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自己補交十年前公司欠的社保要交滯納金嗎
只要允許你補交(還不一定允許補交),就肯定繳納滯納金。如果按照當前標准補交不需要繳納滯納金。(多地都這樣執行)
② 補繳養老保險要交滯納金嗎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1.是否可以補交,按照什麼基數補內交,你得問問當地社保才容能明確,這個沒有統一規定
2.滯納金的計算方法是,應繳費用的0.2%/天,很多
還有,滯納金是否收取,也是當地社保的規定
③ 補交社保要不要交滯納金,怎麼計算
補交社保是需要交滯納金。
滯納金計算方法如下:
滯納金計算方法:每月應繳社會保險費×欠繳天數×萬分之五=滯納金
滯納金天數計算方法:滯納金計算止日期-滯納金計算起日期+1
滯納金計算起日期:取結算日期的第二個月1日開始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六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三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④ 單位補繳員工的養老保險要滯納金嗎
不需要的,在沒有達到退休年齡,社保不允許補交,只能從現在開始交。社保是當月繳納,下月享受的,所以一般不可補交。
辦理養老保險是補繳還是自己買的比較如下:
有單位的,肯定是通過單位繳納社保比較劃算。單位支付大部分,個人承擔小部分。而且單位繳納社保有養老、醫療、工傷與失業金。以個人名義繳納社保的,個人要全部承擔費用。而且只有養老和醫療。
如果是以個人名義繳納社保,到戶口所在地的社區(或街道)辦理即可。
(4)公司補交社保要交滯納金嗎擴展閱讀:
養老保險的保費繳納
單位繳費
用人單位應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目前企業繳費的比例一般不得超過企業工資總額的20%。
具體比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確定,少數省、自治區、直轄市離退休人數較多,養老保險負擔較重,確實需要超過企業工資總額的20%的,需要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的批准。
個人繳費
(1)繳費基數與比例
從2006年1月1日起,個人賬戶的規模統一由本人繳費工資的11%調整為8%,全部由個人繳費形成,單位繳費不再劃入個人賬戶。
其中,繳費工資,也稱為繳費工資基數,一般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有條件的地區也可以本人上月工資收入為個人繳費工資基數)。
月平均工資按照國家統計局規定列入工資總額統計的項目計算,包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收入,不包括用人單位承擔或者支付給員工的社會保險費、勞動保護費、福利費、用人單位與員工解除勞動關系時支付的一次性補償以及計劃生育費用等其他不屬於工資的費用。
(2)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的計算
月儲存額=本人月繳費工資*8%
本人月平均工資低於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的,按照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作為繳費基數。
⑤ 請問補繳社保要不要繳交滯納金啊稅率是多少謝謝
要繳交滯納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六條的規定,結合我市社會保險征繳業務流程,現對用人單位欠繳社會保險費加收滯納金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滯納金的計算規則
自2011年7月1日起,對用人單位新發生欠繳的社會保險費,自欠繳之日起至用人單位申報補繳成功的前一日止,根據其欠繳金額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用人單位申報月報補繳
1.用人單位整體欠繳社會保險費的,可直接到社保經(代)辦機構申報月報補繳。社保系統列印出《北京市社會保險月報補繳表》一式三份,滯納金通過系統按照計算規則自動計算,與用人單位月報欠繳金額一並收繳。
2.用人單位申報月報補繳時須從最早欠繳月依次補繳。
3.自2011年7月起,用人單位欠繳社會保險費的,應於每月27日(每年2月份為25日)前進行月報補繳。超過上述日期進行上月月報補繳的,則生成用人單位當月月報,但不發送財務進行銀行托收。
(5)公司補交社保要交滯納金嗎擴展閱讀:
補繳收款方式
用人單位申報補繳成功後,社保經(代)辦機構業務崗列印《補繳情況匯總表》一式三份,用人單位、業務崗、財務崗各留存一份。
對於用人單位申報月報補繳和個人補繳社會保險費的,在每月15日(含15日)前,可採用支票、銀行卡兩種收款方式;每月15日後申報補繳時,採用銀行卡一種收款方式。
⑥ 社保補繳需要多少滯納金
社保滯納金的繳納是根據社保法規定來算的,《社會保險法》第十一章第八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如果已經離職,中間出現斷繳,那如果要補繳就需要繳納社保滯納金。欠繳的月社保費和欠繳天數決定滯納金的高低。計算公式為:每月社保費*欠繳天數*萬分之五等於所需繳納滯納金。計算起止日期分別為,欠繳社保費收款月的次月1號和申報表補繳生成日期的前一天。欠繳天數計算為:欠繳起止日期相減,然後再加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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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出現斷繳對養老金影響不大,可以繼續累計繳費年限,不會清零,但是如果是醫保報銷就會有影響,斷繳3個月就要重新累計繳費年限而且欠繳月份的醫保保障和服務都沒了,只有個人醫保賬戶余額可以使用,同時影響醫保報銷。社保盡量不要斷繳,否則會影響很多方面的便利,比如買房買車,居住辦理,等都需要滿足社保連續繳費多少年不斷的要求。
如果因為離職造成沒有單位繳納社保,可以找相關財務公司掛靠社保過渡一下,或者以個人身份繼續參保社保,等工作定了,再回復在職掛靠單位繳滿職工社保。
⑦ 下崗職工補交養老保險要交滯納金嗎
下崗職工補繳養老保險不需繳滯納金。
根據《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國務院1999年第259號令)第十三條規定:
繳費單位未按規定繳納和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不繳納的,除補繳欠繳數額外,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滯納金。
單位沒有及時為職工代扣代繳基本養老保險費而實施的行政處罰,因此原則上不應徵收職工個人的滯納金。但如果由於職工個人主觀原因導致單位不能及時為其代扣代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的,職工個人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7)公司補交社保要交滯納金嗎擴展閱讀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未能按規定的期限繳納或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還要從滯納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25號規定,主管稅務機關開具的繳稅憑證上的應納稅額和滯納金為1元以下的,應納稅額和滯納金為零。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於2017年1月1日,將取消信用卡滯納金。
2016年4月15日,央行發布《關於信用卡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取消滯納金,由發卡機構和持卡人協議約定違約金。
中國人民銀行發布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取消信用卡滯納金,對於持卡人違約逾期未還款的行為,發卡機構應與持卡人通過協議約定是否收取違約金以及相關收取方式和標准。發卡機構對向持卡人收取的違約金和年費、取現手續費、貨幣兌換費等服務費用不得計收利息。
⑧ 補交社保為什麼還要交滯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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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個人自行補繳社保費,需要承擔滯納金嗎?
