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二手房買賣流程
1、評估復:到市制房產交易中心辦理評估手續,根據房齡、樓層和地段確定評估價格,一般低於房屋市場買賣價格。2、資金監管:需要貸款的首付款要存入房產局指定帳戶;現金買房的可自願到房產局資金監管,但資金監管額不能超過評估價。3、銀行貸款審批:貸款客戶憑房產交易中心(建行、公積金中心)提供的貸款房產評估報告或中行指定評估公司出據的評估報告,買賣雙方夫妻身份證、戶口本、購房協議,買方夫妻收入證明到建行或中行、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貸款申請。4、擔保公司擔保:經審批的貸款,由買方和銀行簽定貸款合同,並到擔保公司辦理擔保手續。5、銀行(公積金)放款:銀行根據擔保合同將款撥到房產局資金監管帳戶。6、到房產局辦理產權交易手續。7、購房人領產權證,賣房人到房產局領款。
⑵ 民政局下屬那個工作崗位最好
民政局一般內設機構如下,你根據關系權衡後選取。
(一)辦公室(黨辦室)
協助局領導協調處理政務工作和機關日常事務,起草綜合性文件;擬定全市民政工作發展規劃;負責全市民政業務工作考核、先進單位表彰工作;負責全市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涉民政工作建議提案的辦理;負責市級民政法規建設工作,組織民政幹部培訓,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和行政復議;負責民政政務信息及政務公開,局機關公文運轉、督查、督辦、機要保密、檔案管理、市長公開電話、年鑒編撰、辦公自動化、安全保衛、信訪及會務、接待工作,老幹部工作;指導全市民政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及民政宣傳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黨務黨群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編制、人事、勞資工作;指導基層民政辦公室(民政所)建設工作。
(二)優撫科(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擬定全市擁軍優屬、優待撫恤工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經批准後監督實施;負責全市優撫對象的撫恤、優待、補助標準的督促落實及轉業、退伍軍人、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和人民警察、參戰參訓民兵、民工評定傷殘等級的審核、申報、死亡證明及撫恤工作;承辦革命烈士、因公犧牲人員稱號的審核申報和褒揚工作;指導全市優撫光榮院、復員退伍軍人精神病院、烈士陵園等優撫事業單位的建設和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全市雙擁宣傳,督促檢查各項雙擁法規政策的落實;組織「八一」、春節期間和日常慰問活動;研究、制定駐衡部隊隨軍家屬就業的有關政策;組織指導創建雙擁模範城(縣)的申報;完成市雙擁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軍隊離休退休幹部安置科(人民政府軍隊離休退休幹部安置辦公室)
負責部隊移交本市地方政府安置管理的軍隊離休退休幹部、退休士官、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審核和接收安置、服務管理工作;指導檢查落實軍隊離休退休幹部的政治和生活待遇;負責指導全市軍隊離休退休幹部休養所的住房建設和服務管理等工作;規劃軍隊離休退休幹部休養所工作人員配備和車輛配置。
(四)復員退伍軍人安置科(人民政府復員退伍軍人安置辦公室)
負責擬定全市退伍義務兵、轉業士官、復員幹部和傷殘軍人的接收安置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及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做好接收安置工作;制定年度全市及市直單位和中直、省直駐衡單位城鎮退伍義務兵、轉業士官安置計劃;負責市直復員退伍軍人安置工作;指導全市退役士兵的培訓教育、管理和兩用人才的開發使用工作。
(五)救災救濟科(國際減災十年委員會辦公室、衡水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貫徹、落實上級、研究擬定實施本級地方性救災工作的方針政策;組織協調全市救災工作;及時核查上報並發布災情;管理分配省下達和市撥付的救災款物並監督檢查使用情況;慰問災民,指導災區生產自救。組織和指導全市經常性救災捐贈活動;承辦國內外對本市捐贈款物的接收和分配工作;組織和指導扶貧濟困等社會互助活動;指導全市農村五保供養、鄉鎮敬老院建設和社會救濟工作;承辦衡水市國際減災十年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全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工作有關政策、法規的研究制定;及時調查分析,提出低保標准,報市政府批准後發布執行;負責全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微機化管理工作和與上級聯網工作;承辦衡水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科
擬定保障老年人、殘疾人、孤兒等特殊困難群體社會福利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並指導實施;負責制定全市社會福利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和各類社會福利機構認定標准及管理規范;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對社會福利生產的扶持保護政策和負責全市福利企業的指導、管理和審核、報批等工作;指導社會福利機構建設,抓好社會福利資金管理使用和項目實施工作。宣傳、貫徹、實施黨和國家殯葬管理法規、政策,制定全市殯葬管理及發展規劃,推行殯葬改革;負責全市等級殯儀館和經營性公墓的申報工作;指導全市殯葬事業單位建設、管理和殯葬用品市場清理整頓工作;處理涉外、涉華僑、涉港澳台同胞在我市辦理喪葬事宜。按國家法律和上級法規、規章,指導、辦理兒童收養登記工作;承辦涉華僑和涉港、澳、台同胞兒童收養登記。指導全市收容遣送站建設和管理,協辦市際收容遣送工作;負責審核和管理市級社會福利資金資助項目;指導殘疾人權益保障工作,擬定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
