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提取住房補貼的程序有哪些,手續是怎樣的
住房補貼是國家為職工解決住房問題而給予的補貼資助,即將單位原有用於建房、購房專的資金轉化為住房補貼屬,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地發給職工,再由職工到住房市場上通過購買或租賃等方式解決自己的住房問題。
准備申請材料,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應申報的材料符合提取條件的職工,應填寫「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經繳存單位審核同意後,持以下相關材料到省直中心辦理提取手續。
領取並填寫《住房貨幣補貼支取申請表》及《取款通知書》,由單位核實並加具公章及印鑒後,持有關證明材料到開戶銀行辦理支取手續。
2.購買自住住房、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租房自住需多次支取的,辦理第一次審核後,由開戶銀行發給《xx市住房貨幣補貼支取登記證》,以後憑《xx市住房貨幣補貼支取登記證》、《xx貨幣補貼支取申請表》及《取款通知書》,由單位核實並加具公章及印鑒後到開戶銀行辦理支取手續。
每個市都有不同情況,所以要根據當地的政策來辦理
B. [規劃]職工如何領取住房補貼
●調離本市工作 可一次性提取職工住房補貼 計發住房補貼期間在市內調動工作的,原工作單位應從辦結本人調離手續的次月起停止計發住房補貼,並把調動職工的賬戶轉移到新的工作單位,將已計發住房補貼的月數、數額等情況記入本人人事檔案;新工作單位可結合單位實際,根據已計發情況,繼續向本人計發住房補貼。 計發住房補貼期間調離本市(含經批准出國、出境定居)的,原工作單位應從辦結本人調離手續的次月起停止計發住房補貼;已計發的住房補貼本息余額,本人可一次性提取,並由原工作單位將已計發情況記入本人人事檔案。 ●職工離開原工作單位時 不可支取本人名義下的住房補貼 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或辭退公職、擅自離職或被辭退、除名、開除的,原工作單位應從上述行為發生之日起停止計發住房補貼,並將已計發情況記入本人人事檔案。本人如重新參加工作,新工作單位可根據已計發情況,繼續向本人計發住房補貼;如未重新參加工作,已計發的住房補貼本息余額,在達到職工法定退休年齡時可一次性提取。 ●職工在離退休時 尚未領足住房補貼可繼續領取 職工離退休前如未領足規定年限的住房補貼,原工作單位應繼續按月按本人離退休時的職務待遇發放住房補貼至累計25年滿為止。 ●如單位有經濟能力 可一次性發放住房貨幣補貼 經濟效益好的單位,可根據本單位的經濟承受能力,對符合住房貨幣分配條件的職工對其實行住房貨幣分配前的工作年限按實行住房貨幣分配時的職務給予發放一次性住房貨幣補貼,餘下的工作年限的住房貨幣分配資金繼續按月發放,但發放年限合計不得超過本單位制定的住房貨幣分配年限。 ●職工在領取補貼期間去世 可發放一次性住房補貼 職工在領取住房補貼期間去世的,從去世的次月起停止計發住房補貼;其中在實行住房貨幣分配前已參加工作的,可視本人工齡情況發放一次性住房補貼,但最多發至累計25年滿為止。
C. 住房補貼怎麼領取流程是什麼
國家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對無住房職工或住房面積未達到規定標準的職工,發放的現金補貼專。
住房補貼發屬放的原則是: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由各地政府根據當地經濟適用住房平均價格、平均工資,以及職工應享有的住房面積等因素具體確定。
住房補貼發放的對象是職工。目前,行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已經實施,企業根據自身的條件參照執行。
已按房改優惠政策購買了規定面積標准住房的職工不享受住房補貼;承租公有住房的職工在自願退出所租住的住房後,可以享受住房補貼。職工住房面積未達到規定標準的住房補貼辦法和職工住房面積標准按地方政府規定施行。
職工的住房補貼額:向職工發放的住房補貼額等於每平方米建築面積補貼額與該職工的住房補貼面積的乘積。無房職工的補貼面積,按規定的住房補貼面積的乘積。無房職工的補貼面積,按規定的住房補貼面積標准計算。每個職工的住房補貼由各職工單位自行負擔。發放住房補貼應考慮建立在住房公積金制度前的職工工齡。
D. 住房補貼可以提取嗎,提取住房補貼的條件有哪些
可以提取。提取住房補貼的條件:
1、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和付款憑證。
2、購買二手房的,提供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協議或房屋所有權證、契稅完稅憑證。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規劃部門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費用憑證;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資質機構出具的房屋安全鑒定證明、房屋權屬證明、工程預決算及支付費用憑證;
5、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提供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借款合同、銀行出具的還款證明;
6、租賃自住住房的,提供經房管部門登記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房租發票、家庭收入證明;
7、離休、退休的,提供本人離、退休證明或勞動人事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戶籍注銷證明或出境定居的證明。
(4)住房補貼領取的辦法擴展閱讀:
形式:
住房補貼的資金來源主要有三大塊:一是國家下撥的建房資金;二是單位售房資金;三是單位多種渠道籌集的資金。發放住房補貼的基本形式有:一次性住房補貼、基本補貼加一次性補貼和按月補貼等三種形式。
(1)一次性補貼方式,主要針對無房的老職工,在職工購房時一次性發放。
(2)基本補貼加一次性補貼方式,按一般職工住房面積標准,逐步發放基本補貼,各級幹部與一般職工因住房補貼面積標准之差形成的差額,在購房時一次性發放。
(3)按月補貼方式,主要針對新職工,在住房補貼發放年限內,按月計發。
E. 事業單位需要具備什麼條件,才可以領取住房補貼
事業單位什麼條件可以領取住房補貼
國家對於享受住房補貼的相關規定:
