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江蘇省無錫市濱湖區教育局針對教師的住房補貼必須要符合哪些條件
各有關基層單位:
為貫徹實施市、區有關文件精神,進一步解決教職工的住房困難,經區教育局貨幣分房領導小組集體討論,決定今年繼續實施教職工貨幣分房,現將有關實施意見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切實解決教職工的住房問題,為教職工辦實事,進一步調動廣大教職工的積極性,推動南長教育發展。
二、實施原則:
在省、市房改政策的指導下,根據局貨幣分房資金等各種情況,因地制宜,原則上貫徹《南長區教育局職工住房貨幣化分配實施細則》;堅持有條件的輪候制,分批解決;堅持民主、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接受各方面的監督。
三、實施細則:
(一)補貼對象和條件:
1、凡無房或住房面積未達到規定面積、未享受過優惠售房或住房貨幣補貼的在職和離退休公辦教職工,可申請本次住房貨幣補貼;
2、本年度住房貨幣補貼繼續採取有條件的輪候制方法,根據對申請補貼者的評分情況決定輪候次序(按南長區教育局2008年貨幣分房評分標准執行)。
3、凡1998年12月以後參加工作的教職工(已享受月住房補貼)以及由外地(區)調入我區工作但未滿10 年的,不參加本年度住房貨幣補貼。
4、逐步解決退休教職工的住房貨幣補貼,今年,凡1933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教職工,如符合本次貨幣補貼條件的,將實行一次性解決;
5、教職工在長病假期間、受處分期間以及緩聘、試聘、解聘期間,不得列入本次住房貨幣補貼對象范圍之內。
(二)補貼標准:
1、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我區教職工住房面積控制補貼面積標准為:小學高級職稱以下為75㎡; 小學高級職稱為90㎡;中學高級職稱為110㎡。
2、我區教職工住房基本補貼額和年工齡補貼額參照市相關文件規定執行。同時結合我區實際,繼續對教職工住房貨幣補貼設定補貼系數,本年度補貼系數定為0.6。
3、教職工住房貨幣補貼計算公式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三)其餘細則,仍按《南長區教育局職工住房貨幣化分配實施細則》及有關補充規定的相關內容執行。
(四)2005年劃歸學校教職工的住房貨幣補貼依照原實施辦法執行。
四、相關工作安排:
1、宣傳發動階段:
9月初,各校校長組織校務人員、校級中層幹部、教師代表座談,聽取對貨幣分房的建議和意見。
9月15日前,各片組長組織召開片級座談會,聽取校級黨政主要領導意見。
9月20日前,召開各片中心、部分學校校級領導和其他代表座談會,聽取對局貨幣分房工作意見。
9月30日前,局召開校園長會議,布置本年度貨幣分房工作,下發教職工住房情況調查表。局、校公示《南長區教育局2008年教職工貨幣分房實施意見》。
10月15日前,各片向區教育局分房領導小組報「片分房領導小組名單」並公示,各校建立貨幣分房評審領導小組,名單在各校(園)公示欄中張貼。
2、填表調查審核階段:
10月20日前,凡需要申請貨幣分房且符合條件的教職工,可向本單位貨幣分房評審領導小組遞交申請報告。各校、各片審查、匯總本校、本片申請貨幣分房教職工的住房情況後,由本人如實填寫教職工住房情況調查表,並由申請人提供居住地及戶口所在地的房屋產權證或房屋租賃合約及相關材料(原件、復印件)。
10月28日前,各片收齊教職工住房情況調查表,分組對申請人調查表進行審核,逐個上門調查核實(至少三人一組),並到配偶單位簽注意見。調查人需在調查表上簽名。申請人調查表在校內公示三天,廣泛聽取群眾意見,過期作無意見論處。召開分房領導小組會議,各片組長匯報本片申請人的具體情況,製成匯總表。
3、評分階段:
11月2日前後,召開本年度局分房領導小組會議,根據匯總表,進行打分。申請人打分情況張貼在校(園)公示欄中,公示三天,廣泛聽取意見。
11月12日前後,召開局分房領導小組會議,對申請人逐個審核評分情況,擬定初榜。公布分房初榜,在各校(園)內公示三天,廣泛聽取意見。
4、審批階段:
11月16日前後,召開局黨委會議,對申請人調查表及評分情況進行審議;討論決定列入年內貨幣分房人員名單,擬出正榜。
11月19日,公布正榜。
11月26日,召開本年度貨幣分房人員會議,填寫無錫市職工住房補貼申請表,審核並辦理各項手續。
三、組織紀律:
1、貨幣分房工作,涉及廣大教職工的切身利益,直接影響教師隊伍的穩定和教育質量的提高,因此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各校(園)領導要認真做好貨幣分房中教職工的思想工作,以保證貨幣分房順利進行,把實事辦好。
2、教職工申請住房補貼時,必須如實反映實際居住擁有和購買住房等情況,做到對照條件,不弄虛作假,不請客送禮,不到領導家裡走訪等。
3、教職工所在單位必須根據實事求是的原則,嚴格對照房改條例認真審核,並將申請人的個人資料公示,接受群眾監督。
4、對於弄虛作假、隱瞞實情者,一經查實,除取消補貼資格(三年內不予考慮),追回全部住房補貼,還將視情節輕重予以必要處分。影響嚴重的,要追究主要領導人責任,並取消學校和個人評先評優的資格。
註:
凡列入2008年貨幣分房的教職工須在正榜公布之日起,六個月內辦理有關購房手續,過期作自動棄權論處。
凡享受教育局貨幣分房的教職工工作年限不滿25年調離、辭職的,由接收單位或個人在離開時一次性歸還。
