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想問一下黑龍江省公務員住房補貼工資標准,該問哪個機構
公務員工資是由崗位工資、級別工資,生活補貼、工作津貼、房補和特殊津貼構成版。其中崗位工權資和級別工資是由各省按省人均工資的標准制定的檔次和級別,而生活補貼和工作津貼是由市按市情制定的。房補是前四項總和的6%。特殊津貼是一些國家規定的特殊崗位人員所享有的額外補貼。總的來說公務員工資根據地區、職級、工齡、崗位等情況確定的,所以存在的差距很大,不能一概而論
② 黑龍江省住房補貼什麼時候發放啊
有些單位已經發了
③ 2019年低保住房補貼金為什麼黑龍江虎林市沒下發
2019年低保住房補助補貼金,為什麼黑龍江虎林市沒下發?這個問題就要找黑龍江江虎林市相關部門去了解,因為這種補貼金國家都是有規定的,每年怎麼發?
④ 黑龍江省離退休老幹部住房補助問題
一、企業離休人員待遇調整,按當地機關單位同類離休人員標准調整。全省統一調整時,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統一下發文件,不統一調整時按當地規定的標准執行。哈爾濱鐵路局在外省的離休人員按其所在地標准執行。 二、根據(黑政辦發[2006]75號)精神,全省企業離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范圍、時間、標准如下: 2006年6月30日前已辦理離休手續的企業離休人員,從2006年7月1日起增加養老金。廳級每人每月增加1220元;副廳級每人每月增加940元;處級每人每月增加670元;副處級每人每月增加490元;科級以下每人每月增加350元。 三、在國家規定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實施范圍的企業離休人員,按照《黑龍江省完善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制度的實施意見》(黑政辦發[2006]75號)執行。具體按當地人事部門的有關規定辦理。 四、根據省人事廳口頭通知,從2007年1月起為企業離休人員調整住房補貼基數。按上述規定調整後的基本養老金總額減去調整前的住房補貼數額,再乘以住房補貼比例即為調整後的住房補貼。當地機關單位沒有調整的企業離休人員也不調整。 五、以上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和住房補貼以及艱苦邊遠地區津貼,作為增發企業離休人員1-2個月生活補貼的基數,按執行時間不同分別列入不同年份生活補貼基數。 六、從2007年1月1日起,對企業離休人員因病死亡後撫恤金進行調整。即2007年1月1日及以後因病死亡的企業離休人員撫恤金由原來的基本養老金的60%的10個月調整為基本養老金的60%的20個月。 七、資金渠道: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企業離休人員,調整待遇所需資金從統籌基金中支付;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企業離休人員,調整待遇所需資金按原渠道解決。 八、審批辦法:縣(市)的企業離休人員待遇調整由市(地)勞動保障部門審批;農墾、森工系統企業離休人員待遇調整由農墾、森工系統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中直行業、煤炭、軍工企業離休人員待遇調整,由省勞動保障廳審批,企業分別填報《中直行業、煤炭、軍工企業離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審批名冊》和《中直行業、煤炭、軍工企業離休人員調整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審批名冊》。住房補貼和撫恤金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有關規定核准發放。 九、各市地、系統勞動保障部門,要積極主動與當地市、縣人事部門取得聯系,依據當地機關單位相關規定及時調整審批企業離休人員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