(七)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科
負責指導全市城鄉基層政權建設;提出全市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建設的意見和建議,擬定相關法規、規章草案,並指導實施;指導全市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和社區服務組織幹部培訓和表彰工作;指導村(居)民委員會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動村(居)民自治、村(居)務公開。擬定社區服務建設規劃、管理辦法,指導社區服務管理工作。指導婚姻登記管理工作;擬定全市婚姻服務組織機構管理辦法,承辦婚姻服務組織的審核、報批工作;依法查處非法婚姻;倡導婚姻習俗改革。負責市域內行政區域變更工作;擬定全市行政區劃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經批准後監督實施;負責市、縣、鄉三級政府駐地變更、遷移的申報,負責縣級行政區域變更、調整的申報,負責市轄區和縣級市的設立及規劃、預測、申報工作;承辦撤鄉建鎮及鄉級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調整、界線變更的調查、合並、撤銷的審核申報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市級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依法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協調縣鄉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承辦市際邊界爭議的調查、協商和申報工作;負責全市縣鄉邊界爭議糾紛的調處、裁決工作;承辦衡水市勘界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其他日常工作。
(八)民間組織管理辦公室
擬定全市社團管理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經批准後監督實施;負責市級社團、跨縣(市)區社團機構登記和監督管理;負責在衡的港澳台同胞社團,外國人在衡社團,國際性社團在衡機構的登記、年檢申報工作;研究提出全市社團會費標准和財務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查處社團組織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而以社團名義開展活動的非法組織;指導和監督縣(市)區社團登記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基金會組織登記年檢和監督管理工作。
(九)計劃財務科
擬定全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民政事業費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負責直屬單位國有資產、財務和基建工作的監督管理。編制和申報全市民政系統專項物資裝備計劃;負責和指導全市民政系統的內部審計和統計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會計及行政、事業經費的計劃管理使用工作。
⑶ 關於四川省省級住房公積金的提取
首先你可以直接全部取出來的。比如你在成都。你就帶著住房公積金的那個本本和離職合同(有些地方需要)去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去了之後領一個號。排到你後你就問管理人員說我要全部取出來。工作人員就會叫你怎麼做。最後給你一張支票到指定銀行去取錢。 住房公積金是不予許跨地區的,只能在你交的地方用,所以你要回老家的話就只能取出來 。 不懂得問我 !採納我吧
⑷ 如果想辭職跨省換工作的話,五險一金是怎麼處理呢
1、辭職的話五險一金是可以暫停的。
2、「五險一金」指的是五種社會保險以及一個公積金,「五險」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
「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積金。其中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這三種險是由企業和個人共同繳納的保費;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完全是由企業承擔的,個人不需要繳納。
3、暫停時候到了新的單位可以重新辦理五險一金,現在養老是可以連續的,以前交的年限都還在,醫保如果跨省暫時還是不能用,只能新增。
(4)保障性住房清理工作擴展閱讀:
A、不管你變換多少工作和社保繳納地點,最後只能在一個城市領取退休金,特別是年輕人的職業發展變動很大,有可能今年在寧波工作,明年去了蘇州,後年又回到了寧波。如果每次變動都要進行社保轉移,這需要付出許多時間和經濟成本。可以在退休年齡到達前,根據自己的養老金領取地,將所有社保統一轉到一地即可。
B、原參保地的社保賬戶封存後,即便不辦理轉出手續,也可以先列印養老、醫保《參保繳費憑證》帶走,相關材料、證明和社保卡也要妥善保管,以免日後轉移時再往返補材料。
C、社保到底要不要轉移,做決定前,先問自己3個問題:
(1)是否已臨近退休年齡,需要著手辦理退休手續了?