南長區教育局貨幣分房領導小組
2008年9月
② 在無錫工作的應屆本科大學生有什麼補貼嗎
在無錫工作的應屆本科大學生有住房補貼。
具體標准為博士每人每月800元、內碩士每人容每月600元、學士每人每月500元。期限暫定為兩年,計算日期從大學生與所在企業簽訂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且在外租房之月起。兩年內,只要沒有與初次就業的單位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的人員,就可以一直領取租房補貼。
(2)江蘇住房補貼申請擴展閱讀:
申請住房補貼步驟:
「大學生租房補貼」錄入相關申報信息後,攜帶《大學生租房補貼申報表》、勞動合同、大學生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租賃合同及相關證明(租金發票或社居委證明等),向市人才服務中心提出租房補貼申請。
無錫市人才服務中心受理申請後,對企業情況、大學生資格、簽訂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等情況進行確認,並對租房證明材料進行查驗。
對審核合格的,納入「大學生領取租房補貼信息庫」,並將結果反饋企業。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江蘇網——萬余應屆畢業生無錫工作有「房貼」
③ 請問:江蘇省或南京市有無關於領取住房補貼的免除規定
這個和借錢硬挨沒有關系的,只要換上了,補貼是補貼,兩碼事
④ 江蘇公務員公差住房標准
一、什麼是住房補貼
住房補貼是國家為職工解決住房問題而給予的補貼資助,即將單版位原有用於建房、權購房的資金轉化為住房補貼,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地發給職工,再由職工到住房市場上通過購買或租賃等方式解決自己的住房問題。
2009年11月,國家對於享受住房補貼的個稅問題規定:對職工因未享受國家福利分房政策,或雖已享受國家福利分房但未達規定面積標準的,單位按國家或地方政府規定的補貼標准,一次性或按月計入職工個人所在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專用賬戶的住房補貼,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⑤ 江蘇事業單位退休職工養老金調整了,住房補貼基數也跟著上調嗎
⑥ 江蘇省的住房補貼到底怎麼用
住房補貼現在一般是按月發給個人,而公積金是交到公積金管理中心,在購房時可以申請貸款用來支付購房款。是單獨帳戶。
⑦ 江蘇省各類型單位新職工、未達標准老職工住房補貼的規如何定
職工住房不達標的,按差額面積一次性計發差額補貼,計算公式為:
差額補貼=(年度基準補貼額+年
度工齡補貼額×職工建立住房公積金前的工齡)×差額面積。
其中,差額面積=職工住房面積標准-職工現住房核定面積;年度基準補貼額為每建築平方米1265元。
住房已達標老職工因職務晉升、技術等級晉升等原因成為未達標職工的,其級差補貼一次性發放,計算公式為:
級差補貼=(屆時年度基準補貼額+屆時年度工齡補貼額×職工建立住房公積金前的工齡)×級差面積
其中,級差面積=職工晉升後住房面積標准-職工晉升前住房面積標准。
按月計發補貼的無房老職工和新職工,職務、技術職稱晉升時,不再發放級差補貼。
⑧ 江蘇漣水教師2019年房補按什麼標准補的
第一條 住房補貼的發放對象為:具有學校事業編制(含事業編制企業化管理)、實物分房面積(指建築面積,下同)未達到規定標准或無房的教職工和離退休人員。第二條 住房補貼包括住房公積金補貼(對1999年1月1日及其以後參加工作的無房職工,按月發放住房公積金補貼)、一次性住房補貼(針對已享受實物分房、面積低於規定標準的教職工和1998年12月31日及其以前參加工作的無房職工)和工齡住房補貼(對1994年12月31日及其以前參加工作的無房和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準的職工再給予一次性工齡住房補貼)三種。第三條 對1998年12月31日及以前參加工作的無房和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準的教職工,不足面積部分給予每平方米1200元的貨幣補貼;對1994年底前參加工作的無房和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準的教職工,不足面積部分再給予每年每平方米5.16元的工齡住房補貼。住房補貼工齡按出售公有住房中規定的購房工齡計算標准執行。第四條 對1999年1月1日以後參加工作的教職工(即新職工),由學校自該教職工參加工作的當月起直接計發住房公積金補貼,並按《浙江省住房公積金條例》的規定納入住房公積金管理。第五條 一次性住房補貼和工齡住房補貼,按「申請報批、統一管理、專項使用、嚴格監督」的原則進行管理,並在職工購買住房、償還購房貸款或離退休時申領、使用。
⑨ 請問江蘇省關於98年房改無房戶住房補貼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您好! 根據您提供的信息,我們回復如下 如果信息不完整,請與我們再次溝通! 一般的住房補貼要交個稅。根據《個人所得稅實施條例》第八條的規定, 稅法第二條所說的各項個人所得的范圍: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除獨生子女補貼、執行公務員工資制度未納入基本工資總額的補貼、津貼差額與家屬成員的副食品補貼、托兒補助費、差旅費津貼、誤餐補助不交個人所得稅 企業支付給職工的住房補貼屬於工資薪金的范疇,是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目前沒有看
