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西安市房管局的電話是多少呢
西安所有市管理局所有電話:
西安市高陵區房產管理所 (029)86913317
西安市雁塔區建設與住房保障局 (029)85264904
西安市閻良區建設和住房保障局 029-86202325
西安市蓮湖區建設和住房保障局 (029)87622679
西安市灞橋區建住局 029-83510509
西安市未央區建設和住房保障局 029-86263303
西安新城區房管局 (029)87424924
西安市鄠邑區房管局 029-84812583
西安市藍田縣住建局 029-87639960
西安市周至縣房地產管理所 029-87111859
西安市臨潼區健康北路房地產管理所 029-83812039
西安市城西房產交易市場 029-88649468
西安市城東房產交易中心 029-82056588
西安市新城灞橋房產交易登記所 029-82056599
西安市碑林雁塔房產交易登記所 029-85330045
西安市蓮湖未央房產交易登記所 029-88649468
西安市城南房產交易辦事大廳 029-85330045
西安市城北房產交易辦事大廳 029-89241525
西安市政府政務服務中心 029-86785222
西安市房地產行業協會 029-87639625
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執法監察隊 029-87622063
西安市房屋維修資金管理中心 029-87617303
西安市房屋徵收管理辦公室 029-87516346
西安市房產信息中心 029-87614898
西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029-87619422
西安市房屋安全鑒定服務中心 029-87617785
西安市房屋產權產籍管理中心 029-87335433
(1)城區住房保障的名擴展閱讀
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值班電話:(029)87610294
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傳真電話:(029)87618843
網站技術維護:(029)87617415
法定工作日9:00-12:00、14:00-18:00(7、8月為15:00-18:00)
信 箱:局長信箱>>點擊進入局長信箱
地 址:西安市蓮湖區西大街116號房產交易大廈
郵 編:710002
B. 據說鄉村教師住房納入保障房范圍,保障是在鄉鎮還是城區
你好,將外來務工人員納入住房保障范圍,主要是通過公共租賃住房來實現。在當地穩定工作達到一定時間,可以向當地住房保障部門申請租賃公共租賃住房,租金要比市場低一些。具體條件得由當地政府確定,對居住年限、繳納社會保險時間、收入等有一定限制,政府都有相應信息公開。
望採納,謝謝。
C. ,成都市房管局:我在成都郊縣已購一套房,2009年在成都市城區購房一套(系二手房)由於開發商的原因尚未辦理產
成都購房政策內容概要:在成都市主城區暫時實行住房限購政策。成都市戶籍居民家庭在主城區已擁有1套住房的,可以再購買第2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暫停購買第3套住房;外地戶籍居民家庭在成都市主城區無住房的,可憑該市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在該市主城區購買1套住房,暫停購買第2套住房;不能提供本市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外地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在本市主城區購買住房。
高新區,成華區,錦江區,金牛區,青羊區,武候區
落實「國八條」 成都出台房地產調控細則
四川在線(微博)消息 繼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了一系列房地產市場調控措施後,成都市也出台了相應政策落實「國八條」。成都市房管、發改、財政、國土、地稅、金融等部門聯合印發了《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進一步加快推進住房保障做好房地產調控工作要求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通過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設、加強房地產市場監管、暫時實行住房限購措施等方式,維護成都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態勢。
進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力度
《實施意見》明確了2011年以及「十二.五」期間保障性住房建設目標,提出了進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力度、擴大保障范圍、加強監管確保住房保障公平公正等一系列舉措。
(一)按需建設,確保保障性住房供應
近年來,成都市逐步健全完善梯度化、多形式、全覆蓋的住房保障體系,並確立了廉租住房保障以及經濟適用住房、公共租賃住房「按需建設、應保盡保」的總體目標。為准確摸清保障對象底數和住房保障實際需求狀況,成都市建立了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實名制檔案,並對保障對象實行動態管理。各市、縣(區)以及街道(鄉鎮)、社區各級工作人員對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進行逐戶上門的動態跟蹤服務工作,准確掌握待保對象變化情況,了解待保對象意願及保障方式、保障住房戶型、區域等實際需求情況。根據需求情況,成都市統一制定保障性住房建設計劃,以確保實現應保盡保,同時進一步提高了住房保障資源配置效率。
