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已經退休的教職工住房補貼款何時發放
國家沒有退休職工住房補貼制度,不發放住房補貼。
㈡ 教師住房補貼一次性可以補多少錢
住房補貼領取的辦法:
(1)住房補貼資金管理,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市公積金中心)參照住房公積金的管理辦法進行管理,委託銀行承辦有關的金融業務。
(2)各實施單位應按規定的歸集渠道,在本單位存儲住房公積金的銀行,以職工本人名
義開設住房補貼專用帳號,每月自發放工資之日起在10日內將職工的住房補貼存入本人帳戶,並自存入之日起按住房公積金存款利率計算利息。
(3)實行住房貨幣分配的人員,在實施單位工作滿2年的,購買住房時可向市公積金中心申請提取本人名下的住房補貼本息余額用於支付購房款;款額不足的,可按規定申請職工政策性住房抵押貸款。
(4)實行住房貸幣分配的人員承租住房時,可憑房屋租賃合同,每半年向市公積金中心申請提取一次本人名下的住房補貼用於交納房租。
(5)計發住房補貼期間職務發生變動,從變動職務的次月起按新職務計發住房補貼至累計25年滿為止。
(6)計發住房補貼期間在市內調動工作的,原工作單位應從辦結本人調離手續的次月起停止計發住房補貼,並將已計發住房補貼的月數、數額等情況(以下稱已計發情況)記入本人人事檔案;新工作單位可結合單位實際,根據已計發情況,繼續向本人計發住房補貼。
(7)計發住房補貼期間調離本市(含經批准出國、出境定居)的,原工作單位應從辦結本人調離手續的次月起停止計發住房補貼的;已計發的住房補貼本息金額,本人可一次性提取,並由原工作單位將已計發情況記入本人人事檔案。
(8)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或辭去公職、擅自離職或被辭退、除名、開除的,原工作單位應從上述行為發生之日起停止計發住房補貼,並將已計發情況記入本人人事檔案。本人如重新參加工作,新工作單位可根據已計發情況,繼續向本人計發住房補貼;如未重新參加工作,已計發的住房補貼本息余額,在達到職工法定退休年齡時可一次性提取。
(9)職工離退休前未使用過的住房補貼本息余額,離退休時可一次性提取;離退休時如未領足規定年限的住房補貼,原工作單位應繼續按月按本人離退休時的職務待遇發放住房補貼至累計25年滿為止。
(10)計發住房補貼期間去世的,從去世的次月起停止計發住房補貼;其中在實行住房貨幣分配前已參加工作的,可視本人工齡情況發放一次性住房補貼,但最多發至累計25年滿止。職工去世後,其名下的住房補貼本息余額可由其繼承人一次性提取;已辦理住房抵押貸款的,由其繼承人償還貸款本息。
㈢ 教師住房補貼文件哪裡下載,出處具體是什麼
教師住房補貼:
為進一步明確行政事業單位職工住房補貼政策,根據市房改領導小組第 37 次會議精神,現對行政事業單位職工住房補貼的有關政策補充通知如下:
一、職工工資對應享受職級核定住房補貼面積標準的時點 為便於操作,職工工資對應享受職級核定住房補貼面積標準的時點與杭政 [2000]13 號《杭州市市區行政、事業單位住房分配貨幣化試行辦法》中住房補貼的實施時間相一致,即以 1999 年 1 月 1 日為時點,凡享受住房補貼職工在 1999 年 1 月 1 日前離退休的,按照其離退休時工資對應享受職級核定其住房補貼面積標准。
二、享受教師教齡優惠政策的時點 為保持房改政策的前後銜接,切實保障教師職工的利益,對享受教師教齡優惠政策的時間,按照計算房改工齡的時間核定,即凡享受住房補貼並在 1994 年底前在教師崗位的,可按實際到 1994 年底從事教師工作的年限,憑市、區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教齡證明,享受教師教齡優惠政策。
三、未滿 20 年工齡的退休人員住房補貼的計發 為體現按勞分配原則,對不滿 20 年工齡的退休人員的住房補貼計發,按照杭政 [2003]13 號文精神執行,即按照退休人員實際工作年限與按 20 年計發標準的差額,按比例發放一次性住房補貼
㈣ 大連各區高校畢業生住房補貼如果離職換工作還發嗎
不會發了,離職了就脫離了
㈤ 工資,住房補貼何時可以兌現
