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求酒店前台個人工作總結範文。感激不盡
範文如下:
一年來,在機關事務管理局的指導下,在接待中心李主任的具體領導下,圍繞工作中心,切實履行服務職責,創造性地開展接待工作,得到了多數客人和同事以及各位領導的一致好評,圓滿的完成了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同時,個人也在不同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主要體現在一下幾個方面,下面作工作總結如下:
一、提高認識
酒店行業作為一項服務工作,本質就是為來賓提供優質舒適的餐飲、休息環境。而前台接待工作則為工作的首要環節,也代表著酒店的第一印象。前台服務人員必須高度認識工作的重要性,始終牢記「賓客至上,服務第一」和「讓客人完全滿意」的服務宗旨,始終面帶微笑,認真謙和地接待各方來客。只有從思想上不斷提高對前台工作的重要性認識,才能做好前台工作,只有立足本職工作,注重每個服務環節,才能保證各項工作的有序健康開展。
二、扎實工作
一年來,本人對待工作勤懇扎實,嚴格按照關於前台工作的各項規定和要求,認真履行前台服務職責,積極主動開展各項工作。在工作期間,本人按時值班,從無遲到早退,保證了接待中心的正常營業秩序。對待客人能夠禮貌熱情,友善微笑,對提出問題和建議能夠耐心解答和虛心接受,並及時與相關單位積極協調和解決,妥善處理大大小小的客人投訴,得到了廣大客人的好評。
㈡ 成都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如何提取
一、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一)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購房合同、協議或者其他證明;
(二)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設、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證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規劃行政等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證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證明;
(五)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和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六)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未重新就業滿五年的,提供未就業證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證明;
(八)戶口遷出本省行政區域的,提供遷移證明;
(九)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提供購房貸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資收入證明和住房租賃合同;
(十一)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提供戶口證明和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十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二、職工提供要件材料到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提取業務由中心財務科辦理支付。
三、職工符合規定提取條件的,應提供本人身份證、相應證明材料及復印件等。由代辦人辦理的,提供委託書及代辦人身份證。相應的證明材料應包括:
1、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和付款憑證;
2、購買二手房的,提供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協議或房屋所有權證、契稅完稅憑證;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規劃部門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費用憑證;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資質機構出具的房屋安全鑒定證明、房屋權屬證明、工程預決算及支付費用憑證;
5、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提供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借款合同、銀行出具的還款證明;
6、租賃自住住房的,提供經房管部門登記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房租發票、家庭收入證明;
7、離休、退休的,提供本人離、退休證明或勞動人事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戶籍注銷證明或出境定居的證明;
9、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提供繳存人死亡證明或被宣告死亡證明、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身份證、繼承權或受遺贈權證明、公證書;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門發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證明;
11、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或失業證明;
12、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
(2)保障性住房總結材料擴展閱讀
成都將對成都市住房公積金住房消費類提取、公積金異地轉移和離職提取的相關政策進行調整。
職工及其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區域內無自有產權住房,在四川省行政區域內購買自有產權商品住房(含再交易住房)時,申請提取公積金不受戶籍所在地和工作所在地限制。
職工及其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區域外購買自有產權住房,所購房為新建商品住房的,應當自取得不動產權證或購房款發票之日起五年內申請;
所購房為再交易住房(二手房)的,應當自取得不動產權證之日起五年內申請,在提取申請前6個月內辦理過購房提取,或房屋所有權人、共有人中有非職工配偶、父母、子女的,應當自取得不動產權證之日起滿6個月後,五年內申請。
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業務管理規定:職工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入業務時,應在成都公積金中心已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
當職工向異地公積金中心申請由成都公積金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出業務時,職工需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並且在成都公積金中心的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賬戶已為封存或託管狀態。
離職提取業務調整:非成都戶籍職工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離開本市,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賬戶已封存或託管6個月(含)以上且未在異地公積金中心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業務的,可向成都公積金中心申請辦理非成都戶籍職工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離開本市提取業務。
㈢ 怎樣才能裝修經濟實惠
現在城市裡生活的人們,由於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對生活質量的追求也在不斷提升,對住房的要求也越來越高,比如選購住房時有許多人喜歡選擇有二、三個陽台的戶型,這樣的戶型可以滿足人們生活上的不同需求。那麼,如果購買的住房有陽台的客廳怎樣裝修呢?有陽台的客廳怎樣裝修,這樣裝修經濟又實惠。
1、做好地面木質地台。現在的陽台高度一般都有50厘米左右,也就是與我們床鋪高度相近,這樣的高度我們可以在連接地台的下部做收納。
2、架設地台。根據地台設計圖做出箱體,注意立板要選擇整塊的木板,以增加承重能力;另外要注意地台的牢固性,在箱體的底板與立板處要用二、三根木條連接並用螺釘擰緊,讓箱體更加牢固。
3、箱體與牆體連接。用15厘米左右的形木板,沿著地台邊緣處做好鋪設,注意榻榻米邊框要放在落邊上,以免損壞榻榻米邊角。
我們大家都清楚,由於國家放開了二胎,住房需求也隨之改變,原來三間房子基本滿足了家庭需要,但由於政策的改變,導致許多生二胎的住房變得緊缺,於是便有將陽台裝修成小卧室的想法。那麼裝修時需要注意什麼呢?