按照市政府確立的「按需建設、應保盡保」的總體要求,成都市持續加大政府投入,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設。2008年全市新建保障性住房26.5萬平方米,2009全市新建保障性住房55.5萬平方米,2010年全市新建保障性住房100萬平方米。2011年,全市將新建、改建、采購、租賃、配建保障性住房和改造棚戶區住房達到400萬平方米,超過前三年保障性住房建設總量的兩倍。2011年保障性住房建設計劃中,廉租住房40萬平方米,經濟適用住房35萬平方米,限價商品住房77萬平方米,公共租賃住房204萬平方米,棚戶區改造住房44萬平方米。
「十二五」期間,全市計劃建設保障性住房和改造棚戶區住房將達到2000萬平方米,是「十一五」期間保障性住房建設量的5.6倍。
(二)提高住房保障標准,擴大住房保障范圍
成都市綜合經濟社會發展加快、居民收入水平提升以及物價上漲等因素,建立保障對象准入標准動態調整機制,適時上調住房保障補貼標准和保障對象准入標准,進一步提高住房保障水平,擴大住房保障覆蓋面。《實施意見》明確2011年中心城區廉租住房保障家庭年收入准入線標准由2.2萬元提高到2.8萬元,調整後的廉租住房年收入准入線標准已佔上年度我市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6%左右,在全國同等城市中處於較高水平。經濟適用住房保障家庭年收入准入線標准由4萬元提高到5萬元,將更多無力通過市場解決住房問題的家庭納入經濟適用住房保障范圍。發展公共租賃住房既是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力度的重要舉措,也是完善城鄉住房保障和供應體系,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長遠安排。按照《實施意見》規定,成都市將繼續加大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力度,擴大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覆蓋面。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對象不僅包括成都市城鄉中等及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具有本市戶籍的新就業大中專院校及職校畢業生,還將繳納一定期限綜合社會保險或城鎮職工社會保險的非本市戶籍務工人員以及在工業集中發展區就業的企業員工納入保障范圍。
(三)加強監管,確保住房保障公平公正
多年來成都市加強信息化監管平台建設,推進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統與房屋權屬登記系統、商品房備案信息系統的共聯共享,實時掌握已保對象住房變動情況,提高監管效率和准確性。建立市、區、街道三級聯動管理機制,已保對象居住狀況進行實地抽查,強化日常監督。加強保障性住房物業管理,由物業服務企業配合社區、街辦對保障性住房使用情況及保障對象居住變動情況進行跟蹤,推進保障對象居住情況跟蹤管理的常態化。在此基礎上,《實施意見》要求進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申請、審核、公示、租售制度,已具備租售條件的,要及時面向社會公布相關信息,做到方便申請、規范操作、及時保障,確保公平、公正。並明確了房管部門的監管責任和對弄虛作假、隱瞞家庭收入和住房情況,違規享受住房保障政策者的處罰措施。
進一步落實房地產市場調控措施
(一)努力實現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
根據國辦發〔2011〕1號精神,我市將按照目前的房價水平和經濟發展目標,以及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確定2011年度我市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為保持房價基本穩定,確保新建住房價格上漲幅度不超過年度控制目標,我市將切實採取有力措施,強化工作責任。將住房保障和穩定房價工作納入目標管理,實行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責任制,建立約談、巡查和問責制度,對市場調控措施不落實、執行限購政策不力以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進度緩慢、租售管理和後期使用監管不力的,嚴肅追究責任。
(二)進一步強化房地產市場管理和監督檢查
嚴格住房用地供應管理。對開發企業存在土地閑置、擅自改變土地用途和性質、拖延開竣工時間、捂盤惜售、哄抬房價等違規行為,將禁止該企業及其控股股東參與我市土地競買活動。對已供房地產用地,由於企業自身原因超過兩年沒有取得施工許可證開工建設的,將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並處以閑置一年以上罰款。
嚴格稅收征管。進一步加強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土地增值稅預征管理,強化對土地增值稅征管情況的監督檢查,重點對定價明顯超過周邊房價水平的房地產開發項目,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和稽查。在年內全面推行房地產價格評估技術,加強存量房交易稅收征管,堅決堵塞稅收漏洞。
嚴格商品房預售許可管理。房地產開發企業必須嚴格按照商品房預售方案銷售商品房,未取得預售許可前不得預售,不得以認購、預訂、排號、發放貴賓卡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取或變相收取定金、預定款等性質的費用。違規預售的,依法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罰款。加強預售資金監管,確保預售資金用於商品房項目工程建設,防止出現不按期竣工或「爛尾樓」現象發生。