1999年,淮安市推行租金改革,推行和完善住房公積金制度。對1998年底前參加工作的無房和住房面積未達到規定面積的職工實行購房補帖,2001年9月淮安市政府轉發了《市房產管理局等部門關於調整2001年度淮安市區住房制度改革有關政策的意見的通知》,要求清河、清浦兩區和市各委辦局及市直屬單位、部省駐淮單位「對1998年11月30日以前參加工作無房和住房面積未達到規定標準的職工的住房補貼,要認真落實補貼資金,制定補貼辦法和補貼計劃,《通知》明確「楚州區、淮陰區的2001年度住房制度改革有關政策的調整,由兩區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由於財力因素,我區絕大部分企事業單位、行政機關在職和離退休人員均沒有實行住房補帖,僅有少數部、省駐淮安區單位退休人員享受住房補貼。其它縣區如淮陰區、漣水縣、盱眙縣、洪澤縣等也均未實行住房補貼。此外,對住房補帖政策無剛性要求,明確提出淮陰區、淮安區自行制定。 近幾年,各種社會保障全面提標,新農保、養老保險和基本葯物改革等均需要大量的財力支持,在財力十分緊張的情況下,我區將教師、公務員、醫務人員、事業單位及離退休人員的津補帖及養老金水平大幅提高。區委區政府已考慮在財力許可的情況下,優先考慮退休人員待遇。 請予理解和支持!特別是當前宏觀經濟十分困難的情況下,要與區委、區政府和衷共濟,共度難關,共同維護社會穩定大局,促進全區經濟社會快速和諧發展。
㈥ 教師住房補貼款已經統計上報多年了,為何還沒執行
教師住房補貼款已經統計上報多年了,還沒執行,可以去教育局問一下
㈦ 教師退休後住房補貼應該給多少
為進一步明確行政事業單位職工住房補貼政策,根據市房改領導小組第 37 次會議精神,現對行政事業單位職工住房補貼的有關政策補充通知如下: 一、職工工資對應享受職級核定住房補貼面積標準的時點 為便於操作,職工工資對應享受職級核定住房補貼面積標準的時點與杭政 [2000]13 號《杭州市市區行政、事業單位住房分配貨幣化試行辦法》中住房補貼的實施時間相一致,即以 1999 年 1 月 1 日為時點,凡享受住房補貼職工在 1999 年 1 月 1 日前離退休的,按照其離退休時工資對應享受職級核定其住房補貼面積標准。 二、享受教師教齡優惠政策的時點 為保持房改政策的前後銜接,切實保障教師職工的利益,對享受教師教齡優惠政策的時間,按照計算房改工齡的時間核定,即凡享受住房補貼並在 1994 年底前在教師崗位的,可按實際到 1994 年底從事教師工作的年限,憑市、區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教齡證明,享受教師教齡優惠政策。 三、未滿 20 年工齡的退休人員住房補貼的計發 為體現按勞分配原則,對不滿 20 年工齡的退休人員的住房補貼計發,按照杭政 [2003]13 號文精神執行,即按照退休人員實際工作年限與按 20 年計發標準的差額,按比例發放一次性住房補貼
㈧ 大連剛入編教師有租房補助嗎
大連剛入編制教師有住房補貼嗎?這個你可以問下教育局是如何規定的?
㈨ 過試用期後什麼時候有住房補貼教師
用人單位支付來勞動者自住房補貼後,要求勞動者2年內不得辭職的規定是無效的。勞動者依然享受自由擇業權,可以辭職。 一、個人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 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系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勞動者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3、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勞動者違法,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該勞動者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承擔。 二、勞動者可以通過快遞或掛號信郵寄給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說的辭職信、辭職報告),這樣便於保留證據。用人單位不支付勞動者工資或不為勞動者辦理離職手續,可以通過申請勞動仲裁解決; 三、相關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37、38、46、47、50條
㈩ 2020年大連養老金補發怎麼有的到賬了有的沒到呢
2020年大連養老金補發都會有的,只是早晚問題,不要著急,放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