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保障性住房物業費是怎麼收的
保障性住房的物業費由當地政府制定收費標准。
廉租房的租金中包含物業費里產權人應支付的那一部分,其它如保潔費、垃圾清運費等由租住戶繳納
㈡ 什麼是廉租房需不需要物業管理有沒有物業管理制度
1、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補貼或實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且住房困難的家庭提供社會保障性質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補貼為主,實物配租和租金減免為輔。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聯合印發的《關於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並軌運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號)的規定,從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並軌運行,並軌後統稱為公共租賃住房。
2、廉租房也是需要物業管理的,畢竟廉租房也要打掃公共衛生、也需要清運垃圾、也需要做綠化、維修公共設備等等
3、有物業管理,自然就有物業管理制度。
㈢ 保障性住房長期空置違反什麼法規
只是空置不違反相關法律規定,保障性住房使用方面有以下規定:
(一)保內障性住房的住戶不得違反規容定將保障性住房出租、轉租、轉借、調換、轉讓、抵押以及作為經營性用房。
承租保障性住房的,應當在接到辦理入住手續通知後的2個月內辦理交房手續並入住。無正當理由逾期未辦理入住手續的,取消入住資格。
(二)保障性住房住戶不得改變房屋用途,不得損毀、破壞和改變房屋結構、配套設施,不得擅自裝修。
保障性住房住戶應當及時繳納租金及水、電、物業服務等費用。
(三)市房產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保障性住房使用情況的監督管理。區房產管理部門、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具體負責對保障性住房住戶的使用情況進行調查、核實、提出處理意見。
(四)物業服務企業受市房產管理部門委託,應當建立保障性住房住戶、住房檔案,將住戶入住情況登記造冊,及時了解和掌握保障性住房的出租、轉租、轉借、調換、經營、轉讓、空置等情況,發現違反規定使用保障性住房以及住戶的家庭人口、收入(資產)、住房變化等情況,應當及時報告市、區房產管理部門。
保障性住房住戶有義務配合物業服務企業、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和市、區房產管理部門對保障性住房使用情況的核查工作。
㈣ 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向租客收物業管理費法律依據是什麼
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向租客收物業管理費的法律依據就是《物業管理條例》、《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以及當地人民政府的《保障性住房管理辦法》(或類似的文件,各個地方有所不同)也有規定。而廉租住房等物業使用人與政府管理部門都有簽房屋租賃協議,合同一般也有交物業費的約定。
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是政府為低保戶,或無房戶提供住房,而這些房子都委託社會上的物業公司進行物業管理,物業公司是獨立的經濟實體,提供服務,肯定要收費,但其收費標准都必須經物價部門審批。
《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六條「 物業服務收費應當區分不同物業的性質和特點分別實行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保障性住房(也就是廉租房等)就是屬於政府指導價。
第十五條「 業主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業主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逾期不交納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的,業主委員會應當督促其限期交納;逾期仍不交納的,物業管理企業可以依法追繳。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
地方性法規,比如廈門市的《保障性住房管理條件》的第三十六條 規定「社會保障性住房住戶應當及時繳納物業服務費用。
低收入家庭可以申請社會保障性住房物業服務費補助,由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按照市人民政府規定給予補助。」
㈤ 保障性住房物業管理費每平方米多少錢
沒個地方的物抄業管理襲費都不一樣哦。還有保障性住房只有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才是由政府統一租金標准。而物業管理費由物業公司根據自身的服務水平來確定,保障性住房的物業管理費有些地方政府會有一定補貼,但沒有統一規定。
㈥ 保障性住房交付使用前產生的物業費應該由誰承擔
應該由縣房管局支付,未入住前的物業管理費屬於成品保護及維護,可在保障房小區建設成本中列支。
㈦ 保障廉租房物業有沒有權利讓租客搬走
1、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補貼或實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鎮居專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屬准且住房困難的家庭提供社會保障性質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補貼為主,實物配租和租金減免為輔。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聯合印發的《關於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並軌運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號)的規定,從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並軌運行,並軌後統稱為公共租賃住房。
2、廉租房也是需要物業管理的,畢竟廉租房也要打掃公共衛生、也需要清運垃圾、也需要做綠化、維修公共設備等等
3、有物業管理,自然就有物業管理制度。
㈧ 保障性住房小區物業費收取標准有沒有固定的規定
保障性住房物業費要經過物價部門審批的,按審批的價格來收費,屬於政府指導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