⑩ 哪些城市給畢業生補貼
深圳對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標准為:本科15000元/人,碩士25000元/人,博士30000元/人,補貼一次性發放,往屆畢業生符合年齡要求也可申請。
以下為其他各城市對高校畢業生的補貼政策:
南京:取得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並獲得相應學位的國內外高校畢業生,畢業兩年內在南京就業且簽訂一年及以上期限勞動合同,或在南京自主創業,繳納企業職工社會保險後,可申請30平方米左右的公租房或600至1000元的租賃補貼。
成都:對畢業5年內在蓉創業的大學生,給予最高50萬元、最長3年貸款期限和全額貼息支持。對急需緊缺專業技術人才和高技能人才,3年內給予每人最高3000元/月的安家補貼。建立人才技能等級、專業技術職稱提升獎勵制度,給予每人最高6000元補貼。
長沙:對新落戶並在長工作的博士、碩士、本科等全日制高校畢業生(不含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兩年內分別發放每年1.5萬元、1萬元、0.6萬元租房和生活補貼;博士、碩士畢業生在長工作並首次購房的,分別給予6萬元、3萬元購房補貼;新進我市企業博士後工作站的博士後科研人員,給予10萬元生活補貼。
濟南:對企業新引進入戶的全日制博士、碩士研究生,按照每月1500元、1000元的標准連續發放三年租房補貼。對國家級、省級、市級領軍人才,可給予最高100萬元的購房補貼或最長免租5年的住房。
大連:對於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和畢業未滿5年的高校畢業生,在中山區、西崗區、沙河口區、甘井子區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並辦理房屋買賣合同網簽備案的,在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後,政府給予購房補貼,購買幾套可享受幾次補貼,單套補貼額以網簽備案人(產權人)中最高學歷為准。補貼標准為:博士每平方米補貼400元,碩士每平方米補貼300元,本科及大專學歷每平方米補貼200元。
杭州:新引進應屆高學歷畢業生生活補貼標准:碩士研究生每人2萬元,博士研究生每人3萬元。
杭州餘杭:在應屆高學歷畢業生生活補貼發放的市級政策基礎上,餘杭為引進的碩士、博士應屆畢業生各增加3萬元安家補貼,同時將補貼享受對象拓寬到國內外著名高校以及和餘杭區全面合作的省內重點高校的應屆本科畢業生,符合條件的應屆本科、碩士、博士畢業生到餘杭工作分別可領取最高4萬元、5萬元、6萬元的生活安家補貼。
寧波:對高校畢業生、創客、基礎人才的購房補貼提至2%,最高8萬元。
西安:有培訓需求的畢業學年高校畢業生,可申請參加就業技能培訓,享受最高1800元培訓補貼。畢業年度和畢業兩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可申請參加就業見習,享受生活補貼每人每月1200元、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補貼每人每月20元,不超過6個月。近5年內取得畢業證書或年齡小於35周歲的大學畢業生(含研究生),可申請參加創業實訓,享受每月1000元的創業實訓補貼,最長不超過3個月。
青島:在青島就業研究生住房補貼標准為碩士研究生800元/月,博士研究生1200元/月,緊缺專業碩士研究生1200元/月,緊缺專業博士研究生1500元/月。最長不超過36個月。
鄭州:技能等級補貼按照初級到高級標准,分別享有800-400元的不同補貼。高校畢業生在就業見習基地參加見習,每月可領見習補貼700元;在畢業年度按規定進行實名登記的離校未就業高校應屆畢業生,均可獲得一次性300元的求職創業補貼。
福州:對畢業生見習期滿留用率達到50%以上的單位,根據留用人數,按福州市最低工資標准兩倍予以發放見習補貼。畢業年度在校大學生和高校畢業生參加經人社部門認定的公共實訓基地、就業(人才)培訓中心和院校等創業培訓定點機構舉辦的創業培訓,可按規定享受不超過1000元/人的創業培訓補貼。
無錫:對於留在無錫就業的大學生,凡具有博士、碩士、學士學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在本市就業並簽訂勞動合同或在錫自主創業,並在外租房居住的,可領取租房補貼。具體標准為:博士每人每月800元、碩士每人每月600元、學士每人每月500元,連續領取租房補貼期限為2年。
武漢:凡引進的博士畢業生,每月補貼2000元,持續補貼3年;到新城區工作的本科生,每年補貼1萬元,持續補貼2年。
廈門:對新引進落戶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的人員,以及獲得教育部認可的碩士以上學位歸國留學人員發放生活補貼,碩士每人3萬元(不超過35歲),博士每人5萬元(不超過40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