滯納金本質上是行政機版關對不按照期許可權旅行金錢給付義務的相對人,課以新的金錢給付義務的方法。主要目的是為了督促相對論,盡快履行義務。
徵收滯納金,一般具有法定性、強制性和懲罰性的特點。法定性,跟我們違約要支付的違約金並不相同,滯納金是必須有法律、法規明文規定的款項。強制性,是指由國家強制力保障實施的。懲罰性,只對超過國家規定期限的繳納稅款而採取的措施。
現實生活中滯納金不僅僅有社保滯納金,還有稅款滯納金等等,另外還有追繳、補收和罰款的區別。
社會保險費滯納金
按照《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六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⑨ 社保補繳需要多少滯納金
如果在七月一號補交,在2000元的標准下,共需繳納361元的滯納金。
1、天津市《關於進一步規范社會保險費徵收管理的通知》,對當月18日前(含18日),用人單位仍未足額繳納當月社會保險費的,自19日起,將應繳未繳金額納入社會保險欠繳管理;
2、以後月份用人單位申報補繳社會保險費的,自欠繳的次月1日起至申報補繳費之日止,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3、根據上述規定,如果判定二月份應該繳納社保而沒有交的情況下,從2月19日開始即開始計算滯納金,如果申請補繳的日期是七月一號,這中間共有142天。如果該員工每月各種社保加一塊共需繳納2000元
則需要交納滯納金共:
2000*0.0005*132+2000*0.0005*103+2000*0.0005*72+2000*0.0005*42+2000*0.0005*11=132+103+72+43+11=361元。
(9)公司補交社保要交滯納金嗎擴展閱讀:
計算公式
2014年滯納金按最低未償金額的0.05%計算,最低不超過5元或1美元。
計算公式為:滯納金=(最低還款額-應付款項)×0.05%
如果納稅人未能支付稅在規定的期限內或扣繳義務人未能匯出稅在規定的期限內,稅務機關,除了訂購付款在規定的期限內,未徵收滯納金,逾期付款應每天支付逾期付款之日起。此外,《水資源費徵收辦法》中也有類似的規定。
由於滯納金的概念屬於行政法規的范圍,因此在民事、商事裁判文書涉及民事責任時,不應使用滯納金。
屬性定義
滯納金是指稅務機關在按照納稅人規定的期限內未繳納稅款的事實,自滯納金之日起,按滯納金之日的一定比例連續徵收。各國法律對滯納金的法律性質不一致,一般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賠償損失。根據這一理論,稅收債務是由公法以貨幣支付的債務。納稅義務人在清償期屆滿未按時履行債務,造成遲延履行,給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基於此,滯納金的利率不應過高,雖然可以高於金融機構貸款的利率,但不應高於民間貸款的利率太多。
2、行政處罰。也就是說,滯納金是稅務機關不及時向納稅人繳納稅款的一種經濟制裁。持這種觀點的學者認為,滯納金是懲罰性的,滯納金是罰款。
3、行政命令處罰說。從這個意義上說,滯納金是對過去違反納稅義務的納稅人的懲罰。如果以這種方式理解滯納金實際上與罰款沒有區別,那麼就沒有理由將滯納金包括在稅收所附的債務中。
4、行政執行的損害賠償和處罰。根據這一理論,滯納金主要是對延遲履行的一種補償,但也具有行政處罰的性質。如果只是行政處罰,還應收取滯納金利息。然而,實際上,滯納金和利息從來不會同時收取。
可以看出,上述理論是從行政法的角度對滯納金的法律性質的認定。
⑩ 個人繳社保中斷後,補繳為什麼要交滯納金
根據社會保險法的規定,個人社保中斷後,如果再次參加工作,由用人單位和回個答人共同按工資數額的一定比例繳納即可,不需要交納滯納金。但如果是用人單位未按時繳納,而補繳的,需要交納滯納金。
《社會保險法》
第八十六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拓展資料:
1、 滯納金開始計算的時間
從用人單位未按時繳費日起算的,一直到重新開始繳費的那天
打個比方,
如果繳費時間是15日,自從2014年1月15開始起未繳費,然後到2014年10月15日重新繳費,一共也就是10個月,那就是全部需要補繳滯納金的全部時間
2、 社保滯納金如何計算
欠繳費之日起,按日每天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這是每天都要計算進去的,
如果每月按照勇敢900元來說
按照上面所得到的時間也就是10個月,一共30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