1、對職工因未享受國家福利分房政策,或雖已享受國家福利分房但未達規定面積標準的,單位按國家或地方政府規定的補貼標准,一次性或按月計入職工個人所在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專用賬戶的住房補貼,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2、國家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對無住房職工或住房面積未達到規定標準的職工,發放的現金補貼。住房補貼發放的原則是: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由各地政府根據當地經濟適用住房平均價格、平均工資,以及職工應享有的住房面積等因素具體確定。
3、住房補貼發放的對象是職工,目前,經濟發達地方的行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已經實施,企業根據自身的條件參照執行,經濟欠發展的地區還無法實施。
4、已按房改優惠政策購買了規定面積標准住房的職工不享受住房補貼;承租公有住房的職工在自願退出所租住的住房後,可以享受住房補貼。職工住房面積未達到規定標準的住房補貼辦法和職工住房面積標准按地方政府規定施行。
事業單位房補政策
政策中關於事業單位房不得條例:
1、第三條
住房實物分配系指職工(含配偶)通過下列形式取得住房的行為:購買或租住單位自管公房、房管部門管理的直管公房;享受經房改部門批準的集資合作建房、資助購房;享受單位組織委託房地產開發商建設的經濟適用住房;享受單位組織購買並享受單位補貼的經濟適用住房或其他商品房。
2、第五條
住房補貼可採取按月發放或一次性發放的方式,也可採取按月發放和一次性發放兩者相結合的方式。符合發放條件的,住房補貼按每月每平方米3.5元標准實行一次性計發。
離退休的職工,家庭住房實物分配面積按照本辦法第三條第(1)、(2)款之規定認定。符合發放條件的,其住房補貼實行分段計算一次性發放。
現在購房已不同於以往,由於新的住房分配製度,職工解決住房問題的途徑中住房補貼尤其重要,因為是新的住房分配製度下職工解決住房問題的重要資金來源。
F. 住房補貼怎麼領取流程是什麼
1.姥爺單位的房子戶主不是姥爺,姥爺去世後,單位說補發住房補貼,這個過程需要所有子女都簽個什麼字的領取嗎?(到底在哪裡需要簽字)還是說只有姥姥一個人去領取就可以了? 2.公證處是否可以在一張空白紙張上蓋公證處的公正章?紙上沒有任何條款,只有一行標題「有關遺產繼承的相關事項」然後就是空白的了,下面公證處蓋了章,這是否符合法律規定? 3.姥爺去世後家中的全部財產是否直接自動轉為姥姥名下?若姥姥立遺囑分配財產,該遺囑是否需要公證後才有法律效益?公證的遺囑是否需要全家簽字生效?姥姥的遺囑公證時是否需要出示與姥爺的結婚證明? 非常感謝!
G. 新職工住房補貼可否領取
已按房改優惠政策購買了規定面積標准住房的職工不享受住房補貼;承租公有住房的職工在自願退出所租住的住房後,可以享受住房補貼。職工住房面積未達到規定標準的住房補貼辦法和職工住房面積標准按地方政府規定施行。
職工的住房補貼額:向職工發放的住房補貼額等於每平方米建築面積補貼額與該職工的住房補貼面積的乘積。無房職工的補貼面積,按規定的住房補貼面積的乘積。無房職工的補貼面積,按規定的住房補貼面積標准計算。每個職工的住房補貼由各職工單位自行負擔。發放住房補貼應考慮建立在住房公積金制度前的職工工齡。
H. 住房補貼可以提取嗎,提取住房補貼的條件有哪些
可以提取。企事業單位的住房補貼發放的對象是職工。目前,經濟發達地方的行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已經實施,企業根據自身的條件參照執行,經濟欠發展的地區還無法實施。
已按房改優惠政策購買了規定面積標准住房的職工不享受住房補貼;承租公有住房的職工在自願退出所租住的住房後,可以享受住房補貼。職工住房面積未達到規定標準的住房補貼辦法和職工住房面積標准按地方政府規定施行。
按月領取的購房補貼,1999年至2004年的職工,按當月標准工資×月住房補貼系數(0.66);2005年1月1日以後的實行定額發放:科級以下800元;
副科級900元;正科級1000元;副處級1100元;正處級1200元;副司級1400元;正司級1600元;機關工勤人員,普通工人800元,技術工人中的高級技師可達1100元。
另外,無房一次性補貼和住房未達標補貼,僅對1998年12月31日(含)前參加工作的老職工發放;級差補貼則指有房老職工在其現住房面積經達標、未達標、超標處理後,因職務、技術等級晉升,按晉升後的購房補貼面積標准與晉升前的差額一次性補貼。
I. 南京住房補貼如何提取
提取現金是有條件的:除非你買房且在一年內才能取出(去公司開票據和帶購房合同專),否則只能等屬到退休再取或者是轉移到新公司帳戶下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大致手續如下:
(一)首先向本單位提出申請,單位審核個人提交的相關證明後,符合提取條件的,單位填寫住房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並加蓋預留印鑒。
(二)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連同有關證明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到給本單位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公積金中心(以下簡稱為開戶的公積金中心)進行審批。公積金中心完成審批和錄入業務後,在單位填寫的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上加蓋公積金審批專用章。
(三)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公積金中心已審批的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以及單位填寫並簽章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轉賬憑證」,到開戶的公積金中心辦理轉賬業務,公積金中心將職工申請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轉賬至其單位基本結算賬戶,由單位取出支付給職工。
為方便職工使用住房補貼購買或承租住房,住房補貼不再實行集中管理。對新職工和無房老職工月住房補貼隨職工工資發放;其他住房補貼按有關規定審核後輪候發放給職工。對已集中管理的住房補貼資金由職工一次性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