3萬億元,顯然保障性住房還需更多資源支持。地方政府是否有能力提供還是一個大問號。 作為政治任務的保障性住房建設一定會完成。但是,如果沒有採取足夠有效的措施保證的話,任務完成的品質也一定會打上折扣。也正因如此,有人建議另闢財源。 住房公積金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進入某些人視野的。住房公積金從本質上來看,是個人的錢,在公積金的管理中,首先應保證其安全性。保障性住房的性質決定了公積金貸款形式的融資無法保證其安全性。也許,這可以解燃眉之急,但這違背了公積金使用的本意。一些地方已開始為保障性住房建設試點公積金貸款。 良好初衷,不容置疑。但誰來保證公積金的安全呢?特別是對於廉租房來說,問題可能更多。由於所能回收的資金極其有限,不要說償還開發貸款,就是收上來的有限的租金能否保證保障性住房的日常管理(物業)支出都成問題。萬般無奈之下,即使非得用公積金貸款來融資,也只能限於一些可以出售有限產權的保障性住房,而不能用於廉租房和公租房建設。 擔子不能全壓在政府身上 當需要資金的時候,眼睛總會盯著錢多的地方。當下中國的融資體系還是以間接金融為主,即使有動態差別存款准備金率這一緊箍咒在那裡,商業銀行的巨額資金還是被不少地方盯上了。銀行的錢基本上不是銀行自己的。在銀行經營過程中,安全性是其首先要考慮的問題。保障性住房怎麼能夠用銀行的錢呢?還有人打起商業保險資金的主意,打全國社保基金的主意,出於資金安全的考慮,這種想法都不應該在現實中得到體現。 還有人打開發商的主意。在前些年房地產行業火爆的日子裡,開發商賺得「盆滿缽滿」。但是,要讓開發商拿錢出來,除非是要「取締」開發商,否則,這種設想也是不現實的。即使有開發商說只要有一分錢的利潤,他們也願意建,但我們最好還是將這當作開發商的一種流著所謂「道德血液」的表態罷了。在商言商。沒有合理的利潤,開發商本來就不應該介入其中。否則,好不容易初步形成的市場秩序仍將喪失。況且,扭曲市場的行為相當於一部分人民群眾的財產(正好因為他們是房地產企業是股東)被無償徵收。除非我們不想要市場機制,否則這種想法還是最好不要訴諸實施。 保障性住房的建設離不開開發商。在市場中,蓋房子最專業的還是開發商。保障性住房建設完全可以採取「公共提供」與「私人生產」相結合的模式。保障性住房建設的資金(資源)來自公共部門(政府),具體建設任務可以由開發商來承擔。開發商是否願意參與保障性住房建設,應該以市場的標准來決策。這相當於政府在向市場購買公共服務,開發商的身份是生產者。生產者是否願意參與生產,判斷標准只能是市場利益。只要私人生產者(開發商)之間的競爭是充分的,那麼最大的獲益者還是政府。 顯然,把保障性住房「提供」的重擔壓在政府身上,政府的承受能力必須考慮。在公共資源有限的前提下,提供保障性住房和其他公共服務之間存在權衡取捨關系。保障性住房不是建得越多越好。保障性住房的提供是要幫助那些需要幫助的人,而不是鼓勵人民不去創造財富,更不是要去獎懶罰勤。保障性住房建設在解決公平的同時也要注意改善效率。
9. 請問如何解決保障性住房近萬億資金缺口
要讓保障性住房建設資金足額到位,首先必須提高各級地方政府的認識。只要各級政府對建設保障性住房的認識上去了,積極性激發出來了,地方政府絕對有能力、有辦法來籌足建設資金。一項好的政策,只要地方政府堅決落實,困難一般都能夠克服;只要地方政府不落實、不執行,小困難也可能變成大困難。
其次,一定要把保障性住房當成產業來看待、來經營。保障性住房是一項長期任務、長期項目,其建設、分配,而且今後物業管理、修繕、維護等都是長期性的。因此,保障性住房必須當作一個產業來經營,實行「政府主導、商業運作」。政府需要做的是,牽頭建設、監督監理、保證質量,給予土地、稅收、信貸等優惠,公平合理分配等。而具體施工建設、維護管理等必須交由開發企業、物業企業經營管理。開發企業、物業管理根據商業運作進行,政府必須盡快建立保障性住房在土地、稅費、信貸等優惠政策,這是確保保障性住房建設順利進行的關鍵一步。
具體就今年1000萬套保障性住房的資金缺口問題,可以考慮由中央和地方財政、土地出讓金、公積金增值收益和貸款以及商業銀行貸款多方籌集。按照土地出讓金10%用於保障房建設來看,去年全國土地出讓金2.9萬億元,就是將近3000億元,如果提高到20%,就是6000億元;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能提供400億元;國開行已與住建部簽署1000億元的貸款協議;中央財政投入1200億元;再加上公積金資金支持保障房試點的籌集資金,基本就達到了9000億元。剩餘4000億元缺口,可以依靠商業銀行貸款來解決。
中國銀監會已經要求商業銀行大力支持保障性住房的貸款需求。商業銀行每年新增貸款在8萬億元以上,如果5%用於支持保障性住房貸款就是4000億元。商業銀行支持保障性住房貸款,為了保證其收益不受損失,財政可以適度給其貼息一部分,把貼息這部分優惠給予保障性住房購買對象。總之,只要有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的決心,資金缺口將不是太大的問題。余豐慧
10. 青島的保障性住房購買條件是什麼
青島市人民政府令
(第199號)
《青島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已於2008年7月25日經市十四屆人民政府第3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
市長夏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