嚴格商品房預售價格監管。房地產開發企業申辦預售許可時必須在預售方案中據實按套報送預售價格,並按套明碼標價、「一房一價」、公開銷售。報送價格3個月內不得調整,3個月後需要調整價格的必須重新報送並按規定重新公示。在新價格公示前,可售房源仍按原價格銷售,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拒售。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將房價折扣、優惠等促銷形式在銷售現場進行公示,對商品房實際成交價格高於報送價格的,將關閉商品房買賣合同網上簽約系統,不予合同備案。價格等有關部門將依法查處在房地產開發、銷售和中介服務中的價格欺詐、哄抬房價以及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等行為。
嚴格商品住房交易行為監管。對取得預售許可後未在10日內將全部可售房源一次性公開銷售、有房不售或簽訂虛假商品房買賣合同等行為,將採取暫停預售、關閉商品房買賣合同網上簽約系統、記入信用檔案及人民銀行徵信系統等措施;情節嚴重的,依法降低或取消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金融機構按規定停止對其發放新開工項目貸款和貸款展期。
(三)暫時實行住房限購政策
住房限購的時間和范圍。即日起,在本市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高新區等主城區暫時實行住房限購措施。新購商品住房時間以商品房買賣合同網上備案時間為准,新購二手住房時間以交易過戶受理時間為准。
住房限購的對象。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主城區已擁有1套住房的,可以再購買第2套住房,暫停購買第3套住房。外地戶籍居民家庭在本市主城區無住房的,可憑本市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在主城區購買1套住房,暫停購買第2套住房,不能提供本市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外地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在主城區購房。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是指全部或部分成員為本市戶籍居民的家庭,包括夫妻雙方及未滿18周歲子女。居民家庭擁有住房套數,以新購住房時本市房地產登記信息系統商品住房買賣合同備案數量和權屬登記系統記載住房數量為准。
限購政策實施期間購買住房的注意事項。一是購房人在新購住房時應如實填寫《購房人家庭成員住房情況申報表》,並提供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婚姻狀況證明,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還應提供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二是購房人要將《購房人家庭成員住房情況申報表》及證明材料作為住房買賣合同的附件和辦理商品住房合同網上備案和權屬登記的申請材料;三是購房人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將承擔住房買賣合同不能網上備案、不能辦理權屬登記、合同解除後的經濟損失等經濟和法律責任。
限購政策實施期間房地產開發企業、經紀機構應當履行的義務。房地產開發企業、經紀機構應當在銷售現場、經營場所顯著位置公示限購政策,不得向屬於限購對象的購房人出售住房或提供中介服務。房地產開發企業、經紀機構在住房買賣合同網簽前,應當核驗購房人提供的《購房人家庭成員住房情況申報表》與證明材料是否一致;在進行住房買賣合同網簽時,應當先通過網簽系統錄入《購房人家庭成員住房情況申報表》登記的家庭成員信息,經市房屋登記系統查詢購房人及其家庭成員在本市主城區擁有住房的套數,系統提示不屬於限購對象的,再繼續完成網簽手續,同時上傳購房人簽字的《購房人家庭成員住房情況申報表》和證明材料影印文檔。經房管部門核實購房人屬於限購對象不予辦理住房買賣合同網上簽約、備案的,房地產開發企業、經紀機構應當與購房人解除住房買賣合同、注銷二手住房買賣合同的信息記錄。
限購政策執行的監督。房管部門發現房地產開發企業、經紀機構違反限購政策規定的,或與購房人串通,提供虛假證明的,將依法嚴肅查處,暫停其網上簽約,並將其違法違規行為記入房地產企業、經紀機構和執(從)業人員信用檔案。房管部門發現購房人提供虛假證明的,將不予辦理房產登記、過戶手續。
D. 住建局是干什麼的
住建局是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的簡稱。
以縣住建局為例,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擬定住房保障、城鄉規劃、工程建設、城市建設、村鎮建設、建築業、房屋裝飾裝修業、住宅與房地產業、勘察設計咨詢業、市政公用事業和風景名勝事業的有關規范性文件並監督實施,負責本系統、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職責,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
(二)承擔推進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責任。擬訂全縣住房及住房保障相關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擬訂廉租住房規劃及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國家、省、市、縣有關廉租住房資金安排並監督組織實施。編制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
(三)承擔全縣城鄉規劃的政策和制度制定,負責編制城市總體規劃、城鎮體系規劃並組織實施工作職責,負責城市規劃區內建設項目選址、方案審批等規劃管理工作,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編制,指導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指導城市環境衛生規劃。