(2)新工作地的單位、社保機構,是否一定要求社保轉移?
(3)已確定了在該城市定居退休養老,不再變化了嗎?
如果以上的答案是肯定的,那麼你可以辦理社保轉移,如果不是,那麼建議先不要轉移。
⑸ 求 軍隊經濟適用房管理規定
軍隊經濟適用房管理規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軍隊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管理,根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設的通知》精神和中央軍委《進一步深化軍隊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及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軍隊經濟適用住房,是指由軍隊單位組織建設,享受國家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劃撥土地、地方人民政府減免有關費用等優惠政策,建成後主要出售給軍隊人員的住房。
第三條軍隊經濟適用住房建設,按照統籌規劃,按需建設,注重質量,規范運作的要求組織實施。
第四條軍隊經濟適用住房建設,是軍隊基本建設的組成部分。組織經濟適用住房建設,應當嚴格執行《中國人民解放軍工程建設管理條例》和國家、軍隊的有關標准規定。
第二章建設方式
第五條軍隊經濟適用住房建設,應當適應社會化保障的要求,採取集中統建、單位自建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有條件的可以購買地方經濟適用住房。
第六條駐軍比較集中的城市,盡可能由軍兵種、軍區(以下簡稱軍區級單位)或者省軍區組織統建,實行統一規劃、統一貸款、統一建設、統一出售、統一管理。
第七條師(含)以上機關、院校、醫院、科研單位等,缺房較多,且有經費和建房用地,建成後能夠實行物業管理的,經批准,也可以組織建設。
第八條向軍隊離休、退休幹部出售的經濟適用住房,原則上由軍區級單位統一規劃建設。
第九條購買地方經濟適用住房,一般由單位組織協調。單位統一購買的,應當報總後勤部批准;個人需要支取住房補貼購買的,由軍區級單位後勤(聯勤)部批准。
(5)保障性住房清理工作擴展閱讀:
為扎實推進軍隊經濟適用住房建設項目專項清理整治工作,經中央軍委批准,中央軍委辦公廳日前印發《軍隊經濟適用住房建設項目專項清理整治有關問題的處理意見》。
《意見》明確,處理遺留問題要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嚴格標准、依法糾治,突出重點、全面整改,積極穩妥、講求實效的原則。
要堅持歷史問題歷史看待,客觀認定問題性質,以政策法規為依據,嚴格依法依規糾治問題。要緊盯關鍵環節和重難點問題,逐項對標清查,逐一掛賬銷號,以破解難題帶動整治工作扎實落地。
《意見》針對軍隊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管理存在的遺留問題,從完善報建手續、規范住房出售、推行物業管理、規范住用秩序等方面,明確了相應的處理方法、操作程序和具體要求。
《意見》強調,各級黨委是專項清理整治工作的責任主體,軍政主官是第一責任人,要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責任擔當,切實發揮統攬總抓作用;對重點難點問題,實行軍委機關和大單位掛牌督辦制度,上下聯動聚力攻關,始終保持真糾實治的強勁態勢;
嚴格落實監督檢查和違規問責,對單位組織不力、工作滯後、整改落實不到位,甚至弄虛作假、拒不整改的,一經發現要按有關規定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