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司未給員工辦理社保卻在員工工資中扣除個人應繳納部分,應當怎麼解決
攜帶工資條到勞動仲裁部門舉報,你的公司應該給你補繳從5月份至今的社保。
⑵ 沒交社保的員工工資可以稅前扣除嗎
若是這些職工的工資薪金均依法申報了個稅且屬於合理的工資薪金,則允許稅前扣除,與是否繳納了社保無關。若不是合理的工資薪金,則不能稅前扣除。
企業應該給員工繳納各種社會保險,而未繳納的,對應的工資不符合合理性原則,不能稅前扣除。企業發放的工資、薪金如果沒有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不能證明其工資、薪金支出的屬性,不允許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規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四條所稱的「合理工資薪金」,是指企業按照股東大會、董事會、薪酬委員會或相關管理機構制訂的工資薪金制度規定實際發放給員工的工資薪金。
(2)公司未交社保工資含社保擴展閱讀:
稅務機關在對工資薪金進行合理性確認時,可按以下原則掌握:
1、企業制訂了較為規范的員工工資薪金制度;
2、企業所制訂的工資薪金制度符合行業及地區水平;
3、企業在一定時期所發放的工資薪金是相對固定的,工資薪金的調整是有序進行的;
5、企業對實際發放的工資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義務。
5、有關工資薪金的安排,不以減少或逃避稅款為目的。
⑶ 公司沒給繳納社保能否作為公司未支付工資的憑證
不能。社保與工資並不是同步的,有好多隻開工資不交社保的公司。雖然公司做得不對,但這點也不能證明工資未付
⑷ 公司未繳納社保,解釋說工資里給予了社保補助,要賠償先得把社保補助退回合理嗎
當然不合理,因為既然已經出現和公司討論社保合不合理的情況雙方肯定已經翻臉,到法院和專進行勞動仲屬裁這種情況下也只能依法辦事,而根據法律條款,公司沒有繳納社保在任何情況下都是不佔理的,因為這是法律明文確定的違法行為,違法行為是不受法律保護的,況且公司解釋工資有社保補助,肯定也不是以社保的名義(因為這是違法的),這樣公司要求員工退回社保補助也無從談起。
⑸ 未交社保的員工怎麼發工資
現在社保是公司必須為員工繳納的,如果不繳社保屬於違法的行為。
⑹ 公司不但沒交社保,並且欺騙性從員工工資里扣除社保費用
2006年到2010年進過好幾個廠,記憶中都有扣除社保,當時不會查,從來沒有查過。現在查發現只買了幾十塊工傷保險,其他保險從來沒有買過。