1、注意質量。因為陽台四面都會受到風力的影響,使其承受的壓力也較其他窗戶大的多,因此陽台門窗的鋁合金質量必需比其他房間的質量要高。
2、注意隔熱。可以在陽台窗戶加裝一層厚些的遮光布或使用聚苯板做一個保溫層,這樣既能遮光又起到保溫隔熱的效果。
3、注意通風。裝修時可以在牆角處留下一個位置,以便安裝一個通風的百葉窗,以解決小卧室的通風問。
有陽台的客廳怎樣裝修?朋友,有陽台的客廳怎樣裝修,這樣裝修是不是經濟實惠。
㈣ 住房公積金可以用來裝修嗎
1、可以,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五條:
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2、辦理手續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住房公積金有7種用途:購房、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租房、銷戶提取全部余額、納入低保或特困范圍的提取使用以及治療重大疾病。
家庭成員(包括職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術住院治療的,職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日期應在出院之日起1年內,提取金額合計不超過住院費用個人負擔部分。
㈤ 住房公積金有什麼作用
用途一抄貸款買房,貸款買房是公積金最為常見的用途,很多人選擇用公積金來貸款買房,主要是因為公積金貸款的利息比較低,遠低於商業貸款;
用途二提取買房,如果不用公積金來貸款買房的話,你可以提取公積金里的錢來作為房子的首付;如果不買房,也可以把公積金里的錢一次性給提取出來;
用途三房屋翻修、裝修,房子翻修和裝修都會花費不小的一筆錢,在這個時候公積金也能發揮不小的作用;
用途四用來付房租,只要公積金連續繳滿3個月,租房的人就可以申請把公積金提現;
用途五支付大病醫療費,這個功能可能很多人都不知道,擁有住房公積金賬戶的人,身患相關重大疾病時,個人和家屬都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疾病的治療。
㈥ 離職後住房公積金怎麼全部取出來
方法如下:
1、以蘇州市為例,繳存職工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先辦理個人賬戶封存。賬戶封存期間,在異地開立住房公積金賬戶並穩定繳存半年以上的,辦理異地轉移接續手續。封存滿半年後,未在蘇州市正常就業且未在異地繼續繳存的外地戶籍職工可以辦理銷戶提取手續。
2、外地戶籍職工離職後,只要在蘇州本地沒有正常就業(未簽勞動合同、未交社保),也沒有在老家或其他城市找到工作並繳公積金的。
3、需要在半年以後,帶上自己的身份證、銀行卡(提取人的任意一張由建行、工行、農行、中行、交行和蘇州銀行發行的有效借記卡),到蘇州原單位所在地的公積金服務網點辦理銷戶提取手續。
4、離職者只要將住房公積金個人賬號告知新單位,不需要自己辦理任何手續。單位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轉入、啟封手續,即可繼續繳存,等符合條件時可以隨時提取。
(6)保障性住房總結材料擴展閱讀:
2016年4月13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階段性降低企業社保繳費費率和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市場主體減負、增加職工現金收入。
會議決定,對高於12%的一律予以規范調整,同時由各省(區、市)結合實際,階段性適當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生產經營困難企業除可降低繳存比例外,還可依法申請緩繳公積金,待效益好轉後再提高繳存比例或恢復繳存並補繳緩繳的公積金。
2016年5月1日起,我國將階段性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凡繳存比例高於12%的一律予以規范調整,不得超過12%。該政策暫按兩年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