(四)承擔建立本縣工程建設標准體系的責任。組織實施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國家標准、全國統一定額和行業標準定額,擬訂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評價方法、經濟參數、建設標准和工程造價的管理制度,指導監督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和工程造價計價,組織發布工程造價信息。
(五)承擔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的責任。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擬訂房地產市場監督管理政策並監督執行,指導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提出房地產業的行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制定房地產開發、房屋權屬管理、房屋租賃、房屋面積管理、城鄉規劃監督管理的責任。
指導城鄉規劃的編制、實施和管理工作,擬訂危房鑒定、白蟻防治、房地產估價與經紀管理、物業管理、房屋徵收拆遷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
(六)承擔監督管理建築市場、規范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責任。指導建築活動,擬訂工程建設、建築業及裝飾裝修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產業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
組織實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項目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執法,擬訂建設工程施工、監理以及規范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
負責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職責,負責建築工程質量、建築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的政策、規章制度的監督執行工作職責,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七)承擔監督管理勘察設計咨詢市場秩序和勘察設計咨詢質量的責任。擬訂工程勘察設計咨詢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產業和技術政策、規章制度並指導實施。
指導建設工程抗震設防工作,組織實施房屋建築和市政設施抗震技術地方規范和標准圖集,組織開展城市建築物抗震性能普查、鑒定加固和改造工作,指導村鎮和農村建設抗震工作,指導和組織災後恢復重建工作。
(八)承擔指導城鎮建設工程設施的防洪工作,指導城鎮燃氣公用設施的建設管理,指導城鎮建設檔案管理工作。
(九)承擔規范和指導村鎮建設的責任。擬訂村莊和小城鎮建設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村鎮規劃編制、農村住房建設管理和危房改造,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指導和組織各類村鎮建設試點工作,指導受災村鎮及國家大型重點建設項目地區村鎮遷建、重建的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
(十)擬訂全縣風景名勝區的發展規劃、政策並指導實施,負責風景名勝區的保護、規劃、建設和管理,指導風景區內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職責。
負責全縣世界自然遺產申報,會同文物主管部門負責世界自然與文化遺產的申報以及歷史文化名城(鎮、村)的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城鎮園林綠化工作。
(十一)承擔推進建築節能、城鎮減排的責任。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建築節能政策、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推進城鎮減排。
組織實施重點科技項目的研究開發及成果轉化工作,承擔推進牆體材料革新的責任。負責組織實施散裝水泥的推廣工作。
(十二)制訂建設行業人才培養和教育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建設行業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和執業資格管理工作。負責開展住房和城鄉建設方面的交流與合作。
指導監督縣級建設民間組織的工作。負責指導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的信訪工作職責,督查督辦重大信訪案件。
(十三)貫徹執行國家關於人民防空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根據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以及國防建設需要,擬定人民防空事業的建設發展計劃和有關規定,依法進行監督、檢查。
組織開展人民防空工程平戰結合工作,利用人民防空工程及其它各項設施,為城市經濟建設服務。
(十四)承擔縣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五)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4)城區住房保障的名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是2008年中央「大部制」改革背景下新成立的中央部委,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負責建設行政管理的國務院組成部門,負責國家建設方面的行政管理事務。
其前身是1979年3月12日中共中央批准成立「國家城市建設總局」,直屬國務院,由國家基本建設委員會代管。
2008年3月15日,根據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建設部」改為「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2018年3月,根據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將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的城鄉規劃管理職責整合,組建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資源部;
將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的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自然遺產、地質公園等管理職責整合,組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林業和草原局,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資源部管理。
E. 大同城區廉租房和戶口有關系嗎
一、大同城區廉租房和戶口有關系的,申請人及申請家庭戶口必須為本市戶口,且至少一人戶口達5年以上,申請廉租房是以家庭為單位的,夫妻雙方只要有一方戶口在本地,只要申請人的條件符合當地市、縣人民政府規定條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就可以申請廉租房的。
二、依據《廉租住房保障辦法》
第二條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廉租住房保障及其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是指城市和縣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鎮范圍內,家庭收入、住房狀況等符合市、縣人民政府規定條件的家庭。
第十六條
申請廉租住房保障,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一)家庭收入情況的證明材料;
(二)家庭住房狀況的證明材料;
(三)家庭成員身份證和戶口簿;
(四)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證明材料。
第十七條
申請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一)申請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應當由戶主向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
(二)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就申請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狀況是否符合規定條件進行審核,提出初審意見並張榜公布,將初審意見和申請材料一並報送市(區)、縣人民政府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
(三)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5日內,就申請人的家庭住房狀況是否符合規定條件提出審核意見,並將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的申請材料轉同級民政部門;
(四)民政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5日內,就申請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規定條件提出審核意見,並反饋同級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
(五)經審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狀況符合規定條件的,由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予以公示,公示期限為15日;對經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作為廉租住房保障對象予以登記,書面通知申請人,並向社會公開登記結果。
經審核,不符合規定條件的,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說明理由。申請人對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申訴。
F. 涇縣無房戶如何申請廉租房
2015年涇縣依據《建保2013-178號》文件公布的申請條件
申請人為涇縣城市規劃區(以下簡稱「城區」)范圍內,年滿18周歲(截至2015年11月31日)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員,還須分別滿足下列條件:
(一)城區戶籍中等偏下收入(含低收入、低保)住房困難家庭:
1、申請人為城區非農業戶籍,家庭人口達2人(含)以上,家庭成員在城區居住和實際生活。其中:家庭成員是指申請人本人、配偶及其子女(下同);
年滿35周歲(含)以上的未婚單身申請人可作為一個申請家庭(離異或父母有住房資助能力的除外)。
2、申請人及家庭成員名下在城區無住房,或人均住房面積低於14平方米(含);
3、離異的申請家庭,離異前無住房或人均住房面積低於14平方米(含)的,當年即可申請;離異前人均住房面積高於14平方米(含)的,離異後須滿5整年後方可申請;
4、申請人家庭人均年收入低於16982元(含);
5、申請人及家庭成員名下無小汽車和其他非經營性機動車輛(殘疾人專用車除外)。
(二)城區新就業職工(含縣政府引進的專業人才):
1、申請人在城區實際工作的單身職工;
2、申請人在城區無住房;
3、在城區自申請之日起,已依法與用人單位連續簽訂勞動(聘用)合同3年(含)以上,且連續繳納養老保險滿1年(含)以上的;或用人單位委託縣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招錄的職工,依法與用人單位連續簽訂勞動(聘用)合同3年(含)以上的;機關事業單位招錄人員已辦理錄用手續的。
申請人家庭在城區人均住房建築面積超過24平方米以上,有住房資助能力的,不得申請公共租賃住房。
(三)城區穩定就業外來(含本縣鄉鎮)務工人員:
1、取得本城區《居住證》(本縣鄉鎮進城務工人員除外);
2、申請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在城區無住房;
3、在城區自申請之日起,已依法與用人單位連續簽訂勞動(聘用)合同3年(含)以上,且連續繳納養老保險滿2年(含)以上的;或申請人在城區從事合法個體經營達2年以上(含),有固定經營場所,營業執照、稅務登記手續齊全,並向市場監督管理局實行年度報告制的,納稅經營額未達增值稅起征點,且繳納養老保險滿2年(含)以上的。
縣政府引進的特殊專業人才和在城區工作的全國、省部級勞模、全國英模、榮立二等功以上的復轉軍人等住房困難家庭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的,可優先給予保障。
三、申請家庭住房面積、私用汽車的認定
(一)住房面積的認定
下列房屋面積認定為申請家庭現有住房面積:
1、私有住房面積。
2、承租的公有住房面積。
3、已達成拆遷安置補償協議的拆遷安置住房面積。
4、已採取貨幣補償方式達成拆遷安置補償協議的原住房面積。
5、私有住房轉讓面積。
(二)有下列情況的,不計入住房面積、擁有汽車的核定范圍:
1、申請人或家庭成員身患重大疾病或家庭遭受重大意外事故後,導致家庭經濟困難而出售原私有住房、營運或家庭私用汽車的,並將出售款用於疾病治療或家庭正常生活支出,且能提供相應證明的。
2、申請人家庭自申請之日起,轉讓私有房屋達6整年(含)以上的。
3、申請人或家庭成員擁有的(一輛)私用汽車,已注銷或辦理過戶達2整年(含)以上的;
4、殘疾人專用車用於本人代步使用的(用於經營性營運的除外)。
(三)申請家庭成員的認定
1、家庭成員以申請人戶口簿上記載的人員為准(親友掛靠的不計入家庭成員),一簿一戶。
2、申請家庭異地就學或服義務兵役期間的子女,可計入家庭實際人口。已入住敬(養)老院或由社會福利院收養的人員、處於服刑期間的人員、在境外的人員,不計入家庭實際人口。
摘自《涇縣保障性住房管理辦法公開目錄》
依據《廉租房保障辦法》第四章:
第十七條申請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一)申請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應當由戶主向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
(二)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就申請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狀況是否符合規定條件進行審核,提出初審意見並張榜公布,將初審意見和申請材料一並報送市(區)、縣人民政府 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
(三)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5日內,就申請人的家庭住房狀況是否符合規定條件提出審核意見,並將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的申請材料轉同級民政部門;
(四)民政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5日內,就申請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規定條件提出審核意見,並反饋同級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
(五)經審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狀況符合規定條件的,由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予以公示,公示期限為15日;對經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作為廉租住房保障對象予以登記,書面通知申請人,並向社會公開登記結果。
經審核,不符合規定條件的, 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說明理由。申請人對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申訴。
以上申請流程為全國通用基本流程,各地區可根據自身情況進行調整。
引用資料出自《涇縣保障性住房管理辦法》和《廉租房保障辦法》
G. 贛州市中心城區保障性住房申請書怎麼寫
這種手都要寫段
H. 邯鄲市便民保障性住房2019年公租房公示名單
可以在邯鄲市邯鄲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的官方網站進行查詢,具體方法如下:
1、網路搜索邯鄲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找到其官網後點擊打開該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